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传统:家庭研究的方法论转向

关键词:家庭社会学;方法论转向;重返传统;本土化

作者简介:吴小英(1967-),女,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一、家庭研究方法论转向的问题脉络

因此可以说,结构功能主义的框架和个体主义的方法论构成了西方经典的家庭现代化理论的基本特征。也正由于这一特征,在后来的半个多世纪中,家庭现代化理论遭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和质疑,包括所谓传统与现代之间并非简单静止的二元对立或线性等级阶序,家庭发展的趋势并非一定从扩大家庭向夫妇式家庭转变,现代核心家庭也并非以完全脱离了亲属群体的孤立化为特征,家庭变迁可能存在多种路径和模式,不能仅以欧美中产阶级为原型的家庭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等[3](p43-60)。这些批评和质疑伴随着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盛而达到顶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女性主义从社会性别视角提出的对所谓“单一正统”的主流核心家庭模式及其意识形态的批判[5],后现代社会学家在个体化理论框架下提出的风险社会中为“自己的活法”所激励、以个体之间的平衡协商为特征的“选择性的亲密关系”模式[6](p97-115)。

受西方学术思潮的影响,中国社会学界的家庭研究对于家庭现代化理论的主流框架一直保持着矛盾的态度:一方面觉得这一框架对于城市化、市场化、全球化以来的中国家庭变迁趋势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例如家庭结构和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家庭数量的增长、亲属关系的松散淡化、家庭关系中横向夫妻轴的重要性的增长、女性以及子代家庭地位的提升等;另一方面,中国家庭中那种似分似合、时而凝聚时而撕裂的谜一样的复杂关系,又常常令研究者觉得以那种西式个体主义框架无法得到一劳永逸的解释,因为与上述相反相斥的各类现象在过去十多年来的中国社会有增无减,似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着家庭的走向,使得它并没有朝着预设的目标挺进。因而寻找所谓本土化解释框架的努力自始至终就不是一个虚假的命题。事实上这也不仅仅是家庭研究领域面临的独有问题,而是社会学学科的整体焦虑②。

基于这样一种脉络,过去十多年来,国内家庭社会学及家庭研究界出现了一股传统主义的复苏浪潮:一方面通过重新挖掘家庭及其制度文化的传统宝藏,试图寻找并构建本土意义上的替代性理论框架;另一方面也通过重新考察社会学理论中所蕴含的家庭意涵,提升家庭作为总体性问题以及研究方法的意义和价值。

二、家庭研究方法论转向的三个面向

家庭研究中出现的这种重返传统的潮流,从方法论和研究旨趣来看,可以概括为彼此关联、层层交叠的三个面向,即家庭研究的历史转向、理论转向和工具性转向。

(一)家庭研究的历史转向:返回历史视野

近年来,被称为“以社会学的方式回应社会思潮”的潘光旦先生在社会学界被“重新发现”并受到格外的追捧③,他的《中国之家庭问题》(1928)一书被认为是对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知识分子中间流行的贬低或否定家庭的激进论调的一种反动,是从“强种优生”的民族需要出发、结合“中和位育”理论提出的家庭改革方案,试图让家庭发挥作为个人和社会两端的“居间调停者”的功用,实现为个人求发展、为社会谋秩序、为种族图久长的多重目标[33](p85-106)。杭苏红在对潘光旦的家庭思想进行考察时发现,其中一个重要的核心问题就是“中国家庭在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结构性位置与深远意义”。他在批评西洋式小家庭和中国旧式大家庭的基础上提出的“折中家制”,不仅仅是为在优生学意义上实现种族绵延、“培养日臻完善的人”的目标,更是为变革中的中国家庭“重建合乎人心的新秩序”,使得“人人能安所遂生”。在他看来,完整的个体是自然性和伦理性共同构成的,而“折中家制”的构想宗旨就是在过度强调生物性和个人主义的小家庭制度与偏重伦理性要求的大家族制度之间寻求一个适中方案[28]。

周飞舟在分析潘光旦的社会学思想为何在学界一直未能引起足够重视的原因时指出,他的思想相对于同时代燕京学派的其他学者来说显得“非主流”或“别具一格”,因为他不是直接地将西方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应用于中国社会研究,而是呈现出“中体西用”的特点,也就是以中国儒学传统思想去理解和阐释西方的社会学,其社会学思想可以视为传统儒学的“社会学表达”,内含着从“位”到“育”的逻辑线索,连接着自然与人文、个人与社群、家庭与国家等不同层次,而赋予其活力的是生活在人伦中的“人”[30]。在另一些学者看来,作为优生学家和社会学家的潘光旦无论在生物学还是文化意义上都算得上是保守主义者,其有关“位育”及“折中家庭”等思想也带有明显的折中主义和中庸色彩[29](p25-63),试图在个人与社会、自然与伦理之间寻找平衡之道。作为民国时期稍显“另类”的社会学家,潘光旦的思想如今能够被学界重新挖掘和阐释,多少与今日重返传统潮流之契合有些关联。

由此可见,家庭研究的历史转向因把不同阶段的历史维度带回来而在研究议题和价值取向等方面都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性,基于对所要重返的“传统”的理解和态度的差异,家庭研究的历史转向也代表着不同的意涵。

(二)家庭研究的理论转向:把家带回来

国内家庭社会学一直以来被指沉于经验而疏于理论,这种理论的匮乏一度成为制约学科发展的瓶颈[1](p7-14)。家庭研究的理论转向首先是想打破那种单一移植西方主流家庭理论的做法,试图从中国文化和研究传统出发,探索更符合本土经验的替代性的概念和理论框架。前述提到的家庭研究的历史转向中重返经典、重返文化传统的主要目标之一,其实就是寻找理论资源和生长点,因此这种理论转向也可以理解为就是家庭研究的本土化尝试,如关于差序格局、五服制度、“慈孝一体”“中和位育”等的讨论和阐析均属此列,也就是尝试寻求一种超越西方个体主义理论范式的家庭研究另类路径。除此之外,家庭研究的理论转向还体现在从经典理论中重新发掘被遗忘的家庭的意义,即所谓“把家带回到理论中”⑤,让隐藏于社会理论脉络中的家庭隐喻和言说重新浮出地表,把它视为理解人类的制度、情感和伦理结构以及建构社会理论的出发点。

可以看出,“把家带回来”的研究取向主要着眼于理论建构的需求而非家庭自身为何的探问,家在其中只是作为分析中国社会以及理论探索的一个切入点和工具,并非研究者的终极关怀。由于家庭被视为是构成文明的总体性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生命之源、中国传统社会伦理道德的核心以及社会结构的基础[37][31][39],因而有关传统家庭伦理、孝道、家国关系以及家国一体等,成为这类研究集中关切的议题,它被认为构成了理解中国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机制以及建构中国本土社会理论的出发点。肖瑛曾指出,中国社会理论建构最为关键的着力点,是找寻一种为中外古今之间、理论与实践之间所共有并能在其间开展对话的共同论题,而“家国关系,是可能的选择之一”,他称“家”为洞察中国社会、构建中国社会理论的“实质议题”和“枢纽”[41][42]。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研究的理论转向,与其说是家庭研究传统议题的拓展,不如说是社会理论研究在主流之外的另辟蹊径。

(三)家庭研究的工具性转向:以“家”作为方法的经验尝试

周飞舟关于脱贫攻坚过程中国家与农民关系形态的研究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他发现近些年来农村扶贫攻坚战中建立的国家与农民之间一种新型的关系形态,难以用西方“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框架下利益群体之间的互动和权力博弈得到有效解释,因为中国特色的国家—农民关系既非简单的剥夺与抗争的关系,亦非利益主体或行动者的博弈与互动关系,而是“立国为家、化家为国的‘家国一体’”,其中国家本身是“家”的扩大,是以“家”为核心的人伦秩序的维护者。周飞舟指出,已有分析最大的问题在于将行动中所含有的价值和伦理因素剔除掉了,因而需要引入历史维度来加以修正。传统的家国关系和家国观念虽经历了百年变迁,但仍然构成我们理解当代国家与农民关系的重要基础。例如乡村企业面对的是留守农民或妇女以家庭为核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其劳动力难题要通过对接或迎合家庭本位基础上“内外有别”的行动伦理才能得以解决;而在脱贫攻坚战中,对于内生动力不足的落后农户,驻村干部往往也是通过触动和激发农民对“家”的执着和向往来实现帮扶。也就是说,正是“家”提供了国家和农民对接的通道,这是中国家庭本位、伦理本位的社会文化起作用的结果[44]。

三、家庭研究转向背后的概念迷思

家庭社会学在方法论和研究旨趣上的转向,尽管涉及的并非该领域的所有学者,甚至大部分研究者主要来自历史社会学、社会理论、乡村研究等领域,但其影响力不可忽视。从家庭社会学的学科内部来看,这种转向本身也体现了其背后诸多重要概念和问题的模糊和歧义,有必要进一步厘清。

(一)家庭的多重含义:制度、观念与实践

作为家庭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及基本概念,家庭的含义一直是多重且变动的,至少可以区分为三个层面:制度、观念与实践。所谓制度形态的家庭,尽管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但其背后都是某一社会或族群共同体关于“家庭应该什么样”和“不能什么样”的官方预设和规范,包含主流社会特别是统治阶层关于家庭的观念教化及其伦理制约,例如婚姻制度、生育制度、五服习俗、孝道传统等均属于此列,兼具历史传承和时代变革的特点;所谓观念形态的家庭,即关于家庭的价值观和理念,是社会大众或个体关于“想要”或“能要”什么样的家庭的判断和想象,可以视为关于家庭的理想类型和现实可得类型的描绘,由于深受流行文化和传统的交叉影响而呈现出差异性;所谓实践形态的家庭,是指现实情境中运行着的家庭形态、模式及其逻辑,它们在制度、观念与生计之间拉扯调适,带有很大的灵活性、策略性和流动性[52]。可以看出,这三个不同层面的家庭含义虽各有侧重,但并非界限清晰,而是彼此交叠、相互影响甚至纠缠不清。因此当我们谈论家庭时,需要厘清究竟在谈论什么意义上的家庭,以免引起概念上的混淆、歧义或误解。

这种把家庭工具化的取向,在一些研究乡土社会和“三农”问题的学者中也有类似的呈现。例如有学者指出,转型期的中国农民并非现代化过程中迫不得已的牺牲品,而是作为能动的主体嵌入中国式的城乡二元结构中,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生计模式,通过家庭内部的代际分工和家庭合作方式实现了中国特色的渐进城镇化。这种模式基于农村家庭的“过日子”逻辑,让农民进可自由进城、退可顺利返乡,依靠传统家庭伦理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城镇化的风险,并获得了往返于城乡之间的更大选择权[53]。因此在这样的故事讲述中,我们听到的正是这种实践形态的“功能性家庭”通过对传统家庭结构和伦理的再造,赋予了农民极强的能动性和主体性,既实现了家庭的财富积累,也完成了代际传递,从而让家庭保持高度的韧性和弹性,有效应对现代性的压力。因此,这种家庭被认为不仅构成了中国城镇化模式的社会基础,也成为中国社会活力的重要源泉[54]。然而这样一种农村家庭基于传统伦理应对现代风险的策略实践,究竟是一种优势的制度文化安排,还是处在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久居乡村者的一种无奈选择,尚可以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二)谁之传统、何以安放:关于家庭韧性的争议

同样需要指出的是,在家庭研究重返传统的呼声中,“传统”作为一个核心概念的含义也常常是模糊而多义的。一方面,它是作为现代性的反面而出现,因而代表着工业化之前或者前现代社会对于家庭的制度和伦理规约,也就是作为经典的家庭现代化理论镜像的传统家庭;另一方面,它又作为与西方主流现代化模式相区别的他者文化和模式,因而代表着西方核心家庭理论无法覆盖或有效阐释的异文化传统和在地经验。除此之外,因中国百年来复杂的社会历史变迁,所谓本土化意义上的传统,对于生活在不同境遇下的不同代人来说可能包含着巨大的差异,不同时空造就了他们生命历程中对于“传统”完全相异甚至排斥的理解。

四、余论:重返传统与家庭社会学的本土化

除了关于中国文化传统的不同理解和诠释之外,家庭研究重返传统的最大难点和问题可能还在于家庭本身并非固定不变的制度、观念或伦理,而是在历史和现实的时空中生生不息并且不断流变的观念与实践。因此当我们谈论家庭传统或者传统家庭伦理时,它更像是人们想象的某种精神符号或者有学者所说的“隐喻”,它们会依据不同的情境需要而被激活不同的面向,由此带来的问题,一是可能导致重返传统的失焦;二是如周飞舟在分析点评乡村社会或基层治理研究中新近流行的“社会基础”概念时所说的,尽管在田野中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基础性的“决定性力量”,但却是地方性的、隐蔽的、混沌的力量,因而很容易成为研究中一种“笼统”的归因库[60](p1-3)。而以家庭为方法来研究社会或者作为建构理论的切入点,如果仅仅建立在“隐喻”或者“混沌”的概念基础上或许还远远不够。

③2019年12月,在潘光旦先生120周年诞辰之际,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协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商务印书馆等机构联合举办了主题为“潘光旦与中国社会学”的研讨会,同时《潘光旦全集》的启动也被纳入商务印书馆“大师和大家”文集计划的重要部分。

④2017年6月,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共同主办了以“妇女与中国革命:延续与变迁”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由来自中美两国的妇女/性别研究专家参加,其中“婚姻、家庭与生育”板块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⑤2019年6月,在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社会》编辑部主办的第八届社会理论工作坊上,主办方专门召开了一个题为“把家带回中国社会理论的中心”的圆桌会议,来自老中青三代的家庭社会学和社会理论研究学者近10人围绕这个主题展开了多重解读和讨论,其中周飞舟和肖瑛作为发言人分别对中国文化传统和西方社会理论中有关家的论述进行了重新梳理和阐释,这大概可以算作国内社会学界家庭研究理论转向的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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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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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什么是家庭关系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家庭关系的其他婚姻问题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家庭关系依据主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各种家庭关系是法律中的重要概念,所以我们需要通过学习家庭关系来了解自己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及承担的责任。 https://www.fabao365.com/hunyin/15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