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预付款操作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预付货款部分)操作指引第一部分预付货款登记管理原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境外债权统计监测管理体系,规范贸易项下资金跨境流动,现就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的登记管理制定本指引,企业进口货物贸易项下预付货款(以下简称“进口预付货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自2008年11月15日(含,下同)起,企业新发生进口预付货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以下简称“系统)办理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

第三条企业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实行余额管理。

第四条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只能为已经办理预付货款登记且在可付汇额度内的预付货款办理对外付汇。

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应加强对企业预付货款登记、付汇和注销环节的非现场及现场监管,完善统计与监测管理。

第二部分企业预付货款登记管理操作指引第六条自2008年11月15日起,已办理过预收货款登记或延期付款登记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原密码进入系统。

首次登陆系统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初始密码(系统将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78)进入系统,为安全起见,建议企业首次登陆系统,通过系统中“密码功能”修改初始密码(详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

凡未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建立档案的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的通知(汇发[2007]46号)的规定,先到所在地外汇局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待基本信息导入系统后,即可登陆系统。

第七条自2008年11月15日起,企业新发生进口预付货款,须登陆系统办理预付货款合同登记和付汇登记。

进口合同中含预付货款条款的,企业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并于预付货款对外支付前1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汇登记。

进口合同中未约定预付货款条款的,企业应在实际发生预付货款前1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付汇登记。

第八条对于已办理合同登记的预付货款,企业在办理付汇登记前,可自行在系统中修改或删除原有合同登记信息。

对于已办理付汇登记的,企业仅可对合同登记信息进行修改。

对于已办理付汇登记的预付货款,企业在实际支付前可自行在系统中修改或删除原有付汇登记信息。

对于已经实际支付的,企业可依据进口合同变更条款,自行在系统中对预付货款付汇登记预计进口日期进行修改,并将相应变更合同留存备查。

第九条企业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由该企业前12个月进口付汇情况、企业预付货款登记情况及企业的行业特点等确定。

其中,基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大型成套设备进口企业的基础比例经外汇局核准后最高可调整到30%。

第十条企业每日进行付汇登记的预付货款,外汇局通过系统于当晚23时对其进行逐笔确认。

如单笔预付货款付汇登记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前可付汇额度,该笔预付货款在系统中“已经确认的预付货款”列表中显示;如超过企业可付汇额度,该笔预付货款在系统中“未经确认的预付货款”列表中显示。

第十一条企业在办理预付货款对外支付前,须在系统中为该笔预付货款付汇登记指定对外付汇银行。

企业只能对“已经确认的预付货款”列表中列明的预付货款指定对外付汇银行。

第十二条已登记预付货款项下货物报关进口(或进口备案)或货物未进口发生退汇的,企业应在货物进口报关单(或进口货物备案清单)签发之日起或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陆系统办理预付货款注销申请。

待外汇局确认后,该笔预付货款占用的额度自行恢复。

第十三条企业预付货款项下进口退汇原则上应遵循原汇路退回的原则。

第十五条进口付汇历史记录有连续性但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不能满足需求的,企业可向外汇局申请调整预付货款基础比例或确认系统中“未经确认的预付货款”列表内预付货款。

第十六条新成立、无进口付汇历史记录或进口付汇历史记录无连续性的企业,可向外汇局申请确认系统中“未经确认的预付货款”列表内的预付货款。

第二十条银行根据外汇局确认的企业可办理预付货款登记信息,为企业办理预付货款对外付汇的购付汇手续。

企业申请的实际付汇金额、币种及收款人等信息与系统中对应的付汇登记信息一致的,方可办理购付汇手续。

银行为企业办理预付货款对外支付时,应同时在系统中录入实际付汇信息。

第二十一条银行应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为企业办理预付货款项下退汇入帐手续。

第四部分外汇局预付货款登记管理操作指引第二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贸易信贷活动的特点,确定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的核定标准。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具体负责辖内企业预付货款基础比例调整确认“未经确认的预付货款”列表内预付货款、预付货款注销确认以及预付货款退汇核准等。

第二十三条对于进口付汇历史记录有连续性,但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不能满足需清单等)登陆系统确认企业提出的预付货款注销申请。

(二)预付货款项下货物未进口对于企业进口退汇的预付货款注销申请,外汇局应在“出口收汇核报系统”中查询并注销该笔收汇,并登陆系统确认企业提出的预付货款注销申请。

对于企业因转口贸易和境外工程使用物资的预付货款注销申请,比照退汇处理。

其他情况,企业须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预付货款的注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外汇局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40号)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将从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查询出的企业基本信息导入系统,以便企业能及时登陆系统。

第三十条外汇局应按照对外债权管理规定和内控要求制定预付货款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建设,防范内控风险。

第三十一条外汇局应对调增预付货款基础比例的企业对外付汇规模进行不定期事后核对,如发现调增后的基础比例与实际需求明显不符的,应及时调减基础比例并告知企业。

第三十二条对有下列情况的企业,外汇局应对其预付货款的登记、使用和注销情况进行定期事后监督和非现场检查:(一)预付货款额度超过前12个月进口付汇额20%的企业;(二)预计进口期限超过1年且预付货款余额规模超过500万美元的企业;(三)频繁修改预付货款预计进口日期的企业。

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及问题,企业、银行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当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THE END
1.江苏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申请项目代码 开始申报 >> 申报项目审批事项 查看详情 >> 网站主办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单位:江苏省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ICP备19025439号-8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58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3770314923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技术支持邮箱:466083268@qq.com 各区县立项窗口电话:https://tzxm.fzggw.jiangsu.gov.cn/indexjs.jsp
2.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登记入口(江苏发改委)进入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登记入口(江苏发改委)页面,查看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登记入口(江苏发改委)网址、操作流程、受理条件、工作时间及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为您提供24小时专业的在线问答服务。https://www.95ye.com/shop/10541.html
3.关于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停止原账号登录的公告根据要求,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全面使用省政务服务网账户体系,原账户登录将于2022年9月1号后全面停止。 目前,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停止新用户注册,需要注册新账号的企业、政府机关单位需至江苏政务服务网注册法人单位账户。政务服务网账户可绑定监管平台的原账户,具体操作见政务服务网账户使用手册http://app.weijj.com/wap/thread/view-thread/tid/1389902
4.商政通发文机关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字号苏发改投资发(2016)800号 发布时间2016-08-03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暂无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下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关于加强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 江苏省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5-26 共1条记录 1 前往 页 http://zc.vipisall.com/policy/99197HKGKH204JL1MND7SJV0MBC87J9VPY
5.关于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入口启用新网址的公告根据上级通知,*月*日起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变更为:https://tzxm.fzggw.jiangsu.gov.cn,请相关企业及时收藏,并使用该网址进行立项申报。企业也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s://www.jszwfw.gov.cn),点击投资项目审批专题中的办事大厅跳转至立项申报网站。 https://www.zckb001.com/policyDtl/5A5391D78F2545D98CF4EE7E4FA1FC78.html
6.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doc通过浏览器访问ip地址,进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下称平台)首页。 2、用户注册 对第一次使用平台的用户,点击平台首页右上角【注册】。根据平台提示,正确输入注册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3、用户登陆 用户注册成功后,点击平台首页右上角【登陆】,依次输入正确的登陆账号、登陆密码、验证码后,即可登陆。 https://www.taodocs.com/p-101326086.html
7.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官网:http://218.94.123.37/index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投资”决策部署,7月25日,省发展改革委在蚌埠市召开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交流暨投资和重点项目运行调度会议,委党组成员王启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相关厅局,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和投资科科长参加会议。 https://www.027art.com/gaokao/HTML/11955679.html
8.喜报:由我司承建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荣获多个奖项11月19日至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江苏无锡举行了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示范平台评选活动,由我司参与承建的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评全国三星级综合示范平台,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均获评全国项目监管示范平台,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评PPP监测服务示范平台。 http://www.sztaiji.com/xinwen/show-1087.html
9.连云港东海:江苏首家!率先实现项目审批“综窗通办”全程可视化【连网】 (通讯员常铁 宋文波)抓发展就要抓项目,抓项目就是促发展,而这些工作都离不开一个个项目尤其是重大项目的提速审批、快速落地。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创新举措、精准发力,搭建项目审批监管可视化平台,深化项目审批“综窗”改革,夯实审批数据准确性,优化项目全周期审批和监管,率先在全省实现项目审批高效的可视化http://www.lyg01.net/temp/cyzt/lhxzc/2024/0713/349054.shtml
10.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助力复工复产打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合拳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窗口针对开办企业实行一窗通办。 (一)线上审批线下预约服务有序有效 积极调整审批流程,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实行预约办理、网上办理、电话咨询、材料邮寄、应急办理,企业、群众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我的南京”APP、企业“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等网上办理业务。提升线上审批服务https://www.cqn.com.cn/zgzlb/content/2020-05/27/content_86069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