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王镇农耕文化体验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下王镇农耕文化体验馆建设项目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8-330683-04-01-90763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山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嵊州市下王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下王镇农耕文化体验馆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67.21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56.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块总用地面积2298平方米,设计建造1#楼及连廊、2#楼体验馆建筑,总建筑面积2788.8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54.91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1578.79平方米,为四层建筑,单层连廊47.85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1031.26平方米,为三层建筑);同时配套场外给排水、消防、电气等工程,建设地点:嵊州市。
2.2招标范围:下王镇农耕文化体验馆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内所涉及的所有实施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83.258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42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都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的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3.1、3.2内容
3.5□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6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监管机构: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山水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699号地址: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14号
邮编:312400邮编:312400
联系人:章主任联系人:钱巧林
电话:15968566722电话:0575-830312009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65523876@qq.com
2024年8月19日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