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答记者问。具体如下:
自2021年4月中央宣传部联合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治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违法犯罪活动,优化新闻传播秩序、净化新闻舆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将“打假治敲”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相结合,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通过依法惩治涉企敲诈勒索违法犯罪,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构建良好文化传播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就发布的5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请介绍一下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主要做法?
问2:检察机关如何将“打假治敲”与“检察护企”相结合,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从严惩治。协同推进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个别新闻单位、网络平台及公众账号借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信息服务等敲诈勒索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整治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等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净化网络空间,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加强督办指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指控犯罪职能,对涉及企业经营的重点案件进行督办、指导,抓好重点案件办理。确保定性准确,依法处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促进综合治理。深挖背后产业链、利益链,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督促主管部门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管住源头,共同推进一体化治理。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涉案企业内部管理问题,推动企业加强整改,促进企业健康成长。
问3: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年代,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类案件办理出现了哪些新特点新趋势?
答:随着互联网与自媒体迅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舆论监督”旗号利用网站、自媒体等平台,恶意搜集、编发负面信息,通过有偿新闻、有偿删帖、以曝光负面信息相威胁索要财物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日渐高发多发,严重侵害被害单位的财产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新闻传播秩序。实践中,此类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问4:删帖型敲诈勒索案件办理实践中有哪些法律适用难点,这批案例对此类问题是如何指引适用的?
答:办理删帖型新闻敲诈案件的难点在于,如何把握正常新闻舆论监督与假借负面新闻报道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利用网络、自媒体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较传统敲诈勒索犯罪具有更强隐蔽性和伪装性,犯罪分子往往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通过发布负面信息对企业形成舆情压力,迫使其以“商务合作”的名义出钱删帖。对于此类行为,检察机关应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从有无实施胁迫行为、交易的异常性、非法占有目的等方面,准确区分舆论监督与借舆论监督为名实施的犯罪行为。此次发布的案例二、案例四均对这一法律适用难点认定具有指引意义。以案例二宋某敲诈勒索案为例,宋某通过自媒体平台炒作企业的不实、负面信息,通过明示、暗示等各种方法对企业进行威胁,并持续发帖,迫使企业支付“公关费用”才予以删帖,该行为具有胁迫性;该删帖合作协议并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并非企业所需的正常交易行为;宋某作为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其明知平台发布的“药企黑幕”信息的虚假性,却主动发布不实、虚假信息迫使企业支付财物,具有非法牟利目的。检察机关精准履行刑事指控职能,最终,宋某以舆论监督为名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被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