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传统婚姻观追求百年好合,西方人与中国人的婚姻观有着极大的不同,他们认为婚姻纯属个人私事。同时婚姻不属于道德问题,一个人有权选择和自己最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近年来,包括中国、韩国在内的一些亚洲国家的婚姻观念也在悄然发生改变,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亚洲人的婚姻观念出现了向西方靠拢的趋势。那么,在外国人的眼里,婚姻究竟是什么?
德国:婚姻成为生活附加品
德国人对待婚姻很慎重,一个原因是婚姻在他们的社会体系中,已不再是生活必需品,仍愿意拥有它的,自然不会随意放弃。
其实中国目前的婚姻观跟德国的婚姻观在本质上和精神上是一致的。不同之处在于德国社会以一种更加开放和宽容的态度对待两性关系,包括同居和生孩子。
德国人对待婚姻之所以慎重,一个原因是婚姻在他们的社会体系中,已经是可有可无,不再必需,大家可以光明正大地未婚同居生孩子;另一个原因是因为离婚后要付大笔的赡养费。这样,德国人只有确定自己一辈子都不再和对方分开,才会考虑结婚。
在本质上,德国的婚姻不再是生活必需品,是附加品,仍然愿意拥有它的,自然不会随意放弃。而中国的婚姻,依然是必需品,一旦发觉它不合意,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自然会寻求别的途径来满足自己,包括放弃婚姻。在德国和中国的观念中,婚姻根本就是不同的东西,不能单纯从离婚率来说明哪个国家的人更重视婚姻。
从各自的法律制度来说,精神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男女双方能真正幸福地一起生活。
婚姻,说到底,其实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能保障。该离婚的离婚,该婚外情的婚外情,该私生子的私生子。真正的保障是男女双方内在的约束。
法国:未婚同居成普遍现象
几十年来,走进婚姻殿堂的法国新人数量不断减少。婚前同居不再是“少数轻率、反叛的年轻人的选择”,而是全社会的普遍现象。
几十年来,走进婚姻殿堂的法国新人数量不断减少。1970年法国有40万对新人登记结婚,2005年只有28万对,减了30%。根据2005年的统计数字,法国人的平均初婚年龄比1970年的数字晚了6年,男性为30.9岁、女性28.8岁。
报告称,婚姻数量减少并不意味着法国人拒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伴侣生活,而是说明法国人越来越把结婚当作纯粹的个人问题。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婚姻的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婚前同居不再是“少数轻率、反叛的年轻人的选择”,而是全社会的普遍现象。上个世纪70年代初,法国六分之一的新人先同居再结婚,如今这一比例上升到了十分之九。
值得注意的是,相对而言法国人还是喜欢生小孩。法国女性平均生育1.94个孩子,在欧盟25国中仅次于爱尔兰。而且,在25岁至49岁的法国女性中,80%是上班族。生育率高、育龄妇女就业率高的“双高”现象可以说是法国社会独有的。
英国:11年为离婚“高发期”
一贯注重传统的英国人近几年似乎也颠覆了以往的婚姻观和价值观,离婚率居高不下,更令人担心的是,在英国有一部分人还患上了“离婚综合症”。
在英国,人们的婚姻状况似乎并不美满。英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5年英国大约有15.5万对夫妇离婚,虽然与2004年相比下降了7个百分点,但这个数字仍然占到同年结婚人数的50%。
一贯注重传统的英国人近几年似乎也颠覆了以往的婚姻观和价值观,离婚率居高不下,而结婚人数却一直走低。人们似乎普遍失去了对婚姻的信心。
据一项调查显示,男性离婚的平均年龄在43岁左右,女性为40岁。婚姻持续到11年半左右是离婚的高发时期。而成功女性中的离婚率最高,随着收入和地位的不断提高,她们不再满足于琐碎的家庭生活,期待一种独立的生活。
此外,一些名人家庭的婚姻破裂和媒体的过分宣传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当人们看到一段婚姻的结束,自然而然会联想到自己的婚姻生活,觉得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更令人担心的是,在英国有一部分人还患上了“离婚综合症”。2005年离婚的15.5万对夫妇中,有近两成的人已经不是第一次离婚了。在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他们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婚姻往往也是不幸福的。
美国:不生育孩子也能幸福
当被问到婚姻的目的是什么时,有四分之三的美国人说,它是成年人的“共同幸福和成就感”,而不是“生育和抚养孩子”。
美国曾经公布的一个全国性调查显示,孩子对父母来说是个人成就感的最重要源泉,但是对一个成功的婚姻来说已经沦为最不重要的因素。这项研究表明,美国人对他们的孩子表达了极大的热情,但是他们又显然没有将孩子视为他们成人关系之间的黏合剂。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发现,在导致婚姻成功的9个因素中,忠诚、幸福的性关系、分担家务、丰厚的收入和好的住房条件这些经济因素、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兴趣爱好等因素都排在孩子之前。这份研究报告强调了,在一个未婚同居现象日益增多、而且将近四分之一的孩子由未婚母亲生育的时代,为人父母和婚姻之间的距离正在扩大。
当被问到婚姻的目的是什么时,有四分之三的美国人说,它是成年人的“共同幸福和成就感”,而不是“生育和抚养孩子”。当考虑成功婚姻的9个特征时,41%的美国人说孩子是“非常重要的”,而1990年有65%的人持有这种观点。该报告称这24%的下降幅度“或许是这项调查唯一最惹人注目的发现”。另一项重要的变化在于分担家务这个因素,它的重要性上升了15%,达到62%。
美国婚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之一、拉特格斯大学的芭芭拉怀特黑德说,更重视婚姻中的精神伴侣关系和对抚养子女的共识或许可以解释这一现象。她说,人们越来越普遍地认为生育子女是一种选择。“过去,婚姻和孩子在某种程度上是联系在一起的。但是现在这种联系已经不那么紧密了。”
韩国:离婚率飙升250%
在过去的十年里,韩国的离婚率急速上升了250%,这与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有关系。
韩国人对于离婚、生育和同居的态度正迅速发生变化。虽然韩国仍然笃信儒家关于家庭和孝道的价值观,但韩国已经变成了一个开放的西方式社会,韩国人的生活方式也越来越强调自我满足。
政府的数据显示,2002年的离婚率是3‰。而2001年的离婚率是2.8‰,高于欧盟的平均水平(1.8‰)和日本(2.3‰),但低于美国(4‰)。
多年来,歧视妇女的离婚法有了变化。但是90年代离婚率的上升是因为女性的教育程度更高,越来越多的女性能找到工作。现在,妇女更倾向于认为,她们有权寻求个人的快乐。大多数离婚案是由妇女先提出的,性格不合是最常提到的理由。一位离婚问题专家说:“男人们觉得政治和经济的变革很难适应,可他们却认为家庭至少应该保持不变。但是事实却是在韩国所有的组织中,家庭可能是变化最大的一个。”
随着离婚人数的增加,他们再婚的机会也随之增加,但是由于偏见依然存在,所以他们再次选择的对象基本上也是离过婚的人。
印度:跨种姓婚姻仍是大忌
种姓制度仍然对印度人有很大影响——高达74%的印度人反对跨种姓婚姻。
在婚姻和家庭观念上,印度人仍然相当保守。大多数印度人认为婚姻应该由父母说了算,种姓不同仍是婚姻之大忌。
《印度斯坦时报》和CNN-IBN电视台2006年1月7日至14日在印度28个邦和首都新德里选择了15141名居民进行面对面的访谈,其中45%是女性,81%是印度教徒,11%为穆斯林。调查结果显示,在回答“谁应该对婚姻问题有最终决定权”这一问题时,72%的人选择父母,4%的人回答“不知道”,只有24%的人认为应由子女自己作主。其中,在受调查的城市青年中,59%认为应该由父母说了算;持这一观点的农村青年占67%。
传统的印度教社会把人分成4个大的种姓,每一种姓中还有许多亚种姓,不同种姓之间不允许通婚。印度自1947年独立后就废除了种姓制度,但这一调查表明,种姓制度仍然对印度人有很大影响———高达74%的印度人反对跨种姓婚姻,即使在医生、律师和工程师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中,也有54%的人反对跨种姓婚姻。
爱情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社会上甚至有“爱情至上主义者”,以爱情的追求为人生的最高目的。这种观点固然过分,但也从另一面说明爱情的可爱与尊贵。当今社会的爱情观,既有西方文化爱情观的影响,又深深地带着中国传统爱情观的痕迹。将中西方爱情观作一番比较,应是一件很有趣、很有意味的事。
其次,中国人的爱情观中,不仅男女双方要亲密无间,水乳交融,而且要爱中有敬。爱而敬,使爱的境界得以拓展。西方男女夫妇只是爱而恋。只有爱恋,没有敬意,容易使对方视我为他的私有财产,产生一占有欲。更要命的是,视对方为我所喜爱的物品,平日里固然可以像喜爱收藏物一样予以欣赏、把玩,一旦时过境迁,不再喜爱对方,自然可以弃她(他)而去,像抛弃一件物品一样毫不可惜。此所以西方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也就是只爱无敬的爱情观之弊端。试想,我们对自己尊敬有加的长辈、领袖或偶像会轻易抛弃吗?忍心轻易抛弃吗?恐怕不会吧。不仅不会,而且对我们所尊敬的人,还要追随一生,效仿一生。
中国人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主张夫妇间要既爱且敬,敬爱有加,以使夫妻关系天长地久。中国的成语形容夫妻关系“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没有说“相爱如宾”的,道理即是如此。《诗经》谓“宴尔新婚,如兄如弟”,因兄弟间要互敬互谅。中国古代夫妻常以兄弟相称,西方则无此。中国古代夫妻,又以君卿相呼,则敬的意味更浓。
至于社会上有人认为爱情纯粹是男女肉体的结合,情欲的发泄,这样的爱情观更是等而下之,不值一驳。
中西方婚姻观念的差异,首先表现在婚姻目的的差异。所谓婚姻目的,即男女双方想经由建立婚姻关系的方式而达到某种预期的结果。
中国人的婚姻目的。中国传统的婚姻目的是为家庭而非爱情。《礼记昏义》说:“合两性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就是说,中国传统的婚姻目的是:一是通过联姻合两大家族之优势,扩大亲属同盟,即“结缘”;二是为了男性家庭继承家庭的血统,传宗接代,即“继统”。当然,在现今的中国社会中,这种传统的婚姻目的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男女青年往往选择“爱情至上”的婚姻。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富传统的社会,要使爱情变为婚姻的主要目的,仍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1996年在上海、广东、甘肃、哈尔滨四省市的有关婚姻质量的调查,男女因爱情结合成婚姻的只占1/4左右。统计的结果表明:两性因“爱到极点,无法控制”而成连理的仅占2%,在婚前“甜蜜愉悦,彼此相爱”的为25%,56.5%的人在婚前“和睦相处,互有好感”,而“出于无奈,勉强结合”和“互不熟识,元感情可言”的达到16%。
西方人的婚姻目的。西方人的结婚目的:其一是坠人爱河的恋人希望恋情有个完满的结果;其二,寻找长久的异性生活伴侣,从而使自己在生理上心理上的需要得到满足。西方社会一向注重个人独立性的培养,因此,西方人的自我中心意识和独立意识极强。在个人主义极为流行的西方社会中,结婚只是两个个体的结合。而结婚的基础是爱情和两性相悦。在他们看来: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低质量的婚姻。据美国著名的公众意见专家路易斯哈里斯的统计,“83%的美国男女认为,爱情乃是男人和女人结婚的第一位的,必不可少的动力。更有90%的美国人相信,维持美满婚姻的首要条件也是爱情。”131由此可见,追求真爱乃是绝大多数西方人最重要的婚姻目的。
因此,我们说西方人的结婚,是个人的权利;中国人的结婚,更像是对家庭的一种义务。
最吸引我们的爱情童话往往揭示了我们自己对两性关系的游戏准则的幻想。
西方童话:彰显男性力量
美丽善良,纯洁可爱的公主被继母嫉妒,被下令暗中除掉。白马王子深深的一吻破除了魔法,公主得救了。公主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全世界的小朋友和成人都津津乐道的西方经典爱情童话,《白雪公主》、《睡美人》、《灰姑娘》、《美女与野兽》、《莴苣》、《青蛙王子》等等。很多人小时候都是听到王子和公主的故事而慢慢进入梦乡,梦中自己也变成童话中的主人公,去追求自己幸福的爱情生活。
是什么让这些故事如此吸引我们?而“白雪公主”、“白马王子”更是当仁不让地成为我们爱情中的理想原型?
让我们一起来重新读读这些经典爱情童话,我们会发现在这些西方爱情童话中女主人公个个美丽、善良;而男主人公不是王子,就是骑士,个个英俊潇洒,身份尊贵,拥有能力。噢,这太符合完美的理想化的我们自己啦!
中国式童话:充满悲剧色彩
当然中国也不乏经典的古代爱情童话。只是好像我们现在更愿意给孩子们讲西方的爱情童话了。也许我们可以体会一下其中的差别。
牛郎织女是中国最有名的一个民间传说之一。后来逐渐演变成现在的版本,这也是七夕中国情人节的由来。而玉帝之女七仙女和贫农董永的故事因严凤英主演的黄梅戏《天仙配》更加地妇孺皆知。广为人知的古代爱情童话还有《海螺姑娘》《白蛇传》《孟姜女》《梁山伯与祝英台》等。
在这些中国古代爱情童话里,女主人公都是那么美丽、善良,基本上都是真正的仙女,基本上都不是凡人。她们不光拥有魔力,而且在关系的建立上主动,虽然她们不能让男方也成为神仙,但愿意放弃神仙的身份地位,也愿意并能够让男方享受由自己的魔力所创造的普通生活。她们扮演拯救者,在娘家反对时,她们仍坚持自己的爱情。而那些男主人公呢?我们几乎都不知道他们的长相,他们面目不清,身份卑微,一穷二白,没资源,无能力,也基本无力改变;多为孤儿,生活中比较低能,总是被岳母嫌弃,但他们善良,老实、本分,孝顺,专一;虽然在关系建立中被动,扮演被拯救者,但愿意接受女主人公的资源,可以在帮助下提高生活能力;而且当爱情受到威胁时,他们能表达反抗,而不会自暴自弃。这些爱情童话基本上都是悲剧。
中式男性为何总是等待拯救?
中西方爱情童话如此不一样,中式童话非但不能让人沉浸在快乐幸福的幻想中,反而让人感到压抑,感到沉重,以至于现代的妈妈们都不大和孩子们讲了。
中国是男权国家,为什么在童话中男人不是穷的、弱的,就是坏的,非但不能像王子骑士那样保护拯救女人,反而要不就等着女人拯救,要不就欺负女人?可能荣格说的有道理,这来自不同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与文化有关。
其实,这恰恰是最霸道的男权,用的是病态的投射-认同,原型中中国男人是如此的自卑,需要的是有能力有资源的女人的主动追求,低调的完全的付出,他们才安然地接受。
从这些童话故事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西方的集体无意识已经到了俄狄浦斯期,而中国的还在共生期,男人们还没有成熟,他在爱情中需要的是一位能培养、保护和滋养他的妈妈,而不是一位需要他展现男性魅力的真的柔弱女生。很能干,又很低调,还装得更弱,给弱的男人面子,这在中国的文化中被称为“贤惠”。
某男,36岁,金融从业人员---“我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出生在一个温馨,和睦的知识分子家庭,全日制名校本科毕业,现在在一家金融机构工作,从小到大受到的是传统中国式的文化教育,待人真诚,热情,大度,有责任感.平时比较喜欢运动,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如果你也同样和我有一颗真诚的心那么就请和我联络吧。谢绝非上海人士(不居住在上海的人),离异,伪单身者!
另:我的实际身高为1.73,资料上写错了,但是不能修改了,非常抱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