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网络传播学》是传播学领域的一个崭新研究空间。通过学习《网络传播学》,认识该课程的学科性质及其在新闻传播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初步掌握现代网络传播学的特点,基础理论,传播模式等,并将有关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网络传播活动中,分析网络传者、受众的点面关系,行为模式,基本规律等问题。通过学习,从多元视角探索网络传者和受众关系的变化,掌握网络议程设置,推广模式,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闻业对现代人素质的全面要求,同时还应努力实践网络内容传播,提高实际网络传播活动的能力和效率。
一、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思考
该课程应该以课堂教学为主,实践性教学为辅,使用灵活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并辅以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网络教学方式。课程应该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来辅助教学,使用PPT课件、电子书、音像数据库、课程案例库来进行教学,教师可以使用大量的案例、多媒体内容来直观形象地讲解理论知识,而且可以增强学习的互动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增强教学效果。
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上,应该具有以下特点:
(1)多媒体课件教学,使得学生感到课程内容生动活泼,直观易学。
(2)案例教学。对于抽象的网络传播理论,结合了大量最新案例进行讲解、分析,使得理论更容易为学生理解和掌握,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
(3)对话教学,课程大量设置对话讨论教学,既能使学生深刻领会专业知识,也能沟通师生之间的见解。
(4)愉快教学。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情绪,结合幽默的课堂叙事和音视频手段,以此增强教学效果。
(6)网络教学。本课程建立了内容丰富、页面美观、形式灵活的教学网站,除提供基本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视频之外,还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教学资源和互动机会。根据教务处的历年评估和学生的反馈,这些教学方法和其他教学创新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教学条件的思考
(1)教材与扩充阅读。本课程目前主要使用的教材为杜骏飞教授主编《网络传播概论》该教材系全国多所院校联编教材,体例清晰,内容丰富,在学术界享有良好声誉。该教材目前已经出版第四版,堪称国内最具有生命力的教材之一。
(2)课件。网络传播学课程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来辅助教学。教师需要使用PPT课件、电子书、音像数据库、课程案例库来进行教学。教师需要通过使用大量的案例、多媒体内容来直观形象地讲解理论知识,而且可以增强学习的互动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增强教学效果。
三、教学内容的思考
(一)构建课程在专业的定位与课程目标
本课程的主要目标是:①使学生掌握网络传播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尤其是有关网络传播的原理、应用和基本规律的知识;②使学生了解国内外最新网络传播现象和发展趋势;③培养学生分析网络传播现象的能力,掌握解决网络传播问题的方法,为今后的学习、研究和实践提供思维准备。
(二)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2)难点首先在于本课程既要操作性地介绍网络传播的技术特征、信息使用方法,又要从人文理论层面阐释网络传播对传统传播学的革新意义。
(3)解决的办法:①“一课多人穿插制”。课程尝试采取“一课多人,相互穿插”方式授课,尽量展现各位任课教师的学术优势与教学特长。②通过大量的案例来讲解理论;采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来增强课程的吸引力,降低课程的难度。③研究性教学。带领学生围绕课程内容进行研究性教学,鼓励学生参与或独立展开科学研究,发表科学论文。④加强课后的练习、作业和相应的辅导;注重科研和教学相结合,随时加入最新的理论发展内容。
参考文献:
【关键词】移动无线网络传播模式手机用户
无线传播(WirelessCommunication)是利用以手机为主要传播平台的第五媒体,直接向分众目标和受众定向精确地传递个性化即时信息,通过与消费者的信息互动达到市场沟通的目标[1],其基础实际上就是连接庞大的移动设备的网络。由于网络应用前期受限于移动通讯技术的发展,无线网络传播的技术和群众基础不够,使得无线网络传播一直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对于无线网络传播的模式也还没形成一个比较规范、完整的结构形式。
一、目前常见的无线传播模式
从传播的模式来看,国内的无线传播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种模式[2]:
(一)大型独立WAP网站模式。主要指指企业利用本身拥有的用户资源和品牌优势,建立专门的无线应用协议为基础的WAP网站,开展第三方无线传播业务的一种模式。
(二)用户被动接受的SP模式。是指利用现有的无线用户信息资源,向受众强制传播信息的模式。其特点是,除非因为网络出现故障,否则受众肯定接收并且看到企业发送的信息。
(三)终端嵌入传播模式。是指将传播信息以图片、屏保、铃声和游戏等形式植入到手机里面从而达到传播效果的一种模式,目前智能手机大量采用。
(四)各类WAP网站模式。是指以手机门户网站的形式建立WAP网站,用免费的内容吸引用户访问,然后利用流量做类似目前互联网的传播,这种网站模式的关键在于对渠道的控制。
(五)小区短信广播模式。是指进入小区里对用户进行广播发送,如商场的促销信息的场内传播,拉近了商场与顾客之间的距离。目标顾客收到此类传播信息会感到满意,因为顾客来商场就是希望得到此类服务的。
(六)定制传播模式。是指采取会员制,只针对会员进行信息传播,会员可以自主选择传播的信息种类形成互动传播模式。定制无线传播可以采取捆绑传播、互动式传播等方式,为无线网络用户提供增值服务。
二、无线网络传播模式存在的问题
(三)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性较低。无线网络传播是一种开放式的传播,信息安全一直是传播的突出问题,在信息认证、信息加密等方面理论上没有传统网络安全,很多重要信息不宜在移动网络中传播。
(四)媒介的接受能力较差。通过手机这种媒介传播多媒体形式的信息还是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方面,手机媒介的信息流量并非完全支持多媒体信息的传播;另一方面,手机的界面也较小,操作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无线网络传播模式的对策初探
(三)提高意识、明确责任,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无线网络传播的首要原则应是用户自愿,并尊重与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企业在利用无线营销在运行当中,应避免对用户的骚扰、避免被用户投诉,这是一项基本准则。由于手机已经成为个人的专用物品,尊重用户隐私与意愿已经成为移动通信事业的立足之本,任何违背用户意愿的传播活动都会遭到用户的投诉,从而被迫中止。必须提高意识,充分重视用户信息的安全,把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作为自己无线传播企业的责任,这样才能取得用户的信任,同时也应该努力去了解用户对自己信息安全看法、疑问和要求,增强传播的信任感。
无线网络比传统网络传播方式有无法比拟的优势,虽然在实践中无线网络传播存在诸多问题,但是随着3G、4G在我国的逐步推进,未来的无线网络传播将取得更快的发展,通过企业必须不断探索,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无线网络传播会迎来迎来灿烂的明天。
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受众合理使用
随着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我们已经进入网络时代。身处网络社会,作为国家重要公共信息保管与传播的文化事业单位——档案馆(如无特殊说明,本文“档案馆”特指“综合性档案馆”),其特定的社会责任、服务宗旨及档案信息的获取、管理、服务模式决定了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权来保障公民获取信息自由,维护自身权益,实现社会信息公平,是网络时代档案馆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现代传播学的受众理论特别强调受众在接受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强调受众的主体性。档案馆作为公共文化事业机构,其信息价值的实现应以档案受众的存在为前提。因此笔者认为,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档案馆的合理使用制度需从受众的角度出发进行研究,使信息网络传播权在网络环境下发挥“利益平衡器”的作用,来充分满足受众获取档案信息的需求,提高档案馆信息利用的效率。
1.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档案馆中的适用性分析
1.1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规定
1.2合理使用规定
1.3信息网络传播权对档案信息传播工作的影响
2.受众视角下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档案馆合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2.1受众理论的应用
2.2档案馆合理使用的空间萎缩
2.3档案馆合理使用权的制度障碍性
《条例》沿袭了我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列举式立法模式,对于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而言固然明确且易于操作,但面对不断发展的网络技术和新的合理使用要求,这种封闭式的立法模式显得弹性不足,前瞻性较差③。合理使用判定标准的缺失,也为网络环境下档案馆合理使用权的正当行使和权利扩张制造障碍,这种合理使用立法的“封闭性”如果不作新的调整,档案信息传播力实难有新的拓展,作为档案信息需求活跃主体——档案受众在获取档案信息过程中不免会减弱信息接受度。
2.4档案馆合理使用法律规则的模糊性
相对于传统著作权,数字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规则显得复杂、不确定。就《条例》第7条来看,档案馆合理使用权利行使的前提是正确理解和把握“馆内服务”、“已出版档案”、“本馆收藏”、"数字档案”、“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等术语,而这些术语在《条例》中并未有准确界定。“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合理复制档案的份数”也尚未可知。在区分“馆内服务与馆外服务”、“已出版档案与未出版档案”、“数字档案与非数字档案”、“数字浏览与数字化复制”、“档案收藏权与档案所有权”、“收费与赢利”、“档案隐私权”等界限问题上仍会存有争议④。
3.重塑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档案馆合理使用的策略
针对受众视角下网络传播权在档案馆中合理使用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重新检讨和合理调整,这取决于法律规范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也有赖于档案馆在现有规则下的积极争取和灵活运用。
3.1以公众需求为基础的档案馆合理使用价值的新定位
公共利益的客观性和社会共享性决定了档案馆应该以追求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信息社会中,保障公众对信息资源的共享是最大的公共利益。相对信息网络传播权来说,“公共利益”就是让公众能够通过网络谋取更多的有益于自身和社会的信息资源。因此,“公共利益”是立法者首当考虑的价值目标。合理使用最大特点在于以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无限接近的需求为基点的同时兼顾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基于档案馆的公益性特点,档案馆应当是建立在档案信息开放、扩大交流的基础之上,代表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主要价值取向应以满足公众需求为基准,对档案馆信息资源合理使用进行价值新定位。
3.2以公众知识产权的保护为基础完善档案馆的管理制度
3.3以公众利益为基础的档案馆信息网络传播豁免权的扩大
3.4以实现受众权利为基础规避《条例》模糊规定的风险
总之,《条例》的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立法活动的终结,《条例》对档案馆做出的信息网络传播和合理使用的条款基本只是表象的、未触底的、缺乏可操作性的文字规定,还远不能完全解决现代档案馆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障碍。从公众权利的角度出发,我们需要以公正客观的态度看待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有关的争议,同时需坚定信念与决心,在新的一轮立法博弈中为档案馆的公共利益争取更多的信息传播权利。
*本文系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公众需求的档案信息资源开放存取研究》、江西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南昌大学教学改革项目《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JXJG-11-1-32)、南昌大学社科研究基金项目《面向公众需求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系构建研究》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吴汉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44.
③管先海,程训方.网络传播的影响与档案信息传播的发展趋向[J].档案管理,2003(6):23-24.
④秦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图书馆的影响和启示[J].图书情报工作,2007(5):38—40.
⑤王宇红.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限制与图书馆合理使用——兼论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完善[J].情报杂志,2009(2):175-178.
⑥曾凡丽.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研究[J].图书馆,2010(4):43.
关键词:网络传播;负效应;监督机制;实名制用
马克思原理来说明的话,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矛盾中进行的,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互联网亦是这样的存在,其存在为人们生产、生活都带来了便利,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开放性等特点,也相应地产生了一系列负效应,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诸如网络暴力、暴露隐私、个人信息倒卖等现象。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了解其现状和成因。
1网络传播负效应现状
1.1网络暴力使得人们变成“两张脸”
从明星出轨事件,再到贴吧人肉搜索事件,这些现象的存在催生了一批人的出现,他们被称为“网络暴民”。他们活在互联网创造的虚拟世界里,滥用自己的权利,触及道德、法律的红线而不自知。而很大程度上,他们仅仅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不断探听别人的隐私,甚至用自己的价值观审判别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1.2信息的快速传播使人们开始快餐式阅读
网络的发展促进了信息的流动,各种信息充斥于网络中,无论是娱乐、社会还是民生等,人们无法像以前一样进行深度阅读,只是快速浏览,浅尝辄止。久而久之,人们越来越欢迎信息的大量输入,而不进行深度思考,变得远离智慧,缺乏客观地判断问题的能力。
1.3网络传播影响人们的生活状况
网络传播的快速发展使人们患上了各种网络综合征,颈椎、眼睛等不同身体部位出现问题,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此外,信息的丰富性使得人们越来越沉迷于网络,不愿意走入人群,走出室内,都变成了低头一族。社交能力下降,变得越来越孤僻,造成了心理障碍。
2网络传播负效应的成因
3针对网络负效应的措施
3.1要健全网络的监督管理机制
要加强网络的法制建设,政府要在其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完善立法,规范网络语言,净化网络环境,使互联网也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政府要以积极引导为主,保证言论自由权,要注意适度原则,因为我们不能忽略网络传播本身在大众生活中所带来的积极作用。
3.2提升网民的个人素养
利用媒体、报纸、电子网络等各种宣传渠道进行网络规范使用的宣传,提升大众的媒介素养。引导大众不要盲目从众、跟风,明确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也要遵守道德、遵守法律的要求。
3.3实行网络实名制
3.4完善网络举报渠道,增强网络新闻公信力
4结语
在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益处时,我们要时刻警惕网络传播的负效应。从自身出发,无论处于什么样的位置,都要提升自己的个人素质,不信谣、不造谣。净化网络传播环境,发挥互联网的正效应。
[2]李凌凌.网络传播理论与实务[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
[3]徐小立,秦志希.新闻传媒的消费主义文化变异[J].现代传播,2007(2).
[4]钟瑛.我国互联网管理模式及其特征[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2).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的实际适用性要根据侵权的具体情节来判断,其中会涉及到赔偿问题。现阶段,信息网络传播途径的广泛性引发出一系列的侵权问题,在高校校园中也时有发生。例如没有经过著作人的同意将书籍或者是歌曲上传到校园网中供学生下载使用,对于这种行为是否能够进行免责处理也成为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支持者表示,校园的传播空间还是比较小的,且不具备营利的性质,被侵权人实际上也未曾遭遇严重的经济损失,学生进行下载的目的也不是为了牟取利润,则可以进行免责处理。毋庸置疑的是校园的传播空间确实不大,无论其目的如何都不能掩盖侵权行为的事实,通过网络将个人的作品放到网络上进行传播,肯定会影响作品正常的销售情况,这对权利人的经济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关键词:新媒体;沉默的螺旋;网络传播
一、沉默的螺旋假说成立的前提条件分析
该理论假说由三个命题构成:
第一,个人意见的表明是一个社会心理的过程,是个人害怕被社会孤立产生的行为上的趋同。对于这个假说,后来的研究者提出,“对社会孤立的恐惧”(趋同行为动机)不应是一个绝对的常量,而应是一个受条件制约的变量。[1]正如Glasser指出的:诺依曼过分强调了人们对孤立的恐惧这个动因,其实意见表达的背后利益的期待这一动因,超越了对孤立的恐惧。
第二,意见的表明和“沉默”的扩散是一个螺旋式的社会传播过程。在诺依曼看来,任何“多数意见”、舆论乃至流行或时尚的形成,其背后都隐藏着“沉默的螺旋”机制,进而会产生“舆论一边倒”或“关键时候的雪崩现象”。但是“多数意见”产生的压力,对问题的了解程度以及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也构成了人们决定是否公开表态的重要因素。
第三,大众传播通过营造“意见环境”来影响和制约舆论。根据诺依曼的观点,舆论的形成不是社会公众“理性讨论”的结果,而是“意见环境”的压力作用于人们恐惧孤立的心理,强制人们对“优势意见”采取趋同行为这一非合理过程的产物。[1]在这里,诺伊曼的论证中忽视了公众所在的群体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中的角色。
从现在看来,网络传播使传统的三大媒介环境形成的诸多环境因素发生变革,从根本上改变了“沉默的螺旋”理论赖以生存的媒介环境和社会心理环境,这就对“沉默的螺旋”这一传统的新闻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在网络传播过程中,沉默的螺旋的表现形式
网络传播在互动过程中具有匿名性,人们可以通过发表匿名的意见来获取自由的,摆脱被孤立的感觉。网络言论的匿名性,使一些与主流意见不同的声音也在网络中出现,虽然这些意见不见得正确,但这些言论是网民理性讨论的结果,不像“在传统的大众传播条件下,媒介承担着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把关人’角色,有限的少数人决定了无限的多数人应该接受什么,不应该接受什么”。[2]这与传统大众传播环境相比,心理因子、社会因子因为网络虚拟性的本质特征所带来的规范力相对减弱了。
根据人的社会心理的一般规律:人对社会孤独的恐惧并不会因为互联网的出现而消失。如今在网络空间里,网络社群成为许多网民交往的空间,正是因为网络中个体的惧怕孤独,想要和群体联系在一起,网上社区和论坛才会应运而生。但是,这并不代表所有的人都会有这种对孤立的恐惧。例如:在汶川大地震中,当全国人民都举国哀痛之时,网络上依然会出现步伐背行者,一位沈阳少女居然在网络上公开谩骂灾区人民,她的这种行为,就已经超越了对孤立的畏惧。
在这个信息多源化的社会,人们既不会单一的接受某种观点,更不会被动地接受媒体的宣传,人们的自主性在不断强化。例如:近年来的多起网络事件,无论是“曹操墓”还是“伪娘”都没有出现舆论一边倒的现象。在网络论坛上,争议各方不断走向白炽化。在此事件中,不仅没有出现两边论,反而在两边之间还掺杂着其它的意见群体,使其不再像传统的“沉默的螺旋”理论所假设的那样,产生一边不断变得弱势,另一边不断变得更加强势的现象。
综上分析,“沉默的螺旋”理论,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并没有像假说中所阐述的那样,人们有那么明显的害怕被社会孤立的恐惧,也没有随着网络的出现而消亡,而是以自己一种独特的方式存在着,是一种继承,也是一种创新。
三、任何一种理论都要适合当前媒介的形式,两者相辅相成
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主要通过占据主导地位的三大媒体了解外部世界。传统的大众传媒依赖报道同一内容,传达同一信息的便利性,形成引导并控制舆论的社会机制。在某一时期内,究竟是什么样的观点占优势,经常是由大众媒介规定的,即大众媒介鼓吹的观点。
但是,在网络传播时代,这种控制舆论的社会机制丧失了这样的效果,这就意味着人们在网上合法的意见和信息已经畅通无阻,网络也因此成为了一个“观点的自由市场”。
从网络的角度回顾假说成立的三个命题时发现,在网络传播的时代,这些命题正在不断地试图用新的方式来适应这新时代的传播。
从假说的第一个命题,我们就可以看出,“沉默的螺旋”理论强调的是人被社会孤立的恐惧,在当时的环境下,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只能通过媒介,媒介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限制了人们的思维,人们之间的意见无法沟通。也就是说,当个人不能相互交流私人意见时,这个理论才能成立。但是,在网络传播的新时代,网络是一个崇尚个性的的世界,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受众可以在网络上通过各种方式如在个人网页上发表意见或是参看他人的观点,来了解事件发生的动向。由于网络的匿名机制,人们不再因为惧怕孤独而不敢发表自己最真实的意见。相反,他们发表意见时既摆脱了外界的干扰,又摆脱了他人目光而带来的心理压力,达到言说的自由。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说这种恐惧感消失了,只能说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这种恐惧被转移了。
诺依曼认为,什么观点占优势,经常是由传统媒介确定的,或者是由周围多数人对这一观点的支持造成的。由此可见,大众传媒在其中发挥了强大的制约作用。但是,从网络传播的时代来待第这些命题时,则会发现其间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例如,2008年奥运会刘翔退出比赛一事,传统的大众媒介一直在为刘翔开脱,甚至连新闻联播都竖起了向刘翔致敬的大拇指。无论是报纸还是电视,都是报道正面的消息,它们引导了一种舆论,也就是大众媒介所吹捧的,刘翔不参加比赛是对的,是应该被大家理解的。但是唯有在网络这个空间里,人们可以说出自己真实的看法,在网络上,有60%的人能够理解刘翔这一举动,但是也有40%的人在唾弃他。从这一反应可以看出,在网络空间里,受众不再受到传统大众媒介的影响,而是通过分析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在这里媒介强制推行舆论的可能性大为降低,信息传播的能力为言论自由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并没有形成舆论一边倒的“螺旋式”。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传统的大众媒介试图制约舆论,影响舆论的这一举动,在网络空间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四、结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大众传播进入网络时代后,民众的理性分析能力和参与的积极性有了显著的提高致使“沉默的螺旋”理论运转机制发生改变。在网络媒体中,其个体的孤独或恐惧感依然存在,群体压力有所减弱,但并未消失。正如陈力丹所说:“媒介对于社会控制的机制既是强大的,也是有限的。”因此,“沉默的螺旋”只是借助网络民主的外壳,以更为隐蔽的方式呈现,不可能从网络空间中真正消失。
关键词:网络配音;网络传播;网络文化
Abstract: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Internetculture,itsmodesoftransmissionfromthetext,images,andgraduallytransformedintothemainimagevideoandaudio,dubbingartisthegrowingimportanceofculturaltransmissioninthenetwork.Inthispaper,onthebasisofthetraditionalfilmandtelevisiondubbingart,combiningthecharacteristicsofnetworkcommunication,analyzedandsummarizedthestatusofnetworkvoiceandnetworkwithindustry,thestatusquoofChina'svoicenetworkanditstransmissioncharacteristics.Keywords:networkvoice;networkcommunication;networkculture
网络配音
近年来,随着信息发展的高速化、快捷化,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由以单一媒体为主,逐步转向多媒体时代,网络化、数字化的传播方式为人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在这种发展模式下,人们在接受海量信息的同时还可以互动感想,网络就像血管,数字化的信息就像血液,这些网络资源已成为当代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
网络配音,就是信息时代催生的一种传播迅速、受众广泛的信息资源。具体的网络配音作品其实质是通过配音公司或录音棚与配音员的合作,为各类配音需求者提供配音,并以互联网为交互平台的一种配音服务。[1]
网络配音的作业形式有多种,复杂的作品可以由多人组成的团队配合完成,简单的作品甚至可以一个人完成。当作品完成后,既可以上传到互联网,受众的反应程度就是对作品成败的一种评价方式,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网民的点击率。
网络传播
网络传播是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其社会文化传播的目的传播形式,它具有高速度、大容量、多功能、可互动、跨文化等特点。网络传播融合了大众传播(单向)和人际传播(双向)的信息传播特征,在总体上形成一种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在这种传播结构中,任何一个网结都能够生产、信息,传播范围广泛。同时,因网络传播具有交互性,受众可以直接迅速地反馈信息,发表意见。[2]而且,网络传播突破了人际传播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局限,在总体上,是一种多对多的网状传播模式,它具有传播快速、覆盖面广、涉题范围宽泛、成本低廉,大众化强(如门槛低、便于参与、草根艺术等)等优势,尤其大众化强、方便参与是传统传播所不具备的,而网络配音以网络传播为媒介,利用网络传播的优势,发挥着自身的独特性。
网络配音的特点
通过分析总结,网络配音大致具有以下特点:
1、源自于一部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的搞笑配音动画片《西游记:旅程的终点》,和中规中矩的专业配音相比,网络配音更口语化,也更便于配音爱好者自由发挥创意。
2、最早参与网络配音的团队应该是全国各地的网络广播剧制作者们,参与网络广播剧配音的网友以年轻的学生群体为主,绝大多数没有专业背景,仅仅凭着一股对用声音讲故事的热情而参与配音。
3、好声音有创意更好听,此后一些专业或准专业配音人士开始进入网配圈子,同时原有的网配社团也吸纳了很多新鲜血液。当网友对网配的接受度已经比较高的时候,网配作品中的创意成分就越来越受重视。
当前网络配音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网络配音以自身独特的吸引力、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为配音行业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同时也为网络文化的传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网络配音事业起步门槛低、发展不成熟,所以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现在进入大众视野的网配作品大多以娱乐、恶搞为主,艺术性不强,甚至一些低俗的作品会混杂在其中,会给受众以不好的导向;一些配音人员的语言的不规范,方言,吐字归音的不准确,用词粗俗,这些都是影响网络配音质量的重要因素。
研究网络配音的意义
针对我国目前网络配音市场混乱,作品艺术性不强,良莠参差不齐,尚未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而配音艺术在网络文化传播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因此有必要针对网络配音的基础理论进行探索性研究。
若能从网络配音的角度推动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系统研究网络配音的传播特点,可为规范化管理网络配音市场提供理论依据,使大众能够在更好的文化氛围中体会网络配音的魅力。
结束语
网络配音是一种建立在互联网上的艺术形式,随着光纤的普及,网络速度由1兆到100兆被大幅度提高,也使得网络配音作品的传播速度更快,从一个方面满足了民众日益提高的娱乐需求,由此一定会推动配音艺术声声不息,代代相传。
中国配音联盟网站,网上流传网上配音与网络配音定义,理论学习,2011.12.20
[关键词]期刊数字化著作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G23[文献标识码]A
传播技术的每一次突破都产生了新权能设计的强烈需求,这为暂时设置新权利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然而制度建构一旦平静下来,就会发现相应的传播行为和控制该行为的传播权之间存在着交叉和重叠。以前传播技术的壁垒导致作品的传播方式之间存在天然界线。例如借助播放设备的机械表演就完全不同于借助电波进行的无线广播。而进入数字时代后,由于所有类型的作品均可经由数字化或者直接以数字形式表现,打破了各种客体在传播方式上的“技术壁垒”,相应的法律争议也越来越多。
一、网络传播与网络发行
但根据传统知识产权法理论,作品的发行必须包括作品载体(原件或复制件)的转移,即书籍、报刊、磁盘、光盘等记载作品的“物质材料”的转移。仅能为公众感知,而不向他们提供复制件的行为不构成发行。作品经数字化以后,在网络上传播,仅为作品的数字化传输,经计算机终端转换再现作品内容,从而为公众欣赏,并未发生作品载体的转移,因此,要把作品数字化归入发行的概念之中,恐怕很难。
二、一次使用抑或二次使用
作者向期刊投稿,原则上只允许期刊作一次性使用,各单篇作品的著作权仍属著作者所有,期刊如作第二次使用,须经著作者同意,因此,对于期刊未经作者同意将期刊整体数字化处理并发行网络版的行为,是否属于第二次使用就成了判断期刊是否侵权的前提,在现行著作权法规对此还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可供借鉴。
三、默示许可制度构建设想
知识产权法强调的利益平衡,实际上是同一定形式的权利限制、权利利用制度相联系,出于公共利益目标,在一定情况下应对知识产权进行必要限制,以保证社会公众对于知识产品的合理利用。著作权法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围绕着利益平衡这一核心目的:从早期的出版特许到具有私权属性的无形财产权,由政府信息控制的工具到天赋人权的延伸体现。著作权立法的目标造就了其利益平衡法的基本特征,现代著作权法始终在保护作者权利和促进信息传播之间寻找着平衡点。
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9条规定的基于扶助贫困之许可既是一种制度创新,也是我国著作权法律对默示许可的首次确认,但是该规定仍然存在着立法不周延、规范不清晰和操作不顺当等方面的问题。除此之外,现实中还大量存在着信息网络传播权默示许可的作品利用形式,主要包括基于特定网络空间的默示许可、基于网络营销策略的默示许可以及基于惩戒权利人的默示许可等形式,因此对信息网络传播权默示许可进行制度设计,有助于引导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正确运用这一许可方式,将当前网络环境下日渐增多的侵权行为纳入法治轨道,澄清当下愈渐普遍的对网络著作权扩张的误读和误用。同时由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定是权利扩张的结果,当著作权利益平衡格局被打破以后,采取一些措施促成权利的运作,并不会影响到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的利用。
1.1网络技术不断成熟,互联网得到广泛应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等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普及率进一步提升。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68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48.8%,移动商务类应用发展迅速。
1.2网络基础设施的大量投入为网络营销传播提供了硬件支持
作为互联网等信息产业的物质基础,宽带建设至关重要,我国针对宽带建设,实施了十二五规划,并指出加快各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将是互联网十三五规划的重点。这其中包括宽带、4G网络、5G网络、IPv6网络在内的各类网络建设,以及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在内的各类数据中心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国网络建设投资规模将在1万7500亿元左右。这为会展企业实施网络营销提供了硬件支持。
1.3大量的网络营销提供商提供了网络营销应用平台
1.4各级部门重视更加成熟的网络营销人才培养机制的建立
随着网络营销产生越来越大的传播威力,会展企业对网络营销人才产生了大量的需求。目前,我国正采取多种手段和不同的形式,积极地开展信息化人才的培训工作。
2制约我国会展企业网络传播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与发展,现代企业越来越多利用互联网的超强传播性进行网络营销推广,网络营销方式的引入对于会展企业的发展壮大具有重要作用,并逐渐在会展企业中得到不同程度的运用。但我国会展企业网络传播总体水平较低,会展企业进行网络传播面临着许多不利因素,存在着哪些制约因素,这需要从外部环境和企业本身两方面即外部因素、内部因素来分析。
2.1外部因素
2.1.2网络中访问者普遍年轻化,对网络传播可适用产品的类别少2015年7月CNNIC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以10-39岁年龄段为主要群体,比例达到78.4%。其中,20-29岁年龄段网民的比例为31.4%,在整体网民中的占比最大。不同的消费人群有不同的需求和消费特征,所以对于广大会展企业来说适合网络传播的服务有一定的限制和局限性。
2.1.3网络营销人才的建设与培养不力,网络人才紧缺我国会展企业网络营销人才处于稀缺状态,很多企业网络营销工作不是由专业人才负责,而是由该企业市场部门的人负责,甚至是企业总经理亲自上阵,其结果是缺乏系统性和专业性。
2.1.4网络营销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实施大部分会展企业的对网络营销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实施,网络传播效果差,比如许多企业将前台的网站布置得很漂亮,而后台的控制管理、维护、更新以及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却出现漏洞和磨擦,使网络营销的效率得不到良好的体现,影响了网络传播的整体效果,从而进一步影响了我国会展企业开展网络传播的积极性。
2.1.5市场竞争激烈,有效传播难度加大会展企业数量众多,企业间相互的竞争已经呈现白热化趋势,竞争环境的恶劣导致了企业维护顾客忠诚度方面的所需要投入的成本更高,企业网络推广的难度也变得更大,网络推广策略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无法体现出差异化营销,导致很多网络推广都难以收到明显的成效。
2.2内部因素
关键词:网络传播;网络传播心理;文化缺失;文化自觉
收稿日期:2012-12-20
作者简介:侯岩(1968-),女,河南开封人,河南教育报刊社副编审,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生。
一、当前网络心理研究的不足
(一)缺失对多向度的网络传播模式中心理现象的全面研究
互联网的出现使过去媒体自上而下的、由少数资源控制者集中控制主导的传播体系,转变为自下而上的、由广大网民集体智能和力量主导的传播体系。过去的消费者是被动的,而网民是主动的;过去的拥护是可以预期的,停留在媒体机构指定他们停留的地方,而网民则是迁移性的,对各种媒体的忠诚度日益降低;过去的媒体消费者是彼此分开的个人,而网络用户具有了更多的社会交往关系;过去的用户是寂静和看不见的,而现在的网络用户却可以发出很多声音,网络虚拟空间成了公共舆论空间,呈现出人类传播史上最大限度的传播自由,每个人都可以发表对任何事情、任何现象的看法,他们既是传播者,又是信息的接受者,过去单向度的传播模式演变成了双向互动交流的沟通形式。网络传播的传受不分、两者合一的传播方式,颠覆了传统的传播认识模式,以语言的存在方式进入交流而建构起来的网络空间,其实就是互为主体的主体之间所进行的相互作用、相互对话、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并且由此而成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生活方式。面对如此复杂的网络传播,用传统的实证方法无法全面展现心理现象的多姿多彩,更不用说合理解释网络事件发生的原因与构成因素了。
(二)缺失对网络传播心理“时空脱域”性的有效研究
(三)缺失对复杂的、不断建构与再建构的网络传播心理的整体研究
(四)缺失对多元的、非线性网络传播心理研究范式的系统把握
总之,网络的数字化、匿名化使现实中人的心理现象本身,在虚拟空间变得更加复杂、迷离,不同的网络应用产生的新的行为模式、心理模式与现实生活中对应的行为、心理有着巨大差异,网络所蕴含的文化特性与传统文化也有落差,在以上差异中所呈现出的新的道德、伦理问题都必须从文化的角度加以正视和探讨。
二、网络传播心理研究的文化自觉
如果把网络空间仅仅看作现实世界延伸的话,那么,网络上的许多行为都可以用现有的知识来解释,网络上的各种心理现象也可以用现有的心理学理论加以说明,可以利用现有的心理学研究成果来解释网络传播中的心理行为,还有大量研究成果可以借鉴。但是,网络传播具有特殊性,网络环境有的一些心理现象单纯依靠心理学不能得到深入研究。
网络传播活动中的网民具有主观能动性,既是社会文化的产物,又是社会文化的创造者;既是社会主体,又是社会客体;既是研究者,又是被研究者,而网络传播活动处于极其宏大、复杂的网络系统中,包含的要素、参数、变量很多,其本身还具有很强的偶然性、随机性、交互性、隐匿性等,不可能进行公理化、操作化的研究,加之背后的价值观念、社会意识形态等看不见的因素的作用,若专注于可观测的行为,像测量速度和距离那样来诠释心理,太过机械。高度发达的互联网让人们得到了优裕的工具和满足感,但严格科学推理、推导出的一个个结论却很难与社会现实步调一致,这样的研究完全有悖于网络传播的基本特征。事实上,网络传播心理行为是不可能通过实证方法在有限的数据和统计分析中发现的,应该放在网络与社会、文化、时代背景关联中来把握、理解、解释。
(一)网络传播心理是一种历史文化存在
网络主体是网络传播诸要素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网络传播的核心。网络高度普及之后,主体的存在状态发生改变,网络导致主体破碎、关系重构,“独立存在的个体”走向“多个版本存在的个体”,即碎片化;传统意义上的主体对象在网络空间消失了,转换成多重形态,并在虚拟空间自如、真实地生活。如何重新认识主体、客体、他者、自我及其之间的关系,是网络传播心理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议题。通过分析网络传播主、客体的社会文化属性,可以清晰地看到网络传播心理研究对象的历史文化存在。
(二)网络传播心理既有主观性又有客观性
(三)网络传播心理既有常识性又有科学性
网络空间不仅仅是一个信息流动的空间,更是一个新的社会交往环境和社会生活空间,虽然称之为虚拟的空间,但是虚拟并非虚幻、虚构,它是以数字化为基础的达到摸拟现实效果的虚拟实在。由于它本质上是人们自己根据算法制造出来的,这一空间一定与现实物理空间拥有同样的动力学特征和几何结构,就知性而言,它是物理空间的一个颇为成功的模仿;就感性而言,虚拟空间可能会带给人们震惊的新体验,但那不是因为虚拟空间有更复杂的超过物理空间的结构,而是因为人们自己的想象力以及各种感知觉想象的交互感应,让他们生出了一种身临其境的在场感。这种虚拟的真实感,并不是由计算机创造出与真实环境相似的实境,而是在人类内在的心理反应认同之下所产生的一种真实的感觉。
在今天的网络世界里,游戏设计师肆意地创作,纵情地颠覆现实世界里的既定常规,一切更加反常的东西都可以被制造出来,以至于沉浸其中的玩家有时会真的以为基础物理的定律都发生了变化,一个人瞬间可以抵抗地球引力,起死回生,拥有超能量。其实并非这么回事。表面上看,虚拟空间通过恣意妄为的编码营造了某种超越了物理学基本定律的“情境”,令人沉浸其间时,仿佛脱离了物理学原理的羁绊,享受从未有过的身体解放,在人可接受的范围内,过去受时空限制的人的身体以及自我意识,在虚拟空间得到释放,新的感知环境让玩家获得了极大满足。但是,虚拟空间并非真正超越物理空间,一旦回到现实世界,那里发生的一切都灰飞烟灭,只是因为虚拟的体验“太真实了”、“太逼真了”,以至于从感觉经验上讲,竟然难以分辨。
在虚拟空间高度发达的今天,通过改写物理定律获得的前所未有的感官刺激,并非虚拟化的最大功用,通过想象力在虚拟空间实现的体验,能够将碎片化的个体相互嵌入、交融的其实是心理定势。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的差异,与其说是“物质性的”,不如说是“心理性的”。从这个角度分析,网络传播心理的研究对象本身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不容忽视的常识性。
网络传播中,传播主体的感官体验、知觉系统、自我意识、认知结构、情绪、情感等,都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表现出不同于物理空间的特殊的常识性心理,这是在特定的网络环境和网络文化中表现出来的,不能用网络文化之外的文化加以解释,常识性心理的产生取决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一旦离开特定网络与文化语境,它就会失去存在的根基和意义。
(四)网络传播心理既有现实性又有符号性
虚拟网络空间的出现,打破了旧有的传统,实现的是以虚拟空间为媒介的身体缺场的传播。网络以超文本语言为其主要存在的符号系统,链接是主要特征。网络传播作为全新的传播模式,可以同时将文字、图片、声音和影像等进行共时传输,还可以在网上调用丰富的信息数据库,这些海量信息都以数字、符号形式存贮在光、磁等介质上,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数字化的符号运作,以及聊天室、网上论坛、博客、微博等虚拟空间符号的使用,让人类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数字化“虚拟世界”中,身处这样的网络符号语境的网络主体,其心理行为必将得到改变。在表达的过程中,意义已经被符号化,人们根据社会感知、文化经验、实践历练等不断地创造、完善、使用各种符号,逐步延伸意义的范畴,一旦意义被符号化,它又将通过人类信息传播反作用于人,为人类社会发展、生存需要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