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通信业的迅猛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手法不断翻新,给广大市民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增强市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提高防骗能力,泉州市反诈骗中心近日对2020年发生的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总结出最常见也最容易上当的10类诈骗手法公布于众,提醒广大市民在年终岁首提高警惕,做好防范。
1.网上贷款诈骗:让受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骗取信任后,以交手续费、本金利息、解冻费、验证还款能力等为由实施诈骗。
2.网络刷单诈骗:向受害人承诺有偿刷单,前期返还少量佣金,后期加大刷单量及金额,但不再支付佣金也不退还本金,从而骗取本金。
3.网络购物诈骗:散布出售物品信息,编造各种理由要求脱离购物平台,诱骗买家通过网银或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最终骗取货款。
4.冒充客服诈骗:通过不法手段获得受害人网购信息后,冒充网站客服,以退款为由套取受害人账户信息、验证码等,诈骗钱财。
7.网络交友杀猪盘:通过婚恋网站、聊天交友工具与受害人“谈恋爱”(即“养猪环节”),在确定恋爱关系后,通过网络赌博或者其他投资方式诱骗受害人钱财(即“杀猪环节”)。
9.虚假短信链接诈骗:发送带有虚假网址链接的短信,诱使受害人点击链接后,盗取当事人的银行卡账号密码和信息,私自复制盗刷。
10.投资理财诈骗:利用投资心理,哄骗受害人下载理财APP进行投资理财,先让其获取小利,待投入大额资金后,骗取受害人投资款。
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提醒,请广大市民准确识别诈骗行为,牢记防范要点,始终坚持“三不一要”,即不轻信陌生人自称的身份,不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及资金信息,转账支付前要再三确认。一旦发现被骗,请立即报警。
(记者廖培煌通讯员白炯昕)
针对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被告人,安溪法院发布禁止令缓刑考验期内禁办“两卡”
近日,安溪法院在全市首发禁止令,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被告人,缓刑考验期内禁止办理“两卡”。
据悉,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以来,安溪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同召开“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联席会议,就加强沟通协调、凝聚打击合力、完善衔接机制等工作展开交流,从严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打击“两卡”违法犯罪,并判处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办理“两卡”,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
该院法官表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为了逃避追查,往往会利用他人的银行卡进行收款、转账。一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或借给他人,不仅为警方破案带来干扰,殊不知自己也已身处犯罪的漩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