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材料真实有效,本人填写,内容填写完整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江西中路250号黄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一楼结婚登记大厅1-6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下午1:30-3:00)
常见问题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什么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当事人持有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等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是否必须翻译成中文?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等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翻译成中文。当事人未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请问结婚登记需要网上预约吗?
结婚登记需要网上预约,请访问“上海民政”网站(mzj.sh.gov.cn)网站,首页点击“婚姻登记预约”,进行办理。
如果没有预约登记,可以直接前来现场办理吗?
结婚登记需要网上预约,如果没有预约可能会影响结婚登记。请访问“上海民政”网站(mzj.sh.gov.cn)网站,首页点击“婚姻登记预约”,进行办理。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结婚登记男女双方一方不能到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结婚登记。正确做法: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