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当代;乡村;家庭伦理;变迁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伦理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反映着不同的社会家庭状况及其相应的家庭社会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70年代末中国全面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以来,中国乡村社会无论是在政治、经济还是在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发生了一系列持续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直接投射到中国乡村每个人的行为选择和每个家庭中,引起了中国乡村家庭生活变革和家庭伦理大变迁。这种变迁主要体现于家庭伦理观念由“简单化一”向“多元共存”转变,家庭伦理关系由“政治本位”向“经济本位”转变,家庭伦理责任由“严格责任”向“宽容责任”转变,家庭道德调控由“行政调控”向“德法兼控”转变等发展趋势上,本文拟对此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家庭伦理观念由“简单化一”向“多元共存”转变
1、多种家庭伦理价值观并存
2、个体道德行为选择多样化
二、家庭伦理关系由“政治本位”向“经济本位”转变
1、农村妇女的家庭事务决策权上升
2、农村家庭话事权下移
三、家庭伦理责任由“严格责任”向“宽容责任”转变
1、农村婚姻伦理宽容度提高
2、农村生育伦理包容性增强
四、家庭道德调控由“行政调控”向“德法兼控”转变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
助推农村家庭道德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全社会“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与安排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列入中国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事宜。近年来,在农村基层组织村支委和村委会的积极组织和村民们的群策群力下,农村地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活动成效明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得到我国大多数农民的普遍认同,并成为许多农民的自觉价值追求,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了较大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蕴含着对家庭美德的追求,农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活动对农村家庭道德建设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许多农村基层党政部门都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活动与农村家庭道德建设统一起来,协同推进,把先进典型人物评选和各地普遍开展的好邻居、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评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用好“善行义举榜”,充分利用道德模范基层巡讲、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交流活动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坚守和践行社会主义家庭伦理,传承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并将之贯穿于农民日常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
2、以农村法治文化建设
如果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增进了农村家庭道德建设的“软实力”的话,那么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则是增进农村家庭道德建设“硬实力”的必然要求。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为促进农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家庭伦理道德提供了硬手段。十八大以来,各地方政府和农村基层政府组织积极推动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农村法治文化宣传和教育方式,把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与农村家庭道德建设统一起来,协同推进。他们把社会主义家庭道德要求贯彻到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中,把这些要求融入法治乡镇建设全过程,融入有关家庭纠纷处置的各个环节,让法治精神彰显的同时处处体现社会主义家庭伦理道德的引领,使社会治理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家庭伦理道德的过程。同时也要注重把一些家庭婚姻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发挥作用,依靠“一约四会”评议家庭道德万象、引导文明婚庆、协调解决村民家庭纠纷,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家庭婚姻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规范村民行为,遏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
参考文献:略
作者简介:李桂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郑自立,湖南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