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司发〔2018〕44号)、《遵义市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方案》(遵党办发〔2018〕29号)、《中共遵义市新蒲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蒲新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遵新党办发〔2023〕17号)要求,为加强新蒲新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新蒲新区婚调委)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婚调工作力量,进一步婚调工作水平和成效,建设平安新蒲。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蒲新区婚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新蒲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遵义市新蒲新区婚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遵义市新蒲新区婚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新蒲新区婚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为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遵义市新蒲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婚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从事过社会工作、信访工作或担任过村社干部、具有婚姻调解基层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二是考生如因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岗位表》资格条件,在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的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是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五是考生在填完报名信息,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进行审核。在报名结束前未点击“提交审核”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进入待审状态,此时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六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须再次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未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区党工委群团部组织实施,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1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7月11日17:00之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网上缴费
六、笔试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五)考试形式:本次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七)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的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应证明资料。
八、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工作。
(二)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后续招用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须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的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四)考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九、体检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0851-28954844(招聘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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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婚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原标题:遵义市新蒲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