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委: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和违纪事件的处理。
县信访局:负责招生入学工作的信访接待和舆情通报、协调。
县人社局:负责对用人单位进行督查、备案,审核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客观存在,出具合同备案凭证及审核表。对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务工合同》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验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者信息及聘用人员信息。
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负责验证进城务工人员房产证明。
县房地产管理所:负责验证进城务工人员租房及其合同备案情况。
附件17: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县教育科技局发布了《周至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群众关心的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和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贯彻落实“四个坚持”: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管理,并在审批地招生;坚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义务教育良好生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小学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周至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周至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3.如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应就读学校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方案》要求各学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4.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在贯彻落实“四个坚持”的基础上,明确了三项要求:一是规范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二是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
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在周至县范围内招生。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不得跨招生范围招生。
6.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7.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考试招生吗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8.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10.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登记报名怎么进行
11.公办学校怎样招生
县教育科技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公办学校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2.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确认后可以更改志愿学校吗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在提交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不能更改。
13.民办学校招生在什么情况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4.如何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安全性
一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在使用前,需经过多家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独立检测,可靠性有专业保障。二是专业检测通过后,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检测报告直接交给公证处封存。报名数据在公证处和监督团的监督下现场下载封存,公正性有法律保障。三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单机运行,不在互联网上运行,安全性有物理隔离保障。四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工作流程全市统一,录取电脑由公证处提供,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现场安装,报名数据现场启封导入。以上措施保证报名数据和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全程安全。
15.如何保障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我县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已实施五年,技术成熟,操作规范,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办法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委托公证处全程公证,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现场全程监督,录取结果现场公布,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16.如何获知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17.报名人数不足的民办学校可以补录吗补录怎么报名和录取
18.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19.进城务工人员的范围是哪些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县户籍并取得周至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2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的“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具体是什么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周至县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父母一方房产证或网签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合同、不动产信息登记审核表、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21.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一人一案”制度,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采取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22.入学优待政策涉及哪些群体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23.今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开放日”如何开展
为宣传和展示我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家长更加了解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6月25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举办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校长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和家长展示学校“三个课堂”成果及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大力宣传学校质量提升成效。
24.什么是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
从2021年起,我县每年遴选一批有一定办学基础且有一定提升空间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从优化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聚焦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教师专业成长、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等方面提升办学品质,努力培育一批教育理念科学、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注重内涵发展、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的“新优质学校”,办好越来越多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5.初中学校宣传的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政策有哪些
26.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哪些纪律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27.如何加强招生工作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28.如何防止“学托”“教育掮客”的骗局
工作内容
责任主体
6月21日
向社会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县教育科技局
6月25日起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线上或线下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各公办学校
6月26日
各学校上报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学位情况、日程安排
6月27日起
各学校公示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学位情况、日程安排
7月7日
县教育科技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
7月8日9:00—7月20日17:00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进行信息登记;各小学、初中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7月9日8:00-7月21日18:00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各民办学校
7月22日12:00
公布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7月23日起—7月31日
各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招生
7月23日9:00
组织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和剩余计划数
7月24日18:00前
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7月25日8:00-7月26日14:00
7月26日14:00
7月27日-7月28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7月29日-7月31日
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辖区公办学校入学
各义务段学校
8月1日前
各公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2日-8月3日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