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者向“新华视点”记者投诉,部分开通了线上平台的相亲机构在线下大搞“轰炸式”推销、“绑架式”签约、“凑数
式”服务,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到店不签约被营销人员困数小时
来。“他们一直强调,已经有女性会员看了我的资料很感兴趣,但其实我个人信息的部分什么都没填。”
的“可匹配”对象没见到,却被“困”4个多小时,连上厕所都有人“陪着”。在销售人员的软硬兼施下,李女士最后被诱
导开通了网贷,购买了28800元的相亲服务套餐。
记者以相亲者身份实地走访几家婚恋平台的线下门店。“你等会儿看看我们给你筛选的匹配对象,咱们再沟通。首次到店签
约,我还可以帮你申请VIP,16500元享受28800元的服务。”一名自称“店内相亲成功率排名前三”的工作人员打出“优
惠牌”,劝说记者签约,并以查询信用为由询问并查看了记者的花呗、信用卡额度及还款情况,还多次向记者暗示开通借呗
等网贷来购买服务套餐。
当记者表示无意签约时,她叫来所谓的上级“经理”,打着给服务评分的幌子,将记者留在房间里继续推销。记者说想回去
“有个会员曾经在我们这儿坚持了11个小时,从早上跟到晚上,最后签下来了。”世纪佳缘的一名营销人员说。
消费陷阱:
先交钱签字才能看合同
服务与承诺不符
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诱导消费、霸王条款、服务与承诺不符等方面。
——先交钱签字才能看合同。不少投诉者表示,交钱以前根本没见到合同。有的机构是不交钱、签字就不让看合同;有的消
费者被诱导签了电子签名,但其实并不知道签的是什么。
“签字之前,营销人员没提过合同,我也没见到合同。”黎先生告诉记者,他被要求在iPad上录入个人信息,填写完手机号
和验证码以后就直接跳转到一个只有签名一栏的单独页面。
四川的汪女士也反映,在签订合同时不让看合同内容,交钱签字后就带走了纸质合同,她只在几天后收到一份电子合同。
——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不符。浙江的牛先生收到电子合同后发现,合同条款与营销人员的承诺有出入,不但介绍对象从5
人减少到3人,服务周期也从3个月变成了2个月。“我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后期会完成口头承诺。但服务开始以后,来来
回回换了好几个工作人员,最后还是2个月就到期,没人管我了。”
——合同条款与后续服务不匹配。李女士的合同里写道,介绍的7名相亲对象,月收入均在2万至4万元之间,其中3位在深
圳本地有房,4位在外地有房。“我和其中一名相亲对象见面聊天后才知道,他没有房子,月薪也就1万元出头,根本不是合
同中说的那样。”
杭州的王女士更是频频被临时通知更改相亲对象。“感觉都像是临时凑数,推荐的时候说是本科学历,结果见了面以后才发
现是专科。”王女士说。
消费者应预防法律风险
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消费者
择报警。
针对相亲中介市场消费陷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侯国跃认为,公平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相亲机构在格式条款中
设置的不对等、不公平条款应属无效。相亲机构在当事人没有看到合同具体条款、未被告知服务具体内容和价格的情况下就
要求在iPad上签名,已涉嫌违法。当事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费用。
“如果相亲者事后主张自己不知晓合同内容,往往存在举证方面的困难,这也是维权困难的重要原因。”侯国跃提醒,相亲
者应强化预防法律风险的意识,提升自我保护的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分析,一些中介机构重发展轻规范,接到投诉时又往往以“平台免责”的理由回避责任,致使消费
者投诉无门。
记者了解到,相亲中介机构作为经营实体,由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开展相亲婚介服务则需经民政部门审批。专家建议,
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