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的婚姻不顺,妻子无法挽回,两人协商离婚,孩子判给了刘先生抚养,一场骗局让他彻底看清了自己。
原来刘先生自从离婚后,心里头对于异性有渴望,正好在散步的时候捡到一张小卡片,看到上面动人的身形,刘先生偷偷将卡片藏起来。
可是,对方解释享受服务可充值会员,还能享受返利的优惠,按照对方的操作,刘先生先充了120元,对方也返了20元。
一想到可以赚钱,刘先生就按照对方的提示,陆续充值进去平台,总共操作了4次,对方都将钱返还给刘先生。
到了第5次时,对方要刘先生充值5万元,他没有怀疑,还以为能够赚得更多,于是很快将5万元转了过去,可是对方迟迟没有返现。
刘先生坚称,我已经把5万元充过去了,为什么还没有收到款项,对方故作为难,查明该服务需要玩游戏得到积分才行,因此陷入第二个圈套之中。
对方给了刘先生一个玩游戏的链接,仅仅只是买大小和单双,为了能够争取返利,刘先生不惜重本地押注,越陷越深。
如果只是一款积分性游戏,那么刘先生不会亏那么多,可是游戏一直叠加,让刘先生花光了自己的钱,还找朋友借了一点。
对方眼见刘先生如此配合,一直在一旁拱火,让刘先生欲罢不能,只能一直押注,很快就将几十万的积蓄都压上去了。
刘先生停下来才发现,自己的积蓄已经没了,还欠下不少的债务,向对方要说法的时候,已经被拉黑了,成为了一起诈骗案例的受害者。
经过调查,刘先生被诈骗的金额高达65万,还面临银行贷款逾期,前妻得知这个情况后,虽然很生气,但是为了孩子还是得还。
那么此事应该如何用法律来分析?
首先对方的行为属于诈骗罪,在法律上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从形式上看,刘先生是通过小卡片想认识异性,而对方虚构了一个支付方式,隐瞒了真实情况,造成了受害者的财产损失,无须质疑就是为诈骗罪。
具体到本案之中,刘先生被诈骗的金额高达65万元作为属于特别巨大的情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50万元以上,且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换句话说,犯罪嫌疑人一经抓捕,将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活没收财产。
而在本案之中,还牵扯到刘先生的银行贷款问题,通俗来说,刘先生贷款和银行签订的合同,负有按时还款的法定义务,并不受限于他被骗的情节,因此刘先生还是要想办法支付贷款。
另外,刘先生在曝光此类诈骗案例时,已经有55000元面临还债困难,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后续是会影响自身的信用,对孩子的前途也有一定影响。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作为银行的共同还债人,如果前妻之后放弃继续帮助,还可以向刘先生提出索赔的要求,不一定要求让前妻成为债务人之一的。
最后,刘某是因为自身的观念出错,误入歧途遭遇诈骗,本身就是怨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的防骗意识一般,前妻如此有责任感,不理解为什么刘先生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