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苏州市的要求,以《张家港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为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为了保证各项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真正落实,2018年我市及时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制定了考核细则,从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创新创优等方面对各镇(区)、各部门做了详细的要求。
(二)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四)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权力清单信息公开
2018年我市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对照《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审改办〔2017〕46号)、《关于对苏州市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行改办〔2018〕1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对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梳理及动态调整,形成了我市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并予以公布。本次公布的清单共涉及38个市级部门6903项行政权力,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权力等10个权力类别,其中行政许可201项。
(二)推进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家、省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制定?《2018年张家港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实施预决算公开。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调整预算情况、2017年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等信息均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同步公开。深化部门预算公开,2018年77家市级部门全部推行预算决算公开。试点预算绩效信息公开,19家市级部门的29个预算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决算同步公开。强化监督考核,将预决算公开情况作为行政成本监测内容,纳入市级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落实考核。认真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市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情况均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同步公开。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编制2018年张家港市级、苏州市级、省级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及时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情况;按季度统计张家港市级、苏州市级、省级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统计表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8全年共发布重大项目信息138条。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深化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各类公共资源业务信息化的升级、建设、整合和延伸工作。在全省率先上线CA和签章互认系统;开发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退付系统与银行支付系统进行对接,水利工程招投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完成政府采购业务系统与苏州政府采购网的对接工作。2018全年在张家港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信息953条,其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及中标信息721条,水利工程招标公告及中标信息232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信息900条;产权交易信息3条;国土交易信息80条;镇(区)项目信息1501条。
(四)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事业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福利等事项,及时公开社会保障对象救助(补助)标准,全面公开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发放情况,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公开市儿童福利院接收社会捐赠物品明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社会组织设立、变更、登记、年检年报、评估检查等信息,及时发布老年人口、养老机构及养老床位情况,公开虚拟养老院援助对象标准、办理程序、服务项目及价格。2018全年公开社会救助信息123条,社会组织信息106条。
(五)推进价格收费、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六)推进就业创业、社保医保领域信息公开
(七)推进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市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83件,已答复283件,其中市政府本级收到并答复3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市因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11件,其中驳回、维持等情形5件,被依法纠错2件,不予受理2件,终止1件,未审结1件;2018年全市因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6件,其中维持、驳回原告诉请4件,原告撤诉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省、苏州市的要求相比,与周边县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质量上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二是基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不足,且流动性较大,工作持续性不够。三是仍有部分单位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时不够重视,答复不及时、不规范。为此,2019年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省、苏州市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强化公开实效。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考核奖惩体系,有针对性的加大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及时研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强化基层业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规范化办理水平,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