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这个案子又一次暴露了“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的尴尬
27日,沛县法院审理了这起让人大跌眼镜的重婚案,被告人侯某被指控多次犯下重婚罪,公诉方建议从重处罚。
男子领了3本结婚证两次隐瞒婚姻还有一段事实婚姻
公诉机关建议从重处罚,法院审理认为其重婚罪成立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侯某今年45岁,大学文化,此前长期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侯某的第一次登记结婚是在2005年,当年7月他与女子陈兰在广西那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侯某庭审中表示,他与陈兰的感情并不稳固,在婚后2个月左右,两人就因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婚姻名存实亡。
2009年8月份,侯某再次登记结婚,这次结婚对象是他认识的一名网友章华。在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侯某向章华隐瞒了与陈兰的婚史。侯某称,婚后他曾向章坦白了这段婚史,2012年还与陈兰办理了离婚手续。然而,侯某与章华婚后依然矛盾重重。
2013年4月,侯某再次来到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这次他和一名叫王丽的女子登记结婚,侯某故伎重施,隐瞒了自己与章华仍是夫妻关系的事实,只是说明了自己与陈兰已经离婚,目前是离异状态。
庭审查明,除了这三次婚姻,侯某实际上还有一段事实婚姻,在他不满20岁时,由家人操办,和一名女子举办婚宴但并未办理婚姻登记,婚后两人还育有两名子女。
在三次登记结婚的婚姻中,侯某又与其中两人各生育一名孩子。
因与章华的矛盾,在双方屡次交涉中,侯某重婚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最新进展
重婚罪名成立,择期宣判
沛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公诉人认为,侯某存在连续隐瞒结婚事实的行为,酌情应对其从重处罚。
庭审中,侯某对自己犯有重婚罪的事实无异议。鉴于本案被告人犯罪情节较为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文中人物为化名)
马上连线
民政部门:我们未必有能力彻底“把关”
在很多人认知中,结婚登记双方必须为单身或离异状态,民政部门也会对申请结婚登记人进行资格审查,为何侯某屡屡能够成功登记结婚呢?27日,记者联系到沛县民政局并进行采访。
记者随后联系到民政部门一名有近20年婚姻登记工作经验的负责人并了解到,江苏省是在2008年实现了全省婚姻信息联网,“此前,省内各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都遇到过利用信息不畅,钻空子骗婚、重婚的违法行为,全省联网有效的预防此类违法现象的发生”。但是,因为江苏跟国内很多省份还未实现婚姻信息联网,因此对跨省重婚、骗婚现象仍然无法从源头上杜绝。
深度追访
全省婚姻登记信息虽已联网但仍有漏洞
城市间、区县间是“同级设限”的,并不互联互通
江苏省所有婚姻登记机构的信息都已联网,在省里可以看到13个市、区(县)的婚姻登记信息,但同一级网络却并不互联,据称“这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
扬子晚报记者董婉愉
这尴尬,是全国性的
2012年7月
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已全国联网
当年7月24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经过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多年以来的共同努力,截至当年6月底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目前,民政部已初步建立中央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
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宣告结束手工办理婚姻登记的时代;二是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审查,可以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据民政部网站)
2012年8月,就有记者发现——
婚姻登记全国联网查询,其实做起来很难
报道称,由于历史数据过于庞大,加之全国统一使用的婚姻登记系统存在技术缺陷,要在近年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国联网”,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2015年8月
民政部门再提“婚登信息全国联网”
京沪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有望实现全国联网
2015年8月22日的北京青年报报道称,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婚姻登记全国联网试点的北京、上海、陕西三地的婚姻登记信息已率先实现了共享。将来如果全国范围内信息联网后,将具备异地婚姻登记的技术条件。
报道称,为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行为,民政部一直在推动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工作。但目前由于这一功能尚未实现,出现了不少人异地重婚、骗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