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有综合楼、行政楼、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拥有微机室、多媒体电教。
室,绿色环保理、化、生实验室。体育设施、图书仪器装备均达到配备标准。
2004年1月至2005年11月,设“中共鄂州市鄂钢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2005年11月更名为“中共鄂州市第四中学支部委员会”,2007年成立“中共鄂州市第四中学总支委员会”。
建校四十多年来,学校为各级各类院校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伍曼波夺得湖北省高考理科状元,王奕荣获全国计算机比赛特等奖并赴美国参加夏令营,连耀刚获全国英语能力竞赛特等奖。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奖36人次,省级奖168人次,为清华、北大、中科大、复旦大学、上海交大等名校输送了一批学生。2007年,600分以上2人,分别居全市第46名和75名,过一本线23人,过省线625人;2008年,高考过一本线29人,各类上线660人,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学校现有学生2046人,比移交市教育局直属前增加1100多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31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骨干教师2人,省市级优秀教师16人;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45人,中级教师44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中共党员49人,民主党派3人。教师在省级报刊发表论文80余篇,并有多部著作出版;有30多人参与了全国语文“探究——再创”和全国“基础教育英语教学评价”的课改实验。徐芳老师代表市参加省高中教师语文优质课竞赛,获讲课、教案两项省级一等奖;学生缪惠子代表市参加省中学生“中华魂”主题演讲比赛,以第五名成绩荣获省级二等奖。
学校在积极创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过程中,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宗旨,确立了“严格管理、狠抓质量、稳中求进、重铸辉煌”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以“责任”为核心的一整套操作性强的责任考核制度。全校35个教学班,有23名党员教师和2名积极分子担任班主任,占班主任总数的71.4%。学校把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课程,以学生的行为习惯、道德水准、思想观念、法制、纪律意识、集体主义观念、理想、奉献精神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以学校为中心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目标体系和运行机制。学校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所有班级开展了“我与班级共成长”的主题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校党总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作为智育、体育、美育的内核,有机地渗透其中。根据年级、班级、男女生的不同情况,安排不同专业特长的党员教师,举行专场专题讲座。同时,还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专门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阳光心情小屋”,为学生倾诉内心烦恼、减轻高考压力提供温馨场所。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检查,依法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
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十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与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对案件进行认定和技术核准。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定期公布违反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规定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录入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或者投诉。
接到举报、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投诉人反馈。举报、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投诉人表彰和奖励。表彰和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三章污染防治措施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餐饮服务业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科学设置餐饮服务业经营区域,同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环境相协调。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已有的不符合餐饮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餐饮服务业场所,不得改建和扩建,并逐步退出。第十四条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
(二)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第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工商注册登记申请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要求,并分别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抄告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第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应当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涉及环境敏感区和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其他项目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烹制工艺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油烟净化设施应当与餐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餐饮服务场所集聚经营区应当配套建设油烟集中收集和净化设施。第十八条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不得闲置或者擅自拆除油烟净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