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白塔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共招聘50名社区工作者,男女各25名。最终录用者将在白塔区所有社区范围内,按照社区需求统一调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辽宁省内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2年7月23日前迁入辽宁省内,以户口本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5.热爱社区工作,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岗位需求调配;
7.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1年,最低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3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2周岁(1990年7月23日后出生);
2.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大专;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三)本次应聘不得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
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
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和其他国家考试中
被任何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有纹身的(全身任何部位);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如考生有上述情形,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依规
处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管理方式
本次所招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被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并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如未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待遇
被录用的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白塔区现有社区工作者补贴标准执行,每月3550元(含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四险中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3个月(待遇同上),试用期满评定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根据《白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发放基础奖励和提升奖励;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月分别补贴100元、200元、500元。
五、招聘程序及各环节要求
3.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复印打印材料全部用A4纸):
(1)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白塔区2022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粘贴近期2寸红底证件照);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1份,个人信用记录(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原件)(退役军人另需要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另附近期2寸红底证件照2张。
1.笔试
笔试加分:
(1)持有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高级证书的加2分,初级证书的加1分;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加2分;
(4)退役军人加2分;
各加分项可累加(同时持有高、中、初级社会工作师证书者,按照中、高级证书共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2.面试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评。
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项总分)、面试成绩均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分数相加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分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中有并列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报名和参加考试前应接受辽事通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电子码),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报名点和考场。应聘者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
2.应聘者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