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教授警告:比特币是彻头彻尾的金融骗局,老百姓要看好自己的钱包,珍爱生命,远离比特币!
每个人对待新事物都有自己的观点,不能一言以蔽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论依据,但比特币是否是骗局仍旧需要实践的检验。观点无对错之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比特币目前还只是一岩孝个小范围的社会化大实验。不过,随着比特币的船涨水高察乎,也衍生出了许多知名的山寨币,例如莱特币、狗狗币、瑞泰币、微盟币等等。不过,打着数字货币的幌子进行传销诈骗的活动败枣悉也在增多。
作为比特币玩家,看了这一期的财经郎眼,感觉有必要纠正郎教授一些并不专业的比特币知识:
1.比特币的分配机制:
比特币的挖矿分配机制,不是10000个人(也就是矿工)中的50个人分50个比特币,而是10000个人中只有1个人能拿到50个比特币。
听上去不公平,但是矿池的存在相当于矿工组团挖比特币,假如10000个人组成一个团队,这10000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拿到了50个比特币,根据团队协议,大家根据贡献均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贡献多的所得大于0.005个币,贡献少的所得小于0.005个币,而只要有贡献,再烂的电脑都有所得(入不敷出而已),形成了相对公平的分配机制。
2.比特币是不是货币
比特币英文名BITCOIN,从来未声称自己是货币,而是类似于硬币的支付系统或记账单位,差拦现在讨论比特币是不是货币其实没有意义,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而比特币的发展还在实践过程中,还远从商品中分离出来,成为固定的一般等价物,如果在固定的实验过程中失败了,比特币就不是货币;如果成功了,比特币才会是历史上替代法币的货币。可喜的是,实验到目前阶段来说,是有走向成功的趋势的。
3.比特币的内在价值
回到正题,比特币的内在价值是什么。
比特币本身毫无价值。它只是一串代码,一个用来记账的数字,没有价值,却价格高得离谱。
真正有价值的是比特币的协议!而这份协议却是全网公开的。
打个比方,就像互联网的域名是有价格的,好的域名还很贵,但是域名只是一串字符,没有什么价值,而整个互联网是任意使用的,全球的上网都使用着完全相同的互联网协议,在协议之上才可以有大量的域名。但互联网的协议却成为人类信息社会的基石,协议之上才衍生了众多高价格的服务。
很神奇吧,有价值的没有价格,超高价格的却没有价值。
用一句话解释比特币协议的价值:将人与人之间支付的诚实性,托付给了数学,由全网来监督。
你可以不相信和你交易的人,他可能会骗你,但是你可以相信1+1永远等于2。
表现在比特币上也就拥有了去中心化、总量恒定、无法造假、手续简化等法币所没有的特点。
4.比特币的接盘问题
节目多次说到比特币是比谁更傻,谁做最后一个接盘的游戏。
最初发明比特币的时候,我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换取大家的财富,但是比特币发展至今天,用法币换取比特币的人确实都是为了赢得更多的财富。前期拥有比特币的人,挣得后期进场的人。现在进场的人,也是为了赚未来进场的人的钱。我们想象一下,最后一棒进场的人,拥有了比特币,没有了下家,它也赚不到钱了,而且比特币的发展也已经像我前面讲的大家都了解比特币的特性了,但这个时候比特币拥有者们有什么选择呢?
a.防通胀继续持有——比特币价格稳定在高位(因为没有人接手)
b.逛抛比特币——比特币价格下跌
c.去和接受比特币的商家兑换商品——比特币的货币实现
针对这三种情况,我们再思考一下。
a.价格稳定在高位,说明没有大规模抛售,比特币价格稳定,无通货膨胀现象,财富不被隐性掠夺,成为适合作为货币的一般等价物。法币因为在贬值会被逐渐抛弃,比特币完全胜利。
b.逛抛,价格暴跌,在暴跌中,会有无数人等着抄底,因为大家都已经知道比特币的协议是抗通胀的,相比法币来说是保值的,所以前期没来得及在低位买币的人会来继续抄底比特币,直到比特币跌到底,抄底的人会一拥而上,最终使比特币成为价格更高的商品,成为新的比特币虚滑胡最后一棒接力者。而这个答案,也与我们之前最后一棒进场的人假设违背。
c.比特币作为法币的补充,充当了一般等价物。
综上所述,比特币如果有可能正常发展下去,会在涨跌之间,经历成为法币补充的过程,再取代法币,成为货币。当然,这是一个极其漫长和艰难的过程,也有可能失败。
5.中国大妈炒比特币
而比特币的暴涨暴跌期间,也流传出了中国大妈炒比特币这一概念。
按照这个概念,节目里与郎教授争论的比特币中国CEO,也属于中国大妈的群体吧。
互联网上有关比特币的搜索一直在不断进行,其价格一直在波动和上涨,并先后突破了3万美元,4万美元和5万美元等多个壁垒。它已经成为虚拟货币圈中最受欢迎的投资合同,但是由于市场波动,出于更大的原因,几乎每个交易日都会进行清算。涉及的巨额资金使一些投资者完全无法平静下来。当然,对于那些多次获得利润的交易者来说,他们自然会赚很多钱,他们的个人财富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在投资虚拟货币(例如比特币)时,当市场急剧波动时,会出现一些快乐和悲伤的现象。
2019年1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陈某之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陈某智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银行指出,使用虚拟货币跨境交易将犯罪收益和收益转换为海外合法货币或财产,是洗钱犯罪的一种新方法。洗钱金额是根据实际支付的以交换虚拟货币支付的资金金额计算得出的。显然,使用比特币洗钱的人都知道,比特币是高度隐蔽的,很难追踪。因此,他们使用它进行跨境交流,然后赚取高额利润。当然,在马来西亚和其他国家也出现过类似的案例。由于许多国家尚未有效监管比特币,或者尚未对其进行临时监管,因此它已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洗钱犯罪手段。
此外,尽管当前比特币的价握碧格一直在不断上涨,但在市场上仍然存在很大争议。许多金融机构持消极态度,认为它是投机性资产,而不是货币,因为它缺乏实用性。价值支持,并同时发出了一些警告。此外,印度即将实行加密货币禁令,其他国家对虚拟加密货币的前景并不十分乐观,一些罪犯使用其隐藏的洗钱犯罪,因此未来市场趋势存在许多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