在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作法院工作报告
哪些案件写入其中?
01周某与何某英、周某彬物权纠纷案
未成年人周某为澳门居民,其父母离婚后,由母亲曾某取得监护权。后母亲曾某以周某法定代理人身份向澳门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内地居民何某英(周某同父异母兄长之妻)返还位于中山的房产。中山中院认为,本案适用澳门法律,认定曾某作为澳门居民有权以监护人身份提起诉讼。该案依法充分保障澳门居民在内地法院行使诉讼权利,入选第六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
02梁某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法院判决案
内地居民欧某在澳门居民梁某开办的植齿医疗中心担任助理,期间其将客人诊费据为己有。澳门法院判决欧某向梁某赔偿澳门币40余万元及利息,梁某依照澳门法院判决向内地法院申请执行。中山中院根据两地司法协助规定,认可并执行了澳门法院刑事判决中民事赔偿部分。该案入选第六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
03对开发区某生物科技企业采取“活封”财产执行措施
涉案公司是一家规上企业,因经营困难,多个诉讼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标的3000多万元。市第一法院精准制定执行方案,对涉案公司财产采取“活封”措施,促成各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并解除对该公司的信用惩戒和查封措施,使涉案公司顺利融资投入生产并分期分批还清了全部欠款。
04“中兴智慧园”1.32亿元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翠亨新区重点产业项目“中兴智慧园”开发公司的关联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诉至法院。中山中院二审期间依据申请追加三家公司作为第三人,案外人中山某公司作为债务履行担保人参与调解,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以部分现金、部分房产抵债方式清偿债务的调解协议,解决诉讼标的超1.32亿元,依法助推马鞍岛停工7年之久的产业园项目复工复产。
05国家3A级旅游景区“仙踪龙园”恢复经营
“仙踪龙园”位于五桂山镇,是国家3A级旅游景区,因过度举债,经营陷入困境。破产清算过程中,“仙踪龙园”对外负债高达3882万余元。为挽救危困企业,市第一法院促成各方达成破产和解,债权人同意“仙踪龙园”继续使用景区场地进行经营。目前,“仙踪龙园”对外经营工作步入正轨。
06二环快速路土地征收补偿案
刘某承包某经联社的土地经营花木场,因二环快速路建设,镇政府与刘某签订了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合同。在刘某依约搬迁交付涉案土地后,镇政府未依约履行补偿义务。经中山中院主持调解,刘某与该协议承接单位达成调解,并按原合同约定支付了补偿款。
07火炬开发区花园路规划变更案
某房地产公司部分地块因火炬开发区花园路项目建设被征收。该公司在获得涉案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以补偿方案为由提出规划条件变更申请,市自然资源局不予许可,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中山中院审理认为,在该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及控规未变化的情况下,该公司缺乏再次变更涉案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条件等规划条件的基础,法院依法支持市自然资源局不予许可其申请的行政行为。
08阜沙商业广场征拆补偿行政协议案
何某某等3人因阜沙镇政府、阜沙商业广场公司未按约履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为其拆迁安置地及地上建筑物办理产权证书。经市第一法院实地调查,此案涉及征地历史遗留问题,且辖区内仍有诸多类似问题未解决。经法院多方协调,最终促成部分合规地块办理了产权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同类案件的解决提供参考样本,缓解当地政府的社会管理压力。
09中山首例知识产权纠纷惩罚性赔偿案
10西区沙朗8万平米土地涉“工改”案
11坦洲镇群联村“工改”土地纠纷案
2002年,坦洲镇群联村委会将涉案20.7亩的土地租赁给谭某,谭某在该土地上搭建10000多平米简易厂房。“工改”启动后,双方对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等协商未果,谭某拒不搬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市第一法院在立案后仅2个月就促成双方达成补偿调解协议,依法保障案涉土地“工改”项目顺利推进。
12黄圃镇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肉联厂搬迁补偿案
黄圃肉联厂经营地点位于鸡鸦水道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被市政府责令关闭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该厂起诉要求黄圃镇政府作出补偿。中山中院认为,市政府责令关闭并未影响该厂之前的经营利益,其在国家修法后并无继续经营的合法依据、且继续经营将直接导致公共利益受损,法院依法对其要求补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13三乡茅湾涌“治水”工程土地权属纠纷案
三乡镇平南经联社将3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某建筑公司,该土地部分面积包含在三乡镇茅湾涌“治水”及防洪排涝整治工程用地范围内。2023年初,该建筑公司以该土地多年未能办理产权证为由提出赔偿诉求。经市第一法院调解,双方就解除合同、赔偿损失、返还土地等问题达成协议,依法保障防洪排涝整治工程顺利推进。
14廖伦辉等25人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案
2011年至2018年期间,以廖伦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大涌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贩卖毒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及多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中山中院依法对组织者廖伦辉及24名成员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不同刑期。15黄某等人强迫交易入刑案
黄某、章某等结伙设立美容院,以发放免费美容体验券为诱饵,将顾客诱骗至店内,迫使顾客购买昂贵产品、恐吓顾客继续付费接受进一步服务,累计强迫12名被害人消费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市第二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黄某、章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十个月的不同刑期,并判处相应罚金。该案入选2023年广东法院涉医疗美容典型案例。16三角镇国宇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案
国宇豪庭小区由三角镇国宇公司开发建设,因公司经营混乱、资金链断裂,该小区自2009年起烂尾停工。市第二法院受理国宇公司破产清算案后,落实“府院联动”机制,配合镇政府引入第三方共益债资金,使该小区成功复工续建,切实保障了债权人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17禁止转移藏匿孩子案
谭某与潘某同居生育儿子,一审判决孩子由谭某抚养,潘某享有探望权。二审期间,法院发现潘某私自将儿子带回老家并拒绝谭某探望。中山中院遂向潘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潘某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不得转移藏匿儿子,最终促成双方就抚养权、探望权、抚养费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入选广东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18制止父亲粗暴辅导孩子作业案
李某与麦某离婚约定3岁的儿子由麦某抚养。麦某在辅导儿子功课时,经常对其实施暴力殴打,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市第二法院对麦某当庭作出训诫,并为其提供专业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暂不变更抚养关系、分时分段共同抚养孩子的调解协议。该案入选广东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19成功拍卖中山老字号富华酒店
中山富华酒店于1986年建成开业,是中山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因历史原因,该酒店房产权属不清、难以处置。中山中院受理该酒店破产清算申请后,积极梳理财产状况、理清权属关系、拟定处置方案,将其名下资产以6077.72万元成功拍卖,盘活了沉淀经年的国有资产。
20某公司私设暗管排污重罚入刑案
21某公司非法填土污染土地损害赔偿案
22某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逃避监管获刑案
某环境监测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罗某某等人在开展环境监测业务过程中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市第一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该公司罚金20万元,分别判处罗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一年二个月的不同刑期,并处罚金。该案入选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23“坟景房”案
2018年,李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了房款。在验收过程中,李某发现涉案商品房所在楼盘附近存在一座墓园,遂拒绝收楼。市第一法院审理认为,房地产公司存在故意隐瞒涉案楼盘附近存在墓园的事实,应对购房者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购房者损失。
24对失信“网红”直播挑衅法院反向直播拘留案
“网红”吴某慧因未履行法律判决义务被依法强制执行,市第一法院对其失信行为进行了曝光。其后,吴某慧在网上直播时对法院执行进行调侃,蔑视挑战司法权威。当日,市第一法院“壹法中山”抖音号开启执行直播,向吴某慧现场宣读司法拘留15日决定。直播过程与网友在线互动普法,吸引近百万人观看,被央视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主流媒体广泛转载,被媒体誉为“新媒体时代司法执行的教科书级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