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一次电视台举办的业余歌手大赛上,我进入了前10名,决赛时,我对着主持人举向我的话筒说:我并不在意结果,我只想当作曲家,那比当歌手有意思得多。
结果是,我名落孙山。而作为评委之一的陈拉拉找到我,对我说:跟我走吧,也许我可以给你个机会。
于是我成了陈拉拉的助理,改名叫阿不,她说她喜欢《玻璃樽》里那只跳跃的单纯的海豚阿不。
陈拉拉给我机会让我走进了娱乐圈,但是也仅此而已,我只是她美丽身影下一个苍白模糊的陪衬。
陈拉拉其实有点过气了,这一点我与文鲁都很清楚,可是相同的是,我们都很爱她。我爱她,是因为她是我的饭碗,文鲁爱她,就是因为爱。
第一次见到文鲁,他开着他的红色跑车来接陈拉拉。看到他英俊得无法形容的脸,我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触电,我四肢发硬,接着又发软,眼睛不听使唤地一次一次瞟向他。我知道他是一个有点名气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可是天知道,电视里的他哪有这么英俊?
陈拉拉却粗鲁地说:我叫你不要开红色跑车,那太打眼了,被记者们发现,明天又是一大绯闻。
她拉开车门坐在他旁边,我埋着头坐在他们身后。之后,我和他们一起去了宾馆。我和陈拉拉住套房,文鲁住隔壁,半夜里,我和文鲁换了房。
我抱膝在阳台上坐到天明,一行行的大雁在太阳不曾升起的时候就朝天际间飞去,变成茫茫小点,犹如多年前我的爱情,也成了今天的茫茫小点,任我再回忆,也想不起我曾爱过的那张脸。而文鲁的脸,他淡漠的微笑,却在黑夜里如同呼吸一样变得清晰。
我的爱情从来如黑夜里的潮水,汹涌,却让人看不清。
二
陈拉拉卸下妆以后,脸皮有些皱,眼角也有了点皱纹。我很少化妆,所以我总是皮肤苍白无精打采。我比陈拉拉年轻很多,却让她没有感受到年龄的压力,她的美丽在我这个沉默的助理的衬托下更加凸现。不在乎,我真的不在乎。
陈拉拉知道我在乎的是什么。可是我写的歌,公司不许她唱,不许出在她的专辑里,我的歌,如同秋天里飘落的树叶,在公司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沉睡。
陈拉拉说:阿不,你要相信你的才华。
我忧郁地微笑,继续做着助理该做的任何杂事,没有事业,可是我有了只属于我的爱情。
秋天开始的时候,陈拉拉的绯闻终于被记者发掘,出席任何活动,都有人问她和文鲁是什么关系。有点过气再加上若情有所属,等于宣判了歌手演艺事业的终止。
所以陈拉拉始终保持微笑,否认:朋友,很普通的朋友。即使微笑变得勉强狼狈,她还是硬着头皮否认。
你去替我看看他,我实在脱不开身,记者也一定盯得紧。陈拉拉说。我点点头,走远了,她又追上来:告诉他,我很担心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陈拉拉扔下这句话后继续去应酬客人。我想:可是爱情,难道不比江湖更重要吗?
在医院,文鲁的病房里挤满了人,有许多是名人。没有人注意到平凡的我。可是文鲁一眼就看见了我,他黯淡的眸子瞬间就亮了起来。
他的腿骨折了,吊得高高的,容颜苍白。可是见了我他是那么高兴。他请病房里的其他人统统出去,唯独留下了我。
他拍拍床,我犹豫了一下,坐在他床上。他抓着我的手开心地对我说:谢谢,谢谢。
他谢谢的不是我,我当然明白。他的手掌冰冷,可是握着我的手,却让我感觉犹如火般温暖。
我说:你好好休息,好好养伤,有人会很挂念你的。我们之间一直如此说话,暧昧而模糊,可是当事人心里很明白。
文鲁说:我知道,你们也要好好的,不要太担心。
从医院离开,我站在街灯下等车,的士始终不见踪影,街灯把我孤单的身影拖得很长很长。我伸出我的双手,把我小小的脸藏进去,掌心很快湿润。我的掌心里,藏着泪海,但是每一颗泪,都在沉睡,犹如我的爱情,没有今天也没有未来。
三
从演唱会出席完活动回来,陈拉拉对司机说去某餐厅。
在餐厅一包厢里,我见到了等待已久的文鲁。陈拉拉奔进去,抱住他。我退出去,带上房门。
一小时后,陈拉拉与文鲁牵手出门,她仿佛有点醉意,微微斜靠在文鲁的身上。我默默地跟在他们身后。忽然,闪光灯大亮,一群记者密密麻麻挤在酒店门口,不计其数的声音在问:陈拉拉,你和文鲁是不是在约会?
第二天,所有娱乐版头条,都是陈拉拉斜靠在文鲁身上的放大照片,她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很受伤。
我收拾所有的报纸,不想让她看见。陈拉拉走近我,说:为什么这么急收拾报纸?是不是做了亏心事?
我抬起头,诧异她的话。
她逼视我:是你吧,向媒体透露我的行踪,因为只有你才最清楚我的去向……
我不屑地沉默,停下收拾报纸,平静地望着她:不是我!
她火了,愤怒的声音充斥着整间房子,手指在我身上戳来戳去。等她歇息片刻,我说:不是我。然后我就离开了。
和文鲁坐在沙滩上,不远处海浪在汹涌,天空里的星星是那么皎洁明朗。
文鲁说:我相信不是你。你是拉拉请过的最好的助理,所以,请你不要离开她。
我偏着头,避开他的目光,我低低地说:离开她,不是为了她……是为了你。
文鲁笑道:为了我?可是这件事对我没什么影响啊!
他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可是不明白也好。他就像天上的星星,每个人都可以看见,可是离平凡的人都那么遥远。
我伸出我的掌心,里面藏着一张乐谱,我对他说:我写了一首歌,《掌心里的海》。你知道吗,每个有爱却失去爱的机会的人,她的掌心里都藏着一片海,因为她不会让别人看见她流过的泪,只会把眼泪藏在掌心里……这首歌,没有人需要它,我送给你,留个纪念吧!
我说:我决定辞职了,或许不再见你们。我可以……抱抱你吗?我没有男朋友,我太孤单了,你介意今天借我一点温暖吗?
文鲁默然,之后他搂住了我,第一次被他拥抱在怀里,那感觉简直无法形容。我的泪潮水一样涌出来,我哽咽,心想:即使拿全世界换你,我也愿意……我对他说:好好照顾拉拉,她也不容易。
四
3个月后,我在北京三里屯一家昏暗的酒吧里敲架子鼓,剪了短发,看上去像个清秀的男孩子,这样,就不会有不三不四的人找上门来。我想,我已经永远地失去了我的前途。
疲倦地回到家,电视里在重播一场演唱会,我困难地张开眼睛,看到陈拉拉在说:这是我的告别演唱会,我将和文鲁结婚,从此退隐歌坛……我永远爱你们。
我一下坐起来,更让我吃惊的是,她接下来唱的,竟然是我写的那首《掌心里的海》。站在舞台中央,美丽的陈拉拉说:这首歌的作者叫阿不,她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女孩,我非常喜欢这首歌……熟悉的旋律响起来,电视里的她和电视外的我,同样泣不成声。
她得到了幸福,沉沦在痛苦里的我,不知该悲该喜。
几周后,背着吉他坐在双层巴士上,我伸出手摘从窗户外伸进来的绿叶,巴士车上,忽然传来陈拉拉的《掌心里的海》,这首她告别歌坛的最后一首新歌,现在上了各大歌曲排行榜,也拍了MTV,在很多家电视台的音乐节目里不停播放。陈拉拉,在用她的方式向我道歉?
在我上班的酒吧门口,一个黑色西装的男子拦住了我,猛一看,以为是文鲁,高大英俊,眸子里闪烁着真诚。
是阿不吗?他说,递上名片:我们公司对你创作的歌曲很感兴趣。《掌心里的海》,太棒了……
我在吧台上,弹着我的吉他,我吟唱着:我的冷冷掌心/藏着深深情海/每一颗思念的泪/在掌心里沉睡……
我的梦想,我的未来,我苦等已久的爱情,呵,希望不要再沉睡。目光穿越台下黑色的一片人群,我知道那个像文鲁的男子正在角落里静静地凝视我,我想我此刻就是一支火把,在逐渐燃烧,一点一点变得明亮……
在药都这个小城里,人们似乎都在什么地方和时候见到过老于,但又没有一个人对他产生过兴趣。
其实,老于还是挺有名气的,只不过那是在四十多年前了。那时他在药都梆剧团里是头把胡,那二胡拉得学鸟像鸟,学人像人。有一次,团里演出《秦雪梅吊孝》,正遇着饰秦雪梅的主角,唱着唱着突然间哑了嗓子,老于急中生智竟用手中的二胡替秦雪梅唱了半场。也就是从这次开始,饰秦雪梅的头牌演员梅香,才真正注意到老于和他手中的那把旧二胡。那时,梅香心气儿高,虽然是从省团犯了错误下放来的,但她因着有一副金嗓子和身手传情的演艺,以及那年轻标致的模样,自然不会把县城剧团的什么人放在眼里。这一次,她却稍稍改变了自己的一些态度,一是老于救了她的场,二是老于竟有如此的技艺!当然,那时老于还是小于,也才二十一岁,比她还小了一岁呢,这是梅香心里不得不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事实并不像人们议论的那样,他们俩并没有恋爱。这样说似乎也不完全符合事实,小于开始爱上梅香了,只是梅香并没有一点爱的意思,她对小于的感情只是那种愿意多说几句话而已。这种情况的结局,自然让人们后来大吃一惊:一年后,梅香又被调回省团;小于接连到省城找过她几次,结果肯定糟得很,这从小于当时那欲死不能的表情中是显然易见的。接下来,药都人都开始骂梅香绝情,当然也有人讥笑小于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现在看来,这应该是正常的,花花世界,什么样的人没有啊,何况还有那些梅香的铁杆星迷,他们怎么会同意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嫁人呢。
然而,这一次变故对小于的打击却是致命的。小于这个当时的胖小伙子,一个月内瘦脱了几层壳,而且再也没有胖过,他在人世间的形象,从此就永远是一副挂了衣服的衣架模样。后来最让人伤心的是,从那以后再没有人听到,他那把能哭能笑能唱能吟的二胡声了。准确地说,小于从梅香走后,就再也不拉二胡了,他成了团里的杂务,人们总是见他单薄的身子,一声不响地在搬来扛去的。据说团里曾要他重操二胡,可他一握住胡弦手就颤得像筛糠一样。
可以说,从此小于就渐渐地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但他仍然活着,而且还活得相当的坚韧,因为他找到了一个让自己生命走下去的通道,这个通道就是一管羊毫笔。其实,在这之前小于是对毛笔毫无兴趣的,但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突然就离不开这种软软的羊毫笔了。他开始无休无止地写起了毛笔字,秦刻汉碑魏帖晋书,真草隶篆颜柳欧赵……各种法帖字体流派,他都不停地临写,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只写两个字:梅香!
一晃间,春夏秋冬四十个轮回过去了。小于不仅变成了老于,而且彻底地从药都人的记忆中淡去了。老于靠着他那几百元的退休工资,在人们的漠视中孤零零地度着晚年。工资虽然不多,但对于一生未娶的老于来说,还是够他买墨和纸的。这样,他仍然一个人在家里不停地写着那已经写了四十多年的两个字……
去年腊月,一个梅花飘香的雪天上午,老于像平日一样铺纸蘸墨,挥毫疾书之时,他的门很有节奏地响了。这对老于来说可是极少有的事,有谁这时来叩自己门呢?静了一会儿,叩门声仍在继续,他放下手中的羊毫笔,拉开了门,站在他门前的竟有一帮人!前面的年轻人很是恭敬地说:“这是从美国来的华侨杜女士,她是慕您老的大名而来的呀!”老于的脑子一时竟有些眩晕的感觉,他弄不清眼前这个一身富贵的六十多岁女人,怎么会来找自己呢。
进了房间,那个年轻人对老于说,“于老,你可记得前年有一位外国人从你这里买走了一幅字?杜女士就是来求您的字的!”啊!老于忽然想起来了,前年他还住在那条老胡同里,那天他正敞着门在写字,有一个人从门前走过,那人站着看了好一会儿,就用生硬的中国话说要买他一幅字。当时,老于正要动迁房子需要钱,就从案子底下找出一幅递过去,那幅字共有九十九个“梅”字和九十九个“香”字,每一个字各有不同。那人连声OK,竟给了老于一万块钱。现在,老于竟把这事给忘了。
这时,眼前这位杜女士用有些生硬的中国话激动地说:“请于先生给我也写一幅吧!”说话间,身边的几个人,手忙脚乱地把宣纸给老于铺好。老于定定地瞅着杜女士,足足有五分钟,转身拎起那管羊毫笔,蘸墨,润锋,凝神而书,雪白的宣纸上,一枝由字组合的墨梅渐渐凸现了……眼前的一帮人啧啧称赞不绝,正在这时,老于突然收笔,接着,身子一顿,竟倒入站在他右边的杜女士的怀里。
杜女士和老于一样被人们送进了医院。然而,老于再没有醒来。杜女士醒过来后,人们才知道,她就是四十年前的梅香。梅香出院以后,把老于屋里写过字的纸和老于的骨灰,一同带走了……
绝境苦痛的日子
你是照亮我生命的微光
这时,赵昌不得不承认为了给乡下的母亲治疗风湿性心脏病,他主动找到在昆明一家制药厂工作的表妹,要求给他们作新研制药物的身体测试,以换取高额报酬,这次,他就是服用了新研制的一种治疗肾病的药。得知真相的刘小青不禁责备道:“你怎么这么傻,连命都不要了吗?有困难为什么不告诉我!”看着为自己守候一夜而满眼通红的刘小青,赵昌不禁对她掠过了一丝怜爱的目光。
第二天,刘小青给赵昌送来了三万元的现金,要他赶快寄回家给母亲看病。赵昌接过钱,内心无比感激,她哽咽着对刘小青说:“刘姐,谢谢你,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经过几天的治疗,赵昌平安出院了,他走出医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宿舍看望一下刘小青,因为她已经好几天没来医院看望他了。每当想起刘小青充满忧郁的眼神,他就觉得她的背后一定有些故事。经过打听,赵昌得知,刘小青的丈夫嫌弃她心脏有病,刘小青冒死生了儿子,可去年丈夫还是和她离婚了,且一岁多的儿子判给了丈夫,后来丈夫又和一个领导的女儿好上了,无奈刘小青只能净身出户,成全了他们。听说刘小青有心脏病,赵昌震惊了,她自己也是一个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却给他送来了三万元的救命钱,这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女人啊!
赵昌一路小跑来到刘小青的宿舍门口。宿舍里有灯光,电视响着,门却怎么也敲不开,赵昌不禁心慌起来。他急忙找来宿舍管理员,打开门,只见刘小青平静地躺在床上,床头放着一瓶安眠药和一封遗书,遗书上写道:“如果生活一定要抛弃我,就让我安静地离开这个纷乱的尘世吧!”看完遗书,赵昌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他忙抱起床上的刘小青,冲向厂里的医务室,直到救护车来了将她拉到蒙自市医院。因为服用的安眠药剂量不大,在医生的抢救下,刘小青终于苏醒了过来,这次是赵昌在大声责备她:“你怎么这么傻,谁说生活抛弃了你,这不还有我吗?”
刘小青看到赵昌紧紧握着她的手,泪流满面。赵昌暗暗发誓,他要让这个苦命的女人快乐起来,从此再也不掉一滴眼泪。
我愿做你梦里的那个他
今生永远不离开
之后的几天,赵昌每天下班都去医院看望刘小青,鼓励她,给她讲笑话,逗她开心。不知不觉中,赵昌感觉这个娇小柔弱的女人已经走到了自己心里,离开她,内心竟然有着某种说不出的隐痛和牵挂!
医生给刘小青的诊断为失忆症,原因很复杂,也许是受过很严重的情感刺激,加上手术中麻醉的作用,刘小青的部份记忆丢失了,她的意识回到了她大学时那段美好的初恋时光。那么,刘小青口中那个叫李治的男人,莫不就是他大学时代的初恋情人?
带着重重疑问,赵昌找到刘小青的姐姐刘小燕,刘小燕痛苦地讲述起了一件往事。
十年了,每次在缠绵过后的午夜看着侨远去的背影,我便由最初的缠绵幽怨变得怒火中烧:为什么,我耗尽了一生中最好的十年用来陪他,却依然留不住他午夜的身影?
在我三十岁这年,我开始考虑这段纠缠应该以什么方式来终结。奇怪,我开始用纠缠来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这与我二十岁时欢天喜地在深夜里写一个又一个“爱”字多么不同啊。二十岁那年,侨牵着我的手给我说一个故事:在台湾,有一对在某个圈子里的名人很真诚地相爱,但是,男人却因为诸多原因而不能离婚,甚至不能在公开场合对女人表示特别的情感。于是,他们约定,每次在公开场合相见,便见机敲三下,来向对方表示“我爱你”。
那时我浑然不知情爱中暗礁四伏,我欢天喜地地说:“那我们也这样表示可好?”于是,在我与侨共同出现的场合,我们便见机行事地以敲三下门、敲三下桌、举三下杯,甚至眨三下眼,清咳三声……来向对方说“我爱你!”
重重衣香鬓影中,侨手里挽着他的太太,视线却不舍地追逐着我,并不时以特别的方式向我示爱。
那样的别样声色只会更让我纵情。因为年少,以为纵情便是一生所需。
可惜灿烂总只是一刹那。终于,我厌倦了那样的暗示,我宁愿做侨手里挽着的那个温顺而骄傲的妇人,因为她总在热闹散尽后依然可以伴在他的左右。
“敲三下”的情形我们维持了一年。一年后,我已经不再跟他出现在任何一个公众场所。
曲终人散后的荒凉,绝不是一个普通女子可以承受的。所以,我情愿放弃盛宴。
在第十年的一个夜里,我用尽所有的方法亦不能留住他了。第二天,我便将我的门锁换了,夜里他再来,门已不开。他在外面叫我的名字,我将已经收拾好的东西从门缝里扔了出去,站在铁门后对他说:“从此之后,你再也不用进我的家门!”
他脸色惨白,许久问:“月儿,除了婚姻,一个男人能给你的我都已经给了你。你到底还要什么?”我大笑:“我要你全部的爱!”他叹息:“你已经得到了!”我冷笑:“如果每一个长夜里,我都可以与你同宿同眠,那么,我相信,我得到了你全部的爱!”他的脸开始痉挛:“你明明知道我今生是做不到了!”我笑:“看来你是要下一辈子才做到了?那么下一辈子再来吧!”我们对峙良久,他点点头:“好,就下辈子吧!”说罢黯然转身,步伐沉重地下楼!
自此后再没有侨的消息。安静的日子就算是有男伴在身边,亦会想起他,心便会痛!我竟然会想念他,满心疼痛地想。
忽一日,有人指名道姓要见我,竟然是侨的妻子!她穿一身黑,骤然间老了许多。在咖啡厅里,她喝着浓茶:“心月,十年前我就知道你的存在!”我惊诧莫名。她又道:“侨是真的爱你,只是早年的我于他有恩,他不忍心离我而去!但是……十年前,我们就已经分居!”
我大惊无言,而心却开始微醺:“我终于找到一个理由可以原谅他了!我可以与他和好了!”
然而,侨妻的悲伤神情让我有点恍惚,她的话平平淡淡:“我想,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最想见的人无疑是你!所以,我想请你明天去见他最后一面!”我如五雷轰顶,她还是平淡地说:“三天前,他已经死于车祸!是在去你家的路上!”
我去见了他最后一面,他经过殡葬美容的脸比生前还要好看,唇红齿白的,让我疑心他只是睡着了。我情不自禁如平时那样叫他:“侨!”众人如同鬼魅一样地看着我。忽然之间,头上的灯无缘无故地,便灭了又明,明了又灭,如此反复三次。我大恸,以前的日子急涌到眼前,我痛哭失声!
从殡仪馆出来,我低低地向身旁说道:“侨,我们回家吧!”而进了家门,我满意地说:“侨,从此后你真的可以伴我每个长夜了!”通往阳台的门,有节奏地自动开合了三次。我向着那方向摆摆手,说:“我知道了!从此后我们不再需要暗示!已经没人阻挡我们在一起了!”
躺在床上,关了灯,黑暗中分明是侨的身体热烈地凑了上来……
32年前,作为援建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军人朱法安的未婚妻,肖际玉最大的心愿是“等他回来和我团聚”,却没有想到心上人竟然牺牲在异国他乡。为了照顾未婚夫的父母,她毅然嫁给了他的哥哥。从此,她最大的愿望变成了“让我过去为他扫墓,和他说说悄悄话”。肖际玉的痴情,感动了无数网友,也感动了巴基斯坦人民。2011年6月,该国以国宾的名义邀请肖际玉赴巴基斯坦扫墓。
未婚夫牺牲在异国他乡
2011年4月的一天晚上,在湖南省张家界市,肖际玉忙完一天后,疲惫地躺在床上看电视。忽然,她的眼里蓄满泪水——
原来,中央电视台在军事节目中,正在解密一段曾被列为国家最高机密的中国援助巴基斯坦修筑的公路——喀喇昆仑公路的历史,那是一条中国通向南亚次大陆、有着重大国防战略意义的公路,是世界上平均海拔最高的公路。32年前,为了修建这条公路,数万名中国军人为之付出了心血、汗水甚至生命,其中有88名烈士永远留在那片土地上……
看完电视,肖际玉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大放悲声。原来,她的初恋情人朱法安,就是援巴牺牲的最后一名烈士。为了他,她已经付出了自己的大半生!
肖际玉则用白色棉线为心上人赶织了两条领垫,叮嘱他钉在衣领上。她开玩笑说:“等你退伍的时候,我得看这两条衣领还是不是白的,就看得出你是不是洗得很勤快了。”
第二天上午,肖际玉含着眼泪送朱法安踏上从军的征程。谁知这一别,竟成永诀……
入伍后,朱法安所在的部队被派往渺无人烟的巴基斯坦北部山区,修筑喀喇昆仑公路。当时,这是最高国家机密(现已解密),他们出国前全部脱下了军装,换上便服。与家人通信,也不能透露身在哪里,在干什么。他们只能把信件寄回国内驻地,再从国内转寄亲人手中;亲人的邮件也是通过驻地留守机构收转。所以,肖际玉根本不知道男友已经出国了,还以为是留在国内参军。
朱法安他们是在修筑一条后来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公路,也是世界平均海拔最高的公路。工地周围上百公里没有人烟。筑路的地基,不是万年坚冰,就是坚硬如铁的岩石。更可怕的是,塌方、雪崩和严寒,无处不在,条件十分艰苦!
但是这一切无法阻止朱法安对恋人的思念,他们鸿雁传书,相互倾吐思念之情。只是,肖际玉觉得男友的书信总是回复得很晚,她想可能是部队训练太忙了的缘故。想他的时候,她就拿出他送给自己的口琴吹奏一曲家乡小调;偶尔走夜路,她会吹几声哨子壮胆,就像男友还陪在身边一样……
1979年4月的一天,肖际玉正在跟朱法安的母亲一起做饭,忽然几个军官找上门来。他们通知说,朱法安已经在巴基斯坦因伤牺牲。直到此时,肖际玉和朱母才知道,原来朱法安去了巴基斯坦援建公路,由于碰上塌方压断了双腿和脊椎,因医疗条件差,治疗不及时,引起并发症而牺牲。
战友送回了朱法安的遗物。在泪眼中,肖际玉看到衣领上,还钉着她给他编的白线领垫,颜色还是洁白的。朱法安的遗体安葬在当地的中国军人陵园。他临终前,委托战友帮他送回一套衣物,留给父母作纪念;两条心爱的领垫,带回一条给肖际玉,另一条领垫连同她写给他的所有情书,随他长眠于异国他乡。
天路寻爱漫漫相思路
朱法安牺牲后,肖际玉还是把自己看做朱家的儿媳,每天都去陪朱母说说话,帮助她做家务。两个悲痛中的女人相互安慰,度过了最初那段难捱的时光。
几年里,不少人给肖际玉介绍对象。但是,她都不答应。母亲含着眼泪说:“玉儿,我知道你忘不了法安,但是,你还年轻,总不能守他一辈子吧!”
肖际玉说:“我答应过法安,会替他孝敬他爸妈,如果我嫁给别人,还怎么兑现这个承诺呢。他二哥为人不错,比我大2岁,年龄也合适。我如果嫁给他二哥朱法雄,也是对他妈妈的一种安慰……”
朱法雄其实也很喜欢肖际玉,觉得她漂亮,善良,心灵手巧。就这样,22岁那年,肖际玉与朱法雄结婚。新婚之夜,肖际玉问丈夫:“你能允许我心里一直有你弟弟吗?”朱法雄大度地说:“那是我弟弟,我不会吃弟弟的醋;你放心,我是爱你的,也会替他照顾你一辈子。”
肖际玉和丈夫也很恩爱。只是,在内心深处,她总是会想起朱法安。她将他的遗照,放大了嵌进镜框挂在房间里。每年六月初六,肖际玉总会捧出朱法安的遗物,放在太阳下晒一晒。每当这时,她一边吹着朱法安留给自己的口琴,一边看着阳光一点一点地将那些遗物晒暖,晒暖……
妻子对弟弟的思念,让朱法雄既感动,又有点难堪。每当妻子一个人吹口琴的时候,他就默默走开。
时光如水,可是,她对朱法安的思念也一点没有减少。慢慢地,她心里升腾起一个愿望,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去巴基斯坦,为他扫墓,跟他说几句悄悄话。
2006年春天,婆婆病重,临终前,婆婆拉着肖际玉的手,老泪纵横地说:“我走了后,你就想办法去看看老三(朱法安)吧,也替我看他一眼啊!”说着,婆婆含泪而逝……
安葬了婆婆后,肖际玉就更加强烈地想去为朱法安扫墓了。她对丈夫说:“我想了他这么多年,他肯定在那边也想了我很多年。哪怕是只看一眼,我也了无遗憾了!”
有时,肖际玉会看着屋檐下的那些水滴石发愣。多年的雨水一滴一滴地落在石头上,形成了一寸多深的凹凼,见物思人,那个铺石头的英俊少年如今长眠在哪里啊!
2009年4月,朱法安牺牲30周年之际,他生前的战友田念胜、樊汉学和郭友胜等人结伴来探望他的母亲。到了慈利后,才知道朱母已经去世,他的未婚妻嫁给了的二哥他尽孝;他们也知道了肖际玉的心愿。几个老兵感动得涕泪横流。
乡人厚诚,竭尽全力救人命;儿郎义重,倾家负债报恩人
1971年4月,黄涛出生于重庆市黔江县黄溪乡一个贫困家庭。1987年,父母相继去世,正上高中一年级的黄涛成了孤儿,不得不辍学。当年冬天,他背起棕匠父亲生前留下的棕工工具,来到湖北鄂西一带,准备挣点钱回去读书考大学。不幸的是,黄涛流落到来凤县玛鲁镇一带,几天都没找着活干,又饿又累,还感冒发高烧,昏倒在三步街一户人家门口。这家主人叫罗子平,是个老实巴交的本分人,妻子叫刘春梅。他们膝下有一独生女叫罗琳琳,刚满8岁。他们尽管穷,但却富有同情心,经常救济别人,哪怕只有一碗米,也会施舍半碗出去。罗子平夫妇见黄涛高烧不退,还烧成了肺炎,就将他送进镇医院,借了十几户人家,才凑齐了黄涛住院急需的800元钱。黄涛病愈后,罗子平又到附近村子里挨家挨户动员乡亲们把自家的棕片拿出来做几件蓑衣或棕垫。黄涛在罗子平夫妇的帮助下在村子里干了两个多月的活,挣到了800多元的工钱。
看着黄涛整天为筹集医疗费忙得焦头烂额,罗子平心里过意不去,坚决要求出院,拒绝接受化疗。黄涛深情地说:“大伯,你不能这样,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钱只是身外之物,眼下的钱是紧了一点,但我们可以慢慢挣钱来还。你安心治病,钱不用你担心,有我在,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在黄涛的耐心说服和鼓励下,罗子平最终树立了与病魔抗争下去的信心。
在罗子平治疗期间,正在紧张地学习迎接高考的琳琳为了照顾父亲,向学校请了长假留在医院。黄涛知道后,以不容商量的口气对她说:“你赶快回学校,马上就要参加高考了,人生在此一搏,你不能误了自己的前途。大伯这里有我,你放心回学校,完成高考前的最后冲刺。”
在黄涛的劝说和督促下,罗琳琳于5月25日回到学校,投入到紧张的高考备战中。
1997年7月底,罗琳琳接到了上海复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将这个喜讯告诉了父母和黄涛。父母得知这个消息后,又喜又忧,哪来的钱让女儿去上大学
拿着盖有大红印章的录取通知书,琳琳也高兴不起来,心情如铅一样沉重。经过反复思考,她决定放弃学业,留在重庆一边打工挣钱,一边照顾父亲。虽然作出这个决定很痛苦,但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
9月1日,黄涛一大早就赶到医院,将5000元钱交到琳琳手中,说:“准备去上学吧,我已想好了,你上大学的一切费用由我来承担。你到了学校要潜心学习,要为自己的前途和未来奋斗,不要为学费担心。”
琳琳捧着这沉甸甸的一沓钱,双手在颤抖,眼泪禁不住顺颊而下,她哽咽道:“大哥,你对我们一家的大恩大德,我一定铭记在心!”
由义而生情,小妹爱心萌动;
施恩不图报,大哥不辞而别
原来,黄涛为筹集罗子平的医疗费,负债6万多元,这对在政府部门工作的黄涛来说无异于一个天文数字。何处筹集这么多钱来还债经过思考之后,他决定辞职经商,做生意赚钱早日还清借债。他于1998年10月底正式辞职离开了单位,在重庆市内找了个流动摊位做服装生意。而无法理解和接受他这一切的妻子也愤然与他分手了。
这位朋友还告诉琳琳:“黄涛有胃病,还病得不轻。”
得知这些情况,琳琳感到头沉重得抬不起来,一种透入骨髓的震撼遍布全身,对黄涛的无限感激之情和深深的内疚之意潮水般涌上心头。一个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为何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来帮助他们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初爸妈帮过他他没有必要为回报那一点帮助而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呀!一连几个晚上,琳琳躺在床上难以入眠,满脑子都是黄涛的影子。他高大英俊的外表和成熟稳重的气质以及他仁慈善良、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在她心中荡起了阵阵涟漪。她生平第一次对异性产生了莫名的牵挂和眷恋。
1999年冬天,琳琳得知黄涛在重庆市中区南纪门街租了一间门面开时装店,便趁寒假期间赶到了重庆帮黄涛料理时装店的生意,并包揽了洗衣、煮饭等日常家务。黄涛要她到附近的旅社住,她认为那样既花钱又不方便照顾黄涛,坚持在服装店里住。晚上,她用一块布将房间隔成两半,搭一个简易地铺就睡。熄灯后,两人隔着布帘子说上一阵话,直到听到黄涛鼾声响起,她才不说话了,静静地听着他催眠曲一样的鼾声,听着听着,她心中涌起一种甜美和幸福。尽管黄涛在她面前一直保持兄长的严谨,但却依然无法阻止她对他的爱慕之情,爱情的种子在她心田里破土发芽了。
琳琳的假期结束,临别之时,她悄悄留给黄涛一封信和一枝红玫瑰。没想到,正因为她不敢明明白白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让黄涛受到了伤害。他在给她的回信中不客气地说:“请不要用这种方式来可怜我,报答我……”
“大哥,你误解我的意思了。”她急忙回信解释,“决不是因为你帮助我和父亲,我才作这个决定的。大哥,请相信我,我是真心喜欢你。一个女孩子对自己的恋爱婚姻是不轻易作决定的。如果你现在还无法接受我,我将耐心地等下去,直到你喜欢我,接受我的那一天……”
2001年7月,琳琳大学毕业,她放弃了留在上海工作的机会,应聘到重庆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当她领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时,正好是黄涛30岁生日。她将1000多元的工资给他买了一套高级西装并且给他订做了一个特大生日蛋糕。那天,黄涛十分开心,在吹灭蜡烛的那一刻,他双眼潮湿地对她说:“我从来没有认认真真地过过一次生日。”琳琳听了感到既幸福又苦涩,她暗自发誓:大哥,以后我要年年为你过生日。
然而,就在琳琳以更大的热情为黄涛考虑如何吃好穿好,减轻劳动量,甚至买来食谱、胃病知识手册精心照顾他时,2002年1月中旬,黄涛趁她出差的机会,将时装店转包给别人,给她留下一封简单的信就走了。
1月底,琳琳出差回来,带着在成都为黄涛买的皮靴、皮衣、胃药,在重庆火车站旁边一家花店还特意买了一束玫瑰后就直奔黄涛的服装店。但是到那儿之后却发现服装店易主了。她神志恍惚地回到宿舍,看到了黄涛留下的信:
“琳琳,我走了。你能有今天十分不容易,你一定要好好珍惜。我身体不好年龄比你大,也没了固定工作。我们在一起,对你的前途不利,也对你不公平,这是我不愿看到的结果。我考虑再三,惟有离开你才是理智的选择。我走后,你不必为我担心,我会好好生活照顾好自己的。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趁早找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女孩子一生,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找个可以依靠的好丈夫……”
琳琳看完这封信后,大声哭道:“大哥啊,是我对你关心不够还是我做错了什么事,你要这样不辞而别”第二天,她向公司请了一个星期的事假,到附近的涪陵、丰都、万州、巴南几个城市寻找。一个星期过去了,没有黄涛的任何音讯。琳琳闷闷不乐地回到了公司。
千里寻爱,好女子爱心得回报;天成良缘,真男儿重义更重情
琳琳醒过来后,看到黄涛守在自己身边,立刻露出纯真的笑容:“大哥,我终于找到你了!”说得黄涛差点掉下眼泪。黄涛一脸严肃地对她说:“你何苦跑这么远来找我,你好不容易有了今天,我岂能忍心连累你,毁掉你一生的幸福”
这时,对面音像店里传出凄美动人的歌声:“……whereeveryougo熏whateveryoudo,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你在干什么,我将在这里永远地等待着你)……”虽然歌词是用英文唱出来的,但琳琳听出这是英国著名流行乡村歌曲《此情可待》。在上大学时她就经常听这首歌,百听不厌,无数次听得泪流满面。她忽然站起来,跑到对面音像店,买了这盘歌带。她把磁带放进黄涛的小录音机里,一首动听的英文歌曲在店里荡漾开来:“……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你在干什么,我将在这里永远地等待着你……”琳琳深情地和着音乐唱了起来,唱着唱着,她的眼泪流了下来。
黄涛的情感闸门终于被琳琳的真诚打开了,他激动地将她紧紧拥在怀里,十分动情地说:“琳琳,我答应你。”
2004年3月8日,黄涛和罗琳琳举行了婚礼,开始了他们幸福美满的新生活。
她叫单单,23岁,走在街头,谁也不曾想到她已经是位有着两个孩子的老母亲。大女儿8岁,小儿子5岁。大女儿留守在家,小儿子随她夫妇在上海。
单单夫妇是我的老乡,去年认识的。单单算是位漂亮的女人,丈夫30多岁,长得傻傻的,在工厂上班,这正是要钞票没钞票,要人才没人才,要青春没青春,刚认识的单单就常常失眠,整天戴着个黑眼圈,她曾对我说:“自己睡不着的时候,好讨厌身边的男人却是鼾声如雷!”说这话时,她丈夫正在身边,她还狠狠横了丈夫一眼。那时候的她,脸上象少女一样长满了青春豆。
去年腊月,单单突然问我:“你回家吗?”
我一时不知道她是谁来,查了一下资料,见是恩施的,估计认识,便答道:“回啊,你呢?”
许多她才回复:“回啊。”
后来,我知道她正是单单。
那时候,我尚不知其实她已经离开了丈夫,正在网友身边。她想嫁给那位网友去。
农历腊月二十六日,她丈夫去利川接她,正巧被我朋友撞见,才得知与网友私奔的单单回来了。因为她丈夫把他收到的短信给朋友看了,我们才得知详情。
原来,那网友曾经坐了几年牢,所以未婚,他家庭条件不错,现在以放老虎机为生。单单在与网友网恋时,隐瞒了自己已婚已育的事实,腊月初,她在与丈夫小吵了一回之后,便扔下身边5岁的儿子,只身前去投奔那位网友了。正在厂里上班的丈夫没人带孩子后,只得回了老家。单单去到那边与对方同居十多天后,暗暗担心自己丢在上海的儿子来,就悄悄给丈夫发短信,被那男人发现,单单说出了实情。这下好了,那男人及其家人都决定把她送回丈夫身边,理由是你自己已经有一双儿女就舍得离开,将来某一天,如果我混得不好了,你也一定会弃我而去的。单单还在短信上对丈夫说:“我回来后你如果还是象以前那样对我不好的话,我还要跑!”她丈夫就拿出单单的短信向我朋友们炫耀:“你们看,她跑了又怎么样?还不是觉得我好?又回来了。古人说‘千嫁万嫁不如先嫁’是没错的。”
那一天,单单与丈夫和我朋友们一起坐车回到了老家。
在认识富二代男友萧之前,江晓燕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在网上买的,书、衣服、加湿器、马克杯、果茶零食、泡脚盆、煲汤用的锅。和卖家混熟了,屡屡发生买衣服送袜子、买煲汤锅送饭盒的小惊喜,让江晓燕每天都过得兴头头的。
但这样的生活,在江晓燕邂逅萧之后戛然而止。萧说,怎么可以到网上的无名小店去买东西,把眼光都买低了,我们家,哪怕是一双皮拖鞋,或者一个晾衣架,也要去金鹰或德基。萧就带她去了空荡荡的顶级专柜,开始了“麻雀变凤凰”之旅。只见那售货小姐亦步亦趋跟着萧,算定了他身上带着十几万的信用卡,服务得无比周全,无比妥帖周到。萧也不辜负人家的殷勤,任何东西,只要江晓燕试了不错,或者他认为不错,他就说:“包了!开票!”
说真的,一开始就不喜欢这种要啥有啥的感觉的女孩,那是另类,但过了一个月,江晓燕就起了腻,糖太多了发苦,这可不是得了便宜就卖乖的说法。萧一开始喜欢江晓燕,是觉得这小妮子清新得像麻雀,但要想留她做正牌女友,她怎可不化成凤凰?萧就不厌其烦,教她如何吃饭,包括服务小姐分到面前小碟里的菜,都只能碰一两口,决不可吃第三口,不可做出没尝试过五星级酒席的样儿;教她如何穿衣,包括再冷的天,不可以穿雪地靴,不可以穿粗羊毛外套,几千块钱的风衣里,一定要直接穿上万的连衣裙,或者穿深V领的羊绒衫。萧给江晓燕洗脑说:雪地靴穿了像挤奶女工,粗羊毛外套穿了像吉卜赛卖唱女孩,背带裤穿了像发廊洗头小妹,“我的女友怎能这副形象!”萧还教她如何挑化妆品,直接告诉她,价钱低于2000块钱的面霜都是垃圾,“等你用露得清就过敏,或者,穿粗纺羊毛衫也过敏,你就在我们这个圈里出师了,能带出去见人了。”江晓燕很犯贱地想,看起来麻雀就该有麻雀的爱情,麻雀想装凤凰,那就得尾巴上插满彩毛、装腔作势地活着,而装腔作势,是她江晓燕之前从没有体验过的别扭日子啊。
江晓燕逐渐明白,萧为什么挑了她,而没有挑别的富二代女孩:因为只有在她面前,他才能感受那种居高临下的快意,那种无条件的顺从——花了人家的钱,就无法在精神上取得平等,那是笃定的。江晓燕要是贪恋这份富贵,少不得变成萧身边的花瓶:乖,笑得甜润但从不花枝乱颤;明知男友有些行为很过分,却没胆指出;与二三流的小明星同步穿衣,永远对桌上的食物保持厌食症患者的胃口;永远不可对任何事物兴致勃勃,要做出所有的世面都见过了的样子,恹恹的样子,这就是所谓“富二代女友”的标本。其实,江晓燕一点也不喜欢鱼翅羹和龙虾刺身,在她看来,大龙虾腥冲无比,哪有脚踏垃圾桶,干掉几斤麻辣小龙虾来得快意自在。
话是这么说,要是没有发生与同事抢项目吵嘴的事,江晓燕一时半会儿还真是下不了决心离开萧。之前,她虽然不再与同事拼网购,不再为一点网购赠品货比三家,不再与同事抬石头去吃路边小馆,但游离同事圈归游离,还真没有跟同事发生过什么正面的冲突。但这一回不同,江晓燕发现所有的同事都很默契地组成了项目小组,单把她撇开了,这感觉……孤独透顶。江晓燕心一横,想玩单干,做一个小项目,但有人冷冷地说:“有肉吃还和我们抢汤喝,也不怕噎着你。就快做少奶奶了,还等着这点利润买花戴?”这话活生生把江晓燕呛出了泪。
过了年,江晓燕换了一家公司,也和萧分了手。为表明决心,江晓燕退回了所有没动用过的礼物。放弃富二代男友的感觉如何?江晓燕说,就如拔掉了作祟的智齿——是你多冒出来的一颗牙,之前,它老是肿痛,老是发炎,你忍受了一回又一回,今天,终于下决心告别它。如今去顶级专柜试穿新衣,售货小姐已经不再在三米内察言观色、殷勤伺候了,她一眼就能看出江晓燕是来“采样子”,好网购的。但江晓燕从未因此后悔过:她知道,三个月之后,那拔过智齿的地方会长满的,她会习惯所有的账单都自己付的日子。
幼年丧母
善良姐姐敲开颓废少年心门
1995年8月8日傍晚,闵昊端放学回家,发现家里多了两位不速之客:一位跟父亲年龄相仿的阿姨和一个略大自己几岁的女孩。父亲将他拉到客人面前,介绍说:“昊端,快叫王阿姨,这是琪妍姐。”闵昊端冷冷地打量了她们一眼,转身就到房间写作业去了。那天,父亲显得特别开心,还做了一大桌子菜盛情款待母女俩。客人走后,父亲破天荒地送给闵昊端一堆零食,低声下气地说:“儿子,跟你商量个事……我想把王阿姨和女儿接到咱家来一起……”父亲还没说完,闵昊端如受刺激般站起来,挥动双手把零食和玩具狂扫到地上,尔后狠狠地瞪了父亲一眼:“不行,你这样做对得起妈妈吗!”
闵昊端时年12岁,湖南省长沙市人。父亲闵正刚是长沙市包装厂工人,3年前妻子病逝,他既当爹又当妈,生活诸多不便。近两年来,陆续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可因为儿子的反对,都没交往下去。自从母亲走后,闵昊端的少年时光便笼上了悲伤。他把母亲的遗像挂在卧室朝夕相伴,人渐渐变得自闭。他对跟父亲交往的所有女人都充满敌意,怕他们夺走父亲对母亲的爱。但这次,父亲在再三沟通失效后并没有迁就他:“你王阿姨人太好了,我决定娶她了。”王阿姨名叫王秀珍,五年前丧夫,独自带着女儿吴琪妍生活,日子过得挺艰辛。当年中秋节,闵正刚跟王秀珍领了结婚证,在家中摆了一桌酒席就算把她娶进了门。
王秀珍母女到来后,闵昊端经常用言语冲撞她们。但每当父亲责骂他时,王秀珍和女儿总是站出来解围。其实,在闵昊端叛逆的表象背后,多么渴望温暖的母爱啊。年长3岁的吴琪妍察觉到他内心的脆弱,经常陪他聊天、讲故事,教他吹海螺,还费了很多工夫学会了弹珠、陀螺等男孩子玩的游戏……渐渐地,闵昊端不再排斥这个能给自己带来快乐的姐姐。闵昊端升入初中后,英语成绩始终落后,吴妍琪每天放学就当起了小老师。经她辅导,闵昊端的成绩突飞猛进,跻身年级前五名。这个自卑少年因此有了自信。
1996年4月,闵正刚洗澡时因煤气中毒入院抢救,闵昊端唯恐失去父亲,惊吓得浑身发抖。吴琪妍把他轻轻拥入怀中,不停地安慰着。那几天,看着继母与姐姐忙前忙后悉心地照顾父亲,他心中涌满谢意和温暖。所幸的是,闵正刚经治疗没有大碍。经此一劫,闵昊端跟吴琪妍和继母间的隔膜彻底消弭。转眼,闵昊端升入高中,身高超过了姐姐半个头。吴琪妍也出落得楚楚动人。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让这对少男少女有些茫然失措,不知什么时候起,他们不再有亲密的接触,甚至连手都不敢碰一下。
高一下学期,一场灾难再袭闵家:王秀珍突患子宫癌,治疗花去十多万,虽控制住了病情,但后续治疗费用不菲,闵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困境。2006年6月高考一结束,吴琪妍就准备南下打工。闵正刚大吃一惊:“你苦读这么多年,大学梦触手可及,怎能半途而废?”吴琪妍说:“我考试发挥失常,估过分数线,只能考个三类大学,不如早点就业。”王秀珍也极力劝阻:“如果你不去读书,妈妈的心一辈子难安。”可吴琪妍心意已决……
留学归来
拒绝相见的背后伤痕烈烈
大伟心地善良,为人憨厚,已三十岁了还没有相上对象,自己愁,爹妈也愁。
前阵子,朋友们给大伟介绍了个叫做小燕的姑娘。小燕长得挺漂亮,可就是有一个小毛病,稍有些缺心眼,但什么家务活儿都会干。朋友问大伟愿不愿意相亲。有媳妇总比打光棍强,大伟决定见一面。
果不其然,那小燕姑娘长得跟一朵花似的,尤其那两个小酒窝,笑起来特别迷人。大伟乐得屁颠屁颠的——就是她了。
等啊等,终于轮到大伟了。就在大伟递上奶缸时,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插到大伟面前,哀求道:“这位小哥,能不能让我先买啊,家里老人瘫痪在床,急着要喝奶,我害怕她从床上翻下来。”大伟忙往后退了退,笑道:“阿姨,既然这样,那您就先买吧。”
谁知大伟的话音刚落,后面队伍中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嚷开了:“小伙子,你怎么随便让别人插队呢,这个点谁家没有急事?我们都排老半天了,不行!”这一嚷,后面的人都随声附和,卖牛奶的人为难地看着中年妇女,说:“不行你就到后面排队去吧,这是规矩。”
中年妇女拿起奶缸就要排队去,谁知大伟一把拉住她,说道:“阿姨,我这位置就让给您吧。谁家没有老人生病呢,我爹妈也是身体不好。您先买,我到后面排队去。”这么一来,大家都没话说了,都朝大伟看去,嘀咕着这小伙子心肠真好。
就在大伟刚站到长长的队伍最后面时,忽然从前面传来了那中年妇女的叫声:“我的妈呀,咋钱包忘拿了,牛奶都盛到缸里了,这可咋办呀?”随即又传来了中年妇女跟卖牛奶的商量的口气:“老板,这牛奶钱明天再给你拿来行吗?”
“这可不行,我又不认识你,要不你把奶缸放下,快回家取钱去。”卖牛奶的人说道。
“唉,我家离这儿有好一段路,我是另一个小区的,听人说你这儿奶质好,就赶来了,不然,这牛奶倒还给你吧。”中年妇女有些无奈地说。
“不准倒回去,奶缸不卫生会传染疾病的,不带钱你买什么牛奶呀。快点呀,我们回家还有事呢。”又是那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带头嚷,其他人又附和。
中年妇女站在那儿进退两难,脸一下子红了。这时大伟从后面跑了过来,对中年妇女说道:“阿姨,这牛奶钱我帮你给吧。”大伟边说边掏出钱付款。
就在大伟准备离开到后面继续排队时,刚才那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又说话了:“这小伙子心眼不错呀,要不,小伙子你就先买吧,不要排队了,咱们也不在乎多你一个人。”眼镜男边说边朝排队的人群喊道:“大家同意不同意呀?”随即响起大伙的“同意”声。大伟连忙朝大家鞠躬:“谢谢大家!”
大伟买好牛奶端起奶缸就要走,转身时,看到那中年妇女还站在那儿没走,忙问:“阿姨,您咋还不回去呀?”
“小伙子,你家住哪儿,叫什么名字?我好还你牛奶钱呀。”
“阿姨,不用了,不就是几块钱的事嘛,不用还了。”大伟拉着中年妇女让她快回家去照顾老人。谁知那中年妇女使劲一甩胳膊,手触碰到大伟的奶缸,只听“咣当”一声,奶缸顿时摔在地上,大伟的裤子和皮鞋上全是白花花的牛奶。这裤子和鞋可是为了今晚见未来岳父岳母特意换的,现在却成了这样子……
大伟气得正要发作,中年妇女忙从兜里掏出纸巾蹲下来给他擦。“小伙子,对不起,你看我这笨手笨脚的……”
看到中年妇女那内疚的样子,大伟的心软了:她肯定不是故意的,刚才我那么对她,她感激都感激不过来呢。想到这儿,大伟说道:“阿姨,您还是先回去照顾老人吧,我再打一份好了。”中年妇女只好愧疚地走了。
回到家,母亲问他怎么这么迟才回来,赶快收拾别耽误了晚上见面。大伟忙把刚才买牛奶碰到的事讲给母亲听,母亲赞许道:“大伟你做得对,做人就应该这样!”
这时,厨房里走出一位中年妇女,招呼道:“大伟来啦。”大伟一看,顿时愣在那儿,这不是刚才买牛奶碰到的那个中年妇女吗!
大伟赶忙叫了一声“伯母”,随即倒吸了一口凉气:刚才幸亏没跟她发火,否则跟小燕的这桩婚事就吹了,这事咋就这么巧呢。
话音刚落,小燕爸提着酒回来了,门是大伟开的。小燕爸进来的一刹那,大伟又愣住了:这不是打牛奶时嚷嚷好几回的那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吗,这到底是咋回事呀……
小燕爸妈忙招呼大伟坐到餐桌上,吃了几口菜喝了几杯酒后,小燕说要出去买点东西,并要大伟陪她去。走到楼下,外面的天气有些凉,大伟忙回去取外套,刚要推开虚掩着的门,只听从里面传来小燕爸的声音:“燕儿她妈,从买牛奶那件事看,这大伟人品不错,咱们对燕儿也就放心了。”
“可不是嘛,咱燕儿有些缺心眼,就是要找这样实诚对人好的对象,多亏燕儿出了那主意。”小燕爸妈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那是小燕出的主意啊。未来岳父岳母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看来小燕这丫头不缺心眼呀。此时,大伟的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
初识田菁是在一次省团委的培训班上。一天课间休息,我刚站起来挪座,就与身后一个手里拿着半杯咖啡的女孩撞在一起。几乎是同时,两人都说了一声“对不起”,惹得教室里的学员都笑了起来。
半杯喝剩的咖啡就这么溅在我的衬衫上,看着白色的衬衣上黑红色的液体流动,田菁的脸倏地变红了,拿出手帕一阵慌乱地替我清理。我连忙客气着,说没事没事。一边就势将这个俊俏的女孩瞧了个仔仔细细。
我们就这样相识了,缘于半杯咖啡。
事后才知道她原来是我们市团委的干事,于是课后就名正言顺以老乡的名义约她一起去吃晚餐。两周的培训下来,彼此就有了更深的认识及了解。她欣赏我的成熟稳重,我喜欢她的冰雪聪明。
回到市里以后,我们开始正式交往。她的朋友警告我说,你最好有心理准备,田菁的爸爸是市里的名书画家,待人苛求。我当时置之一笑,不相信现在会有父母去包办和干涉子女的感情问题。
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她一路上对我千叮万嘱,说我的情况她对父亲透露了,父亲很傲,不管他对你怎么样,你一定要首先尊重他。我说,你放心,我懂礼貌的。
幸好她母亲态度倒和蔼,安慰我说没事没事,你不用管他,我们吃我们的。但是我看得出她母亲似乎也不是太中意我毫不出众的外形。
我听田菁说过,她父亲一向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而且态度执拗得厉害,不肯轻易去接受一个自己看不上的人,更何况是一个在他眼里不合格的女婿呢?
那天从她家里出来,一路上我们都没说话。田菁从小到大都是爸爸的骄傲,父亲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她参加各种比赛得奖的奖状裱框起来,然后跟他的学生和亲友不厌其烦的述说女儿的乖巧女儿的能力,但是现在却在这件事情上让父亲伤心了。
我那时最大的担心倒不是她父亲,而是她父亲如果永远不能接受我,像田菁这样的一个乖巧女儿会做何选择呢?
接下来的事更是让我心力交瘁。
那是我内心挣扎最深的几个月。
我知道他这样是想刺激我,让我惶恐无助,知难而退,自动提出分手。
但是我爱田菁,我知道通过这一段的相处田菁也更深地爱我。权衡前后,我作出了一个让自己想来都吃惊的决定:鼓励她去,等她回来。
那时我已经26岁,三年后29岁。我知道这样做的结果,也许到最后是一无所有。
我保持对她爸爸绝对的尊敬。我与她比起来,我常常羡慕她生在一个这样优越和书香的家庭,她理当享受家人为她安排的一切。我没有机会去进修,但更没有资格去阻碍她的发展。
于是,在她犹豫要不要去读来征询我的意见时,我总是鼓励她,而且脸上不显示丝毫的难受或失落。
我不会开口说,你不要去。虽然我真的很舍不得她,但嘴上还是:放心去吧。我会等你的!这样说着,内心的冲突是加倍的深切。
考试录取后,她开始填写表格,寄到北京去。
而我一年的实习期满,也到了决定被单位重新分配的时候。
她要走的前两天,我记得那天天气非常热,我交给她一封熬了一夜写完的信。然后一大早就跑到我公司的人事部等待分派的消息。
我走出人事部时,远远地看见她站在公司的门口。炎热的高温下,她一看见我就哭了,汗水和泪水交织在一起。
她捶打着我,问为什么一直不肯开口留她。
第二天,田菁来告诉我,她不走了。
她说,她没有遇过一个男孩子,因为爱她连她的家庭一起爱护了。她昨晚就跟她爸爸说她不走了,在这种心情之下她不能保证出去后,可以用心地念书。虽然一整晚,父亲都失望。但是最后他说,我答应你们的交往,他是个心眼实在的人。
后来,田菁的母亲生病。由于她父亲和她工作都忙,于是我主动提出请一个月假去医院陪护,叫他们不要挂心。一个人,白天忙碌喂食喂药洗衣,晚上,随便一件外套,蜷曲在病房一角的小沙发上,随时操心着病房的动静,没有任何睡眠质量,照顾着病中极度任性和情绪化的老人。
有一天凌晨,我趴在老人的床沿,身上还穿着几天没洗的脏衣服。仿佛是梦里有人唤我,突然地惊醒,这时候我看见老人早就醒了,眼神很慈爱地望我,握着我的手:“辛苦你了,有你这样的女婿,是我们的福分啊!”
几个月之后,我向田菁求婚,并告诉她,我已经先和爸爸妈妈讨论过。
田菁羞答答地点头了,说,到底还是上了你的贼船。
结婚那天,双方的亲友几乎全部到场了。就在我轻轻举起她的右手,把戒指套到她的手上的那一刻,我那一向严厉的岳父突然开口了:“我们对这个女婿很中意。十全十美!”
一句话,赢得所有人如雷的掌声。我看见田菁,竟然不顾精致的化妆,当场哭了起来。
我知道从洒在我身上的半杯咖啡开始,我们的后半生就黏在一起了。而通向婚姻殿堂的这一路的波折和小插曲,正好似那半杯咖啡的味道一样,落口苦苦的,再回味却是萦绕得浓浓不散的清香。
2080年的一天,任明打开墙壁上的巨型视屏,找到电影频道。他看着看着,渐渐被吸引住了。这部剧名为《惊世奇情》的影片写的是20世纪初的一个爱情故事,女主人公梦倩为了寻找自己初恋的爱人,拒绝了名利金钱等方面的诱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任明被感动了。在这个物质高度发达的社会里,爱情是什么滋味已很难尝到了。那些称作夫妻的人几乎全部是从网络上开始认识的。
一向崇尚古典的任明不想也这样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他看到电影上真情专一的梦倩,感到从未有过的冲动:梦倩正是他寻觅已久的真心爱人
这天任明开车出去,有人拦住他要搭车。任明惊呆了:这人正是电影里的梦倩
爱神真的照顾任明,他和梦倩从此相识,很快就坠入爱河,不久就结婚了。
任明不想让妻子再演电影,那个绯闻不断的娱乐圈不适合纯情的梦倩。于是付给了梦倩所在的“梦幻电影公司”一笔钱,终止了梦倩同他们的演出合同。
娇妻每天在家里守着自己,任明终于找到了一位感情专一、称心如意的爱人。
可是不久,任明发现妻子常独自一人出去。开始他不在意,后来在视屏中看到梦倩又参演新片,并有她与男主角出双入对的镜头,他心里不平衡了。他劝说妻子别再去拍电影了,梦倩含笑答应了。
不久,梦倩主演的电影又上演了,而且不只演纯情角色,还多有暴露镜头。
一次在饭店里有一个宴会,任明看见梦倩和一个男人在卿卿我我,又搂又抱旁若无人,他头都大了。可是回到家,梦倩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任明再也不能容忍妻子欺骗他了。这天视屏上又出现梦倩主演的一个新片,她和男主角火辣辣的亲热镜头令他火冒三丈。没料到他认为纯情的妻子却是位满嘴谎言的人。他喝了好多酒。梦倩回到家,任明抄起早准备好的刀子刺在她背上……
这个时代已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梦倩刚倒在地上,墙上的视屏自动开启,梦幻电影公司的网页出现在屏幕上。
“我杀了她”任明盯着屏幕说。
屏幕上切换出一个大车间,只见几十个一模一样的“梦倩”全部躺在流水线上。最后一道工序是注射一种液体电池,然后“梦倩”站起来,风情万种地走出车间……
任明看呆了。
杨思思和文俊在读大学时就同居了。他们的感情历经风雨。毕业之后,当他们的事业稳定准备谈婚论嫁时,爱情却已走到了终点。杨思思异常苦恼,向本刊讲述了他们的故事。
在爱情小岛的同居开始了
这个要求是我提出的,为了全心地拴住他,也为了早日消除我内心的忧患,我深深地感觉到我们这一对穷学生完全找不到别的方式来升华这段爱情,于是只剩下同居了,这样可以不计时空地和心爱的人厮守在一块儿!再说同居的大学生情侣遍地都是,往往是不同居的情侣反而会遭人讥讽、奚落,别人会嘲笑这对情侣是否真心相爱,甚至还流传同居后悔四年,不同居后悔一辈子这么一个口号。为了不后悔一辈子,我和文俊在学校附近找到一套带家电的一室一厅平房,我俩把这间小屋取名为爱情小岛。
同居生活开始了,白天我们各忙各的,回到家就泡在爱情小岛享受着二人世界,一起买菜做饭,他会陪我一起看他认为无聊的韩剧,我也会陪他在网上打那些我看不懂游戏,我们完全沉浸在幸福中忘掉了所有的烦恼。
我彻底感动了、疯狂了,把这个戒指当成了我全部的寄托,甚至生命。我时常在做事时分神,把这枚戒指拿下来又带上,反复看了又看,看到戒指,我就仿佛看到了文俊那颗心,看着看着,就会不自觉地傻笑起来。
遭遇抢劫钻石戒指流泪了
同居很幸福,却往往有烦恼相伴。我不断地被一些烦恼而纠缠着,首先每个月我都在推算安全期,我害怕怀孕,时常担惊受怕,有时心里乱得一团糟;其次是我们不断遭遇经济危机:每个月头拿到家里寄来的生活费两人就疯狂购物,可是到月尾却狼狈得像个乞丐,有时两人一天就吃一锅粥。每个月我们都不得不做那件最无耻的事编尽谎言向家里伸手要钱:考研、外地实习、捐款、生病住院、被盗所有理由都扯尽了。
日子渐渐从激情走向平淡,我们的生活开始变天了。文俊开始游离在爱情小岛之外,他的那些哥们常常喊他去打游戏,他的手机里常出现异性的声音。可他总对我说:记住,信任是我们相爱的基础。这句话封住了我的口,我只能去感觉有什么变化到来。4月的一天,房东碰见我,告诉说:最近周边出现了一伙劫匪,专门抢劫出租屋里的单身女性,有几个女孩还被强奸了,你可要多加留神!当时我们没大在意,只是嗯了一声,进了房间关上门。
给我老实点,把钱都拿出来。当我回过神的时候,我看清是一个男人拿着一把匕首对着我。当时我很慌张,为了保命,只得将身上的现金都拿出来交给了他。
这时,他发现了什么,突然拿匕首指着我的手说:小妹妹,这戒指好像还值点钱,拿过来就饶了你。我苦苦哀求道:你抢什么都行,这个戒指是我男朋友送我的。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求求你不要抢走。
这种坏人又怎么能听进我说的话呢?他伸手过来抢我的戒指,边抢还边撕扯我的衣服。此时,我什么也顾不上,一心想要保住那枚戒指,却只能拼命地哭喊,嘶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就在这危急时刻,一些邻居都跑出来了,那劫匪见势不妙,慌忙逃窜。这时,我听到了邻居们的种种谈论,我被打劫的消息一下子传开了。
第二天中午,文俊才回来,他既不向我道歉,也不安慰我。只是责怪我为什么那么晚了还出门,为什么劫匪偏偏找上我。他根本不担心我是不是受了惊吓和打击。在我遇险时,自己最爱的人却一点都不关心我,我感到绝望和无助,如果那晚我被杀了,他又会怎样想呢?我忍不下这口气,便和他吵了起来,这可是我们同居的第一次冲突!尽管事后他不住地认错,但我仍然很怨恨他。最可怕的是:这枚戒指,在抢夺过程中,镶在上面的钻石松动了!
我很后怕,象征我们爱情的戒指动摇了,这可如何是好?我连忙到一个首饰作坊,让师傅把戒指给修好,当我看到修得完好如初的戒指时,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几天后文俊找我商量,住这里很不安全,一定要搬家。我也同意了,是的,我们要搬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可是我们付了一年的房租啊!我们还没有更多的钱去找一个新的爱情岛。2007年7月学校放假了,大三升大四,这个暑假我们没有回家,一直忙于奔波找工作和房子,每天回到家,累得什么事都做不了,连饭都没有人做,全靠吃点方便面和快餐对付。在这种情景下,我们发生了一些争执,谁做事、吃什么都可以成为战争的导火索。此时,我发现这也许就是生活吧。
钻戒露馅同居散了伙
终于把暑假挺过去了,在大四实习期间,文俊在一家软件公司谋得了一个程序员的工作,而我也在他公司附近找了一个网站编辑的活。有了一点收入,我们立刻搬到了一个条件不错的小区,当然,租金也不菲。我们以考研为由,向家里要来了3000块钱,加上工资凑在一起交了一年的房租,此时我和文俊已算是步入社会,每天上下班一起回家、去西餐厅约会文俊曾多次提出要给我买一个新的戒指,比这个更好,可是我没答应。我认为这个戒指是我们相爱的见证,我不想用别的东西来取代它。就算换成结婚戒指,也要把它融掉,用它为原材料重新打一个。
2008年春节的一天,文俊和我一起去参加他一个同事的婚礼,新娘子一脸幸福,夫妻俩的眼神中流露出的那种依恋和缠绵就和我们当初同居时一样。突然间我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和文俊现在还有这样的感觉吗?即将步入婚姻的我们,还有这种依恋和缠绵吗?激情的火焰早已烧过,我不禁后怕,没有了激情的燃料,一阵风吹过,我们所剩下的那点爱情火星随时都有可能被吹灭。
在这以后,我变得疑神疑鬼,莫名地向文俊发脾气。渐渐地,我们都有了厌烦的感觉,我明白也许是我的错。
我们开始了准备工作,8月25日,我准备将戒指翻新,给文俊一个惊喜。可是工匠师傅看了看这枚戒指,对我说:这戒指是假的!不是铂金的,上面的钻石也是人工玻璃。它不值钱!
我听到这个噩耗,全身瘫软。一直以来我都是戒指不离身,怎么可能是假的?难道是上次修戒指的时候,那个工匠给调了包?不会,我是守在旁边看着啊!那么唯一可能的是文俊欺骗了我!
我回到家,把那枚假戒指摔到文俊脸上,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也很生气对我大喊,他坦白道:我也不想这么做!可我一个穷学生,又要租房子,又要生活,哪来钱去给你买什么钻戒,不做个假的糊弄你,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我含着泪水冲出了屋子,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我们究竟怎么了?那场同居啊,不仅清空了我们的激情,也虚假了我们的爱情。今后我该怎么办?
A
很多时候我已经不大相信记忆这个东西了。
关于那天的寒冷,我的记忆如此深刻,以至于在回想的同时,几乎又如当初那般的轻微鼻塞起来。我还记得我的帆布鞋踏在雨里,湿透的脚心一片冰冷。
所以我想,那应该是发生在秋天里的事情,确信无疑。
可事实是,在我偶然翻到的夹在旧英汉词典里的相片时,那一天的我穿着细肩带的碎花太阳裙,身边是一些远远近近身着夏装的路人。可能是仍在落雨的缘故,也可能是钉子的摄影技术太过稀松,相片的效果很是糟糕,但即便如此,相片上女孩满脸努力绽放的笑容仍可辨识。
其实还是有一点甜甜的,那笑容,至少看不出太多哭过的痕迹。
相片的背后是钉子骨骼清奇的题字:
立此存照,骤雨初歇的吉凡凡,2003年7月26日。
你看,记忆这东西有多不牢靠,明明是蝉声绵绵的七月浓夏,我却只记得不合逻辑的清冷。不过我知道仅仅把那清冷归结为那天的大雨是说不过去的,感官印象通常与当事人当时的心情密不可分,就像记不清哪本书里写过的那样,当你怀揣着一把手枪走过熟悉的街道,一切目睹过哪怕千百回的景致都会迥然两样。
就是这么个道理。
于是,我怀揣着没来得及打好补丁的心脏,看着我喜欢的夏天,温度一点点地遗失了。
B
钉子当时劝我说:吉凡凡你到底喜欢那个人什么啊?不要哭哭啼啼搞得像真的一样。大雨下至酣处,我在乐言学校附近的街心公园,把钉子的一块蓝色护腕哭得满是泪水鼻涕,最后只好丢掉。钉子开始是在劝我的,后来渐渐沉默了,只是给我撑着雨伞,再后来我也终于哭累了。
是的,我到底喜欢乐言什么呢?
在认识乐言之前,我一直过得快乐,当然亦不乏烦恼:学校食堂的饭菜太糟糕,我的额角此起彼落的青春痘,还有一周三次如临大敌的高数课。那个时候心里还总是盼望着一场惊世之恋的降临,就像《罗马假日》里派克在街头捡到沉睡的赫本,王子公主的童话随即展开,只是结尾,不要分别不要再见。
我总这么盼望着,于是有天,我穿着拖鞋在校服务部买酸奶,有一个大汗淋漓的男生走过来说:嗳,你现在请我喝罐可乐的话,等下我就请你吃晚饭。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大大方方地翻出运动裤空空如也的口袋说:打球呢。你看,真的没带钱,可是又很口渴。他的眼睛深深的,可是又偏偏直来直去地盯住我。我不知所措地错开眼睛:哦。然后这个人就理所当然地拉开汽水拉环,一饮而尽,最后对服务部的阿姨说:她替我付钱,穿拖鞋的那个小个子。再然后他就跑跑跳跳地走开了。他甚至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有些恍惚地站在那里,回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天晚上我并没有等到允诺的晚饭,我不愿意承认我是在等着谁,可是我一直饿着肚子,换好干净的淡黄色球鞋,不时跑到宿舍楼下的服务部附近走走停停。
像个傻瓜。这是钉子说我的。我拉他去校门口吃小馄饨,把这件似乎不足挂齿的小事告诉他,那时候已经九点钟了。
钉子对我一向言辞激烈,可是我们亲近无比,他总喜欢把我的名字写成凡凡,我们是小学时的同桌,初中时的同学,高中失散了三年,终于又在异乡大学里重新会合。
你忘了这件事吧。这个人听着就不像好人,再遇见也别理他,听见没有?钉子这样告诫我。
可是我终于没有听钉子的话。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拎着开水走回宿舍,路过服务部的时候,一个瘦高的男生突然走过来夺过我手里的暖瓶,我惊惶地抬头,望见一双深深的眼睛:那天说好请你吃晚饭的,可是后来发现确实没有带钱。今天请你吃吧。我注意到他的睫毛很密很长,脸孔很分明。
我支支吾吾的,可到底还是去吃了那顿饭。
他就是乐言,城市最东边建筑大学的学生,大三了。上一次他来我们学校找老同学打球,这一次他来找我还一罐可乐的人情。
后来,我们就恋爱了。
我和乐言的恋爱本身很平凡,吃饭散步笑笑嗔嗔的学生情侣,平凡的甜蜜,平凡的争吵,最后也平凡地分手。甚至理由也那么平凡:乐言上一任女友回来找他,他发现他还是爱那个女孩更多一点。
对不起,她是我的初恋。乐言这样跟我说,就这么理所当然地结束了整个事件。
我只好转身离开,没有再说什么。
C
我总还是会想起乐言,当我走过与他散步的校园,望着手机上他给我买的绿松石吊坠,甚至,当我握着一罐甜蜜又伤心的可乐,我总会想起他,不由自主地,无可奈何地。
钉子在昏天黑地地忙着考G考托,他突然奋发图强起来,可是他仍然会尽量陪我吃饭,在食堂的人声鼎沸里一边快速往胃里塞下食物,一边听我不务正业的多愁善感。我知道我多少让人觉得泄气,尤其对于一个斗志昂扬准备出国求学的上进青年而言,我这样的无精打采实在有碍视听。可是,除了钉子,又有谁会陪这个失恋了意兴阑珊的我呢?
终于有一天,钉子神色有些迟疑地说:凡凡,要不你也跟我一起准备考G考托怎么样?我无精打采地拨着餐盘:干吗?其实可以考虑一下的,先好好考试,然后申请学校,你成绩一直都不错,一定能拿到奖学金的,现在努力一下没准到时候还可以在一个学校呢钉子兀自说得起劲,我不耐烦地打断他:还做同学啊?都做了十几年同学了,你还没烦啊?我不想出国,国外有什么好的。钉子闷闷地扒饭,沉默良久:总比你现在整天这样闲晃着强。几个月了,你说你都干什么了?我忽然火了,我把筷子啪地扣在餐盘上:不要你管!你考你的试好了,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冲出食堂,心里旋即涌出后悔来,开始是淡淡的,后来越来越浓。
钉子是为我好的,他一向如此,我不该这样对他。
只是,我这样的挫败感和伤心,又要怎么样才好?
你知道吗?乐言,你也是我的初恋。
D
我差不多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忘记乐言的时候,有天我在家乐福超市遇见了他。还有他的女朋友。女孩很纤细,皮肤很白,跟他从前描述的一样。她在蜜饯货架前仔仔细细地挑选,乐言站在一边脸上有一点熟悉的不耐烦。就在我们目光交汇的刹那,乐言流露出很是复杂的表情,有点惊讶,还有点别的什么。我没有停下,直接与他们交错过去,心里突然还是酸涩起来。
我找到钉子,说:我看见乐言了。我还是有点难过。钉子沉默一下说:我明天去上海签证,晚上请你吃饭。停一下又说:带喝酒的。我说好啊好啊,你从来不带我喝酒。
结果还是老样子,我不停地说乐言,钉子静静地听。我们喝了很多啤酒,最后都有点相对泪眼的样子。我有点控制不住:钉子你说我是不是很没出息,可是乐言,他真的是我的初恋。
那又怎么样?钉子陡然站起身来,他皱起眉毛陌生地凝视我吉凡凡,你也是我的初恋!
E
钉子走的时候,我去送他。白色大鸟隆隆起飞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没有钉子的这一大段空白里,将会有多少莫名的失落。
现在是2005年最后的秋日,我看着自己2003年仲夏雨中的相片,喝一口冰镇可乐,开始写一封给钉子的长信
她的名字,在华文爱情小说的市场上就意味着热销;
她的语句,被奉为爱情箴言,道尽关于爱情的一切;
她的人生,精彩而神秘,令人们忍不住好奇心满溢。
800多年前,一个叫元好问的中国词人问出了一个至今仍发人深省的精彩问题: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当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人而异、五花八门。而在如今这个充斥着纷繁诱惑的时代里,婚姻不再是人们唯一的归宿,而爱情也往往或多或少地与物质财富联系在了一起,我们面对这样的问题,是否变得更加举棋不定、犹豫不决、捉摸不透呢?令人欣喜的是,一位富有才情的香港女作家张小娴,用她细腻的文风和动人的字句为我们一层层地揭开了爱情的面纱。
听见爱的召唤
情也是一种欲望
1994年,张小娴因连载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而声名大噪,迅速走红文坛,是继琼瑶、亦舒之后,两岸三地最受欢迎的爱情小说家。她写的爱情故事感动了无数读者,她的一句: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也广为流传。她一席爱即欲望的论断为我们点开了爱情赤裸裸的现实真相,如今婚姻法的修订以及坐宝马还是骑单车的争论令人深思,对此,张小娴平静地问:你有房子,但是人没有了,你还是很快乐吗?
古往今来,房子的所有权仿佛就意味着安全感,大多数的女人在面对着竞争的压力和生活的挑战时,不得不寄希望于婚姻,渴望其能够为自己提供物质的保障。而在张小娴看来,女人所需要的爱和安全感并不是非得靠男人来给予的,而是可以通过女人们自己的努力来创造和收获。
说出爱的真谛
我不需要帅哥
金庸先生说得极为中肯:关于爱情,你应该问张小娴。但是,关于张小娴的爱情,却很少有人问出答案。这个似乎已经看透爱情的女子却很难被别人看透,她从不接受香港媒体的采访,也极少出现在电视节目上,她低调地写着小说、办着杂志,勤于更新博客、微博,也时常在网上与读者们互动,但是她似乎永远都是在解答别人的爱情问题。在张小娴笔触细腻的文字和难以计数的爱情金句背后,这个写了近20年爱情的女作家自己的爱情故事又是怎样的呢?网络上曾流传着与她的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如出一辙的张小娴的爱情故事,不知名的人还冒名写了所谓的张小娴自传。在访谈中,张小娴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们:这些都是假的!她坦言,小说是完全虚构的创作,或许有些情节和场面是的确她曾经经历过的,但那也是因为作家们已融入创作,难以看清现实与小说中的分野了。
或许,张小娴自己的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女孩,名叫张小娴,她一向很独立、喜爱运动、也写的一手好作文,她继承了妈妈冷静的性格,也拥有了爸爸的感性气质,更重要的是,她从小就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人。由于父亲是一位英俊潇洒并有些浪荡气息的男人,她深刻明白,自己并不需要一个帅哥,同样也不会爱上一个浪子,因为这两个特点,她都能轻而易举地从父亲身上看到。当被问及她对男人的要求时,她毫不避讳地表示自己对男人的要求都很基本聪明、善良、有才华,但归根到底,爱情,要需要看机遇。
读过爱的变幻
我的初恋是个错误
高中毕业后,在TVB担任编剧的她认为写爱情片段比写打麻将的事更能引起自己的兴趣,就这样写着写着,19岁那年,张小娴,初恋了。在她的青春记忆里,初恋是个错误。那时候,年轻的她以为这个人、这段情就是理想的爱情,但后来,她觉得自己错了。
父亲曾告诉她: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正是这句话,让张小娴的爱情观蒙上了一层淡淡地悲观情怀。在访谈中,她平静地述说着:爱情,最后都是要分开的。人生的无常就是这样,尽管你今天很幸福,但是两个人之中总有一个会先离去。被她看透的爱情让她成为爱情天后,早早的经济独立不仅让她可以更纯粹地寻找真爱,也让她拥有了更大的写作空间,21岁就独自买房的她认为每个人都需要有自己的资本,只要有了资本、有了底气,就可以有更多的自由去选择,不需要为任何现实的条件而选择爱情。
写尽爱的味道
我心里住着四个人
这20多年来,有趣的是,许多将张小娴奉为爱情导师的读者拿着她的书去谈恋爱,早已谈成结婚,而她却单身至今。在张小娴的心里,自己从来就不是爱情导师,而爱情唯一的导师即是爱情本身。经历过、感受过、体验过、思考过,才会最终明白最适合自己的人是什么样的、最需要追求的人生是什么样的,当这一切都明了的时候,我们对爱情的理解也就拨云见日了。
在谈及过去的恋情时,她的潇洒令人佩服,一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展现出了面前这个看起来柔弱文静的女子无比强大而坚定的内心。在张小娴的爱情经历中,最令她珍惜的还是那些细微而平常的生活细节,有感动、有浪漫、有欢笑也有泪水,于她而言,最美的爱经得起平淡的流年,最浪漫的事就是长相厮守。
即使岁月已在脸上留下了挥之不去的痕迹,但那些惹人喜爱的女人心里往往都住着一个3岁的自己。如今仍在恋爱的张小娴告诉我们,她的心里住着一个小孩子、一个老人、一个女人还有一个男人,她用年轻的心态去创作,也用沧桑的神情注视人生。当看透爱情的无常、读懂归宿的多元、享尽人生的酸甜苦辣,或许我们就会明白,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人生还有很多值得我们追寻的东西梦想、事业、信仰等等。
遇到他那一年,是上高中吧!他从外校转学过来,第一眼看见她,便傻傻地瞅着她乐。她跟一帮同学在说笑,一转头,看见他傻子似地盯着自己,忍不住笑了:喂,刘大伟,你看什么啊?我脸上结出大米了?
同学们一阵哄笑,他窘得不知所措,脸一直红到耳朵根,小声嘟囔:你长得好看,我多看两眼又不犯法。
考大学之前,他曾偷偷地问过她:你准备报考哪所大学?我们一起。她笑,恶作剧地说:我的成绩那么烂,考上哪儿算哪儿。他一再追问,她才故作神秘地说:别告诉别人,我打算报上海的大学。得此信息,他如获至宝,美滋滋地去了。
转眼高中毕业,同学们风流云散,她考上了北京一所心仪的大学,他去了上海,一南一北,从此再无交错。
大二的时候,她开始恋爱。青葱岁月,栀子花一样清新和美丽,怎能辜负如此华年?
他叫林枫,是个有名的校园作家,自负、洒脱、才气纵横。在图书馆借阅的时候,首先映入他的眼帘的,是她穿着草编凉鞋的纤美秀足,他埋首于书桌上,顺着那只指甲上点点落红的脚,一路看上去,他开始心慌气短。
他花了很多心思追她。他的家境好,小说卖得好,因此有闲钱给她买小礼物。
周末晨昏,她和他牵着的手,终于成了校园里一道耀眼的风景。
也是那个时候,她居然在校园里遇到高中时的同学刘大伟,她有些吃惊,问他:你怎么会在这里?如果我没有记错,你该在上海啊!他惊喜地说:我是去了上海,念了不到一个月就退学了,复读之后考到这里,比你低一级,是你的学弟。
她还是戏弄他,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她和才子林枫一起去图书馆看书,他会提前跑去给他们占座。她和才子一起去影城看电影,他会提前跑去给他们买票。他不介意当他们之间的第三者,当他们之间的陪衬。可是她却是介意的,让他去校门口那家冷饮店买绿豆冰,他当真颠颠地跑去买,路途远,沙冰化成一摊稀水,顺着指间滴滴答答
她开始近乎自虐地照镜子,不停地照,然后再把那些小镜子摔成碎片,一地的碎片像他们的感情,再无回天的可能。
刘大伟跑去安慰她,给她买了有绒线球球的帽子,她抓起来,一把扔到楼下,压抑了许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你嫌我还不够丑啊?买小丑一样的帽子给我戴,以后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毕业后,她去了一个偏僻的小城,那里没有人认识她。她的头发依旧没有长出来,她试过很多药,都没用,她有些绝望。
长裤换成了裙子,长靴换成了细带凉鞋,终于在公司门口,看到了那个很傻很天真的刘大伟,他提着箱子,臂弯里搭着衣服,一身的倦怠和尘土,很显然,他经历了长途的旅行之后,才到达这里。他笑:我无家可归,你收留我吧!
那一刻,她有他乡遇亲人的感觉,把头抵在他的肩上,无声啜泣。一个人挣扎的太久,终于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一会儿。
他带她到处求医,听人说生香榧子、核桃治落发效果好,他千方百计地买回来,制成洗发水给她用。听说柚子核治落发有效果,他就去超市买了一大堆柚子,然后不停地吃,吃到肚子疼。她说:不至于吧?他傻笑,很天真地说:取核是为你用,但也不能糟践了好东西。
秀发终于重新回到了她的头上,她开心的喜极而泣,拉住他的手说:我们结婚吧!想不到他摇了摇头拒绝了,天真地说:等你心甘情愿想嫁给我的时候,我再娶你!我不想乘人之危。
两年之后,她去北京出差,遇到一些旧同学,也遇到那个颇为自负的才子。此时,她早已不再是大学毕业前那个仓皇落魄的丑小鸭,而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女郎,一头浓密时尚的短发,耳朵上闪闪的耳饰,眼眸如水。才子奔过来,拉住她的手说:你也太狠心了,一走了之,连个消息都不给我。他抵着她的耳朵缠绵:想死我了!她对他颇有些暧昧和调情的话语,掷地有声地回了一句:请自重!
离去的时候,她想起那个很傻很天真的人,一句玩笑话,害得他南下复又北上,折腾了一圈,耽误了一年。她要吃沙冰,他像捧着珍宝一样捧着化成一摊稀水的沙冰。她去北京,他也跟着去北京。她去小城,他也回小城。她说什么,他信什么。
他不傻,他也不天真,都是一个爱字害得他乱了方寸,这样的男人不嫁,还等什么?
爱情里,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爱情不等式,也许就是最好的爱情公式。
王静雅一直想要一部手机,班上只有她没有手机。每次看到同学玩手机时,她就想,在中学时代,自己可能会因为没有手机而缺少一些值得回忆的故事吧。但静雅还是想到了一个弥补的办法:写日记。她选了一本粉红色的记事本。
静雅的日记中,有一部分是写父亲的。那个腿部有残疾的男人,每天为街上的住户派送报纸。暑假里,静雅透过窗子,多次看到父亲的后背被汗水打湿。于是,静雅要在暑假帮父亲送报纸。父亲早知道女儿的心事,便答应下来,还说只要每天送200份,就能得到20元钱奖励。静雅高兴坏了,心想只要整个暑假坚持下来,加上自己积攒的零花钱,就能买一部属于自己的手机了。
静雅在日记中说,自己啥时候能抱一下那件衣服啊,哪怕一次。可不知为什么,矜持的静雅写完这句话,又给涂掉了。她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发生。
暑假来了,静雅的送报计划也开始了。
静雅从一楼的储物间推出了一辆旧三轮车,那是妈妈生前在菜市场卖菜用过的。静雅擦洗干净,父亲把门口这条长街200份报纸放上车子。静雅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天的工作。
街道尽头,就是静雅的学校,学校的报纸也归静雅派送。门卫大爷一边夸赞她,一边接过报纸。当静雅转身时,忽然看到操场上有个熟悉的身影凌松池。她看到,那几个打篮球的男生还在怪怪地笑着,只有凌松池没有。他抱着球站在那里,朝静雅这边看。
当晚,静雅在日记里说那个日本人看了她!写完,她还嘲笑自己。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于是,除了送报纸,静雅多了一件事:往操场上看是否有凌松池的身影。一周后,静雅再经过时,看到操场上除了那几个打球的,没有凌松池的身影。她松口气正要离去,忽然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正是凌松池!
他头发湿湿的,有几滴汗珠挂在发尖上。静雅低着头,刚要从一侧过去,凌松池说:等等,我转校来不久,朋友也不多,能告诉我你的手机号吗?静雅心想,自己有几次拿着父亲的手机到学校,肯定被这家伙看到了。于是,她停下车子,头也没有转,轻声说道:嗯,现在还不行!说完,就加速离开。
那晚,静雅在睡梦中还挂着笑容。
静雅再送报时,在学校那段路上,她蹬车速度要比平时慢得多。因为,她想再被那个人拦住,说点其他的什么,而不是索要号码。
开学初,大家忙忙碌碌,可操场上依然有凌松池打篮球的身影。一个大课间,静雅趴在栏杆上向操场观望。她似乎一直在等,等那个人像暑假那次一样,向自己索要号码。静雅心里一动:为什么非要等呢,自己为何不主动去问他的号码呢?想到这,静雅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居然真的离开了栏杆,向操场走去。
凌松池的同伴看静雅走过来,都笑着离开了,只有凌松池抱着球站在那里。静雅有些不自然,凌松池笑笑,不说话。静雅握握拳头,终于鼓起勇气,问道:能给我你的手机号吗?凌松池安静了几秒钟,然后甩了一下头发,说完号码后,微笑着留给静雅一个帅气的背影。静雅知道,凌松池的号码是她存的第一个同学号码。那么,这人生的第一条短信该发什么内容呢?
等上课时,静雅没心思了,她想了半天,终于打出来一行字:你能教我打球吗?发完后,她有些忐忑,不知道凌松池有什么反应。静雅正在等待,忽然,教室传出一阵短信铃声。老师放下课本,厉声呵斥是谁的手机,上课怎么不关机?静雅本以为凌松池会站起身,哪知,却是和凌松池一起打篮球的同桌!老师走到凌松池的同桌前,拿起手机一看,立刻问这是谁发来的。同桌支吾半天也没有说出到底是谁,因为他不知道那个号码是静雅的。
静雅的心一凉到底。放学时,凌松池和同桌耳语了几句,然后对着静雅笑起来。那是嘲笑吗?对,是嘲笑。静雅想到的第一个词语就是嘲笑。她觉得很委屈,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落下。
回到家,父亲已做好了晚饭。静雅刚吃几口饭,短信忽然来了:对不起,暑假那次,是我和同桌打球时打的赌,我说我能要来你的号码,结果没要来,我输了,所以你跟我要号码时,我故意把同桌的号码给了你,是想捉弄他。希望你不要介意。这是我的号码,多联系!
静雅都明白了,但她没有回复。想起这个夏天,想起这个有关夏天的心事,她有些难过,但更多的却是平复心底那些小跃动后的坦然和明了。
临睡前,静雅在日记里骂自己做了一件蠢事。写完后,把那个粉色日记本锁好,又调皮地把钥匙丢进了垃圾桶。她要让这段粉红色插曲永远尘封
我真正的初恋发生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我爱上了坐在我后面的那位女孩。每次要叫我的时候,她都会非常用力地捏我。我痛得回头大叫,她就会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笑着说:我就是喜欢捏你,怎样?
但是,每次被她捏的时候我都非常开心,因为她是全班最可爱的女孩子。
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我会反抗趁她在擦黑板的时候,我会偷偷摸摸走到她后面,用力拉她的马尾,然后掉头就跑。
有时候是她惹我生气,有时候是我惹她不开心。当她气得不和我讲话时,我就会画很多漫画送给她,并且在漫画的右下角签上我的名字我的本名柯景腾。
她每次收下漫画时,都觉得匪夷所思,问我:柯景腾,你干吗要签名?
我说:因为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非常厉害的漫画家。你要好好把这些画妥善保存,将来一定大增值。
她说:真的吗?
我说:我保证。
就这样打打闹闹,我们终于来到了毕业那一天。她走了,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读书,后来居然跑去欧洲留学,我没有了她的任何消息。
又过了好多年,幸好网络出现了,就在我的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上映之前,我在Facebook上找到了她。
我非常兴奋,在网上不停地问她:我是柯景腾啊,你还记不记得我?
她说:当然记得啊,有谁忘得了你。
听到这话我好感动,正当我要发挥我超强的记忆力跟她滔滔不绝诉说我俩之间发生过的点点滴滴时,她却抢先说:当我知道你开始写小说、出书,后来居然又当了导演拍电影之后,我非常惊讶,因为我总是以为,你将来会成为一位漫画家。我的抽屉里到现在都还放着当年你送给我的那一叠漫画,上面有你的签名,我一直都在等它大增值呢。
那一刻,我眼泪差点儿掉下来。
正当我想跟她说其实我当年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的时候,她只是淡淡地回复我说:其实,我早就都知道啦。
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我们终究没有办法在一起,就像很多童话故事一样,她现在是两个小孩子的妈妈,她和她的老公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而她家的抽屉里,还偷偷地放着当年我画给她的那一叠漫画。
爱情有很多的遗憾和不完美,就让我们带着这份温柔的遗憾、不完美的完美,倔强、快乐地长大吧。
爱情是迷人的,当两个相爱着的人陶醉在爱情当中的时候,人们在十里之外都能够闻到醉人的芬芳。但是,这个时候的两个人却又最容易陷入迷惘,任性、狭隘、嫉妒、怀疑等等不健康的东西很容易左右自己的思维,而把宽容、大度、信任、责任、理解、关心等等优秀的品质抛在九霄云外。
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是艺术学院舞蹈专业的高材生。在一次学校组织的舞会上,她认识了国画系的他。他出身艺术世家,眉宇之间透露着书香门第的优雅气质,而且长相英俊洒脱,谈吐不俗。两人一见钟情。
频繁的交往开始了,图书馆里的默默注视,小树林里的缠绵依偎,舞会上的优雅舞姿,共同出席同学的生日派对的亲密他们的爱情故事很快就在同学们中间传开了,大家也都感觉他们是十分般配的一对。周末的时候,他就把她带到自己的家里去了,他感觉可以向父母介绍与自己相爱的人了。她的艺术气质和美丽,让他的父母十分满意。尽管,她的出身有些低微,但是,她本人是艺术专业的学生,父母也就不再讲究门当户对了。
他们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因为不在一个系,他经常随老师一起去野外写生,很多时候一天难以见面。这样的时候,他们只能用短信联系。她告诉他,她必须时刻知道他在哪里,他在做什么,她才能够正常上课,不然就会神不守舍。
有一个周末,他跟随父母去另一个城市探亲,上了车以后,他才发现手机没有电了。手机的另一块电池放在家里充电。他本来是想充足了电带上的,可是因为走的时候匆忙,竟然忘记换上电池了。
在亲戚家的一天,他度日如年。好不容易等到父母与亲戚说再见了,他欣喜若狂地赶快上了车,催促司机快速开车。
晚上7点,他随父母回到了家里,他换上电池,给她发短信说马上就到学校去找她,然后就骑上他心爱的摩托车向着学校的方向一路飞驰。
女孩子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次日的上午8点。警方来学校通知的。她马上赶到他的家里,看到他的父母悲痛欲绝的样子,她痛不欲生,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任性,她的自私。可是,悔恨已经晚了,她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她的生活又恢复了过去的平静,她很少说话,也不与人交往。她常常去他们一起常去的图书馆、小树林,她希望能够惊喜地发现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但是,她又知道这是自己在欺骗自己,他永远也不会再出现了。她痛恨自己的自私和任性,但是她知道,一切都来不及了。
生命突遇严寒,暗恋她的人悄然走来
张扬的脑海里一直深刻着他第一次遇见刘萌萌时的情景:2011年的初秋,他穿过学校的中心花园去图书馆时,看到一个女孩拿着本书在枫树下凝思,一袭白裙的她看上去古典、梦幻张扬的脚步被她吸引住了。突然,女孩蹲下身细看草地上的一丛植物,张扬走上前说:这是苜蓿,也叫三叶草。长了四片叶子就叫四叶草,但四叶草只有幸福的人才能找到。
是吗?女孩有点不相信。张扬蹲到她身边,解释说:四叶草的花语是幸福,一般人找不到。那我倒要找一找。女孩说着开始执着地寻找,但找遍了整片草坪也没有一株四叶草。突然,她眼睛一亮,轻轻摘下一片叶子,将其中的一小片分成两半举着对张扬说:这就是我的四叶草,幸福要靠自己创造。说着她将那片叶子小心地夹到书里,飘然而去。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一下子占据了张扬的心,凝望着她的背影,张扬忘记了今夕是何年。
这之后,张扬经常故意在食堂和刘萌萌邂逅,而刘萌萌对他并没有注意。2012年6月,刘萌萌毕业时,张扬鼓起勇气买了一束花想送给她。可刘萌萌只顾着拍照,和同学话别,对一直在她周围晃荡的张扬视而不见,张扬只好默默走开。毕业后,两人没了联系,但张扬很关心刘萌萌,只要上网,必先到她的空间看看。
2012年中秋,刘萌萌约张扬去趵突泉公园赏月。两个人并肩走着,张扬迟疑着问刘萌萌:有个男孩喜欢一个女孩子,要怎么跟她告白啊?刘萌萌扑哧一笑说:直接说啊。那会不会太没有悬念了?张扬摸摸自己的脑瓜。别人我不知道,但我喜欢快言快语,喜欢就直接说啊!刘萌萌大大咧咧地说。没想到张扬一把握住她的手,郑重地说:萌萌,我爱你!其实,我一直在偷偷暗恋你。刘萌萌听着哭了,她是那么渴望爱情,向她求爱的小伙子又是那么优秀,这些日子的相处,她早已对他倾心,但她不能害了他想到这里,她坚决地摇了摇头。张扬扶住她的双肩说:我们要活在当下,努力过好今天,明天才更美好,再大的磨难,我们一起承担刘萌萌流下了幸福的热泪,爱情让她找到了生存下去的勇气。
为了爱情与死抗争,生命的荒原处处是尴尬
几个专家会诊后,一致觉得切除脾脏是最好的方法,但刘萌萌现在肺动脉血压很高,手术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从东阿赶来的刘玉堂和妻子商量后决定保守治疗。叔叔阿姨,萌萌吐血不止,这样等不是办法啊!张扬焦急地说。医生告诉他们,如果一直吐血不止,刘萌萌的生命更危险。叔叔阿姨,做手术吧。求你们了。张扬拉着李菁菁的胳膊苦求,李菁菁哭得说不出话。刘玉堂深思了半天,看着女儿惨白的脸,最终同意做手术。
一直到11月1日,刘萌萌的病才相对稳定下来。鉴于她的特殊情况,公司照顾她,让她管仓库,工资照旧。但是,一个花季少女天天吃伟哥,刘萌萌难免会遇到一些尴尬。一次,她去药店买药,店员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一个男店员猥琐地笑着说:伟哥是给男人吃的,女人应该用毓婷。刘萌萌当时无地自容,狼狈地跑了。回到家,她爬到床上大哭,母亲忙安慰说:以后你的药妈去买。此后,总是父母和张扬去帮她买药。但风言风语还是传开了,一个未婚的女孩子要靠伟哥保命,流言蜚语中总是有太多的嘲笑和不理解。这让刘萌萌既尴尬又难过,好在她有父母和张扬满满的爱。
告别伟哥迎来新生,四叶草的爱情恒久动人
病床上的刘萌萌紧闭着眼,张扬叫她,吻她都没有回应。医生说看现在的病情,手术无疑是最快最好的方法,但风险非常大。如果这样保守治疗,即使脱离了危险,刘萌萌渐渐地也会全身瘫痪。事已如此,刘玉堂一咬牙同意为女儿做手术。不料,医生却说,肺动脉高压3级是手术的临界点,这时候做手术患者必死无疑,必须缓解成临床2级才能实施手术。
接下来是等待,一天仿佛一个世纪,张扬和刘玉堂夫妇不眠不休地守在刘萌萌病床前。3天后,刘萌萌朦胧中知道喊喝水,张扬和刘玉堂夫妇才稍稍松了口气。第5天,刘萌萌彻底醒了,三个人搂着她眼泪横流。张扬握住刘萌萌的手哭道:萌萌,我不怕照顾你,不怕为你吃苦,只怕你放弃我,放弃我们的爱情。刘萌萌流着眼泪抚摸着他的头发说:放心,我要做手术,我肯定会健健康康的。这次手术预计花费5万左右,加上后期费用,至少10万。张扬知道女友家已经负债累累了,他回家说服父母为女友筹钱。人命关天,善良的父母给了他5万,他又找同学、朋友借了3万多。剩下的由刘玉堂向同事朋友借。
2013年国庆,张扬带刘萌萌回五莲县看望父母。看到健健康康的刘萌萌,他们深深地祝福儿子和她。10月3日,张扬带着刘萌萌去爬五莲山时,刘萌萌送给他一个神秘礼物。张扬打开一个精致的盒子,里面是当年刘萌萌自己制造的那片四叶草,过塑了,装饰得很精美。刘萌萌微笑着说:亲爱的,是你让我认识了四叶草,并在我生命的荒原上为我种满了幸福,这片四叶草是我的命运,交给你。张扬狡黠一笑:我也有礼物送你,伸出手。随即,他拿出了一枚别致漂亮的戒指,嫁给我,让我给你幸福!刘萌萌重重地点点头,幸福得泣不成声。11月15日,山东星海大酒店,在一首《情非得已》的音乐声中,刘萌萌和张扬举行了一场简单却温馨备至的婚礼。婚礼现场,回想起他们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一对新人泛出了幸福的泪花,在场的亲友们也都感动不已。
爱,是千山暮雪的生死相许;爱,是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永恒誓言;爱,是一个微笑就能明了彼此的默契;爱,是平凡生活里的共担风雨爱,还是张扬和刘萌萌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
x在新的瞬间能遇到您,竟花光所有运气,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明年今日,再会无期。
一、你,从此要学会忘记
我走进发廊,剪掉了十年如一日的长发,一缕缕青丝,无声飘落在地上,黑亮的岁月,在独自的等待里寸寸断断,我对着镜子里的人一笑倾城:秦小榛,你,从此要学会忘记。
外面的月色正皎洁斑驳,洒落在孤独的青草地,我把一缕青丝放在零零碎碎的照片上,裹了一层又一层,然后封进盒子里,深深埋藏。从此,我要把你的记忆深深埋藏。
我对你说:只要与你一起,天堂地狱我也愿意承担。而你,却给我留下背负爱情的玉坠,选择了远远地逃离,到了一个我永远找不到的地方,你说:世俗连地狱都不会放过的,今生我只能负了你。茫茫人海,你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是2002年5月26日,距离我们再次相见,还有七年一个月零三天。
二、明年今日
明年今日的旋律响起,倾泻的是潮水的记忆。忽然希望:这束吊灯倾泻下来,或者我已不会存在,即使您不爱亦不需要分开。
明年今日,未见您一年,谁舍得改变?我改变了吗?不知道。也不知道,我们再见的一天,究竟会是怎样的光景呢?是我白发苍苍的岁月,还是你沧桑满面的痕迹?还是如歌诉说:离开您六十年,但愿能认得出您的子女,临别亦听得到您讲,再见?又或者是,我真的不再存在。我惶惶地,又毫无防备地,冥想那个瞬间,紧张局促到要崩溃一样。
人总需要勇敢生存,我还是重新许愿,例如学会承受失恋,期待明年不要再失眠。
胡小格说,秦小榛我们恋爱吧。我说好啊。
胡小格是我的格子间后面的格子间主人,他总是说秦小榛我们恋爱吧,我总是说好啊。他说秦小榛你好像在爱一个人又好像没有。我说好聪明的孩子,赏你一颗栗子吃吃;他说都不管了,我们还是开始恋爱吧,他说今天晚上的电影很好看,我说那你买票啊,然后晚上我说胡小格我要陪小雪球,我不在家它会害怕;他说那家铁板牛排七成熟,香气扑鼻,秦小榛你一定要尝尝,我说好啊,我要吃两份,然后第二天我说胡小格,对不起,我的小雪球病了。小雪球是我的狗狗,其实它睡得好吃得好白白胖胖,光着脚丫到处惹祸,一点都不知道胡小格。
然后胡小格还是说秦小榛我们恋爱吧,我困惑地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胡小格仍然睁大纯净的眼睛,等待着我的回答,于是我竟然说:胡小格你能不能给我一个孩子,我想要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孩子,我会很爱她,给她全部的爱。胡小格呆住了,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他竟然说:秦小榛,如果你要下地狱的话,就让我陪你吧。
我一下子笑了,笑得眼泪都流下来了。我只得远远地躲开,走到他看不到的地方,我说:胡小格,下辈子吧,下辈子我陪你上天堂。胡小格追着我的背影大声问:下辈子是多久?明年今日吗?
好孩子,不要去等明年今日,不要相信歌词里的重逢。乖乖回去,爱别人,或被别人所爱,不要把珍贵的爱情浪费在秦小榛身上。
我终于离开了这座城市。那天,是属于你给我的明年今日,2003年5月26日。
三、我爱你,也许真的
与你无关,对吗
在另一座城市,我住了两年,再归来。我潇洒地参加胡小格的婚礼,我说好孩子,你要幸福。胡小格逼视着我,他自顾自敬我三杯酒,喝得酩酊大醉。是的,他不会再说秦小榛我们恋爱吧,他不敢再说,如我一样。
然后,我静静地过每天的日子,春天的细雨、夏天的热烈、秋天的凉风、冬天的飘雪,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一切无关风月。我想对你说,我过得很好,我每天买了勿忘我,插在最美的花瓶里,隐约有着淡淡的香气;我每顿饭都好好地吃,没有再吃你买的胃药,那个药盒完好无缺;我在夜里会慢慢地睡着,没有失眠,睡醒会发现手里紧紧握着胸前的玉坠。
你在哪儿呢?
没有人知道我爱你,除了你。爱,如越缠越紧的青藤,让我喘不过气。相识那年,我的执着,你,不言不语,眼神那样宠爱、那样无奈,暖暖的有汗的手心,就轻轻夺取了我所有的爱情。我固执地相信,人是会记得前世的一个影子的,没有理由。尽管,你必须,用别人残留在你身上的余温,来迎接我的执着;尽管,你必须,用世俗盛大的欢宴,来卸载我的伤逝。我依然,记得你。
记得4年前,马路上擦身而过的小车,那是我归来的一天。我茫然抬头,远远看见一个人急促地从小车里往后探头,很远很远,姿势一直没有变
记得1年前,留宿朋友家,无意挂起窗帘,赫然入目的是大路对面新楼盘,一个熟悉得如几千年前的自己一样的影子映入眼帘,身边更有别人嫣然笑语。刺痛眼球,锋芒不止,蜷缩别人屋檐下,心寒如雪,泪水如冰。你怎么会这么狠心?你怎么可以不知道我的痛?
这便是多年里,你我所谓的重逢。似是而非,若即若离,却让人硬生生地痛。
这便是多年里,我所过的生活。其实,萦萦绕绕都是你,真真实实没有你。过去,选择死死缠绕我的一生;你,选择与记忆别离。你面临的,我不再清楚;我承受的,你不曾心疼。一切如此而已,记忆与真实恍如梦一场,怨你恨你,于事无补;爱你念你,亦已经是我一个人的事。
我爱你,也许真的与你无关,对吗?
四、要有多坚强,
才敢念念不忘
我终于长发披肩,面容恬静,女友的孩子在怀中咿咿呀呀地喊姨姨,玩弄着我锁骨上的玉坠。当日一笑倾城的女子,如今面对男子一如既往地不争不取,与世无争。笑日子有功,让我终于成为孤单的世外人。死党楚一一咬牙切齿地说:秦小榛,你再不恋爱,我就每晚把人带到这里相亲!我乐呵呵地回答:难道你忘记了我一晚客串6个约会的潇洒纪录了吗?楚一一无奈地问:你在等什么?你还等什么?
其实在一小时零五分之前,你刚好在我面前缓缓而过,纷纷扰扰的街头,行人匆匆,我还是立刻感觉了你。你头发飞扬纷乱,眼神清冷而绵长,就这样安静地站在街的对面直线地凝视着。我一下子呆了,那一刻,我的心里似铁马冰河,全碎裂开来,冲撞得心疼,到处都是冰碴子。钻进你深幽的目光无法自拔,如此专注真实,好像我们从来不曾远离。
我守候了你七年一个月零三天,遥遥天涯路,孤单萦萦,才无声无息相见了这一面,曾经的梦境,却从来没有这样的相见,吝惜片字言语,连嘴唇都没有动过,甚至,忘记了泪光的颤动。然后,不知道过了多少个世纪,眼前不再有你,不知道是谁,最后移动了脚步,我们,再次相忘于天涯。
我在等什么,哦,没有,我没有在等什么,你与我之间并没有约定,也没有等待的意义。我,只是不能忘记而已,仅此而已。我是这样告诉自己的,我也只能这样告诉自己,不是吗?纵使,在那个深深埋藏的夜里,我说过:秦小榛,你,从此要学会忘记。我以为,你也以为一段爱情就此可以结束了吧?你独独不明白,那么多年了啊,我会在这七年一个月零三天里,一直,一直都念念不忘。
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我们都是懦弱的独行者,不知道是为爱活着还是为等待生存。曾经以为爱,会因为恨而消失;曾经以为恨,会因为日子而平淡。分别,原来真的可以从此天涯陌路,不再重逢。如果,如果一切可以重来。真实里,却永远没有月光宝盒。我终于明白,我臆造的坚强,其实早已心碎神伤。念念不忘,终于只是悼念我一个人的爱情。
在新的瞬间能遇到您,竟花光所有运气,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明年今日,再会无期。
有时候浪漫并不是轰轰烈烈,也许是你生病,不会做饭的他第—次学会了熬粥;也许是你买了新鞋,他随身带着创可贴……
而有时浪漫等不来,更需要我们的主动出击。
每次和宋童姝出门,沈彦凯都揣着一百二十个小心:不是因为他的这位是恐怖分子的同谋——呃,不过她确有可与之相媲美的“恐怖”行径。比如,好端端地走着,别人一回头只是常规动作,啥事儿没有,她却像冲撞了邪灵似的,一回头百分之九十九会撞上柱子或电线杆。最夸张的一次,“咚”一声撞花岗岩柱子上了,之后就老是嘟囔着头晕恶心。沈彦凯心里“咯噔”—下,赶紧搀着她老人家去医院检查,果不其然:轻中度的脑震荡。
卧床养病期间,沈彦凯一边模仿樱木花道的蹩脚把戏“我用眼神杀死你”,一边手脚麻利地喂她吃饭。宋童姝呢,就百般委屈地“辩解”:“你不能怪我啊,我先天不足,眼还没睁开就进了保温箱,四肢不协调,当初上舞蹈课从来没及格过……”然后就伸出那只没受伤的手,“要不我自己吃?”
“得了吧你,你待会儿肯定把汤洒了一地,你真是——”沈彦凯气哼哼地掐了她肉嘟嘟的粉颊:“你这个白痴,愣是把我这个大好青年折腾成了唠唠叨叨的安西老爹!”
“老爹,你上次炖的那只猪蹄真是销骨噬魂啊,我还要吃!”宋童姝脸不改色心不跳地撒娇,然后“吧嗒”一记亲在了沈彦凯的左脸颊。
他拿她没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拿爱没辙。
伤好了的第二个月,他们的恋爱两周年纪念日如期而至。
其实深谙理科男本性的宋童姝,觉得如果沈彦凯送了项链、卡哇伊玩偶之类的唯美礼物,肯定是异星人把他绑架做了换脑试验。只要不是收到据说很锻炼平衡能力和感知协调能力的轮滑,她就谢天谢地了。
可是打开方形礼物盒的时候,宋童姝的大脑还是不争气地空白了—下下。盒子里,赫然放着一份十分正式的——保险合同书。
这个,是神马状况?
苍天啊,你听说过有人给自己的女友买人身意外理赔保险作恋爱周年纪念礼物的吗?宋童姝觉得内心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感觉。在拿到这份礼物后,沈彦凯向她详细地解释这份保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所说的话,约计1万字。
接下来的1周内,宋童姝的各路闺密见证了她祥林嫂上身,把以上“故事”地毯式轰炸般扫荡了她们的每一个听觉细胞,真是“谈笑间,浪漫灰飞烟灭啊”。
但是周姐不那么看。她对宋童姝两周年纪念日的“保险单”事件,表情淡定,时不时微笑。
听说周姐像宋童姝那么大的时候,追求者众多,文艺女出身的她,最后选择了连情书都写得像报告文学,呆头鹅一般木讷的建筑工程学专业的学长做老公。
周姐说,当一个男人说你傻的时候,他在内心深处已经把你当作了他定意要守护的对象。也许你们在相处之间,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爱情传说,但是没有故事的同时,你们的爱也像他给你上了的保险一样,没有事故。
宋童姝反复咀嚼着“过来人”的经典讲解,往事一幕幕像放电影一样在她脑海中回放——
她走路状态极为诡异,经常在安静下来时面对大大小小的瘀青不知所措,所以他总是随身携带膏药和创可贴,一身药味被人侧目,他不以为然。
他喜欢吃辣,做饭却只做她喜欢的清淡口味,然后备上一罐“老干妈”,说这才是他的女神。趁她佯怒,把她啃剩下的鱼骨肉骨扫荡干净,然后一边啃一边做可怜状:“我就是个吃剩饭的命啊……”
大多数时候,他不说话,在她抱怨走路走久了脚酸的时候,自发地在她面前蹲下来,不管路还有多远,就这么一路吭哧吭哧地把她背回家;在她累了还强撑着看书找灵感的时候,抽走她的书,硬拉她去休息;在她难过的时候,身子一歪,他的肩膀准在那儿,不偏不倚地承受着她脑袋的重量……
他的生日到了,一直自诩“作家,怎能没有创造力和行动力”的她,张罗了一桌子的菜,都是他爱吃的。
最为醒目的是主菜:一枚称为“龙蛋”的因为受热而巨大膨胀的糯米球。由于食材性质的特殊,需要用剪刀把蛋从底部剪开成一小块一小块地食用。力气活嘛,宋童姝就不跟沈彦凯抢了。只见她乌溜溜的瞳仁滴溜溜地转着,眼见沈彦凯取下的一块糯米块之上,粘着一枚亮晶晶的戒指。他愣住了,糯米团是很烫的,他竟也浑然不觉似的保持这个动作达半分钟之久。
宋童姝一脸孩子式的狡黠表情,“您老人家之前送保险的招数跟我比起来,弱爆啦!怎么样,够霸气侧漏的吧,谁会想到女孩子也会向男孩子求婚的……”
没等她说完,沈彦凯“腾”地站起来:“对不起,我不能接受……”宋童姝还来不及黯淡下脸色,他紧接着说:“我怎么能让我心爱的女孩子向我求婚呢?这事,还是交给我来做吧。”
此情此景,难道还不赶快放《今天你要嫁给我》?
前不久,偶遇大学时的好友林子,十几年不见,她依然穿着入时,装扮雅致,皮肤光洁,眼神清澈,浑身上下散发着女人三十的成熟魅力。林子一定有个很好的婚姻吧!我这样想着,她却轻描淡写地告诉我,她去年初刚离婚。看着我不敢相信的表情,林子微微一笑讲起了她的离婚故事——
这么多年来,现实生活中的磕磕绊绊犹如家常便饭,面临这些“险情”时我从来没有破罐破摔,而是尽量淡化矛盾,将损伤降至最小。因为这些并没有触碰到我的底线,我的底线是:丈夫不可以不忠和背叛。
比如说:结婚第二年,婆婆从外地来上海小住,看不惯我大手大脚,也看不惯我指使老公做一些比如洗碗,拖地之类的小事,成天寻些由头跟我争吵。我做出了让步,因为婆婆是他的母亲,和我一样深爱着他。
前年年初,我发现老公迷恋上网聊天,和一个叫“悠悠我心”的MM聊得很开心,每天都在电脑跟前敲字,我觉得好笑,认为这不过是一个成年男人的儿童化游戏而已。后来,他说要去见那个网友,我也不以为意,见就见吧,记得吃饭时别去太差劲的地方就好,我叮嘱他。
结果他垂头丧气地饭也没吃就跑回了家,因为那个“悠悠我心”实在长相抱歉,说话也完全不是在电脑前和他对话的感觉。他对我说,还是自己的老婆漂亮聪明又温柔。我觉得,女人大可不必把老公对其他女人的接触当做婚姻的底线,男人就像孩子,他好奇的事情,让他尝试一下,他就不会再好奇了。一个聪明的妻子不会面对丈夫和异性的交往而感到草木皆兵。
但是当有一天晚上,他回到家,跟我描述采访他的一个女记者多漂亮多有才华,我的心就那么突然地抽痛了起来,他眼神里的光芒让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我的纵容,他变得越来越放肆。“出差”一回家,就嚷嚷着累,一头倒在床上,连续几个月都不交“公粮”。
她穿着家常的白色休闲服,裸露着象牙光泽的蝴蝶骨,嘴角微微上翘,既漂亮又俏皮。但我感觉到她将背挺得很直,浑身每个细胞都进入了剑拔弩张的状态。我冷静地问她有没有跟我老公有过性关系,她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我向老公正式提出了离婚。老公坚决不同意,向我保证不会再犯,我听信了他的忏悔与哀求,忍着心痛原谅了他。一方面,是因为我心太软,另一方面,我自欺欺人地以为他还爱我,玩过以后会回家。我被他的眼泪和死缠烂打一再拖住,不忍心其实是我多年的惯性使然。
一年后我难过地发现——他始终和那个女人暗度陈仓,送她超贵的首饰,送她情真意切。伤痕累累的我,再一次陷入绝望。理智告诉我,老公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不想因为离婚而把财产分我一半,而在情感上他还是对我有所依恋,所以不会首先向我提出离婚的。
离婚证放在桌上,我的心仍隐隐作痛,而另一个文件夹里,则放着市值80多万的股票、一本市中心黄金地段的房产证。我今年32岁,正处在一个女人最灿烂的黄金时期,离了婚,有房有车有小小的资产,有个乖巧的女儿,更重要的是还有很多重新获得幸福的机会。
事实证明林子的决定是明智的,离婚快一年了,她把事业和家庭经营得很好,和女儿过着幸福美满的小日子,身边一直不乏条件优厚的追求者。林子悄悄告诉我,她最近正在考虑是否要接受一位“经济适用男”的求婚呢。而那位前夫,听说因为没有了丰厚的家产做后盾,很快被情人抛弃了。失去家庭、失去财产和所谓的爱情,甚至连朋友圈都没有了,他还真是“彻底跌停”了呢!
在很多人眼中,林子的“婚姻割肉”可能显得过于理智,甚至有几分“绝情”。但我觉得,当面对婚姻中的巨大暗礁,与其以爱的名义盲目坚守,到最后女人自己碎成片片,不如好好恶补一下股票经济中的“止损”原则,毕竟选好另一半的重要性远远大于选一只股票。选不好股票顶多是套牢一阵子,而选不好另一半,则有可能要套牢一辈子!
在和她相遇后我便觉得这个女孩好可爱,不是很爱说话(后来知道这是因为人不熟),穿着一身时尚的衣服,很明鲜她不是一个死板的女孩。从此我的注意力就完全放到了这个可爱女孩的身上。从那天开始我们就常常一起出来玩,我她和她姐姐三个人无处不去:看电影.吃东西.去鬼城……有时她们也看我玩攀爬,不时的给我一些喝彩。
在经过2天的相处后我发现自己有些喜欢这个女孩,想跟她表白,但是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被拒绝,在加上即使没有被拒绝她也马上就回楚雄了也不能真正在一起,所以决定把对她的喜欢藏在心里。
我们还是一样的到处去玩,一直保持着开心与快乐,成为了好朋友。到了第四天,也是最后一天,她明天就要回去了,心里不免有些酸味,但是没有表现出来,还装羊说不杂个不杂个下次还能一起出来。
就这样我一直隐藏着心里的难受和她俩一起在街上游着。
这时她姐姐说要去找一个朋友,让我俩等她,其他人看来没什么,但这是我第一次和她独处,心里不免有激动和紧张这俩种心情。
这是说出心里话的好机会,但是我早已决定不说了。
这时我发现她正在看着我,似乎想说什么但又不敢说的样子。
我问她为什么这样,她很小声的对我说:“我想跟你说件事。”
我没多想,嘻皮笑脸的叫她有什么话就说吧,可见她的表情依然很严肃,我也就严肃起来再次让她说出来。
她做了一个让我很吃惊的动作:突然跑过来搂住我的脖子,对我说:“我喜欢你”。
听到她这样说我就像要爆炸了似的,我说不出话来。直到她问我喜不喜欢她我才毫无顾忌的告诉她我对她的感觉。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牛郎织女般的恋爱。苦虽苦但至少我觉得我不后悔,反而我觉得这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高晓松的离婚公开信,就水准而言,大约可以算作在华语明星情感危机公开信的前三里,胜在节制、有礼,正是当代社会所推崇的那样,分手不出恶言。而公开信的第一位,应该是当年周慧敏在倪震出轨后写的那封,开头便是极文艺的“我与倪震识于微时,一起共度过不能尽算的高低起落”,其后,她写道,“某程度上,周慧敏早已是一位不同面貌的倪震”——“今天我能够成为自爱、懂得爱人,拥有着无比勇气与承担的女人,请不要小看这个精神伴侣在我背后为我付出过的一切努力,包容,宠爱,照顾与扶持。”
这倒是有了某种巧合。如果周慧敏经倪震改造,成为了“一位不同面貌的倪震”的话,而高晓松的前妻夕又米刚好经过高晓松改造,成为了“一位不同面貌的高晓松”。她在其后的公开信里,感谢高晓松曾经“教会我认识这个世界,为我打开很多扇窗户”,这也正是高晓松自己曾得意的,“她跟我一起的时候还很年轻,甚至还没进入社会,她的基本世界观都是我塑造的”。
然而,和周慧敏与倪震不同的是,周慧敏原谅了那个出轨的伴侣,他们迅速结婚。而高晓松,却一去不返。乐评人李皖写过一篇他眼里的高晓松,透露了普通明星专访里绝不会有的细节。他写高晓松的生活里,连绵不绝的姑娘,早认识的,新认识的,全都没完没了地调情。除却这些,还有其他一些片刻。一次,是高晓松在喝了半宿酒之后,忽然对席间一位当天才认识的漂亮姑娘,提出公开求婚。另外一次,是高晓松给李皖看他的手腕,几枚灰蓝色的印痕,是当时他在向一位叫做欢子的姑娘求婚时,用烟蒂烫的,欢子不同意,他便再烫,烫到第三次的时候,欢子同意了——求婚发生在他们认识后的第三天。
当然,他后来也与欢子离婚了。另外一个高晓松众所周知的前女友,叫做筠子,也是一位歌手,在她23岁的那年,自杀身亡。
高晓松一贯有“青楼情结”的。他曾以女性视角,写过一首歌叫做“青楼”,歌词里描述的是一个青楼女子成长的经历。在他的《晓说》里,也有一期专门讲述青楼女子,他对她们的评价是,“传承了文化,绽放了爱情,滋润了每一代的大名士”,这是他觉得最美好的男女关系,大约可以概括成“化作春泥更护花”——女人是春泥,而“大名士”则是花。可是,不想化春泥怎么办?在高晓松看来,这是不合理的,“老天是公平的,给你什么东西,不能都是你的。你年轻的时候绽放爱情、燃烧青春,美好极了……老了还有一个善终,我觉得老天爷就瞎了眼。”
这是高晓松理解的“爱情”与“辜负”之间的关系。或许他对,或许他错。不过有一点是正确的,烟火似的爱情与细水长流式的感情,通常难以一举两得。吸引力定律从来都是,被什么样的人所吸引,享受什么样的乐趣,便受什么样的罪。热爱激情,便有可能被激情所伤,那个为你烫伤自己的男人,也许有一天,也会如火炙般,烫伤你的心。
女友雪老公拥有上亿资产,在南方几个城市开着工厂,很少回家。据说养着不只一个小蜜。孩子住校,雪一个人生活。生活对于她来说似乎就是忙着休闲、享受。有次发烧,她过来看我,正碰上老公用热毛巾给我敷额头,这一幕让她的眼圈红了:“真羡慕你们。好怀念忙到半夜与老公分吃一块热乎乎的烤红薯,钱不够花但幸福有余的日子。”
当今社会,有钱的男人有多少能做到在事业与家庭之间很好地权衡?太少了。很多男人都是徘徊在伪装与虚伪的边缘,钱成了他们为所欲为的资本。他们可以在孩子面前是无所不能的父亲,在老婆面前是骄傲霸气的大丈夫,在下属面前是威严尊贵的老板,但在二奶情人面前马上撕去一切包装,甚至做出一副熊样取悦对方。这就是有钱男人的多元化嘴脸。
对于婚姻里的女人,幸福是什么?幸福是琐琐碎碎的庸常生活中发自内心的呵护体贴;是平平凡凡的相互搀扶里把彼此放在心上的点滴感受;是他拥有的不一定很多却愿意把最好的给你;是他不一定有很多钱,但一定要懂得珍惜懂得爱。穷得只剩下钱的婚姻其实最空洞了,可怜,可悲,更可怕。
物质时代,女人一定要保持本色,看清真实的自己,听从内心的召唤。自尊、自强、自立,做自己的主人,不做金钱的奴隶。可以对钱动心,但不能随便动身,更不能纯粹只为钱嫁给一个男人。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公交司机,工资不高,还经常倒班,十分辛苦。可只要在家,他就会做好所有的家务。每次赶上夜班,他都会事先把饭菜做好,放在微波炉里。他的妻子,从结婚后就没有买过一次菜,没有做过一顿饭,最多不过点火热一下。可她依旧心有怨怼,总是跟当时做介绍人的女友抱怨,他挣得太少了,我想买一件贵点儿的衣服都费劲,这辈子嫁了他真是亏死了!女友说你不想想人家对你多好?都是他给你惯的,越来越不懂珍惜了。
后来女友遇到他,对他说,你别总这么惯着她了,都惯坏了。他不好意思地笑:我没本事没钱,能给她的只有这些最寻常最普通的爱了。女友听了,忽然深有所悟。
儿子愣住了:不,我要和妈妈在一起,没有妈妈在身边,那样的生活我不再羡慕。
我就是这个妈妈,这是我亲身经历的故事。
我们都是普通人,无法用千金宝马赢得心爱之人的展颜一笑;我们也遭遇不到考验生死的机会,无法演绎荡气回肠的故事。于是,在那些平淡琐碎的日子里,我们能够给予最爱的人的,不过是这人间最寻常的爱。一蔬一饭,一言一语,一寸寸光阴,是我们能够付出的最卑微也是最宝贵的爱。
当我把这些讲给女友时,她慢慢泪涌,说:姐姐,看我竟然还不如孩子。我懂了,我一定好好珍惜,这些微不足道的却是千金不换、弥足珍贵的人间寻常爱。
一个年轻人来到美国,打工一年后,他报考了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硕士,没有考上。第二年接着考,还是没有考上。第三年,仍然没有考上。他开始感到沮丧、绝望和不安。
很快,他国内的女朋友也来到美国,她直接拿到了耶鲁的奖学金。当她开始上学时,他仍然无所事事地在街上晃荡。
不久,她答应了他的求婚,因经济拮据,他们什么人也没有请,只是在路边的一个小馆子撮了一顿,当天晚上,他们住到一家小旅馆里。
很快,他在一保险公司找到一份工作,生计有了着落。
但随即,他在无意参加完一个名为“百万富翁”培训班后,在一名叫斯皮尔斯的理财专家的“怂恿”下,他毅然向公司递交了辞呈。他铁了心:无论如何,我不想再回到职位上去,我的生命里将不再有任何老板!
在他作出了这个无法挽回的决定后,妻子淡淡地说:“我希望这是是一个理智的决定,你要对自己负责。你要明白,如果再这样混下去,我们的关系就会有问题。”
这个人就是华裔亿万富翁万江先生。
万江说:“妻子为什么会在那个时候和穷困潦倒的我结婚呢?后来我问她这个问题时,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我感觉到那些日子你很消沉,我希望有一件事可以让你负起责任来’。”
他还说:“辞职后,我没有埋怨过妻子那种雪上加霜的做法,她虽是在给我施加压力,但我理解她的心境,她需要的是一种安全感,我要对她负起责任来。”
万江的成功证明,人们最出色的成功,往往是在处于逆境的情况下,思想上的压力,甚至肉体上的痛苦。都可能成为精神上的兴奋剂。
是的,爱你就是要让你负起责任来,对自己,对亲人,对爱人。如果说责任感折磨着一个人的话,那它也能使人完成非凡的伟业。
她爱上他眉宇间的阳刚之气,贪恋他笑容渐起时嘴角传递的自信。23岁的女孩子,不羁的青春之下,一颗单纯痴情的心像跳跃的兔子,忍不住偷偷跳出来,又慌忙躲进洞穴。夜夜失眠,只为白天他帮她纠错时一个爱怜的眼神,或者他接过咖啡时一声温柔的谢谢。她是见过他的妻的,那一次在公园偶遇,他一手挽妻,一手携女,眸中含笑。初春温暖的阳光倾泻而下,打在三个人的脸上,晃来晃去,都是幸福与安宁。她仓皇而逃,只恐内心隐情被人识破。
元旦,公司惯例地举行联欢晚会,他携夫人一起出席。她躲在角落,看那个华贵高雅的女人谦和有礼地替他答谢员工,看他优雅地牵过她的手滑进舞池,看他温柔地为她整鬓边的发,看他附在她的耳边轻轻说话,心一阵紧似一阵地痛,一分一秒都是煎熬。晚会没有结束,她就借故离开了,在一家酒吧,从没喝过酒的她,醉得一塌糊涂。
醒来已是第二天黎明,睁开眼睛时他正坐在床前微笑着看她。她一时恍惚,是梦吗?他揉揉她的头发说:“你这丫头,不会喝酒还喝那么多,亏得我们路过,不然还不知醉成什么样呢。”
他妻子把一杯热茶放在她的掌心,一句话石破天惊:“谢谢你也爱他。”
是她自己出卖了自己,昨夜梦中不停地呼喊他的名字,隐秘的心事了然如许。
女人笑笑,说:“我明白你,因为我也有过你这样的年龄,这种痴迷和爱恋,我也曾有过。爱无错,只是,需要一个更合适的瓶子去承载它。”女人的手爱怜地拂过她的发:“傻丫头,你还年轻,会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瓶子的。”
她闭着眼睛,泪水恣意横流。
一个星期后,她辞职,回到家乡那个安稳舒适的小城。两年后,她找到一个儒雅温柔的男人,彼此相爱,幸福美满。她喜欢叫他“瓶子”,在油烟弥漫的厨房,在人声鼎沸的菜市场,这个毫不相干的称呼,她叫得张扬,他应得甜蜜。有一次,她突然问他:“知道为什么叫你瓶子吗?”他正修着漏水的水龙头,头也不回地说:“你是美丽的玫瑰,我就是青瓷花瓶;你是清凉的水,我就是矿泉水瓶;你是醇香的酒,我就是雕花酒瓶。哎,把钳子递给我。”
她“扑哧”就笑了,她承认,这是二十多年里她听到的最动听的情话。是的,丰盈的感情,只有在自己的瓶里,才能开得恣意芬芳,娇艳醇香。
两个条件都还不错的男人同时追着宛言。公司聚餐上,宛言显摆地跟闺蜜大声嚷嚷:“荒地没人耕,耕开有人抢。”闺蜜说:“你的选择困难症又复发了呀。”
埋头吃着小青鱼的许思行横不啷当地来了句:“这么自信啊,你还是先搞清楚他们是不是真的在追你吧。”宛言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地说:“你算哪根葱啊。”许思行也来了劲:“爷是好心提醒你。”“用不着。”宛言把一杯酒泼到了许思行的脸上,转身离开。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许久之后闺蜜告诉宛言,许思行那天是因为失恋才会讲话发冲。宛言说:“失恋有什么稀奇的。”闺蜜说:“他相当于丢了饭碗,因为对方是一富婆。我看见那富婆甩了他一巴掌。”宛言说:“活该。”
事实上,追宛言的那两人都是学过军事的,常常跟宛言玩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戏码。宛言对他们一有好脸,人家立马就摆起大爷的范儿。宛言但凡板起小脸,他们就又都贴了上来。
几次三番,宛言便腻了,直接把他们PASS掉。
那天,宛言在地铁里遇见许思行,她本不想理他,可他却打了声招呼,跟个没事人似地坐在她身边。
是怎么化敌为友的?她对他的深度鄙视是怎样被他扭转于无形的?宛言现在记不清楚了。反正她记得当时她跟他说过,自己一穷二白,不可能帮助小白脸完成任何人生理想,亦不可能跟个同样一穷二白的人裸婚。
许思行脖子一梗:“姑娘,你真是想多了。”宛言说:“得,那就不想了呗。反正又成了荒地,闲着也是闲着,有个人陪吃陪喝,讲个笑话逗个乐子也不错。”他们似乎有了某种默契,再次相处时则显得无比轻松。
宛言问他:“你是不是以前给富婆当宠物时养成的这习惯?”许思行的脸由白变红,说:“是的,你真是有福了。我若不在你这里练练,就会变得生疏的。”宛言揪着他的耳朵说:“人家有脚有手,你也有脚有手,干嘛放着人不做,偏要做个宠物啊。”许思行无语。
许思行拿着摇控器乱按,电视画面跳转到某电影,故事讲述的是一男一女光鲜亮丽地混迹于五星级酒店,目的是钓到有钱人,结果他们都走了眼,把对方当成有钱人。剧情有点搞笑,可是许思行和宛言都没笑出来。许思行甚至还骂了句:“怎么就连电视都配合着你打击我呢。”
宛言转过头,他们四目相对,她说:“吻我。”许思行没有客气。
他们逛街时,宛言会给许思行买衣服。回到家后,许思行很认真地找出购物小票把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地放在茶几上给她。许思行没给宛言送过一份礼物,就算遇到卖花的小女孩,他都不肯掏出2块钱为她买上一枝玫瑰。宛言看得出来,许思行在这份爱情里,变得小心而又精明。
末了,他不咸不淡地说了句:“以后堵马桶要用点好通的东西,塞只袜子下去,意图也太明显了吧。”宛言哭了起来,许思行手脏没法给她安慰,她从背后抱住他的腰,说:“你拽什么拽,难道就不能先低个头吗?我又没赖着要嫁给你。”
宛言抱着的身体微微颤动,她发现许思行在哭。许思行说:“宛言,你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就不能嫁给我吗?”宛言说:“真的假的?”许思行没有回答。
宛言只知道许思行是在舅舅家里长大的,因此她很想知道许思行的过往。可任凭宛言怎么威逼利诱,许思行就是缄口不提自己的父母。
某天下班,宛言在黄昏的冷雨中看到许思行撑着一把伞来接她。宛言觉得他猫着腰、身体向前倾的样子看上去很可怜,她不禁自问,自己真的要跟他这么不黑不白地混下去吗?当许思行拉着她的手走过斑马线时,宛言又想,或许就这样走下去也不错。
当初狂追宛言的一个军事男不知怎地回过神来,又策马扬鞭追起了宛言。送花、送巧克力,就连宛言喜欢的梁静茹的演唱会门票他也弄来了。宛言跟军事男去看演唱会,她手里挥着萤光棒,嘴里跟着梁静菇唱《没有如果》:“如果我说爱我没有如果,错过就过你是不是会难过……”她突然泪流满面。
宛言作了个重要的决定,她要跟许思行说再见。许思行眼睛红红地说:“宛言,我从来没有用爱情,亦没有用身体去跟你索取任何东西,你知道吗?”宛言替他擦了擦眼泪,说:“傻瓜,我都知道。我也清楚自己能给你什么,但我不想这么做,因为我害怕这背后藏有不透明的心机。”
许思行脸色先变青又转白,他转身离开。天下着雨,他忘了带伞。
宛言的目光犀利成一把刀,军事男仍不知闭嘴地说:“公司里的男同事都打赌说,谁要做上老板的乘龙快婿,大家就集体出钱请他去五星级酒店住总统套房。”宛言恼怒了,一脚把他踹下床。不论是打赌,还是他知道了她是老板女儿的身份,这些都是宛言忌讳的。她也终于明白,他们追她追得似是而非。
城市这么大,把一个人丢进去,就跟一滴水落进海里一样。宛言仍然坐那趟地铁,却再也没遇到许思行。
这愈发证实了闺蜜的说法。当初就在宛言决定要跟许思行挑明说她爱上他时,闺蜜迎头给她浇了盆冷水,说:“宛言,你当别人不知道你是啥身家啊?你以为你不穿名牌不开车不住公寓,你就是一平民老百姓家的孩子啦?许思行门清着呢,他们的触觉天生就敏感。”
宛言清醒了一下,她觉得自己还真没本事去改变一个男人的价值观。没准那天他是故意在地铁里与她相遇的。一想到这,她的心就像被刀割成了很多碎片一样。紧接着,她出国了。
在异乡,她遇到个傻乎乎的老外,3天后他们闪婚。
宛言回国已是2年后。
她见到了发了福的闺蜜。闺蜜说:“早知道你嫁给体味那么重的老外,我当初就不该搅和你跟许思行的事。”宛言心里咯噔一下,问:“你搅和什么了?”闺蜜吞吞吐吐了好半天,终于说:“好啦,反正咱都这么老了,说出来也没关系。当初我都整拧了,许思行根本没有傍富婆。我看到的打他巴掌的那女人其实是他妈。”宛言“哦”了一声。
闺蜜又说:“他后来回家乡了,在小城的报社里上班,据说娶了个开花店的姑娘。去年他来这里出差时碰到我,于是问起你。我问他当初为什么不向你表白,他说他没条件配不上你。而且为了你好,他可以退出。”
一丝淡淡的笑浮在宛言的脸上,她问闺蜜:“你在哪儿做的发型,挺好看的。”
闺蜜显然不想扯开话题,紧接着说:“许思行最后还说了句挺打动人的话,他说,你若安好,便是他的晴天。”宛言又“哦”了一声。
她从咖啡厅走出来时,很晴很晴的天却突然下起雨来。她扬起脸,脸上的泪水跟雨水混在了一起。
美丽的新娘
那个曾经的女孩,白白的,天生一种孤傲高贵的气质,眼睛大大的,在一群同学之间分外打眼。
她不是我的同班同学,而是我好友的同班同学,她们两个,家里条件都好,从小就学的钢琴,因此,她们考到艺术学院,是深造钢琴的。而我能来到这里上学,纯粹是偶然,命运使然,我结识了小兵。
她们两个是那批校友里比较能瞧得起我的,说实话,我跟她们都没有相同的背景。我习惯了蹭她们的饭,习惯了抢她们的衣服穿。
但是,我只能抢到宋宋的衣服,因为小兵是个娇小的女人,她的衣服我根本穿不上。她雪白的皮肤,恰到好处的个头,娇俏的体态,让很多女人都望尘莫及。
最初,我们只是间接的朋友。我们都会觉得,小兵有点娇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多年后,她生命的最后时刻,我才突然意识到,她不是故意娇气,她生来就是那个样子,更多的时候,我们误解了她。
她们弹钢琴,我画画。我们在人生各自的轨迹上前行,顺利或者多灾多难,诠释着我们自己的命运。那一年,我跟宋宋搬出了学校的寝室,租了一间房子,她为了练琴方便,我们住在一起彼此照应。那个期间,小兵自己也租了一间房子,她的家在吉林,她一个人在长春,我们虽然彼此来自不同的家庭,但都经过了单独奋斗的阶段。
那一年,宋宋毕业,回了她在武汉的家。而小兵,从此留在了长春,那时候她已经找到了工作,处了男朋友,一个帅气的男孩子。
结婚的那一天,我帮她拿衣服。那一年,我的人生还在漂浮不定中,而她,已经有了很好的归宿。婚礼上,她穿着上好的婚纱,那么光彩照人。
自古红颜多薄命,我不知道那样一个女人,为什么后来会那么体弱多病,而她却那么坚强。或许,因为她总是用娇弱的语态描述她的痛苦,所以让人没有感觉到她的痛苦。
那年,她怀了第一个孩子,买来好多孕妇装,剪短了头发,在镜子面前一件件地展示给我看。多么美丽的女人,即使怀了孕,大了肚子,也一样美丽。那时候,我们在同一所学校的不同楼层上班,总看见她挺着微微隆起的腹部,每天走过院子。曾以为幸福会永远伴着这个女人,总有让人惊鸿一瞥的感觉,深深地埋在我的记忆里。
失落的愿望
可是,六个月的时候,医院查出那个孩子已经死在肚子里一个多月了。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白被单上,睁着大大的眼睛,孩子死掉了,但是还要把她生出来。我那时候没有钱,买了两只叫花子鸡去看她。她看见我,很高兴,一个劲儿地跟我学这件事,看不出有什么痛苦的样子。以后她经历了比这更多的疼痛,每次挺过来,她都会跟我们学这些事,就像学别人的事情一样。我们都觉得好奇怪,为什么她会很无所谓地讲着那些听起来让人心痛的事情?也许,那是一种终于挺过去的兴奋吧。
她说,我没有孩子的缘分吧。她依然笑着,讲她突然腰痛,突然起不来床,讲医院里她怎样被抬来抬去,讲那些大夫怎样的手忙脚乱,讲大夫跟她说,打了很多药,孩子恐怕受了伤害,不能要了。那时候,孩子已经八个月了,讲她怎样挺着,怎样不忍,但最终孩子还是失去了。
她又一次经历了生产的痛苦,又一次失去了孩子。
养养身体,再试一次,她总是这样说。那时候,她的体形依然保持得那么好,跟未婚的少女一样,腰肢依然纤细,手臂依然柔软。那时候,她父母的身体都不好,哥哥的事业听说也不怎么顺利,她就拼命地教学生弹钢琴,想替家里减轻点经济负担。每每周末想去看看她,总是说没空,在上课。
最后的相聚
已经十多年不见的宋宋,突然从武汉飞来。十年里,她也有了家,有了女儿,十年里,我们虽然不太联系但彼此都牵挂着。
我们三个人相见的那一刻,眼睛都有点湿润,恍若时光倒退,回到了十几年前。但是,这分明不是十几年前,因为,那几个青涩的少女已经不见,对面坐着的,是两个成熟而美丽的女人。
我们一起在小兵家住了半个月。我们逛街,试衣服,互相展示着自己的所有,重温着往昔的时光。
晚上,我们会躺在一张床上聊天。小兵总说某个地方疼痛,我给她按摩,感觉她的身体柔若无骨,她总会说某处有个结节,按着会觉得舒服一些,以为也就是筋骨劳损。晚上,她熬不了夜,总觉得疲惫,然后就先睡了,去了另外一个屋,怕动静。我们觉得,她也许是教学累的。
宋宋走的那天,我们一起去的机场。安检处,宋宋回头摆手,我心里很难受,但没有像毕业分手时那样痛哭,生活的磨砺,已经让我的感情不再那么脆弱。我突然觉得武汉并不遥远,飞机这么方便,所以很释然。
而一向不哭的小兵,却突然哭起来。她突然说,下一次,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了。我很诧异,觉得这话说得很无厘头。
她很平静,像每次住院一样,配合医生,按规定吃药,好好吃饭,按时休息。我也不敢总去病房,她说,她能挺住。
然后,她开始做化疗,长发再一次剪成了短发,后面扎个短短的马尾辫。
在门口,窥见她很认真很仔细地梳着头,泪如雨下。那么爱干净爱美的一个女人,头发即将那么大把大把地没了,该是什么心情?
化云烟而去
她老公着手卖掉了房子,想凑足做骨髓移植的费用。
然后,哥哥开始做配型,遗憾的是,后来没有配上。
第二期化疗结束,再到医院,隔着无菌病房的玻璃,看见她的头发光了,总是在睡醒的时候往下拽帽子,怕难看。再一次泪如雨下,不敢说太多的话惊扰她,看见她呕吐,跟我隔着玻璃,说挺不住了,太难受了,不想挺了,不想每天对着寂静的病房,不想每天喝米汤了。还告诉我不要减肥了,身体好比什么都重要,告诉我要有个家,有个孩子,大家才放心。
除了泪如雨下,感觉对一切都那么无能为力。她的声音依然娇滴滴的,原来,她生来就是这个样子,即使痛苦,也永远是这个样子。
第三期化疗之前,我去了她的家。她戴着帽子,精神很好的样子。想到房子什么的,一切都因为这场病而没有了,她的眼神满是愧疚。然后,我们一起吃了一顿饭,那天,她怎么也不肯休息,总说不累。还问我,宋宋买的那些漂亮帽子寄来没,她需要各种帽子,她还摘下帽子给我看她的光头,没有头发的女人,还是那么美丽,感觉那么鲜活的一个生命,不会说没就没了的。没成想,那一面,却是我们最后的一面。
然后,那天早晨,她进了无菌病房。那天,下了夜班的我,一个人在雪地里走,看见满街寂寥的灯光。我不肯打开手机,那么一种恐惧的感觉包围着我。第二天上午,在梦中突然醒来的我,打开手机,听到了那个噩耗,她已经去了……这次,她没有挺过去,也许,她不想挺了,放弃了。
虽然觉得会有那么一天,但是,还是太快了,什么都没来得及的样子,什么忙都帮不上,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去。总是后悔,哪怕多去帮她做几次饭也好,现在,没有机会了。
那一刻,我分明听到了花落的声音,一下下,撞痛我的心。
清明节前,再次去了朝阳沟,看看躺在小盒子里的那个人。相片上的女人,依然美丽。然而,真的没了,连声音也听不到了。那个如花一般美丽的女人啊,那样毫无病态地回眸一笑,就那样,在我的记忆里定格。
朋友给我讲一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故事有一个最老套的开始。女人年轻时,由于家庭成分不好,嫁给了一位憨厚的老实人。女人美丽而优雅,即使穿着粗布衣服,也总从容自若,清逸脱俗。男人没有什么文化,从没想到自己会拥有这样一个天仙般的美人,他认真地伺候着他的女神,小心地不让她受到半点委屈,用工人阶级最朴实的办法尽量地将女人隔离在各种冲击之外。女人坦然地接受丈夫对自己的呵护,嘴角总是挂着一丝淡然的微笑。微笑着上班,微笑着下班,微笑着接受老公对自己奉若神明的爱——细致而拘束。
日子就这样平静地滑过,平静得没有在女人脸上留下一点痕迹。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女人不喜欢,男人也不强求。女人就是这家里的孩子,男人守着女人,感觉殷实又满足。
那一天,无风也无雨,是最平静的一天。女人带着一贯的微笑下班回家。就在那一天,女人看到了男孩儿,那个让她突然想要呼吸的男孩儿。女人凝视着他,许久,灿烂一笑。那笑容,即使在绚丽的夕阳下,也让人有定格在一瞬间的错觉。
女人笑着回了家,那笑容是如此与众不同,引得邻居大妈们放下手中的活计,个个若有所思。女人笑着给男人做了饭,然后静静地等着男人回来。男人一进门,就觉察到不同。他看着桌上的饭菜,警惕地坐下,狐疑地看着女人。女人笑着,笑容灼伤了男人的眼睛。男人觉着眼睛莫名其妙地模糊起来,他使劲地揉着自己的眼睛,好像这样就可以把不安揉掉。女人平静地说:“这顿饭是感谢你这么多年对我的照顾,可是,我要走了。”男人还在揉他的眼睛,他说:“我的眼睛坏了,我去卫生所找老张看看。”男人逃出了家门,在自家门槛前坐了一宿。女人安静地收拾自己的东西,其实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包袱。
男人跪着求女人不要离开,又锁着女人,最后甚至打了他的女神。女人一直淡淡的,挂着那丝若有若无的,近似透明的笑。终于,男人拗不过女人,放她离去。
女人与男孩是旧识。在男孩儿小时候,就说长大要娶姐姐为妻。在女人与男孩儿重逢那天,女人相信男孩儿是认真的。于是,她们结了婚。人们常可以看见男孩儿骑车载着女人在街道飞驰。女人银铃般地笑,放纵般地幸福。渐渐的,流言多起来。有人说男孩儿有外遇,有人说男孩儿酗酒,有人甚至说听到男孩儿打女人和女人嘤嘤的哭声。无论流言如何,女人都面带着幸福而满足的笑容,上班、下班,细心地照顾着男孩。
这样过了许多年。女人生了一子一女。女人一直深埋于这个家庭,过着平淡而琐屑的日子。她细心地料理家中的一切,呵护着自己的子女,也像照顾孩子般体贴着自己的丈夫——那个永远生活在童话中的大男孩。生活就是这般有趣,从女神到女仆,就像是一个完整的轮回。在闲暇时,女人喜欢躺在摇椅里,摇啊摇,不知是否会摇到前夫身边,想到那个恍如隔世的家。
故事的最后,男孩儿因病先于女人离开人世。在男孩儿死去的那个晚上,女人也自杀了。在抢救过来后,子女劝她:“我们知道您与父亲情深谊重,可您也该想想我们,我们都需要您啊。”女人淡然道:“我并不喜欢孩子,我是因为你父亲喜欢才生了你们。”
故事讲完了,我与朋友相对无语,唯余一声叹息。原来一份执著的爱是这样的吝啬与凉薄。一切尽去,唯余爱情,是怎样的一种生活状态。这在常人眼中,怕也是一种变态的情结吧。可是,我总会想起那个躺在摇椅上摇啊摇的女人,她一定没有回想她做女神时的生活,那时的她只是没有呼吸的一具行尸走肉吧。在摇椅上的片刻,她脑中闪现的只会是那立志要娶她的小男生,那街角定情的凝视,那奔驰的自行车……那些关乎爱情的时刻。
小月在上高三时和一个男生私奔了,6年后狼狈回乡,爱情已化作血色泡影。她只想回家看看二老,然后再去漂。
回家后,一个意外的消息让小月生出一种新希望,当年苦恋她的许平几次探家都在打听她,而且,几次他都是一个人探家的,好像还没谈女朋友。她只知道许平大学毕业后去了深圳,她很想去看看他混得咋样。
小月到了深圳,打听到许平的状况时,她不好意思见了,相差太远了,人家现在是总裁助理,房车都有了!
小月只能破罐子破摔了,高中也没毕业,更吃不了苦,挣扎到身无分文时,她去了一家发廊。几天后,她被老板赶出门来,因为她坏得不彻底,只想打擦边球,那是不行的。
小月绝望了,想回家也没路费,在一个角落里抱头哭泣。有人小心翼翼地碰她,问:“你是小月吧?”她抬头,吓了一跳,面前站着的是许平!她羞极装傻,说:“你是谁?走开!走开啊!”他退了几步,低下头,抹泪……已有了老板样子的他竟还和当初一样,见她就悲情如水。她忍不住破涕苦笑,走近一步,说:“我来打工的!能帮上忙吗?”他抹泪笑:“当然!当然!”
一起走进一座小楼,入内,许平忙乱地解说着,说他昏天黑地的几年,独身在异乡创业,今天见她是最亮堂的日子了,她可以到他身边工作,终于有家乡的味道了!
许平带她走进一个房间,说她可以一直住在这房间里。她坐下,他却站着。她盯住他的眼睛说:“我做了三天发廊妹!”他微微一惊,遂坐她身边,有点儿紧张地说:“我理解,这地方,人人都神往,但开始很难……现在好了,有我,你放心好了……”一半无奈,一半试探,她靠在他身上,哭问:“你真的不恨我?”他轻轻地搂住她,嗔说:“我只恨我自己,那时……是我自己没有勇气……”她苦笑说:“你是做对了,你上大学后,我离家出走流浪了好久……我很坏的……”他捧起她的脸,认真地说:“如果这样,我就不放你走,永远!相信我的心,求你!”
原来,许平的傻气还在!就算偿还这点儿傻气吧,她主动起来,拥紧他倒在床上……
许平问清小月除了网上游戏之外一无所长,决定先不让她去公司工作,让她先住在楼里。他已定下日子去新加坡,等他完事后回来再慢慢地带领她走上职场。她当然乐意,无论他的真实意愿如何,对她来说都无所谓,穷鸟投怀,就是先图个食。
许平做出国准备的那些天,小月过起了准太太的生活,吃饭、睡觉,买时装与化妆品。有他,她也可以去攀比了。她想,他至少是把她认作一个曾暗恋过的情妹妹。如果真是这样,她完全有必要做一番努力,主要是去美容店和精品服装店。她知道,对于事业有成的他来说,女人,门面色彩第一。
就在许平去新加坡的前一天晚上,有一个女孩来找许平。她妖艳、精灵,风风火火的,对小月像对亲戚一样的客气,仿佛她才是这小楼里的主人。对许平,女孩总是不断地谈工作、谈创意、谈去新加坡的种种计划和思路,因为她和他同去,她是他的秘书。许平很认真地听,很投入地商讨,而且允许她当夜也住在小楼里,也是单独一间屋,在小月的隔壁。
小月也听许平说过他的秘书名叫小云,她一见这个小云就觉得不仅是秘书那点儿关系,她去自己的屋打电游,极其敏感的她一下子想到许平是有意要报复她,刚萌动的那种希望破灭了。
果然,就在这天晚上,半夜,小月听见隔壁那种再清楚不过的响动,是床在响,有小云的欢叫声,还有肉体的撞击声……
小月用被子捂住头,在心里吼叫:“等着!我要你们好看!”
早上,出楼前,许平亲吻着小月的额头说:“宝贝,等我回来。”小云拖着他的行李箱不耐烦地催促道:“快,怕赶不上飞机了。”许平便歉意地放开小月的手,走了。
小月当然不会寂寞,她已经有了网上密友,叫林风。打开电脑,一位穿着白衬衣、面容瘦削的帅哥出现在屏幕那端时,他那顽皮、挑逗的童孩般的笑容再次摄住了她的心。他似乎很懂她的心思,专聊让她面红耳赤的话题,两人聊了整整一天。晚上,他约她见面,她却拒绝了。欲望像火一般熊熊燃烧,她无奈地冲进盥洗间,让哗哗的流水浇淋着她的身体,眼里的泪水却在慢慢溢出。
小月彻底绝望了,林风再次要求见面时,她答应了。
林风带着酒菜。吃喝对骂之后,两人上床。
当她醒来时,阳光正好,林风不见了踪影,屋子里凌乱不堪。懒懒地起床,忽看见柜子开着,她的钥匙竟在那锁眼里插着!她跳下床,拉开柜屉查看,10万元现金、银行卡和许平特意交她保管的珍奇饰品全没了!她正惊怒得说不出话来时,许平提着行李箱出现在门口。看见眼前的一幕,他也十分震惊。
片刻的慌乱后,小月镇静了下来,便开始哭……“都是你,怎么不早回呀?家里来了强盗……”
许平进来,低垂着头,叹气。小月冲上去,挡在他面前,嗔叫:“你怀疑我吗?你放心,我能找到那个贼!”他站起,说:“能让你找到还是贼吗?我是后悔没找个保姆陪你,财物算个啥呀,如果强盗不仅是要财物……我会恨死自己的……”他将一枚钻戒戴在她手上,含泪说:“答应嫁给我吧,十年前我就这样说过,你还记得吗?”
小月呆了一阵,取下戒指丢掉,后退着哭叫:“你肯定在报复我!我会搞清楚,你等着!”叫罢,她跑出小楼。
小月跑到公安局报案,她早已不在乎名声,她把在小楼里失身的事和她听到的事以及和林风的事全部如实说出。
林风马上被拘审,小月住在旅店里等着结果。她对警方说明拒绝见许平,她怀疑林风是许平特意安排的。
最后,林风被判刑6年,小云被判刑5年。
许平让警方转告小月一句话:“我从来没恨过你,上中学时,你是单纯和无知的。而现在,你是自卑的。这些都在爱情门外,看来你也只能自己救自己了!”
回家的火车上,小月哭了一路。许平最了解她。当初,她拒绝他的真正原因是她一步之错失身于一个小地痞,从此无法摆脱,认定自己就是坏女孩了,便自暴自弃。现在她才明白,女人将错就错,只能一步步走进地狱。
小时候,无论男孩女孩都有一个储蓄罐,但女孩比男孩更容易存钱。
我这才突然发现,原来已经有不少女人在自己的秘密存钱罐里存男人了。
而我更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也会是其中之一。
自从第二次恋爱以后,我再也没有单身超过3个月。我总是有一两个约会对象,有时候也同时约会更多单身异性,只是我对外一直宣称单身。这让我觉得安全,没有负担。那种一旦喜欢上一个男人就全情投入,约会不久就开始规划未来的时代,已经离我远去了。我想,人的记忆其实是很可怕的,因为我记住了倾囊付出的爱情打了水漂后的伤痛。以前,我很好奇,琳达是怎样同时与多个男生约会而不被他们发现的,等我自己也变成其中一人时,我才知道,原来那真的不难。
在健身会所,我结识了年轻的周洲。周洲自己开公司,一个人白手起家奋斗到今天,已经小有成就,有房有车有品位,而且有阅历。跟这样的男人相处,即使只是聊天,都是一种享受,因为他见识广博,而且幽默风趣,人又相对低调,这样的男人实在是可遇不可求。不过他态度很明确,很早就坦白他35岁前会全力工作,没有成家的打算。可他今年才30岁,我怎么等得了那么久?而且,像他这种成熟稳重又理智的男人,绝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女人,他这么说,只能表示一点,我不是他的菜。可是,与我没有负担地约会吃饭聊天,他还是很积极的。在忙碌了一天之后,孤单无聊的夜里,与其一个人窝在家里,何不跟一个合心意的异性在一起度过呢?我们俩各取所需,所以相处融洽。
随后在一次酒会中,我又认识了成竟。成竟也是一个事业成功、成熟稳重的男人,极富魅力,属于18到48岁的女人无不为之倾倒的一类。这样的男人太有魅力,也太知道自己的魅力,所以女人们对他前赴后继,他却总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实在太有挑战性,于是我也成了他的俘虏。
哪怕只是一夜,我也希望能够拥有他。这样的目标并不难实现。难就难在一次两次以后,我也像大多数迷上他的女人一样,对他上瘾了。
2009年的第一场雪落下的时候,成竟带着我去了日本泡温泉。雪地一片洁白,我窝在他的怀抱里,一点都不觉得寒冷。
其实,何必储存那么多男人呢,只要这个最好最优秀的男人能够被我永远拥有,其他的,真的什么都不算。
从日本回来,在机场,我问成竟,明年下第一场雪时,你想跟谁一起度过?他看了我几秒,微笑着说,你,当然是你。
可是,他再也没有跟我联系过。
原来我也只不过是他储存的万千女人中的一个,而我并不是他眼中好得可以让他放弃其他人的那一个。
好在我已经不再把爱情当成生活中的唯一。单身3年了,一直坚守着“主业谋生,副业谋爱”,同时与3~5个异性保持着亲密的关系。虽然占有着很多“资源”,可我并没有真正拥有其中任何一人。看着双人床上的第二个枕头,我心里想着,哪一天它才不会孤单呢?
如果只是站在妮菲索背后,你一定会认为那是个异常美丽的姑娘——散发出淡淡薰衣草香味的窈窕身段、一头漆黑的长发如瀑布般直泻到腰间……但当你从妮菲索身后绕到她前面时,恐怕会大失所望甚至惊恐地张大嘴巴。一大块深紫色的印记,肆意地爬在妮菲索的左脸以及半个下巴,她原本精致的五官、完好的皮肤也因为这一切被磨灭甚至丑化,这块胎记随着妮菲索年龄的增大越来越明显。
在其他女孩都有男孩写情书送玫瑰的时候,妮菲索的生活却一直被那块深紫色的阴影笼罩着。
短暂的激动之后妮菲索马上清醒了:他是不会爱上我的!如果要维持现在这种友谊,只能永远不见面。以后每次在电视或杂志上看到约瑟夫时,这个自卑的姑娘都忍不住偷偷啜泣,妮菲索的生活又走入了极度的惶恐和自卑中。
其实,经过几年的通信,约瑟夫早就对妮菲索有了一种爱慕之情。回到伦敦不久,他就给妮菲索写信要求见面。可是妮菲索却很坚决地拒绝了他。约瑟夫再次写信表达爱意,妮菲索竟然不再跟他联络了。妮菲索的文字那么积极外向,而且他们已经有了多年的友谊,即使她不喜欢自己,见个面也没什么大不了啊。约瑟夫想知道原因,于是托朋友帮忙打听妮菲索的消息。
约瑟夫终于知道妮菲索为什么不愿和自己见面了。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约瑟夫不再跟妮菲索写信,但对她的思念和担心却一天甚似一天。她坚持了几年的一个专栏突然终止了,朋友告诉约瑟夫,原本乐观的妮菲索变得异常憔悴,常常一个人偷偷饮泣……约瑟夫陷入对妮菲索既思念又恐慌的矛盾漩涡中,他不知道怎样面对那个可怜的姑娘。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约瑟夫决定做一次大胆尝试。
那晚,兴奋和感动让妮菲索无法入睡。她试着走近多年都没有触击的镜子,一步一步走近,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满脸荡漾着幸福。原本让妮菲索恐慌的疤痕,现在看起来居然不那么可怕了。约瑟夫开始投入到色盲的生活中,他常常故意把深紫色的茄子说成是灰色:他甚至尝试穿一些色彩鲜艳的衬衫,像孩子一样让妮菲索给他指点颜色……和约瑟夫一起走在大街上时,妮菲索也学会了用微笑坦然面对周围异样的目光。有一个看不见自己的疤痕,细心呵护疼爱她的人,已经足够。别人的眼光算得了什么呢
不久,在朋友的帮助下,妮菲索到国外接受了治疗。那块伴随她22年的疤痕终于离她而去,再见到约瑟夫时,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温和的微笑,他当然发现不了自己的变化,在一个色盲人眼里,脸上有无一块紫色印记有多大区别呢
约瑟夫微笑如初地看着这一切,是的,妮菲索现在漂亮极了,“色盲”约瑟夫,有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夸夸妮菲索穿的那件深紫色婚纱,他无法抑制自己用所有漂亮的颜色来形容妻子的美丽,但即使她依旧是那个有着深紫色疤痕的女子,他也爱她如初……
这些字实质上组成的是一篇不算规则的传记,我用它来纪念我即将过去的16岁与2006年。在此冗长的过程中,我左手冰凉,右手温暖;左手攥着自己,右手握着亲爱的人们。
在睡梦里看见奇异的景象。用青翠竹子支起的花架上,爬满藤萝。浅紫色的花朵次第开放。我仰望,感恩而且谦卑,像面对一尊佛像,神圣虔诚。佛祖说,这是信仰。枝蔓上结有稀少的荚果,表面附着绒毛。密密麻麻的椭圆叶子间,阳光掉落,映出零碎的身影。冬天了,太阳已远离。传说中的夸父应该依然在大跨步追着太阳神车吧,漂亮的梅花鹿拉着华丽的马车急速奔跑。二者始终差离。他们路过高耸的楼厦和荒芜的沙丘,路过潮湿的沼泽与静谧的村庄,穿过茂密的森林,透明的空气以及柔软的尘埃,在地平面处凝成亘古的油画。色彩饱满,像熟透了的果实。那里有咸涩,有甜蜜,因此分化出了朝阳与夕落,托出斜斜的时光的痕迹。我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往复循环,十七年已过。
那些生命中的故事豁然明朗起来,华丽的舞会散场,气氛微微清凉。你说,丫头,照顾好自己。不要晚睡,对身体不好。严禁在网吧通宵上网。不要吃过多的冰淇淋,会胃疼。不要用冷水洗头发。洗完后要记得用吹风机吹到半干然后任它自然风干。不准吃安定。要按时吃早饭。要听话。呵,这么多的要与不要。
15岁的时候收到霍凉送的生日礼物,是一只约莫一米高的毛茸茸的狗熊。纯天蓝色,唯有耳朵处是一片洁白。
我欣喜地叫出声来。当时有雪,雪花安静地落下。霍凉站在我面前微笑,宛若天神。他脸颊的纹路,嘴角扬起的弧度,至今依然能够细细数来。他喜欢抚摸我未蓄起的头发,会买许许多多好吃的给我。而我读不懂这种迁就式的宠溺,一次次任性地将其提前透支。
2005年秋,并不熟稔的亲戚到家里走动,母亲在陌生弟弟的哭闹之后无奈将狗熊送出。住校的我回家后得知,缩在墙角哭泣。那只狗熊是份怎样雍容奢侈的礼物,它在我与霍凉分离之后显得弥足珍贵。后来,看到母亲的愧疚与无措,终不忍心,便不再提起。而在与他相识六年中唯一值得怀念的东西已然不在。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总会有人出来帮助你消灭掉它的残痕。一场雪融化了,可以再下一场雪,而需要记得的,仅仅是大片的空白。
莫莫在一封信的结尾写道:我的洛洛,我想要告诉你,无论生亡与否,苍老与否,在我心里,都将承纳着你痛或快乐的居所,你要记得我,我在,而且永远。
事实上我并不相信“永远”的存在,但在这柏拉图式的精神慰藉面前,还是选择接受。我一直在吞咽着他们的赐予,并一丁点一丁点地逐渐消化,让它像蜗牛般爬过,在生命中留下湿润的痕迹。
有一个游戏,步骤一:在纸上写下对你重要的十个人的名字;二:如果必须杀掉其中一个,请划掉次重要的人的名字;三:再划掉一个;四:依次划去,直到剩下最后一人。
莫莫说,这是个残酷的游戏,在做的时候,心里如同碾过千军万马。做过之后就会发现,原来某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原本想象的那么重要。而这个思量的过程,竟这般疼痛。
我写下十个人的名字,其中有自己,霍凉,昕。第一个死去的人是我。在客观上说,是违背了游戏规则的,我固执地写下这样的答案。游戏毕竟是游戏,无论开始与结束都是与事物的本质无关。它是可有可无的。
未来不可预测,或许手机号码换掉,到了落难时才发现拨了一遍又一遍的号码也不过是个空号。或者时光太长,我们相互遗忘,再也来不及重新相识,也或许再见都不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的是封存在彼此记忆里的闭合了的花。但在那一霎,我着实感动着。
我孜孜不倦地回忆那些陈年往事,像经历一场浩劫,而我记得灾难。
十七年的累积,是从遥远的庞贝带回的一把厚重的火山灰,在其中细小带有空洞的颗粒中,可以看到身穿中世纪骑士服装的男子站在古老的城堡之上,衣袍猎猎。那穿越无数时光隧道出现的场景,间隔了这么些年,依然清晰。那闪闪发光的岁月。
2006年底,有大片大片纠缠的紫藤开放,在薄暮天光背后,隐身为精灵,永恒地微笑。
我在呢,我们都在。
1982年,她23岁,失恋了。复活节前一天,她决定离开英国,回到自己的出生地香港,像许多觉得逃避即是遗忘的女孩一样,她也选择了这种方式。
机缘巧合,她进了娱乐圈,然后在第一部戏《十三妹》里,遇到了他。
那时的汤镇业,是无线五虎里最招人的翩翩佳公子,眉眼如画,气质高雅,身边永远花团锦簇。而他的目光却越过她们,看到野丁香一样烂漫的她。
但她的爱始终是惴惴的,她觉得自己不够高不够美,不够去般配他。她的心,也是一朵低到尘埃里开出的花。
然后,她出人意料地大红大紫。1983年,几乎所有香港人家的电视机里,都是她娇嗔可爱的身影。有人说:自她以后,世间再无黄蓉。
她忙碌起来,而他却沉寂下去。
她开始和不同的男子一起登上娱乐版。他似乎清楚,那不过是报纸周刊吸引读者的把戏,但是,他还是忍不住要诘问。她那么爱他,所以,他的怀疑就变成了侮辱。
厌倦了争执,他开始示威,或者是报复———他也和其他女孩传绯闻,明火执仗,甚至默许记者拍下照片。
她的报复却更决绝,她自杀,在屋里的日历牌上写着:DAR鄄LINGILOVEYOU。字字泣血。
他终于知道她就是爱得这样义无反顾,要在他的生命里,以退场做登台,化无有为永恒。
在那个倾城出动的葬礼上,他将一枝红玫瑰放在她的鬓发旁,又拿一把梳子,细细地梳理她的头发,再把梳子一折两断,一半放在她身边,一半放进自己的口袋———这是他家乡结发夫妻永别的礼节。花圈上的挽联是:“亲爱的美玲,我永远深爱你。”
她一直没告诉他,之前她去求签,相士批给她的是8个字:“情海无舟,缘尽十八”。所以她选的那个日子,刚好是他们相识的第18个月的最后一天。她甚至不愿意等到他们的缘分真的终结再离开。
这段爱情,到这里,并不是孤本。
接下来的才是。
她的死把他钉在了十字架上,所有人都恨他薄幸痛失美人。他曾是个很有前途的艺人,却就此与星途绝缘。他肆无忌惮地糟蹋那样美的一张脸,演烂泥样的角色,头发秃了,腰身粗了,脸蛋糙了,转瞬变成一个臃肿沧桑的中年男子。
人们遗忘着他的一切,除了一段20年前的旧情。
他什么都不要了,包括爱情。她为他放弃了生命,他便要用一生的不得志与孤独来偿还;她不可能再听到他的忏悔,他便永远不宽恕自己。
逝者永远年轻,定格的音容笑貌更易被视为神。而他活着的目的,则是要执拗地化成一座碑,供奉她祭祀她。风雨沙尘的侵蚀腐化,似乎都是他需要的。
他已经五十几岁了,他还在说:如果可能,我愿意用生命换回她。
是的,这个爱情故事没能完满,但是,却成了传奇。
真正的爱情,从来无外乎这两种结局。
那是她的初恋,寒酸而富有,寒酸的是他们一无所有,两个穷学生只能在开满了樱花的路上整夜地走,情人节也只能在下午买那种打折的玫瑰送给她,但她很快乐,因为爱情是富有的,装在心中,满满的,像一瓶水一样。
他挣到第一笔钱的时候,给她买了一瓶香水,因为同宿舍的女孩子,只有她没有香水,为了让她也暗香浮动,他用整整一个月的家教工资给她买了一瓶香水。
她感动得落下泪来,却舍不得用,难得他这份心,就只为那好看的玫瑰花造型的瓶子,她也舍不得。后来却分开了。爱情总是这样吧,以为生生死死,以为分开一分钟都会想念,冷了的时候就是那肉菜上漂着的油,怎么看都是腻,因为情没了,感情再深也是陌路。
那瓶香水,一直留着,是个爱的纪念吧,她想,多年以后再看,一定别有一番滋味。
多年后,她已为人妻为人母,早已经忘记了自己曾有一瓶这样的香水。老公常常会买正宗的法国香水给他,只是用香水时会偶尔想起他,但只是一闪念,像微风吹过,瞬间没了踪影。以后想起的时候越来越少,到最后,他的影子淡在了老公和孩子之后,甚至想不起年轻时他的面容。
一次整理旧物时,她看到了那瓶香水,看到瓶子的那一刻她呆住了,因为只剩了一个空瓶子,里面什么都没有了,所有的香水全部香消玉殒了,它们在10年中飞散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终于有一天遇到了他,在一个人声鼎沸的大商场里,他领着一个小女孩,旁边是他太太在挑衣服。她看了他好久,终于擦肩而过,因为她知道,他和她的爱情只有这么浅,浅到只能剩下一个空瓶子,甚至,连最初的味道都不曾记得。
时光是崖,我们在两岸。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
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的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颗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帖,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
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
那日霏霏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就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帖子,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我和乔刚吃过早饭,我们正在慢慢地喝着最后一杯咖啡。我们第一次看到那两只郊狼就是这个时候。
它们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孤零零的小木屋。它们一定是闻到了我们做饭的肉香。冬天在雪原上是很难找到食物的。我们为它们感到抱歉。软心肠的乔想给它们东西吃。“去吧,”我说,“给它们扔些肉。但我敢说它们是不会吃的。牧场主们经常为郊狼放下过毒的肉。主动送给它们的食物,它们是不会相信的。”
但乔还是切掉两大块肉,走了出去。
起初,那两只郊狼没有让步。乔离它们大约有30码远。随后,它们跃跃欲试,慢慢地退回到了丛林里。它们太害怕不敢摆开架势,但它们太饿又不愿离开。乔将肉放在雪地上,开始返回小木屋。
他刚走回半道上,两只郊狼就飞奔到了那肉边。两只狼各飞快地叼起一块肉,跑进了丛林里。
我和乔来怀俄明州淘金。正当冬天来临之际,我们发现了这个小木屋。我们在那里可以免受寒冷的北风和雪的袭击。
小木屋坐落在一个山脚下。我们可以看到方圆几英里,但没有多少事做。是那样孤独和寂静,我们常常说郊狼的号叫声陪伴在我们左右。
我们常常听到它们的号叫声,直到太阳升起。它们开始叫时经常带着尖叫声,随后声音越来越响亮。它们的吠叫总是以一声悲怆的长吼而结束。
在所有漫游在大平原的野生动物中,我最喜欢郊狼。喜欢上这些狡黠的小郊狼是很容易的事儿。当冬天的夜晚太阳落山时,你总是会听到它们的歌声,对它们所爱的大地歌唱。
我和乔很高兴那两只郊狼没有忘记我们。它们沿着河边的一条小路猎捕。我们的小木屋就在那条小路附近。它们早上路过时总是会停下来。
像我所说的那样,那年冬天它们寻找食物非常艰难。它们要猎捕的那些小动物都安全地呆在雪下的洞里。两只郊狼厚厚的皮毛下都瘦成了皮包骨头。
那只公狼个头很大,同时也有点儿胆怯。那只母狼个头很小,却很勇敢。无论我们什么时候看到它们,小母狼总是打头阵。那只公狼常常站在后面几步远处。也许是母狼太饿而不害怕吧。
母狼已经得知我们周围没有狗,知道我们不会伤害它。然而,当母狼走近小木屋时,公狼总是留在后面。在离门大约20码处,母狼常常会停下来,通常不会越过那条线,只是前后小跑着,直到我们把门打开。
两只郊狼都是在太阳刚刚升起之后来到我们的小木屋边,它们好像总是非常疲惫。它们一直在沿着河边捕猎。当它们到那里时,不得不提防着下过毒的食物以及枪和陷阱。
3月的一天早上,我们的郊狼朋友没有过来。
我们忧心忡忡,我们整整一天都在向河那边望着,我们一直希望它们会出现。但夜晚来临,我们也没有看到它们。那天夜里其他的郊狼号叫着。但我们的两个郊狼朋友没有回音。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次次地走到窗边,我们相信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丑恶的事情。那是一个多云的、灰色的早晨。雪融化殆尽,风呼啸着穿过灌木丛。我们默默地吃着早饭。乔感到非常伤心。他已经跟那两只郊狼建立起了友情,现在好像这种友情要结束了。风吹过来,而当我望着窗外时,某个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
“看,乔!”我大声叫道,“你猜我看见了什么?那个低洼的地方那里!”
乔跑到门口,大声叫道:“是它们!快点儿!”
我们跑了出去。我甚至连帽子都没有戴。我们的郊狼正挣扎着向小木屋走来。我们马上就看到它们俩都已经精疲力尽了。
那只小母狼拖着一个可怕的钢夹,钢夹的利齿咬进了它的一条腿。但它不是孑然一身。它的同伴用牙咬着那个钢夹链,它帮它拖着那个沉重的东西穿过了灌木丛。
它们是来找我们的吗?我们曾是好朋友。它们不害怕我们。它们肯定知道我们会帮助它们的。
当我们走近时,它们停了下来。那只公狼向后退进了一个灌木丛。但那只母狼却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它疲惫的眼睛在闪闪发亮。
“它也许会一下子咬住你。它的腿看上去的确是坏了,”我警告乔说。乔弯下腰,抱住它毛茸茸的脖子,对它轻轻地说着话。
随后,他说:“现在要着手处理掉那个夹子。就是它耍脾气,我也得那样做。”
当我取下那个夹子时,那一定会伤着它,但那只小郊狼什么也没有做。我们回到了小木屋,两只郊狼也跟了过来。母狼又一次走到了前面。它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跳着。它们吃着我们放出来的食物。之后,它们就走了。
从那以后,我们看到两只郊狼的次数就少了。春天已经来临,而且改变了它们冬天的习惯。它们正准备建立一个新的家庭。
我和乔重新投入了工作。我们再次寻找起了金子,现在只把那个小木屋当做睡觉的地方。因为没有雪,所以我们无法看到郊狼的踪迹。
春雨停止,灌木丛都开始泛绿。后来有一天夜里,我们听到了门边的一小声叫唤。我从床上跳起来,向门外望去,只见月光下站着我们的小郊狼。它的嘴里衔着一个什么东西。
起初我还以为那是一只兔子,后来才看到它是衔着一只小狼崽。它走进了小木屋,小心翼翼地将小狼崽放在地上。
乔突然大声叫道:“它受伤了!它的爪子正在流血。”他抱起那只狼崽,看着那只受伤的爪子。我过去端热水。“不要紧。看上去好像是什么东西落在了它的爪子上,”他说。但它的母亲将它送到了我们这里,它想要我们对此做点儿什么。因此,我们就尽我们所能给予帮助。在我们用肥皂和水清洗它的蹄子时,它的母亲一动不动。它只是呜呜叫着,好像是在催我们要快点。它还记得我们,但已经到要走的时候了。乔将小狼崽放在地上。它的母亲将它衔在嘴里,跑进了银色的月光中。
我不断给自己打气,只要有那个见面礼,再难做的事情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可事情往往想像得更好,实际情况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谁让我就是喜欢她呢,即使为她,出糗我也心甘情愿。
她一直患有轻度贫血。那时,她和他恋得如七月的骄阳。那个眉慈面善的老中医一边开着药方,一边看着她和他把诊所当结婚登记所的亲热劲儿,意味深长地说,“小伙子,记着每天给她吃十粒花生米,花生补血,对她有好处。”
走出医院的时候,她挽着他的手臂,头亲昵地靠在他的肩头撒娇,“我要吃花生,你得亲自给我剥!。”他真的去买了许多花生,带壳的,不是那种现成的花生米。
婚后,他依然履行着十粒花生米的承诺。倒是她,对这十粒花生米渐渐淡漠了。有时,他喂她吃,她头一偏,嘟着嘴说不想吃。他多劝一句,她就皱起眉,面露不悦,“我就是不想吃嘛,你干嘛逼我吃”
再后来,她对他说,“你就只知道花生米。你能不能像别人那样给老婆买名牌服装,开车接老婆上下班,一个礼拜下趟馆子改善生活啊真没出息呀你!”他在她的嗔怪声中沉默了半晌,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刺着了,疼痛不堪。可他什么也没说,依然剥着花生米,不管她吃不吃。她越来越感觉失衡。常想,凭什么别的女人出入都是小车,我就只能挤公交车凭什么别的女人买名牌,眼睛都不眨一下,我却得盘算个没完没了
她的脾气变得很坏,时不时朝着他大呼小叫。他要稍稍反驳几句,她更是指桑骂槐,闹得不可开交。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意了,探出墙头看看外边的花花世界,也就再自然不过了。她是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遇到陈的。她长得很有几分姿色,陈看上去一表人才,这是一种很容易发生故事的组合。都是有家庭的人,彼此纠缠在一起,似乎更自在,对谁都不是一种亏欠。陈是一家公司的营销部经理,开着一辆黑色奔驰。对年薪几十万的他来说,买件名牌服饰送套高档化妆品,比普通人家上菜市场买菜还要简单。也许最初,她真的只是在寻找某种补偿。就像这个城市里的某些人,要了自己想要的,一转身就可以忘记这些东西是谁给的。好比网上玩游戏,游戏结束了,退出程序,连再见都不必说,现代人都习惯。
可她终是落了伍。她不满足。她偏偏要在天平的一端放上感情这种虚无的东西。甚至,她还想到了天长地久,想到了白头偕老。那个晚上,她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了花生。她对陈说,“我有贫血,花生可以补血,我想吃花生。”陈一脸惊讶,“想吃就去买啊!多简单!”她用脉脉含情的眼光投向他,“我想你给我剥花生!”陈捏了捏她娇翘的鼻子,“傻瓜,你就不能买现成的花生米”她不依不挠,“不!我就要你为我剥花生!”陈哈哈大笑,“好好好,我为你剥花生,行了吧”陈真的为她剥起花生。亲自喂她吃。甚至比她的他更温柔。
他在她无声的抵抗中终于失去了信心。不多久,他就独自去了南方,一无所有地走了。她对他的出走,起初还带些愧疚。心灵上的十字架,压得她隐隐不安。可渐渐地,她习惯了。她想,也许他离开自己,会更好。她还想,追求幸福,该是生命赋予的权利吧。她就用这样的方式卸了自己身上的担子,为自己找到开脱的借口。她开始这样对陈直截了当,“我可以放弃现有一切,你会吗”陈看到她竟不敢回视。他支支吾吾,“不会吧用不着吧我们现在这样不是挺好”他的言词闪烁,令她有些失望。
一天晚上,他拿着计算器,对着一堆数据报表算个不停。她呆坐在客厅,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看着无聊的电视,有点郁闷。她想了想,拿了袋花生走近陈身后,双手环住陈的脖子,温声细语地央求,“休息一下,给我剥花生嘛!”他皱皱眉,不耐烦地把她的手甩了下来,继续埋头算计。她不甘心,把袋花生朝他桌上一扔,赌气坐到了他前面。她以为他会放下手中的活为她剥几颗花生。可她没想到,他抓起那袋花生,没头没脑地向她狠狠砸过来。一袋花生像冬雨一样撒播下来,夹杂着他八十分贝的怒吼声,一起砸了她一身。她惊呆了,大哭着跑了出去,而身后的他,竟没有半点反应。她回到了自己的家,眼泪恣意横流。她开始疯了似地砸东西,发泄自己。当她抓起一个蓝色的陶质贮存罐狠命地砸向地面时,在一记清脆的碎裂声中,无数的花生米“哗”一下蹦了出来,就像陨落的流星似的,撒了满满一地。这是他在临去南方之前为她剥好的。
她刹时呆住了。她想起了他剥花生米的情景,充满着关爱与疼惜。而她,竟早已麻木,变得无动于衷。突然觉得,那每一颗花生米,就仿佛一个承诺,是他对她,最晶莹最虔诚的承诺。
那瞬间,她终于明了,原来再高贵的名牌服饰,再豪华的进口轿车,都不及这每天的十粒花生米。
10粒花生米,不仅仅是花生米,那是全部的爱。
江海峰和郑晓沁是一对恋爱了两年的情侣,她们两是在朋友一次生日会上认识的,后来走到了一起。江海峰是刑警大队里面的一名刑警,而郑晓沁是一家国际酒店的西餐部部长。郑晓沁平时下班有空,就会去刑警大队看看江海峰。刑警大队里的人基本都认识了郑晓沁。江海峰还有一铁哥们,是一起从警校毕业来到刑警大队的,叫黄斌。
江海峰来到了中队长办公室,看到自己一组的同事全到了,中队长看了下江海峰,让他赶紧进来。
“好,都到齐了,现在我宣布任务……。”中队长说完后,大家便去执行任务。
执行任务中,抓捕毒贩,江海峰左手臂中了一枪,黄斌也中了一枪在身上。黄斌被送进了手术室抢救。江海峰伤口被处理后包扎好了和同事一起在抢救室门口等。中队长也来了。手术室灯灭了,医生出来了。
“怎么样医生。”中队长问着。大家都围了上去。
“我们尽力了,子弹打穿了心脏流血过多,真对不起。”医生说完便走了。
女同事听了眼泪掉了下来。黄斌被推了出来。
“敬礼。”指导员一声令下,所有警员都敬礼了。
这时,黄斌的家人来了。看到黄斌被白布盖着,黄斌母亲直接晕倒。黄斌妻子抱着还有两天就满月孩子在旁边哭着。
“你怎么可以撒手就走,丢下我和孩子啊。你不是说孩子满月你跟领导请假和我们一起去照全家福的吗你给我起来黄斌。”黄斌妻子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扯着黄斌。眼泪不停地留着。
大家看到赶紧上去拦着她。孩子在妈妈的怀抱里,没有哭。还在安稳的睡着,他不知道爸爸已经离开了他。
“下班了吗”江海峰问。
“嗯,打算送饭到队里给你。”晓沁收拾着东西。
晓沁来到了海边,找到了海峰。看到海峰手臂包着绷带。
“你手臂是怎么回事。”晓沁着急的问着。
“没事,昨天执行抓毒贩挨了一枪。”江海峰说着。
“那你怎么现在才告诉我,我还是不是你女朋友。”晓沁急了起来,冲江海峰生气。
“黄斌牺牲了。”江海峰难过着。
晓沁这时不知道说什么了,她知道黄斌和海峰是铁哥们,这时候江海峰心里比谁都难受,也后悔刚刚对江海峰生气。晓沁一直陪着江海峰。
一个多月过去了,江海峰手臂好了,归队了。回到自己工作的位置,看到旁边的桌子空空的,很不习惯,那个位置是黄斌的。这一个多月来,晓沁一下班就回家煮鸡汤和好吃的拿到江海峰家,给海峰吃。江海峰小日子过得挺舒服的。最近还商量见家长说结婚的事情。江海峰今天下班和晓沁,去看了一下黄斌家里人,他们家人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笑脸,他们还没有从黄斌离开的日子走出来。
晚上江海峰约了晓沁出来。江海峰一个人在海边等着。郑晓沁来了。
“吃饭了吗”晓沁笑着说。
“晓沁,我们分手吧,我们不结婚了。”江海峰看着晓沁。
“为什么”晓沁掉眼泪了。
“别哭,我们不合适,按照你现在的条件,你会找到更好的。”江海峰伸手去擦晓沁的眼泪。
“你别跟我说这些,你根本就不是你分手的理由,告诉我为什么要分手,而且在我们将要结婚的时候。如果你不说清楚,我决不放手。”晓沁一手打掉了江海峰的手。
“晓沁,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我是一名警察,我随时都会牺牲,我不想像黄斌那样,丢自己的妻子和还没有满月的儿子在一边,自己就走了。”江海峰很冷静地说着。
“我不在乎。”晓沁哭着。
“我在乎,我办不到。如果我和你结婚生了一孩子。而我牺牲了,你以后怎么办。我不能这么自私毁掉你的幸福。就在黄斌离开的那一刻我就想明白了,晓沁我们不是一路人。从今天起,我们毫无瓜葛。”江海峰说完上车走了。
郑晓沁一个人站在海边哭着。接下来的日子,郑晓沁和江海峰都没有联系,真的好像一对陌生人,毫无关系。身边的人也不敢多问什么。江海峰感觉最近干什么都不顺心,烦死了。中队长突然冲了进来。
“发现了A级通缉犯,劫持人质,马上出发。”中队长说完便跑了。
大伙赶紧拿起帽子跟着跑了出去。中队长带队来倒现场,特警和巡警都到位了。这时指挥员走了过来。
“你们里面是不是有一个叫江海峰的。”指挥员叫。
“我是。”江海峰站了出来。
“是这样的,里面的犯罪份子叫李大河,是之前你开枪打死的A级通缉犯李大海的弟弟,他为了见你,劫持了你女朋友郑晓沁。现在为了人质安全,我们打算让你进去见一下罪犯李大河,顺便把人质救出来,但是罪犯手里有枪,我们特警的狙击手会协助你,你有意见吗指挥员说着。
“保证完成任务。”江海峰敬礼。
指挥员让人拿来了防弹衣给江海峰穿上,为了以防万一,江海峰还戴上了手枪。中队长拍拍海峰肩膀,海峰笑了下进去了。
“命令狙击手准备,随时开枪。”指挥员哄着。
江海峰走了进去,郑晓沁看见了。
“海峰,你不要过来,你走啊,你别管我。”晓沁大声的喊着。
“晓沁没事,你别乱动,好好待着,我会救你出去。”江海峰笑了笑。
“不要,你走啊,海峰,你别过来。”晓沁哭喊着。
“江海峰,你终于来了,老子等你好久了,你给老子把防弹衣脱了。手枪丢了,否则我一枪打死她。”李大河拿枪指着郑晓沁。
“行,你别乱来。我照做。”江海峰脱掉了防弹衣,拿出手枪丢到了一边。
“海峰你别脱,海峰你别管我,快走。”晓沁喊着。
“没事的,这段日子里我才明白你对我很重要,等我们出去了,就结婚,你现在别说话,安静的坐在那里。有我在,别怕。李大河,我来了,该做的我做了,你把她放了,和她没有关系。”江海峰指着李大河。
“我李大河也是个男人,放了这女人没问题,你给我过来。”李大河拿出一颗手榴弹,只要手一松开就爆炸。
江海峰走了过去,李大河把晓沁放了。晓沁不肯走,要和江海峰一起。李大河左手拿着手榴弹,右手拿着枪指着江海峰。
“出去等我,等我出去我们就结婚。这戒指就是我用来像你求婚和道歉的,你先拿着。”江海峰从裤袋拿出戒指给晓沁。
然后叫中队长把郑晓沁强行拉走了。江海峰看着晓沁离开自己的视线才放心,回过头来看着李大河。就在中队长把郑晓沁强行带到警车的时候。一阵爆炸声想起,晓沁回过头来,又冲了回去,所有人都冲了上去……
两个月后,经局党委决定,江海峰顺利解救人质,授予个人二等功。同日,江海峰和郑晓沁两人结婚。一年后,晓沁为江海峰生了一对龙凤胎。
有惊无险的爱情故事,祝福他们两个幸福一生!
段:
那天半夜我醒来时,我脸上淌满了泪,却哭不出来。我就这样让泪慢慢地淌着,好像那泪不是我的。离开你时我不会哭,像个被施了魔法的布娃娃。当我流出泪时,我知道我终于是可以将你忘记了,只是淡淡地记着,在某个午后喝茶时,在灿烂的阳光里突然想起,还认识这样一个人。
八月,人焦灼的月份,别人都挥汗如雨,而我却是苍白而清冷的,仿佛一切都被封入了一块透明的琥珀。我听不到别人的声音,那是真的,医生说那是精神性自闭症。我微微笑着,就可以听到你的呼吸,一下一下的,偶尔有一声很重,这是你要说话了。长这么大这个夏季是最凉快的,我看着别人大汗淋漓的样子感到很奇怪,但到了夜晚我却燥热无比,我会赤着脚在地上走。
我想起来了,那个春天的傍晚,你坐在台灯下,我就远远地看着你。楼下的孩子们已放学了,很吵闹,你起身关了阳台的门,转过身时你悄悄地碰了一下我送你的仙客来。不知怎么回事,我觉得那朵花很丑,丑丑的它低垂着嘟起来的脸,丑得那么可爱。你说:看,我养的。你的眉毛一扬,很得意的样子。桔色的灯光下,你静静地坐着,眼睛在帽子的阴暗里,你在阴暗里看我。突然你就笑了,白的牙梦般的一闪,你说,我紧张。那时我想,怎么你像个孩子,总是这么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感觉吗接着你又说,我喜欢你所以我紧张。你略显骨节粗大的手置于腮边,另一只手不停地摆弄打火机,火苗突然一下就窜起来了,你的眼神也随之一亮。再看我,你说多热烈呀!接着你又关了灯,在黑暗中打,并说,这是我最好的打火机呀!哎,一个爱玩火的男人,我想。
离开305的那天天飘着雪,一直飘到我心里。送你的那把木梳,你说梳子把你的脖子划了两道血痕,走时我又换了一把在洗手间你可看见
你没有留我,我知道我的存在让你有了压力。走出楼是地,雨中已夹杂着小雪,落在我的大衣上瞬间就化了,像粒粒小珠在身上缀着。雪粒打在我的脸上,我一点都不觉得冷,我感到雪粒是温暖的,甚至慢慢变成了灼热。
一年多过去了。
朋友们看到我在给你写信,愤恨地说:哼。我笑了,她们比我恨你,你知道吗她们问我为什么这样,我说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锦心
于晚秋
一、
司旭站在孟真面前,面有难色欲言又止的样子,让孟真心里急得真想撕去自己一直以来伪装的温柔形象直接按着他说,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孟真,我其实心里有喜欢的人了,你以后别来找我了”我草,这什么情况,就算台词有点出入,但咱也不能反差太大不是,不能刚插朵玫瑰,立马换棵大蒜啊!可是,孟真当时脱口而出的就是,知道了,我以后不会再打扰你了。然后就梨花带雨的跑开了,孟真边跑心里边想,我是不是装淑女装的太久了,这哪是我的风格啊!
然后,为了祭奠孟真未出世便胎死腹中的爱情,孟真开始在宿舍以爱情遭受重大创伤为理由在床上横尸,宿舍人问个话,孟真都能目光呆滞痴痴的反应半晌,然后幽幽的回答她们。估计那阵势真惊着她们了,小A说,今晚上我有个聚餐,要不你也去吧,当是散心了。孟真当时一听,反应贼机灵,使劲的点头跟鸡啄米似的,免费的午餐谁不想吃啊。突然想起来自己还在忧郁中,赶紧又露出林黛玉的病容,咳两声表示同意。
那天孟真去的时候,穿的一件紫色的风衣,蹬着一双7厘米的高跟鞋,孟真当时想的是,怎么着也得把孟真的忧郁高贵的气质给穿出去。
吃饭的店刚好是孟真最喜欢的那家火锅店,孟真跟舍友到了的时候,她老乡韩恒已经到了。舍友首先说道,我舍友,孟真。然后重复句式对孟真说,韩恒,我老乡。孟真见到韩恒的第一眼,只有一个反应,帅哥一枚。孟真对韩恒露出一个标准的bigsmiIe。韩恒温和的对孟真笑笑。吃饭环节当然孟真是毫不客气,中间韩恒去洗手间的时候,孟真对舍友说,哇塞,这是个标准的帅哥啊,你怎么就不把他收了呢舍友抛给孟真一个白眼说,他有女朋友,然后开始教训盂真,你看看你的吃相,真可惜了你这身衣服了。孟真锲而不舍的说,名草虽有主,给他松松土嘛。只是孟真没想到,这一语,真就成谶了。
二、
韩恒要约孟真吃饭。
三、
像所有的爱情一样,每天温情的牵手,拥抱,一块学习,一块看电影,每天简单而快乐的重复。
韩恒说,孟真,我会一直对你好。当时孟真正吃着从香草鸡店买来的鸡腿,一边咂摸着嘴,一边听着韩恒的话心里感动万分,但说出来的却是,你说,这香草鸡到底是怎么秘制的,怎么我百吃不厌呢说完对上韩恒那想杀人的目光。当时孟真看了看周围,霓虹灯照着路上的每一个红男绿女,说,你不会把我抛尸在这吧韩恒说,孟真你就是一妖孽。
孟真本来以为日子可以这样无止境的简单下去了,可以拖着韩恒逛街,可以强迫韩恒吃他最怕吃的麻辣粉,可以威逼利诱韩恒大早上给她送早饭。直到那天司旭出现在孟真的面前,很脆弱的样子。
咖啡店里飘荡着王菲那精灵般摄入心扉的声音:
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爱着你……
孟真那一刻突然就想到了希腊神话里那个以歌声扰人心智的赛壬,司旭就坐在孟真的面前,面容憔悴,像个陶瓷人,一碰就碎的样子。司旭沙哑声音说,她爱上别人了。她一直让我等她。等她出国回来,等她修够学分,等着她回来我们双宿双飞。可是她一句我爱上别人了,就打碎了所有的希望,所有的等待都成空了。孟真看着咖啡店外那厚重的雪,突然意识到,自己就是在一个下雪的日子毫无道理的彻底沦陷的。
高二的那个厚重的冬天,第一场大雪填满了那个晚自习夜晚,拿着一个雪团,放在桌子上,对着雪团像《吸血鬼日记》里的邦妮那样,喃喃的念着咒语,说,如果雪化之前,他扭头跟我说话就是喜欢我。然后,看着桌子上的雪团一点一点的融化成一摊水,看着前面的司旭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一本书,突然司旭就转过头来,对孟真笑了一笑。从此,孟真就认定了,司旭就是那个人,今生寻找的那个人。
现在,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发现了自己当时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任谁在后面喃喃有声的,都会回头一看究竟吧!就算真的爱上了自己,那爱的也不是真正的孟真,真正的孟真是个会说脏话,会嚎啕大哭,会呲牙咧嘴的笑,吃相巨难看的活泼的假小子,夜叉婆。所以那天,孟真借去洗手间的空当,半路放了司旭的鸽子。
四、
韩恒跟孟真吵架了,在道北逛街的时候。
韩恒说,你真无聊,你背着我去见别的男人。
孟真更怒了,什么叫背着你,我不是事后跟你说了吗
韩恒说,你说,你是不是爱过那个人
孟真心里火噌的一下就上去了,说,你大爷。
孟真一个人去了校外一个叫爱如歌的网吧。以前她和韩恒经常在这里打游戏,韩恒教她打,孟真喜欢做魔法师,韩恒说,你什么都不用干,你在键盘上使劲的按A就是攻击了。韩恒喜欢在游戏里让孟真跟着他一块打,让孟真叫他师傅,在游戏里不准她跟其他男枪手说话,喜欢说孟真笨蛋,孟真特别喜欢每次清扫战场的时候,韩恒一句,去,夜叉婆,把那些宝贝,金币啊拾起来,都是你的了。然后,孟真再跟着韩恒屁颠屁颠的去横扫下一个战场。
做你永远的夜叉,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老婆,我想见你”“好啊,那我们开视频吧。”“嗯,好的军兴冲冲的跑到网吧,当视频开的一霎那,他们都呆了“他长得好帅气”“她长得好可爱”静看见军一动不动的看着自己,羞红的脸像那秋末熟透了的苹果。“我长得很丑吗”“不。不,很好看”静的头低的更低了,她知道她真的爱上了军。那天他们聊到很晚。。·
两年了,两年过去了静儿大了,19岁了成了大姑娘,她知道她们的两年之约到了,他说过,他会把一切都补偿给我的,军我们的两年之约到了。他们相约在公园“静,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军自言自语着。“军,还记得我的样子吗好想你”当列车停下,门开的那一瞬间他,认出了她。她,同样也认出了他。静刚想过去,“别,别过来,让我过去好吗”静点了点头。军,快步的走到静的面前,猛的抱住了静,她们都落泪了,紧紧地抱着,哭着这两年来的思念,委屈。在这一刻全部都哭了出来,好久,好久才放开对方,彼此凝视着,眼神中满是爱意,满是对对方的眷恋,他们再次相拥,似乎现在什么语言都是那样的苍白无力,只有聆听对方的心跳,感受彼此的温度,这才是真的。。
就这样,他们真正的在一起了,过着小情侣一样的生活,可静从来不让军吻她,因为静觉得,她的吻要在结婚的那天在给他。军笑了拍着静的头说“傻丫头”以后的日子短暂而又漫长,静偶尔会耍些小孩子脾气,可军不在意总会让着她,因为他知道,静是爱自己的。静也很乖,她爱军,亦如军爱她那样深,每天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子的时候,军,都会再醒来的第一刻吻上静的额头,这样的小动作每天都会有。
或许生活太安逸了吧,又或许是上天的不公,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今天是军的生日,买什莫好呢哦,对了他说会爱我一辈子的,我就买对情侣杯吧”静找到了哥哥“哥,陪我逛街吧”“你饶了哥吧”“不,不嘛”静拖着哥哥的胳膊用力的摇着还时不时的嘟着小嘴,可这一幕被军看见了,他不相信,刚想过去质问,却看见静的唇吻上了那个男人的脸,军再也看不下去了,转身向后跑去,他始终不能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
从此,每年总会在一座墓旁看见一个少年拿着一对情侣杯在诉说着什么…………。。。。。
谨以此文告诉情侣们,爱就要相信对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记得要听对方解释,误会往往会让爱情变得不堪一击。。。。。
柳明不知不觉间迷上了电子网。虽然课业紧张,但他每天都要在网上泡两三个小时。网中内容五花八门,深沉的,肤浅的,高雅的,低俗的,不一而足。在柳明看来,这一切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宣泄,对政治、经济、文化、精神,甚至生理许多方面的压抑的宣泄。读网上文字,就仿佛和形形色色的人物交谈。柳明平素很少有机会和周围人接触,在他留学的城市里中国人不多。网上的中国人住在世界各个角落:中国、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但柳明觉得自己和其他中国人天涯咫尺,只需敲几下键盘就可以触到他们的手,甚至灵魂。这种难以言喻的接触使他陶醉。
那天晚上他读到了一篇散文,是一位网名为晴玫的小姐写的,题目是《送我一枝红玫瑰吧》。
“送我一枝红玫瑰吧,在银雪纷飞的夜晚。你轻轻地扣门,我将披散着我新洗的发,带着一脸鲜润为你开启。请把我挂在窗口的心缓缓收回,拢在怀中,暖我一季冬天。”
“送我一枝红玫瑰吧,辉映我曾经苍白的青春。我将回报你最倾心的微笑,和任何生存的皱纹都无法掩住的温柔。我们将在陌生的大地筑一座小小的城堡,守着壁火听玫瑰绽放的声音。”
柳明写了个帖子输到了网上,说他心里很感动,如果他能遇见一位善解人意的女孩,他一定会在下雪的夜晚送她一枝红玫瑰,他落的网名是:“云中帆”。
“其实她也不丑。”小陈说,还挺诡秘地挤挤眼。
王影在睡衣外面随意地套了件毛衣,就冲了出来。她的头发纷乱,眼睛有点肿。她愤怒地站在客厅中央,一双细眉挑得高高的:“你以后能不能早点回来,你知道不知道我神经衰弱你惊醒我我就再也睡不着了。”
王影的几声叫嚷把柳明从沉醉了一晚上的玫瑰心情中彻底拉了出来,他也恼了:“嫌我吵醒你自己租一套房子呀,那多安静!”柳明说完就进了洗澡间,他甚至听见了王影在他身后咬牙的声音。
周末时晴玫小姐在网上又有声音了,她说她感谢云中帆先生的欣赏,由此她相信这世界不全是冷漠,还有共鸣,穿越时空的给人安慰的共鸣。他回了一个帖子,用了不少令自己的脸微微发烫的词儿,是那种感觉充实的发烫。
柳明吹着口哨回到了宿舍,见王影在厨房里做饭就打了一声招呼,王影也飞快地笑了一下。晚上她给他送了几个豆沙包,他已经两年没吃过自己喜欢的豆沙包了,所以很开心。他因为不会做饭,一星期总要吃三天方便面。他发现王影做饭的手艺不错,心里有些羡慕。他把这想法对她说了,她趁兴还告诉了他几种正宗川菜的做法,后来两人又聊了聊功课,把几天前的吵架都忘记了。
当天他就感冒了,不过他还是挣扎着到学校上网。他发现有人攻击晴玫散文的情调,就拟了激烈的文字反攻,尽管他对她一无所知,但他必须扞卫她的文字,那里藏着他最初的感动。
中秋节来了,小陈夫妇分别邀请了柳明和王影到家里吃月饼。陈太太是中国人圈子里出了名的热心人,下大雪的日子都肯开车到另一个城市陪别人聊家常事儿。柳明看得出她有意撮合他们。王影那天穿了一件米色的衬衣和同样颜色的牛仔裤,柳明想,她倒是比从前受看了许多。四个人聊了一阵,陈太太就和王影去了厨房。小陈说:“我看你们俩就合在一起过算了,近水楼台嘛,你还省得做饭。在这儿也用不着到居委会开什么介绍信,领什么结婚证。”“你杀了我吧。”柳明半认真半开玩笑。
“她没什么不好。”
“你没见过她的真面目。”柳明摇了摇头,站起身到厨房拿水,在门口正听见王影对陈太太说:
“嫁给他即使世上只剩下他一个男人,我也不会那样做。”
“那我倒要考虑考虑。”陈太太笑得直颤。
“你知道他从来不打扫厨房、浴室,懒得要命,还经常半夜三更才回来,不洗澡就睡觉。”
柳明没拿水就返回来了。他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去上机,似乎只有网上的一小时,天地就属于他了。
春节前夕,晴玫以简洁的文字给他传送了一段令他五脏肺腑翻腾不止的文字。
“云中帆,农历二十八是我的生日,请你来替我点燃生日蜡烛。别忘了带上你的玫瑰。”
她留下了电子信函号。柳明发信给她时,几次都按错了键,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双手在键盘上慢慢地摸索着。他眼前一片空朦,脑中却有一幅图像清晰逼真:
一枝红玫瑰怒放在雪野上。
王影就是晴玫,晴玫就是王影。
王影在自己的微机前守了一夜,云中帆再没有了任何消息。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呼啸的风雪一下一下敲打着窗户,她惊奇地发现柳明居然一夜未归……
这次,她再也受不了了,她买了去日本的机票,打听了他在的地方,因为他一直没告诉过她他在哪里。
她心里紧张,经过一年的离别,终于可以见到日思夜想的他了。推开的是病房的门,她进门的那一刻,她呆住了,看着病床上那个脸色苍白的他,已经没有了一年前的阳光和活力,二十多岁的男孩,现在已经像三四十岁。瘦的没有一点点肉。她跑过去疯狂的抱住他问他这是怎么了,他艰难的笑了笑:``傻丫头``,你还是来了,我没事。她哭了,转过头问那个女孩:“他和我离婚是因为你吗
在女孩最后陪伴他的日子里,他是开心的,而她却感觉自己是个罪人。男孩死了,女孩带着他的骨灰回到了中国,回到了那个曾经一起共同创建的家,而如今只剩下她一个人和她花不完的钱。她捧着曾经一起的照片哭了。跪在床边,门响了,她打开门收到了一个邮包。她打开邮包,是他走时候她送给他的衬衫一张卡和一封信从衬衫里掉了出来,信里写着:老婆,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叫遗书更合适吧。我已经不在人世,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是不是给了你想要的幸福,但是我知道,你肯定不舍得我走,老婆,还记得我们刚结婚的时候,我答应你要给你想要的生活吗我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老婆,那张卡里有三百万,够你花了,你一定要幸福的活着,我不后悔为你付出了生命,不要再想我了,只要记得曾经有个男人很爱很爱你。为了你,什么都能去做。`丫头`你要幸福的活着!我给了你想要的物质,却没法再给你爱情,但我在天上会继续保护你,我爱你。
考上大学的那一年,我们在学校的小餐厅话别。那日风轻云淡,白杨树叶沙沙作响,不知忧欢。餐厅里很多人正做着一个小游戏:申请一只挂在墙壁上的许愿瓶,然后在各色彩纸上写下心愿装到瓶中,等多年之后再来看看是否实现了。瑞尔夫也去领了个瓶子,他在写好之后问我:“你没有愿望要许吗”我说:“我的心愿是与你这样的挚友长聚不散,可明天便要各奔东西,所以不许也罢。”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青春的缱绻。
认识杜浅的时候我还是棵长在校园里的小草,有点少不更事的莽撞,也有着青春初绽的敏感和忧伤。
大二暑假来临的时候,我找到一份薪水优厚的工作,在一家外语培训中心的夏令营活动里,负责10个孩子的英语学习。
就这样,我认识了杜浅。那天我受到身为教务主任的他的表扬,还被特别介绍说,“秦真真也是外国语大学的学生,是我师妹。”
说这话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的脸一下子发烧了。
杜浅是我们学校法语系有名的才子,研二,大我整整四届,是无数女孩子瞩目的对象。因为这层关系,我们很快熟悉起来。他就像一颗偶然吹进我心里的种子,即使是在酷热的暑期里,也固执地生根发芽了。
我第一次心动了,并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想要主动追求他。
我带着一颗初恋的甜蜜羞涩的心,在黑夜里辗转反侧。最后我对自己说,等回到学校,我就要向杜浅表白。
暑期很快结束,我和杜浅都回了学校,还像朋友一样往来。但我却始终没有向他表白,因为那时我才知道,杜浅的老乡是我同班同学徐萌,而徐萌和杜浅的关系,在大多数同学眼里,是那么的千丝万缕,甚至扑朔迷离。
徐萌就像是另一个杜浅,从入学开始,一直是系里有名的美女才女。
我并不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但我明白,送走那个夏天,杜浅离我已经越来越远。上课时我坐在徐萌身后,会生出一种深深的自卑感。和徐萌相比,我长得不漂亮,也没有过人的才气,杜浅和她看起来是那么般配的一对,我凭什么插入他们中间呢
很快到了杜浅毕业。那个热得令人发狂的夏夜,即将离校的杜浅请朋友唱歌。在歌厅昏暗的角落里,我难过地看着他和徐萌两个人,在屏幕前声情并茂地唱一首首情歌。
那天我们都醉了,徐萌在我肩上含糊不清地哼着老歌。杜浅坐在我们对面一直笑,又像是有话要说。
这时不知是谁搞恶作剧,房间的灯光和屏幕的光亮陡然熄灭。我惊恐地去抓徐萌的手,却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拉住,落入有着熟悉气息的怀抱里。
CD机里还回旋着《恋恋风尘》的旋律,我的脸颊上,突然多了一个轻轻的湿湿的吻。
是杜浅。他在对我悄声叹息:“傻丫头,其实我一直喜欢你。答应我,好好念书,等你毕业,我一定回来找你。”
我的心跳得快要裂开,突如其来的狂喜把我击倒了。我羞怯又慌乱地推开他,在嬉笑声四起的黑暗中,感到整个脸都已经熊熊燃烧起来。
后来灯光就亮了,我看见杜浅站在房间中央,拿起了麦克风。我们的目光穿过人群相遇,他的脸上露出了调皮又饱含深意的微笑,然后故作镇定地转过去。
这时候徐萌走过来,去拿茶几上另一只麦克风。我突然扑上去夺过来,随着杜浅的声音放声大唱起来。我看见杜浅对我露出了深深的笑意,而徐萌却站在一旁吃惊地看着我,然后表情转向冷漠,继而是愤怒。
杜浅离开了学校,临走时我们没有说过一句与约定有关的话,我甚至没有去车站送他。但我知道我必须为了他变得精彩起来,等到我变成真正的白天鹅,我才会骄傲地站在他身边,对他说我是因为他而出色美丽。
我没想到徐萌把我当成了竞争对手,若是以前,我觉得和徐葫竞争简直是件不敢想象的事情,可有了杜浅的话,再难的事也变得简单起来。渐渐地,每天出门,我都能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充满朝气的自己,熟悉我的同学都忍不住惊叹,“秦真真,原来你真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
面对徐萌,我再也没有了以前的自卑感。有时她和我说起杜浅,说真不知道他到底看上我哪里。我笑着也不去计较,我想其实她不过是像当初的我一样,有一种充满挫败感的嫉妒。
后来她问我和杜浅有没有联系,我坦白地说,除了偶尔通信,我和他都把这一年的分离当作磨砺期。这一年,我们退出彼此的生活,是因为都心怀期待。他等着看我惊人的蜕变,而我,要逐渐修炼直到能配得上他为止。
徐萌翻翻白眼,用酸溜溜的语气说:“哼,脑子都有问题。”我也懒得反驳,依旧春光灿烂地生活和学习。
临近毕业,徐萌申请到英国的奖学金,提前答辩后离开了学校。我被保送上研究生,像只新生的蝴蝶一样等待着杜浅的到来。
只是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任何杜浅的消息,他就像一颗滴入泥土的露水,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那是一段让我感到孤单的日子。徐萌常有信来,她不着边际地炫耀着丰富多彩的留学生活,用隐讳却分明是幸灾乐祸的口吻嘲笑我说:“没了杜浅,你就要被打回原形。”
我在一场秋雨来临时大哭后,烧掉了所有为杜浅写下的日记。我决心好好念书活出一个漂亮的自己,多年后,让徐萌为对我的轻视感到羞愧,更让杜浅为当年的放弃而深深后悔。
一晃好几年过去,我结束了日本的留学生涯回到国内,在大学里做了老师。
转眼春天到了,意外地,我收到了徐萌寄来的请柬,但新郎不是杜浅。
在她的婚礼上,我看到了多年不见的杜浅。他还是像当初那样眼神晶亮笑容调皮,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仍不免感慨万千,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最终没和徐萌在一起
他有些遗憾地笑起来,说其实毕业那天晚上,他曾经趁灯灭的时候对徐萌表白过,却没有得到她的回应,她一直是个骄傲独立的女孩,始终有她自己的路要走。
我在那一刻震惊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后来我问杜浅,你毕业以后给我写过信吗他抱歉地笑了,说:“实在是对不起,当时我因为徐萌的关系,甚至不肯和所有旧朋友联系,到后来就已经没了你们的联络方式。”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眶忽然湿润起来。人群中,我看到穿礼服的徐萌,隔着那么多宾客,冲我露出傲慢而又狡黠的微笑,鲜明耀眼,智慧而美丽。
那一瞬间我突然懂了,在青春初绽的时节里,因为一个美丽的误会,那个丑小鸭变成了今天优雅的白天鹅。
那是关于一个童话般的美丽谎言,是关于一个女孩教会另一个女孩成长的秘密,那是我们关于青春最美好的追忆。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青春的缱绻。
别再跟着我了行不行我哭丧着脸。不行!她叉着腰大口喘气,你必须管!去把你女朋友抢回来,别让她跟罗斐在一起。
拜托。她不是我女朋友了,去年就不是了。那也是你不对,谁让你跟她分手的如果你们还在一起,她怎么会认识罗斐……她絮絮叨叨,讲的完全不是道理。
我抬腿走人,她继续跟。一个下午,跟着我绕了小半个城,回到学校,一直跟到男生楼门前。
走进走出的同学都朝这边看。我彻底投降,别喊了,我小声求她,我请你吃饭行不
她要用食物来枪毙悲哀
她已经点了一堆东西,手指还在菜单上划。我终于失去大男人风范,伸手抢菜单,吃得完吗她却早有防备,把菜单朝身后一塞,瞪着我,我都失恋了,还不让我吃点东西。没听过那句话吗,我要用食物枪毙我的悲哀。
怎么有那么不讲理的人呢她枪毙悲哀我不管,可是凭什么浪费我的钱
菜陆续上来,她一点不客气,吃得酣畅。我看着一大桌子菜有些心疼得吃不下饭去。
她终于吃饱了,看起来脸上的笑容温和多了。还知道谢谢,不再纠缠我就好。我小声嘀咕。她却好像听到了,说,不过这事你还得管,不然我天天去找你。
这位同学……
我叫毛亚!她又瞪眼睛,如果不是你女朋友戴嘉,这会儿,我正和罗斐看电影呢!
这么刻薄不讲理的女孩,我愤愤地想,难怪会被抛弃。
我的青梅竹马
但这事我真是管不了,戴嘉和我分手已经快一年了。
我和戴嘉,说起来也算青梅竹马,从幼儿园一起读到大学。那种感觉,可能有点像多年的夫妻,很熟悉,很亲近。可这并不代表了解,我一直以为戴嘉是个温和顺从的女孩子,不知道这么多年,因为年少,她性格里的锋芒一直掩藏着,在长大后才渐渐显露出来。而我的性格多少遗传了父亲的温敦。戴嘉说,我不想我的爱情从现在就开始陷入到平稳。
我很无奈,我给不了她想要的动荡和激情。我们和平分手,之后戴嘉就报了一个模特班,在周末或节假日去走台。
那一刻,我心底依旧有暗淡的压抑,我喜欢了戴嘉很多年,那种喜欢,成了我生活里的习惯。但失去她,却是注定的。就像分手的时候,戴嘉冲我嚷,你就不能拒绝吗你就不能不允许我离开你,你就不能有点激情……
但说什么都晚了,她所说的那些,我并没有去做。即使做了一次又怎样,改变不了根本。
因为毛亚的无理取闹,我知道了戴嘉新男朋友的名字,罗斐,体育系很有名气的男生。毛亚说,罗斐是为了戴嘉,才和她分手的。
她的青梅竹马
不管怎样拒绝,还是被毛亚灌输了一些她和罗斐的“往事”。他们,竟然也是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住在同一个院里。用毛亚的话说,这么多年,她一直享受罗斐的保护和宠爱,她是为了他才考来这个城市的。
奇怪,这是什么破地方,怎么青梅竹马到了这里就完蛋了毛亚皱着眉头说了这句话,我忍不住笑起来。精灵古怪的女孩子,满脑子的莫名其妙。可我真的摆脱不了她,她真能做出来,像棵小松树一样站楼底下等。
她到底有多喜欢罗斐一直不肯放手。
圆嘟嘟我怎么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的小脸瘦得像柳条再见到她,我把她拉到太阳底下仔细看。天,果然成了圆嘟嘟。她被我看得莫名其妙,你是不是有好消息告诉我。
我答非所问,毛亚,你可胖多了。失恋的人都会胖,大惊小怪!不过……我又仔细看看她,你胖一点好看。没劲。毛亚毫不在意我的恭维,你是不是一直骗我你就没去找过戴嘉是不是你要再不管,我可去找她了,到时候,你别说我对她不客气。毛亚握握小拳头,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她算是迷途不知返了。
一次过分的恶作剧
没想到,毛亚竟然真的会去找戴嘉。那个周末,戴嘉在一家商场走台,为婚纱摄影店做宣传。毛亚竟然趁着热闹,在台下做手脚,戴嘉走到她旁边时,她趴在台边用身体按住了那件婚纱长长的下摆。后果可想而知,婚纱撕坏了事小,严重的是,戴嘉摔了个跟头,受伤了。本来没人以为是故意,偏那天罗斐做护花使者,他一眼看到毛亚,认定是她刻意而为。
戴嘉虽然最后决定不追究,但那件婚纱,毛亚是赔定了。
我知道后大为恼火,不是因为毛亚的恶作剧,而是罗斐这小子的不近人情,不管怎样,毛亚也曾是他的青梅竹马。
罗斐不为所动,她无理取闹在先。你抛弃她在先,不知道哪来的怨气,毛亚纠缠我那么久,我都不动声色,这一次却突然爆发。
抛弃罗斐转过头,毛亚,你太过分了!毛亚朝我身边缩,不辩解,只是哭。我的火气更大了,就算你有了新欢,也不必对旧爱如此刻薄,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罗斐趁我不备,一把将毛亚从我身后扯出,毛亚,你给我解释清楚!这么多年我一直把你当妹妹,你却只会跟在我身边捣乱。你容不下我找任何一个女朋友,我开始就说明白了,我们只能是兄妹是朋友对吗……
可我一直都喜欢你,你不喜欢胖女孩,我就把自己饿瘦。你喜欢健康的瘦,我就跑步,我……
毛亚嘤嘤地哭起来,我的脑子却乱了。毛亚骗了我,她和罗斐,从来就没有恋爱过,我上她的当了,跟着她没事找事,她还让戴嘉受了伤……
小编为大家带来:空中烟花
紫子和威子一同走进旅店,真是鬼迷心窍了,她就是鬼迷心窍了,她只知道她喜欢他,他也喜欢,不论长短,只要现在。她一直是那种爱即爱,不爱即不爱的洒脱、真实的女人。她只愿抓住眼前的真实。起码现在她要他,他也要她,有这一点就足够了。
至于冠子,此时早已消隐辽阔的繁星之后,她只看到空中绽放的一个个旋转即逝的烟花,那么多彩,那么形态万千,这是从小至今贮存她记忆中的唯一至美的东西。她家是十村八舍最先富起来的家庭,父亲靠在镇上卖学习生活用品,儿童玩具之类的小物件起家。父亲能致富的最大原因是价位灵活,说话亲切,货物实惠,这让同行几家望尘莫及。他们家不仅率先盖了两层小楼,而且生活质量比其它家庭明显高出很多,这也是形成她小钱上不过于计较,秉承父亲不拘小节,胸怀大度的原因之一。
就说每逢元宵,紫子和弟弟总会央求父亲买烟花放,父亲也总是乐意买很多烟花,一是表示庆祝元宵,满足儿女,二是即引来了观看者又引来了顾客,两全其美。紫子看着烟花舞动空中的艳姿,犹如舞动的她未来的幸福。
想着此,紫子和威子走进了房间,威子急不可耐地关上门抱住了紫子……
正在北京随父亲拾荒的冠子半夜正精疲力尽地酣睡,手机唐突响起“是冠子先生吗我是××市公安局的,你的家人因不合法姘居被拘留,请你来领人,并接受罚款。”
真是奇耻大辱,冠子只感到怒气冲顶。但她不能不管她,她十六岁就嫁给他已有十年,并给他生了一儿一女,这十年来虽不是情深似海,最起码也恩恩爱爱。小日子过得滋滋润润,家中的二层楼已盖好。为什么她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冠子一遍遍地扪心自问着,生活中虽然为小事也曾脸红过,争吵过,但都闪现即逝,在生活中没留下过多的痕迹,难道真如母亲评价她说,不遵守妇道,不安分守己吗
他们经常在四目不自主地相碰时,紫子大胆地用闪亮的款款的眸子给予暗示,她看冠子有显羞赧和时时不主动的表白,她大胆地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情书偷偷塞给了他……
如此大胆的表白让冠子神魂颠倒,给她写的回信撕了写,写了撕,终于满意了,才偷偷夹进她常用的书里。他们的情闸打开了,除了一来二去的书信,他们偷偷地在学校外的四周幽会,学校后面的庄稼地的河沟清澈的流水冲亮着他们的爱恋。绿油油的一年四季的庄稼成了他们遮羞私语的绿纱巾,他们由手牵手到依偎,从谈天说地到低语些面红耳赤的情话。
关系从遮遮掩掩到公开化,他们在初三不毕业一同缀了学,双方家长早已知道此事。紫子家默认了这个身高马大,长相不差的未来女婿。冠子的母亲可不一样了,看不惯紫子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疯癫劲儿,坚决反对,并给冠子物色了同村的一位姑娘,那女孩长得结结实实,因为从小失去母亲,家里地里一把手,将来肯定持家娴慧。
冠子和父母拉起了长期战,不娶紫子不罢休。父母在唯一儿子的坚定不移下妥协了,给他们按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是婆婆对这个过门的媳妇是左看不顺眼,右看不顺眼。起床被子不叠,饭不会做也不学,婚后第二天就和邻里的同学东游西逛,新娘去凑别家新娘的热闹。可为了儿子,她把她的妇道收了。一年后给她的小孙子冲散了紫子带给她的一切不舒服。一家子为小孩子忙里忙外,其间也难免婆媳之嗑碰,但不屑一顾的紫子总是不久就一笑置之,娘长娘短地叫个不停,这一点让冠子特别欣慰。第四年小孙女又呱呱坠地,断奶后孩子由婆婆在家照顾,紫子和冠子外出挣钱,一家人多和美啊!
但是紫子和冠子的感情不知何时陷入淡而无味的状态。初时的激情和浪漫早以烟消云散,在日复一日的交错磨合中,除了儿女牵动着的血缘亲情外的夫妻情份,就是习以为常的惯性和习性,这或许是爱的最高境界,悠悠长长,涓涓细流,犹如血管与血管的盘结互动。但紫子感到生活的馈乏,她想有些波澜来点缀平静的心海,来拉动26岁女人的激奋,这就有了她和凯子的错误。
冠子坐车前去的路上越想越窝囊,越想越恼火。他把紫子从公安局领回来,看着她狼狈的窘态和愧疚,隐隐的心疼把火气泄下去了很多,他们径直回了老家。此事不知何时不径而走,满村沸沸扬扬。冠子本想就此隐瞒下去,可此事一传,他男子汉的尊严抬不起了头,娘在私下不停地唠叨着真是岂有此理!太不守妇道了!离婚,坚决离婚!冠子这次站在了母亲的一边,但冠子的心在激荡的水流中沉溺着。多年的感情和紫子的背叛相互碰撞着,撞得她骨肉疼。但他一想到紫子和别的男子在一起过,他的骨头就咯咯地摩擦着响,他无法做到如以往地朝夕相对她了。
紫子感到她多年热衷的烟花遁入黑漆漆的天空中,内疚的煎熬让她想把自己闷杀,可亲情的召唤,过去的和将来的繁星和可能还会绽放的灿烂烟花给予着她生活的力量。多年来,冠子从未欺骗过她,想他不会不念旧情不原谅她。先离了吧,等一切恢复常态再回来,这总给冠子一份尊严和对全家人将来有说词的理由。
第二天,他们到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彼此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到家,紫子本打算第二天再回娘家躲一阵,谁知婆婆从屋里出来堵住了紫子的进屋路。“你怎么来了你走错门了吧”紫子诧异地看着婆婆,求救般地看向冠子,谁知冠子冷漠地看她一眼进了屋。紫子这才恍然他们欺蒙她离了婚。她被撵出家了,她像伫立在飓风里,任它席卷着胡乱狂奔,婆婆把她的衣服早已收拾好扔了出来,把女儿也推到她面前。“请赶快走!我要锁门了!”飓风卷起的尘沙进入紫子眼中,烙出一向大小事都入不了心的很少流出的泪。
她一手牵着女儿,一手提着她的衣物,避开人们另类的复杂的目光,艰难地回到了娘家,母亲正在给小侄女洗衣服,看到她失魂落魄的模样,大吃一惊地忙迎了上去。父亲听到动静也从屋里出来。紫子忍住这些突发变故带来的手足无措,无头绪地向家人叙述着来龙去脉,本就心脑血管疾病的父亲一头栽了下去……
街坊邻居对她起初是指责,而后是同情中的怜悯。“这紫子真傻,被别的男人骗了,被自己的丈夫也算计,那些男人也真是。”紫子成了可原谅的人,倒是他们成了怪罪的对象。
农忙了,紫子卖力地为弟媳妇忙里忙外,以减少自己内心的愧疚,晚上她拿着为儿子和冠子买的衣服去找冠子,她知道冠子肯定正在地里看护麦子。
“冠子,还记得那个深冬的夜晚吗我们俩待在麦地里一整夜,冻得不停地跳。后来我们不自主地抱在了一起取暖。那晚上的星星真亮真美啊!月亮也格外的清幽。我们没有了寒意,只有满满的暖意……冠子,为了我们的孩子,你就原谅我吧。我当时真是一时糊涂呀!我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了……”
冠子怎么会忘记那纯真的过往。可事件宣扬开后,儿子在学校被同学骂贱女人的儿子,并因此取笑辱骂他,让儿子抬不起头,致使成绩一落千丈,家人对她是恨得牙痒痒,恨她做事只顾自己而不考虑给家人造成的后果,现在儿子抬不起头,他窝囊得也抬不起头,他们之间真的结束了,起码现在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无望了,一切都无望了,这就是追求短暂烟花的代价。没有永远的激情,也没有永远的爱情,只有永远的亲情,但这份亲情不能因她的自私而受折磨,弟媳妇因她不断向母亲找事端,娘家不能久留,她也要为自己和女儿的将来打算了,她外出打工,女儿又不能放在娘家,她走投无路了。邻居看她甚是可怜,就给她介绍了一个已有两个孩子的妻子早世的凯子。紫子毫不犹豫地去他家过起了日子,起码远离了娘家,不再让母亲为难。
紫子的生活全部沦为阴沉。唯一的精神支柱是女儿和不在身边的儿子,还有和冠子曾经的点点滴滴。在和凯子的日常磨合中怎么也磨合不出相谐相亲。紫子在能有一个家安息的情况下照样给凯子和他的孩子洗衣做饭。但她也要为自己的将来着想。她迈力地卖粉条卖蔬菜,挣些钱为女儿积攒起来……
艳子可没了紫子的满不在乎的劲儿,生活上斤斤计较,婆媳之间关系肯定融洽不了。冠子一家后悔得肚子肠就断了,他们恨自己为什么不学会原谅。艳子让冠子娘在家不安稳了,随丈夫去了北京。再说十五岁的星子,成绩一直不好,也缀学随爷奶去了北京。他们一走,艳子独自一人在家不舒坦了,她坚持随冠子去北京。冠子娘无奈只好回来守家。
紫子感到她和凯子真的难以相交了,他常沉浸在前妻的自认的优点里来对照紫子,苛责紫子,或许压根就看不起这个曾背弃丈夫的女人。对她唯一有恩情的还是冠子——那个曾经对她呵护有加,忠诚耿直的男人。也只有他曾真心地爱过他,疼惜过她,可她把他心中的爱摧折了,只留下残枝冷叶,储存记忆深处。冠子不会动了,也永远不能翻动了,而她还想要这些残羮冷叶。
紫子泪如雨下,这就是追求短暂半空烟花美的代价。这个代价要用她的后半生来赎罪,要在尴尬的处境里生存,这就是现实的残酷的无情却又有情的人生。
空中烟花
德明躺在床上,喘着粗气,怕是快不行了。儿女们立即扑上去,呼喊着他的名字。
“妹子,我想喝水!”德明吃力地说着,大家都知道,他是想让妻子惠阳倒水给他喝。
德明平时爱喝水,有事无事总捧着一杯水喝。德明的儿子小方子曾听爸爸讲过这爱喝水的习惯的来历:上甘岭战役打响后,饮用水十分紧缺。上甘岭旁的村民石吉荣负责给战士们送水,德明接过她送来的水时,心中总是感激不已。
后来,德明被炮弹炸断了腿,送到了救护所。石吉荣得知后,立即赶来给他清洗伤口、倒水送饭。再后来,石吉荣在通往前线的必经之路旁为运输车烧开水,德明每次驾车经过时,常与她打个招呼,并喝一杯她倒的热水。
那时军规很严,不允许志愿军与朝鲜女孩恋爱结婚。德明只得将这份爱藏在了心底。德明回到家乡后,整日沉默寡言。按理说,德明长相英俊、又有文化,找个贤惠漂亮的姑娘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德明到了35岁那年,才草草地找了一个其貌不扬的姑娘惠阳结了婚。
小方子长大后,大着胆子问母亲,父亲为什么会选中她。
惠阳说:“有一次,我路过你爸家,在窗户边听到他自言自语‘你再给我送一次水吧’……几天后,他去地里播种,我就去送水给他喝……后来,你爸问过我,那天为什么会去给他送水。我笑着说,都是缘分呗!从那以后,你爸总爱叫我打水给他喝。每当这时,我就感觉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
“妹子,如果有来生,我们再做夫妻,喝你给我倒的水是最幸福的!”此刻,躺在床上的德明低声说完这一句,便停止了呼吸。
惠阳顿时泪如雨下。
在布鲁塞尔市区的咖啡店里,我对面的一对老夫妇正商量着要点些什么,妻子把菜单拿在手中研究,丈夫就斜靠着过去一起看。阳光从彩色玻璃窗外照了进来,红色橙色的光点晕染在他米白色的西服外套上,再反射到两人微微笑着的面颊上。我忽然想回家了,想回去和海北过日子。
海北一直是个早睡早起的人,可是近几年来,他逐渐越睡越晚,反倒是我这个夜猫子不太能熬夜了,于是总有几个晚上,我们差不多可以同时上床。
有天夜里,我从浴室出来之后顺手把卧室的大灯关掉,只留下两张床之间那个床头柜上的一盏台灯,就钻进被窝了。
海北手上拿着干净的衣服,本来准备去洗澡,可是走了几步之后,他忽然折回到床头柜前俯身伸手,很仔细地把这盏台灯的亮度调到最低,然后才转身走进浴室,把门关上。屋子里顿时变得极暗,只剩下枕旁床头柜上的那一点点微光,我却全无睡意了。
这就是我的丈夫。虽然在几十年的婚姻生活里,他在一些地方对我似乎不那么在乎了,可是刚才他慢慢捻弱灯光的那种无言的体贴,又一次向我证明他其实还是当年那个被我爱上的男子。在生活的许多细节里,他对我总是充满温柔的关怀。
长远想与丁琳离婚,这个消息在他们居住的大院里炸开了锅。
就此,丁琳获得了投资的乐趣,常常跟长远提到钱。长远原本是大学老师,他很喜欢教学,所以,长远有时会批评丁琳,说丁琳钻到钱眼儿里了,丁琳就反唇相讥,说我赚钱既不是为自己吃好也不是为自己穿好,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你和孩子,长远就没词了。
长远跟丁琳是大学同学,长远当初喜欢丁琳是因为丁琳有意思,喜欢读激烈另类的书籍,欣赏漂泊的人,长远觉得这个女孩子很不同凡响,有点文艺青年的味道。
但与她结婚后,长远发现每个女子都有一颗油盐酱醋的心,这并无可厚非,直到一段很艰难的时光度过了,丁琳手上有了一点钱,长远又发现,丁琳已经不是原来的丁琳了,她变得有点俗气。
丁琳在讲到赚钱的经验时头头是道,好像被打了鸡血似的,长远一见她那样子就觉得紧张。但丁琳不这么看,丁琳说如果30岁后我们还稀里糊涂的,人生可真就完了。就好像是说,长远是指望不上了,只能靠自己了。
丁琳一天在家着电视,于丹的《百家讲坛》,那一集谈的是交友之道。于丹谈到孔子对交友的看法,如果一个人在而立以后交到的朋友都没有静气,总是跟你说:“别人能干成的事,你怎么就干不成呢?”“别人能涨高工资,你也可以啊。”这种心气虚浮的朋友,是最有害的。丁琳突然就明白了,长远就是她最亲近的朋友,而她的心气虚浮,是拉开她跟长远距离的罪魁祸首。丁琳决定原谅长远了,在他们谁都没有走太远的时候。
她来自江汉平原,每到学生们秋季开学的时候,地里便是铺天盖地的新花生,一年又一年,她在那样的芳香里,长成一只展翅的凤凰,飞离了土地,飞到了都市。再也看不到刚从地里出来的带着泥沙的花生,也没有再看到过他,是她不肯。农家的孩子,为了把生命写进城市,可以舍弃很多,比如最爱的花生,比如最爱的他。
把一切埋在心里,嫁给现在的老公阿芒。
阿芒从不说爱她。一开始就像某些老夫老妻一样,婚姻生活平淡如谷底的湖水,波澜不惊。阿芒可以给她的,除了在这个城市里的房子,再无其他。她聪慧细腻,他憨厚老实;她时尚浪漫,他传统保守,他同她,不是一路人,却做了一家人。她常常鄙视自己,为了某些东西,嫁给不爱的男人,也有些不明白阿芒,明知道自己不爱他,却倔着,一定要娶。
即便他不求,她也是想离开阿芒的。多年后,她才明白,她真正想要的,不是房子,更不是可以给她房子的男人,她要的,是爱情,还有反季的花生。这些,阿芒,那个笨笨的阿芒,哪里能给她?
从此,她看他不顺眼。
他做事不够利索,他气度不够轩昂,他吃饭吧唧作响,他说话瓮声瓮气,她不停地指责他的不是,他从不反驳,任由她说。刚进夏天,热的厉害,她更觉烦躁。下班回家,锅里煮着炒米粥,他斜靠在沙发上看电视。她将手提包扔在沙发的另一头。
“哪家不是男人当顶梁柱,就你,回家就看电视。”
“那么轻闲的工作,你就不能想想做点别的什么,就靠你那点薪水,养自己都难,还养家?”
阿芒不理,听到炒米粥煮沸的声音,他起身,端起锅子,走向客厅小茶几,那里有他早就备好的一个大瓷碗。她一边唠叨着,一边跟着他,隔着茶几,站在他的对面。他依旧不吭声,手里的锅子向怀中方向倒进瓷碗里,是沸腾的水,溅在他赤膊的臂膀上,烫得他直打哆嗦。她又急又恼,跑进厨房端了凉水来一遍遍的淋着烫伤处,“说你傻,你还真傻,哪里有你那样倒锅子的?人家都是朝外倒,你偏偏朝怀里到,不烫伤才怪呢!”
他疼得龇牙咧嘴,憨憨地笑:“你站在对面么,朝外到,烫到的就是你啊!”
听了他的话,她惊呆了,是啊,如果朝外倒,烫伤的就是她,她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只是一味的责怪他的傻,却不知道,那个人在心里将爱的方向分辨得那么清楚,而自己,分明是在诱惑中迷失了方向。
时近傍晚,天空下起蒙蒙细雨。沈佳佳在家里呆得无聊,索性撑了把伞,来到附近河堤上雨中漫步。河堤上很安静,正走着,后来传来脚步声,一个男人快步来到她身边,突然从怀里抽出一根铁棍,一把扯住她,喝道:“打劫,别动。”
沈佳佳不敢动,颤抖着声音说:“你想要什么尽管拿走,但请别伤害我。”
男人一伸手,扯下她脖子上的项链,看了眼项链上的玉佛,脸上露出喜色,说:“把包里的手机、钱都拿出来。”
沈佳佳什么都舍得给他,唯独脖子上那个玉佛不能给。和郭宏林结婚第二年纪念日那天,郭宏林说要给她买件礼物,她在一家古董店相中了这个玉佛。老板开价八十万,并谢绝还价。当时郭宏林公司经济情况不好,她怎么舍得花这样一大笔钱买?但郭宏林却不顾她的阻拦买了下来,说这是送她的爱情信物。沈佳佳把玉佛看得比命还重要,又怎么能让劫匪就这样轻易抢走?
沈佳佳慢慢拉开皮包拉链,伸手握住里面的防身电棍,但她表情和动作引起了劫匪的疑心,就在她将电棍戳中劫匪时,劫匪的铁棍也砸在了她的脑袋上。她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栽倒在地,劫匪也发出一声惨叫,抽搐着后退两步,一脚踏空摔下台阶。
沈佳佳头痛欲裂,意识一点点远去,她拼尽最后一点力气,拿出手机报了警,才终于不支晕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佳佳渐渐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郭宏林说她足足昏迷了两个小时,医生说如果她再不醒的话,就要考虑进行开颅手术,清除头部内的淤血了。现在她自己醒来了,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劫匪砸那一棍子特别狠,脑袋上的伤口足足缝了六针。
沈佳佳一把抓住郭宏林的手,问:“抓到劫匪了吗?玉佛找回来了吗?”
“劫匪滚下台阶的时候,摔断了腿骨,你报案及时,他没爬多远就被抓到了。不过没找到玉佛,那混蛋说他恨你害他摔断了腿,于是把玉佛扔进了河里。”
沈佳佳焦急地说:“老公,我之所以跟他拼命,就是不想失去玉佛,你赶紧找人下河捞啊,万一被别人捞走就麻烦了。”
郭宏林把脸一沉,生气地说:“佳佳,说起这事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以前就跟你说过,什么东西都不如你重要,万一有一天遇到歹徒,千万别反抗,怎么你就不听话?玉佛被抢,我再给你买一个就是了,怎么就不听我话呢?”
沈佳佳心里一暖,连声说自己错了,然后又求郭宏林找人打捞玉佛。郭宏林说已经安排人去了,一有结果,就会有人通知他。
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沈佳佳的身体已经没什么事,头上缝针的线也拆了,于是便出院回家。郭宏林请的人在河里寻找了三天,也没找到那个玉佛。
沈佳佳难过极了,公开发布悬赏,承诺如果有人能找到玉佛送回来,将得到八十万的酬金。郭宏林虽然没阻止,但却再三叮嘱她说:“我一直不相信劫匪的话。交出赃物与否,直接关系到对他量刑判罚,他又不是傻子,为了一口闲气就把玉佛扔进河?或许玉佛早就转移到了他同伙手里,就等着卖个好价钱呢。所以能找到玉佛的人,十有八九跟他有关系,你千万不能自作主张,到时候必须通知我。”
她按事先跟郭宏林商量好的对策,约邹涛在附近一家咖啡馆见面,然后马上通知了郭宏林。郭宏林向他保证说:“老婆,这事交给我了,你就在家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邹涛三十来岁年纪,中等身材,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一见到郭宏林,就结结巴巴地解释说,他的水性很好,听说悬赏的事情后,就起了发财的心思,所以每天都去河里寻找,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玉佛。
郭宏林知道,这些话都是邹涛怕引起别人怀疑而编的谎言罢了。他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让他拿出玉佛。几乎在看到的第一眼,郭宏林便认出正是自己花了八十万买的那尊玉佛,于是淡淡地说:“没错,是真的。”
邹涛大喜,说:“那太好了,你答应的酬金,现在可以付了吧?”
郭宏林从手包里拿出三沓钱摆在桌上,然后冷冷地盯着邹涛不说话。邹涛惊讶地看着他,问:“你们悬赏不是八十万吗?这怎么只有三万块?”
“八十万是给那些真正从河里捞出玉佛的人,对于你,劫匪的同伙,三万块就已经不少了。”郭宏林恶狠狠地瞪着邹涛,“你敢否认你认识劫匪吗?要不要我找警察来查查你的祖宗八代?”
“你不守信用。”邹涛气急败坏,一把抓起玉佛,“要么拿八十万来,要么我把玉佛拿走,没工夫听你胡说八道。”
“想走?你走得了吗?”郭宏林不屑地笑了,指指窗外,说,“看到那辆车了吗?”
邹涛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不远处的一辆警车,不由得脸色大变,问:“你报警了?”
“小子,露馅了吧?”郭宏林嘲讽地说,“如果玉佛真是你捞出来的,你怕警察干嘛呀?再给你一个机会,咱们换个地方说话。”
郭宏林把手一摆,旁边座位上的两个男人走过来,一左一右把邹涛夹在中间。邹涛露出绝望之色,递过玉佛说:“大哥,我认输了,玉佛还你,我只收这三万块,行吗?”
“看把你美的,现在一分都没有了。你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我,今天我就放你一马,要不,你就进去陪你朋友劫匪吧。”
郭宏林把他带到咖啡店后的一间平房里,邹涛再不敢隐瞒,说劫匪是他的表哥。郭宏林花八十万给沈佳佳买玉佛的事情,在他的朋友圈里被人们津津乐道,一次表哥串店吃串的时候,听旁边桌上的人说起这事,当时就动了心思。
她为了能一辈子跟着他,舍弃了健康;他健康却因为要搀扶她,腿也那样一瘸一偏,艰难缓慢地前行。
她曾经是舞蹈学校最出色的学生,体态轻盈,舞姿优美。所有的人都认为,她会成为最优秀的舞蹈家。
他是她邻家的男孩儿,敦实、憨厚,算不上青梅竹马,只是一起长大的玩伴。他们在同一所学校读小学读初中,她有时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悠然地荡起修长的腿,任他轻巧地从洒着厚厚绿阴的马路疾驰而过。
他们的路,自然是不同的。她的父母都是教授,从小就培养她弹琴跳舞,初中毕业后送她上了最好的舞蹈学校。而他,只是普通工人家的孩子,读初二那年,父母又双双下岗,靠着一个小小的杂货店艰难度日。高中毕业,他没有考上大学,报名参了军。在遥远的西藏,乡愁泛起时,他想得最多的,是她粲然明媚的笑容,还有那双轻轻跷起的腿。
5年过去,他从部队转业回来,在一家公司做保安。她的家早已搬走,他没有刻意去找她。他想,或许,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只是用来想念的,和爱情无关。只是他迷上了电视里的舞蹈节目,他看着她们玉臂轻舒舞姿盈盈,觉得自己的心上,又颤颤地起了微波。
他没想到还能遇上她,在一家图书超市,他正在挑书忽然觉得有一些异样,转回身,就看到了她。她还是那样清秀优雅,脸上是灿若鲜花的笑容。只是,她坐在轮椅上,长长的裙摆下面,那双曾经圆润修长的腿,此刻木然低垂。她告诉他:是一场意外的车祸,在他走后第二年,她,再也不能跳舞了。
他向她求婚,却遭到他父母反对。是的,她家境良好气质优雅却终究是身有残疾。而他,虽然家境贫寒,可是找个能帮他洗衣做饭的健康女子,并不是难事。他却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选择。没有人能理解,他对她,不是怜悯不是同情,而是爱。那爱已经积蓄了20多年,他以为不会再有机会,却没想到,上帝竟以这种方式成全了他。
他带着她,在租来的房子里,安了一个家。他买来水泥和沙子,把门前的台阶改成缓坡,给马桶的两边装上扶手,把洗脸盆改到她在轮椅上能够得着的位置。开始的时候他还去上班。有一次她在家里摔倒之后,他就辞了工作,专门在家照顾她了。仗着曾有几分文学功底,他开始给一些报刊写稿挣取微薄的稿酬,也可应付他们简单的生活。
很意外地得知,国外有家医院能治她的腿。她的父母拿出所有积蓄,送她出国治疗。漫长的6个月,她从扶着双杠,到拄着双拐,到拄一根拐杖。医生说,只要坚持治疗半年,她就能完全恢复正常,如果恢复得好,重返舞台也是有可能的。她父母甚至重新给她报了美国的学校。告诉她,等腿完全恢复了,就留在这里,不要再回去了。
她回去的时候,拄着拐杖。他去接她,没有惊喜,没有眼泪,只是平静地握住她的手轻声说:扶着我,咱回家。她的手搭上他坚实的臂,仰脸看着他黑红的脸膛,她觉得自己的心,忽然就安定了。
10年后,在他们新搬来的小区里看,她拄着一根拐杖,一条腿微向左跛,他紧紧扶着她,身子也往左偏。他们用世界上最特殊的走姿,印证了爱情的坚贞和美丽。
我有一位大学女同学曾谈过一个男友。这位女同学喜欢吃甘梅薯条,男孩每晚都要带她出去吃。有一次下大雨,她说不去了,让男孩早点回宿舍。待她回宿舍后,刚洗漱完毕,就听见敲窗声。推开窗户一看,男孩正打着伞站在窗外,手里拿着一包薯条,冲着她微笑。
就在他们热恋时,另一个男生开始追她。这个男生有才气,常写些情诗给她,或制造些小浪漫让她开心。快毕业时,女同学选择了后一位男生,两年后他们结了婚。婚后,丈夫不再像以前那样浪漫了,老是借口工作忙,在外面喝酒,并很快有了情人,最终,女同学选择了协议离婚。
想起徐志摩去世后,冰心说过这样一段话:“志摩是蝴蝶,整天在女人堆里忙活,女人的好处一点没得到,却被女人害死了。”现在,像这样的蝴蝶男仍然很多,但在你真动情时,却发现他已经飞向下一处花丛了,永远不会专情某一个花朵。对这样的男人,最有效的方法是掉头就走,或干脆一苍蝇拍将其拍死。
我老家乡下,有一个男孩爱上一个女孩,男孩是那种掉在人堆儿里绝对找不到的主儿,而女孩却靓丽可人。男孩知道这个差距,从不对女孩说爱,他只是在一旁默默关爱着女孩,但女孩却不想接受他。一天,女孩约男孩,想当面表达拒绝的意思,断了男孩的念想。男孩准时来了,还带来了新买的棉鞋垫、冻疮膏。原来是上次他看到女孩手上生了冻疮,虽是很小的一块红肿,也没能逃过他的眼。还有,他觉得女孩的皮鞋里面太单薄了,脚在里面不会暖和。
那天,女孩分手的话怎么也没说出口,并最终决定嫁给了男孩。男孩打动女孩的,不是靠爱情花招,靠的是朴实的爱。
太浪漫的男人常常把“我爱你”轻飘飘地挂在嘴边,他可以和你玩浪漫,当然也会与他人玩浪漫。其实,真正的爱情往往无风无浪,平淡自然:生活中风雨无阻地接送你上下班,你生病时拿着药丸和水虎视眈眈看着你吞下去,和你平分一碗可口的面条……不需要指天跪地、赌咒发誓,这些也是浪漫,朴实爱着的浪漫。
所以,不要抱怨他不会说甜言蜜语,那恰恰是你的运气;更不要抱怨爱情太过平淡,那恰恰是你的福气。
离生日还早,桑宝就一遍遍问桑贝:“你会送我什么礼物呢?会不会有很多好吃的?”
那天,桑贝被问烦了,反问:“那你送我什么?又不是你一个过生日。”
桑宝得意地卖关子:“不告诉你,反正,我早就选好了,特别好特别好特别好。”
桑贝实在很无奈,同样24岁,她自觉已是成年人,而桑宝却还像小孩子,穿得萌、语气萌、表情萌、心态更萌,动辄就跟自己撒娇,从来都不分辨,其实她是姐姐,自己才是妹妹。
这么多年,桑贝觉得,她和桑宝的关系好像一直是反着的,要时时事事地让着桑宝不说,只看两个人,也好像弄错了——自己很小就比姐姐桑宝高了,之后一路领先,长到了169公分。而桑宝,顶着姐姐的名分,却比桑贝低了一头,那么贪吃也一点没有吃胖,瘦巴巴的身板,好像发育不良似的。
这么多年,桑贝很多次问过爸妈,她和桑宝,当真是双胞胎?别人家的双胞胎,都好像并蒂的花朵一样,可是她们这对双胞胎,完全不像。
面对桑贝的质疑,妈妈笑说:“现今养孩子成本那么高,如果不是双胞胎,谁家会养两个啊?再说了,国家也不让啊。”有一次,竟还拿出了出生证明来。
看来是事实了。不过,会不会当时弄错了?桑宝是妹妹,自己是姐姐呢?
老爸便说:“绝不会,当时,一大家子人都在场呢,分得很清楚。”
桑贝无语了,看来,她和桑宝,就是双胞胎中的例外吧。
可这例外,也太例外了。
桑贝记得,读幼儿园的时候,她就长过桑宝了。个子高了一点儿,身体也比桑宝强壮。于是,顺理成章的,自幼儿园开始,桑宝就把桑贝当成了依赖,渴了饿了,找桑贝;困了累了,找桑贝;受委屈了,更找桑贝。很多次,桑宝哭哭啼啼地跑到桑贝跟前说:桑贝、桑贝,谁谁欺负我了,快帮我报仇。
于是一次次,桑贝挺身而出,以妹妹的身份为桑宝出头,让所有小孩子都知道,桑宝不是孤立的,她有个双胞胎妹妹,她们是两个人,人多力量大。
倒是也唬住了那些小孩子,慢慢的,都知道了桑宝和桑贝是双胞胎,凡事便有所顾忌,尽量不招惹她们。只是小孩子也会好奇,会问,你们为什么长得不一样呢?
在小孩子的概念里,双胞胎就该是一模一样的。
但偏偏,桑宝和桑贝,越来越不一样了。这不一样除了相貌,更在性格和能力上一点点表现出来。用老师的话说,桑贝的智商,明显比桑宝要高。
读小学的时候,桑贝的成绩在班级中领先,而桑宝,却总是排在后面。老师倒是省事,干脆安排桑贝辅导桑宝的功课,但是不管桑贝怎样努力,桑宝不明白的问题,还是不明白。最后,桑贝失去耐性,再也不管桑宝。
桑宝却也不着急,哪怕成绩垫底,回家看到好吃的,立刻开心起来。用老爸的话说,就是那种天生的笨小孩。他们自然也疼爱桑宝,所以,并不苛责她的笨。
当然,他们也欣慰桑贝的优秀——一个宝,一个贝,反正都是他们的宝贝,即使不一样,他们的爱也是不偏不倚的。甚至,因为桑宝的落后,怕她自卑,爸妈有时会明显偏着桑宝一些,从来不忍责备。
于是,老师也死心了,由着桑宝的功课落在后面,对比着,也就更显桑贝的优秀。中考之后,班主任看着两份成绩感慨:“桑宝、桑贝,你们俩,真的是双胞胎吗?”
桑贝听懂老师话里的含义,不免略觉尴尬,而桑宝却浑然不觉,认真地说:“老师,我们真的是双胞胎,有出生证明呢。”
所有同学都笑起来。
这,就是桑宝,和桑贝不一样的桑宝。
自此,桑贝一路读到重点高中,又读了名牌大学。而桑宝,勉强读完高中,考了~所卫校学习护理,常常在家里对着萝卜练习扎针。
这样的生活,桑宝却很满足,从来没有羡慕过桑贝,甚至高考前,看桑贝熬夜激战,桑宝同情不已,拿出自己的零食送给桑贝,幽幽地说,“桑贝,你好可怜哦。”
这态度,让桑贝无语。
大学毕业后,桑贝进入到一家银行工作,成为了收入颇丰的白领。而桑宝,只是在一家小医院做护士,每天站立七八个小时,收入平平。于是,桑宝常常会缠着桑贝给她买新衣、买好吃的……口头禅是“谁让你赚钱多呐”。
这么多年,桑贝始终拿桑宝没办法,有时喊她“小无赖”她也不气,还洋洋自得,“我就赖着你,反正,你的就是我的。”
这态度,让桑贝没有一点脾气。这不,离生日还好几天,桑宝的生日礼单都开出来了,吃的最多,巧克力、奥利奥、提拉米苏、冰激凌……列出一大串,此外还要一个新的“苹果”播放器。
桑宝不乐意了:“我也给你买礼物了,特别好的呢。”
这样讨价还价一番,桑宝最后把播放器删掉了,其他的绝不妥协。
桑宝和桑贝的生日,向来是家中大事,免不了热闹一番。吹过蜡烛,桑宝把大包小包的零食统统拿进自己卧室,然后,才捧出给桑贝的礼物来。竟然是两条小小的金鱼,在巴掌大的小玻璃缸里游来游去。
桑贝哭笑不得,这种小鱼,市场中5元钱就可以买一对了。桑宝真是小气鬼。
桑宝却兴致勃勃,对桑贝说:“你看你看呀,这两条鱼是一个鱼妈妈生的,一模一样呢,它们是双胞胎,跟咱俩一样。”
桑贝的心忽然柔软了一下,她这才明白桑宝选这件礼物的用心,便不忍扫桑宝的兴,弯下身靠近地去看那两条金黄色带了少许黑色斑纹的金鱼。果然,如桑宝所说,两条寸余长的小鱼,个头、颜色、花纹,全都一模一样,没有分毫区别。
“嗯,像。”桑贝附和桑宝的快乐。这是属于桑宝的快乐,永远这么简单。
五
那一对小金鱼,桑贝带回了自己的小窝。半年前,桑贝交了首付,在离家不远不近的地方买了套小户型房子。和桑宝对家的依赖不同,桑贝更喜欢独立,有自己的空间。
那对小金鱼很好照顾,隔几日换换水、撒点鱼食即可,它们亦不挑剔空间的狭小,每日欢快地游来游去。只是慢慢的,桑贝发现,两条小鱼变得不一样了,其中一条,明显比另一条的个头大了一点。那条小一些的,好像一直就没有长,依旧如买来时那样娇小。
桑贝有些疑惑,那天刚好闲来无事,撒过鱼食后,便趴在旁边看那两条小鱼。然后,桑贝就察觉出了端倪——鱼食刚刚落在水面,个头略大的金鱼就迅速地跃起吞食起来,一粒粒动作娴熟地追逐着。而那条小的,则被动、笨拙地等着少少的落下来的几粒果腹。它丝毫没有竞争力,所以大多鱼食,都落入了同伴的口中。也所以慢慢的,同伴在长大,它却不见变化。
原来是弱肉强食的结果,桑贝恍然,没想到两条同胞的小金鱼,也有这样的生存竞争。
桑贝觉得有趣,那晚,便把小金鱼的故事发了微博。
看完,桑贝愣了好久。这是她从来都没有想过的,这些年,她只是不解她和桑宝为何如此不同,年少时,甚至为有桑宝这样一个双胞胎的姐姐有过小小的自卑,却从来没有想,会有这样的根源。
六
妈妈笑起来:“还真不一样,你们俩,从出生的时候就不像双胞胎,你虽然晚出生了一会儿,但足足比桑宝大了一圈、重了一斤多呢,健康红润,头发乌黑。而桑宝,瘦巴巴的,头发黄黄的,皱着小眉头,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连医生都诧异。”
妈妈的记忆回到多年前,温柔地絮叨着,在她的声音里,桑贝恍惚记起,小时候,她总是轻易就可以抢走桑宝手中的玩具、零食、洋娃娃……后来大了,因为怜悯,她开始让着桑宝,而之前的任何事情,桑宝从来没有争得过她。
原来那么早,还在妈妈的身体里时,她就开始欺负桑宝了,抢桑宝的营养,还争桑宝的地盘。所以,她高大、漂亮,聪慧、自立……而桑宝,矮小、笨拙、依赖……真的是她欠了桑宝的,不是上辈子,而是这辈子。
所以,对桑宝的好,都是应当应分罢了。
和妈妈说完话,收线后,桑贝拨通了桑宝的手机,问她,“苹果”还要不要?
桑宝乐颠颠地答:“要!要!你给的,什么都要。”
伊丽莎白·巴莱特15岁时,不幸骑马摔伤了脊椎骨,只能困守在楼上的静室里,在一只沙发上寂度岁月,莎士比亚与古希腊的诗人是她唯一的慰藉。
“见过她画像的,都不能忘记她那凝注的悲怆的一双眼”。
然而,1844年,39岁的伊丽莎白·巴莱特,结识了小她6岁的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生命从此打开了新的一章。
勃朗宁大器晚成,当同期的一些诗人熠熠生光的时候,认识他的天才的,只有少数的几个人,伊丽莎白·巴莱特即是其中之一。一次,勃朗宁读到巴莱特的诗,发现她引用了自己的诗句,感到莫大的欢愉。于是,他迫不及待地给这位同行写信,仿佛俞伯牙遇到仲子期:“亲爱的巴莱特小姐,你那些诗篇真叫我喜爱极了。”女诗人很快回信说:“亲爱的勃朗宁先生:我从心坎深处感谢你。”由此,“一叶薰香”的恋情拉开帷幕。
他们不断地互通信札,“彼此贡献早晚的灵感,彼此许诺忠实的批评”。从文学到人生,从爱好到性情。最初五个月密切的通信,使伊丽莎白·巴莱特灰暗的生活豁然洞开,拥有了灿烂的光明。每一天她最开心的时刻,就是黄昏降临,听到邮差的那一声叩门。
后经勃朗宁的几次请求,她终于准许他去见她。他终于见着了她:可怜瘦小的病模样,蜷伏在沙发上,客人来临都不能起身迎送!他的心里涌起无限的悲怜……
翌日,巴莱特接到勃朗宁的一封求爱信。在迟暮的岁月里赶上了早年的爱情,这让她既欢欣又自卑。经过一宵踌躇,她“忍痛”警告他:再要如此,便不再见他。勃朗宁慌忙写信去谢罪,解释前信只是感激话说过了分,请求退还原函(信退回时,勃朗宁红着脸将其销毁。他们的通信中单缺这一封,使后来的勃朗宁夫人感到非常懊丧)。
“风波”过后,勃朗宁没有放弃。他住在伦敦近郊,乡间空气的清芬,红的玫瑰、紫的铃兰……不断通过邮差传递到巴莱特的闺房。巴莱特压抑在心底的爱,随着初秋的阳光一天天成熟。如果一天接不到他的信和鲜花,她就不能定心。她的心已为他跳动着了。但她还不能完全放开思虑:他,一个健康的、伟大的人。我,一个颓废的病人。这公平吗?可爱是这样炽烈,幸福得让她眩晕。终于,她不能再固执、不能再坚持。
爱,真是一个奇迹。相爱的第二个春天,在沙发上蜷伏了25年的伊丽莎白·巴莱特,奇迹般地恢复了健康。她步履轻盈、愉快地走出病室和囚困,在阳光下,在青草与花香间,在小鸟的歌声中,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也就在那一段时期里,她写下献给她情人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才华达到了顶点。
这无上的幸福一直延续了15年。15年中,他们如影随形,在罗马、巴黎、伦敦游玩。巴莱特竟能登山涉水。她给妹妹写信道:“我叮嘱勃朗宁千万不能逢人就夸他妻子跟他一起到这儿去过了,到那儿玩过了,好像有两条腿的老婆是天下最稀奇的宝贝了。”
1861年春天的一个傍晚,勃朗宁夫人和勃朗宁说着话,温存地表示她的爱情。半夜时分,她觉得倦,便偎依在爱人的手背上假寐。勃朗宁问她觉得怎么样,她轻轻吐出一个无价的字:“Beautiful。”几分钟后,她的头垂下来,在爱人的怀抱中瞑目——“微笑的、快活的,容貌似少女一般”。
伊丽莎白·巴莱特曾在诗中写道:“我如有其命,完全是他的爱一手救活。”
“美!”徐志摩叹道,“他们的爱使我们艳羡,也使我们崇仰。”邹韬奋则说:“天下极乐的根源莫如爱……爱是人生之阳光、爱是人生之雨露,爱是人生之秘笈,爱是人生之秘钥。”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套路”这个词流行开来。具体什么意思无从查起,但是听的多了,自然也心领神会。身边的朋友,有被人套路的,也有套路别人的,似乎现在谈个恋爱,如果不会一点套路,根本没法混。
江湖险恶啊!很多朋友都这么说。什么时候开始,谈恋爱也变成江湖了。
这是当时一个所谓的“朋友”和我说的。原来组局就像投资,你花了钱,喝了酒,叫来一帮漂亮的姑娘,结果连对方手都没摸到,你这钱是白花了。
可我听过无数在酒局里勾搭成功的故事,最后全是一地狗血收场。
彼此刚认识,互相试探三百回合,诚意全看红包,欲拒还迎,欲说还羞,七擒七纵,调虎离山,鹬蚌相争,放长线钓大鱼……这些套路如果编成一本书,恐怕连《孙子兵法》都自叹不如。
每个人都把自己装在套子里走路,于是成了套路。
另一个朋友和我说一个男生追她,各种温柔体贴表忠心,等到表白那天男生突然记者:“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以后我要做生意,你家人能不能给我出钱?”我朋友不知如何作答,仿佛这个男生一开始就奔着她家的钱,与爱不爱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个时代,叫“真心”的东西,似乎已经绝迹。大家都变得实际,房价那么贵,股票那么惨,经济那么糟,如果不找个金山银山,光靠感情能吃饭吗?
没有面包,哪来爱情。
还真让人挺悲观的。想起前些时那篇大热的“上海姑娘过年随男友回江西老家”的帖子,“门当户对”这里暂不讨论,但我看完的第一感觉是,如果两人真心相爱,这些困难是不是能够一起克服?
也许还年轻,不懂爱情的复杂,不懂人生未来的艰辛。但我觉得,只能通过物质来维系的感情,如果碰到了一点风浪,是不是马上就变得脆弱不堪?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样的故事,也听过不少。
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感情成为买卖。女孩的资本是年轻,是脸,是胸,是身材;男孩的资本是赚钱能力,是家庭背景,是工作发展,是有房有车。大家像做风险投资一样,第一次见面就开始对对方进行估值:长得不错,加十分;工资太少,减三十分;家里有两套房,加五十分;谈过四个女朋友,减二十分。感情这个东西,不好量化;其他条件,全都能量化。
不是说这样不对,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权力。只是觉得这样太累。
只是,在遇到真爱的途中可能会碰到各种人渣,见识到各种套路,但没关系,就把这当作找寻真爱途中的经验值好了。等你见过的套路,比你走过的马路还多时,自然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洞若观火,去伪存真。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珍贵的东西总是用钱买不到的,能够拥有一颗完整的心,也许是最快乐的事情了吧.
我闭上眼睛,跨出200步,向左转,张开眼,看见我们的树。
在一片即将成为废墟的破房子中间,我们的树正在开花,甚至,还有几只蜜蜂,大模大样地停在米白色的大花瓣上,张着翅膀晒太阳。旁边这栋红石砖的旧房子我很熟悉,因为我搬离它只不过一年。
我知道它的楼道口有一个小小的凹陷,你曾经在黑暗中下楼差点为它摔倒。我知道二楼拐弯处的墙壁上有个秘密,有一次你打完球拍拍墙就在上面留下了一个手掌印。记得我家门上有一条细缝,我在那里看见过你把花藏在身后。我记得上顶楼要爬十三个阶梯,你在我身后说别怕只管往前看。
这个男孩喜欢着一个住在这里面的叫做沐沐的女孩子。
我就是沐沐,你是谁?
你是晨颉,我四年零三个月的男朋友。
呵,五十一个月的爱情,应该不算短了,可是我们还是分手了。我们认识一年后,一起种下去的树,现在正在开花,尽管有几个月没有人给它浇水,它还是开花了,并且有蜜蜂来陪伴。
我天天看见你,在学校在家里在马路上在停车场。我要出现在你看见的任何一个地方,不然我怕你会把我忘记了,你对我说,又补充一句,当然,卫生间我只站在门外。
在我十七岁生日的那一天,我闭上眼睛,好像一个盲人,被你牵着手,走在你身后,一步两步三步……到两百步,向左转,睁开眼,你说,来,我们来种一棵树。然后你开始挖坑,我把它放下去,埋上土,又用力踩了踩,我怕它站得不牢固。
喜不喜欢我的生日礼物?你额上有一颗一颗的汗珠。我点头,你开始背那段老得掉牙的台词:“如果它开两朵花,我就送你一朵;如果它开四朵花,你就会送我两朵;如果它开五朵花,那我们就继续等下去……”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那棵树摇着叶子,看着我们接吻,泥土粘在我们脸上。
我们相爱了,天地旋转了。月亮可以从东边升,太阳也可以朝南边落,因为我们已经不关心这些,世界变成了两个人的空间。我们一起唱歌,我们用一个勺子吃圣代,我们手拉手,像两个农夫,到处插下爱情的植物。
我问你,你为什么喜欢我?你想了想说,星期天我喜欢你,因为我们在一起,星期一我喜欢你,因为它是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每个星期中的七天我都喜欢你,因为每个星期都只有七天。
那,如果有星期八呢?如果有星期八,那肯定是上天给我专门用来喜欢你的。
我现在还记得这些话,因为它们要比所有的童话都动听,我要比所有的公主都幸福。
我把它们细细地回忆了一遍,不敢回忆第二遍,那样我的眼泪会马上掉得稀里哗啦。我不愿意在我们的树面前哭,就像不愿意在你面前哭一样。
所以我们分开的时候我一点眼泪都没有,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们太熟了,你都了解我到了猜到我哪天会哭的程度,可我对你突然离去的原因依然不清楚。我疑惑地看着我们的树,它真的在开花,在我们分开后的两个月,它开了一树硕大的花。
阳光下,厚实的花瓣都照成透明的了,不远处推土机轰轰鸣响,四周都是没有人居住的破房子,可我的生日礼物,花开得那么欣欣向荣,一朵两朵三朵……一共有17朵,明天我要开始重新给它浇水,再开出一朵,就可以送给你9朵。
夜晚我一觉睡到天亮,我以为我会梦见你的,可是没有。
我一觉睡到天亮,变天了,下小雨。妈妈说下雨不用去浇水了。
提着水壶出了门说,雨是雨水是水啊,对不对?
就像你说爱我可是又离开我,这明明就是两回事。
他们说爱一个人就容忍他的一切,可是我真的不能容忍你选择离开,因为在你离开的时候你还说你最爱我。
我多么希望我听了妈妈的话,或者我不往左边拐那一个弯,甚至我希望我在路上被车撞到而无法行走。
可是都没有,我安全而顺利地走到了我们的树站的位置,可是它却不在。真的,它居然不在了。
它被建筑工人砍倒拖走了,只剩一个难看的树桩,雨水落在它凹凸不平的截面上,顺着纹理流下来,流進泥土,不见了。
我对着这个局面发愣,不知所措,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树会被砍掉。我想如果你在这里,你会不会像我一样难过。
我回家了。我想我也许再也不会来了。留下我大肚子的水壶,静静地站在树桩旁边,它含着满满一壶水,却一滴都不曾洒出来。
我是一个东北人,生性豪爽大方开朗,可是我却经常在人际复杂的场面上无所适从,那时候我就会变成另一个人,我不喜欢说话,不想说话,也不敢说话。
记得那是2005年年末的时候,我公司又举办了一次索然无味的商业聚会活动,好不容易熬到活动结束,叶秦送我回家,那时,我们已经相识几个月了,算是我比较熟悉的同事,我加盟了他公司,而叶秦也是公司的副总裁兼联席总经理。因为很疲惫,一路上,我都不怎么开口说话,下车的时候,叶秦突然对我说:“你这样很累吧!你想说什么就说,想做什么就做,不用为别人考虑那么多,这样你才会活得更自在,也是真实的你!我更喜欢那样的你!”
在那一瞬间,我心中暖洋洋的,眼圈开始渐红,我从小就离家在外闯荡,特别是在北京的那些年,发现自己心直口快的个性特别容易吃亏,被人排斥,于是我就开始有意识的养成了少言慎行的习惯,可是,这和我的性格是相反的,我心里其实很难受,就在叶秦说出那句话,经年的疲惫在被看穿的那一刻无所遁形。
我们就这样的堕入爱河。开始了爱情之路。
不到半小时,叶秦就敲响了我家的门。他一进门,我就冲他喊:“你不陪我去看病就算了,让你吃完饭过来看我,你拖到现在,到底是玩牌重要还是我重要……”
叶秦虽然不明白自己究竟犯了什么错,可看到我煞白的脸,十分心疼地把我拥进怀里,柔声安慰道:“你去医院了,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你好好说,别这么大喊大叫。这样用力气,你自己会更难受的。”听了这话,我一下子释然,心里想:“当时是自己不让他去医院的,他有啥错?错就错在明明希望他陪着自己,嘴里还要硬装坚强。”
等叶秦弄清楚了前因后果,当即对我说:“早对你说了,你想什么你就说,我才知道要怎么办。你看你,一个人去医院遭了多大罪啊,就知道逞强!”
那以后,我俩约定,因为彼此都忙,所以在经营这份感情时,不藏着掖着,有话直说,这也成了我们维系感情的法宝。而我对叶秦的那些交际应酬也想明白了,不过多地干涉,也不多问,既然爱上了他,就要信任他,这样才会得到他的信任。
婚后,叶秦不厌其烦地教导我:“我们既然结合在一起,如果幸福就要说出来。告诉我你幸福,我就幸福;你不幸福也要说出来,我会想办法让你幸福。”
在我还蒙昧的时候,心中就有了一个人。
那是上个世纪60年代,在一个散落而又精致的村庄里,在一条喧哗而又宁静的小河边,一位女性闯入了我的生活。
1976年,我高中毕业后回家乡当了一名民办教师。这时父母就开始催我“走丈母”。我们那里有一个“正月初二走丈母”的规矩。要我寻上门去找个见面的机会?太冒险了吧?不行,我得缓一缓。其实,“那个人”已在我心中晃悠了十多年,心都磨了一层皮,难道还不想见面?可一旦有人提出来,我反而变得被动起来。然而,我没有坚持多久,1978年的春节姗姗来迟。正月初二那天,我在父母的再三催促下乱了方寸。我不再说什么了,我把饼子、点心之类塞进提包,像是去開会似的上路了。
我是由人带着去的。一走进那个村庄,我的心就跳得厉害。她家住在一个高台上,带路的人拍一下我的肩膀,用手一指:“那家就是。”说完就走开了。我一个人,信心满满地走过去。“丈母娘”先认出我,引我到堂屋里坐。我不能坐,否则,一坐下就不好意思再站起来。我把拜年的礼物从包里拿出来,放在八仙桌上,然后不停地踱步。她家的姊妹多,况且,那天来她家玩的女孩子也多,眼都看花了,谁是她?我实在猜不出来。“丈母娘”来了,用手一指:“那个踢毽子的。”我把目光转过去,唰———她的脸一下子红了。我不敢多看,赶紧收回视线。我又不能不看,只是要装着漫不经心的样子,见缝插针地看,像画素描,看一下,在心里画一笔。她也看我。一不留神,我俩的目光就碰到一起,像触电似的,然后各自以电光一样的速度拐一个弯。我想喊她的名字,可几次努力都没有成功。她一会儿端来一盘糖果,一会儿递上一本杂志,接着莞尔一笑,走开了。也不知道她在忙什么。那一天,她用微笑省略了交谈。
回到家里,家里人就围上来:“怎么样?”我故意不回答。追问得急了,我就似答非答:“我怎么知道怎么样?”
几天后,她来我家,提一袋点心过来,叫作“回拜”。这下可好,全家人忙得不亦乐乎。我却不知所措,唯一的是打开我的书柜。要知道,我的书柜是不对外开放的。奇怪,她也能扎进书堆里。许久,她清好一摞书,可能是喜欢的,准备带走。末了,又只拿一两本,对我说一句:“我借去看看。”我虽说是书呆子,但也是很慷慨的嘛!“拿去就是你的。”我想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两本书嘛。她也不推辞,把书装进她的提包。下午,我送她回家,经过一片树林,她在前面走得急,我在后面急急地跟,只听见脚步的声音。树林有一块坟地,出奇得静。我希望她害怕一些、胆怯一些,可她一点也不,似乎比我的胆子更大。我心事重重,她一语打破了沉寂:“可以了,就送到这里,你回去吧!”她不时回头张望,脸依旧是红红的。
1979年,我得了乙型脑膜炎,病到了说胡话的程度。那天晚上,我们村以停电为代价,用带动发电的手扶拖拉机送我到医院。我的情况非常严重。消息传开,全村60多户人家陆陆续续步行10多里路,到医院看我。这大概有送别的意思。她也来了,和她的母亲一起。她应该知道这是传染区,她已是18岁的姑娘了。她注视着我,眼里噙满泪花。我想,我若不是病了,她不敢这样看我的。这时,医生过来了,查了查我的体温,又看了看我的嘴唇,然后点头,说:“脱离危险了。”只见她眼睛一亮,马上破涕为笑,脸又红了。关于我的病情,她得到了最新消息。她满脸的笑意温暖了我的目光,还有我的心情。邻床看护小伙子的老大娘看了她,脱口说了一句:“这姑娘笑得真好看!”我一听,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我一直以为爱情是不需要表白的,但文字例外。一天,她翻找出我的一个笔记本,上面全是一些原始记录。最后她的目光停留在我写的一首题为《菊》的诗上:“一夜秋声落叶荒,独闻四处散菊香。堪嘉染叶唯存绿,可佩着花只喜黄。日照金苞含暖气,风摇玉体傲寒霜。诚无半点怀孤意,尽取春华富万方。”
她还说:“那回你得脑膜炎,可把我吓坏了。要是你死了,我就终身不嫁了!”
“真的吗?”我没有理由不感动。
“你看不出来?”她一脸委屈的样子。
也许是我们之间有关爱情的话说得太少太少,现在,她想翻个个儿,从头再来。
我们的初恋刚刚开始。
1966年9月2日夜,傅雷因不堪凌辱自杀,与他一同安详赴死的是其包办婚姻的配偶朱梅馥。
她原是他家的表亲,亲上加亲,早早订下这桩婚事,傅雷留学法国,他是热烈和浪漫的人,自然少不了热烈浪漫的异国情缘。他一度想退亲,后因失恋,只好作罢。她这个女子,原本是最迫不得已的“旧时代的人物”,却从此成了他的恩爱妻子、最好的朋友和伴侣。据说,她那菩萨一般的心肠和脾气,最大限度地弥补了才子的暴烈不羁。夫唱妇随,同生共死。
用“旧式妇女”来形容朱梅馥,其实也不确切。朱梅馥有着相当的文化修养,她有个法文名字叫玛格丽特——歌德《浮士德》里的女主角,这是傅雷给她起的,杨绛先生在《忆傅雷》中写道:“梅是温柔的妻子,慈爱的母亲,沙龙里的漂亮夫人,非常能干的主妇,一生承担了大大小小里里外外的杂务,让傅雷专心工作。她还是傅雷的秘书,为他做卡片,抄稿子……”著名的《傅雷家书》,便是由她誊抄和留底的。
她理解他的丈夫,所以他们在精神上是相通的。傅雷的坏脾气和他的才华一样非同凡响,有时简直到了可怕的程度——曾经为了教训儿子傅聪,他抓起瓷盘就扔,以至于给孩子身上留下了疤痕。和这样的丈夫生活,该有多少的委曲求全,多少的逆来顺受?然而她说,他一贯秉性乖戾、嫉恶如仇是有根源的:童年不堪回首,到了成年孤军奋斗,爱真理,恨一切不合理的旧传统和杀人不见血的旧礼教,为人正直不苟,对事业忠心耿耿……所以,她愿意谅解他。
爱有时是后退,是真心的宽容与接纳。惟有成全所爱的人快乐,才能得到长久的幸福。
一句差评撂了挑子
陈珊妮出差两周返家,顾不上泡个热水澡解解疲乏,三言两语推掉朋友的饭局邀请,扔下行李箱,径直奔往新城区正在进行浩大装修工程的新房。
这是陈珊妮与蒋睦民结婚八年来第一次装修他们的家。八年前,蒋睦民在单位筒子楼的一个单元房里迎娶了陈珊妮,单元房很简陋,没有独立卫生间和厨房,他们只能简单刷刷房铺铺地板,置办几样简单家具潦草入住。三年后,蒋睦民和陈珊妮拿出全部积蓄,再加上双方父母的支援,买下一套60平方米的二手房,可是已经没有多余的钱进行重新装修了,所以布置装修一个温馨舒适的家的愿望成了陈珊妮的心头恨。今年年初,他们在新城区买下一套130平方米的大三居房交了钥匙,装修当然成为夫妻俩的头等大事。
陈珊妮风风火火从电梯走出来,灰头土脸脏兮兮地像个民工的蒋睦民早已恭候多时了。为了确保装修质量,蒋睦民跟单位请了两个月假,每天跟装修师傅们一起工作一起吃饭,当小工当跑腿的兼职外卖,还要跑建材市场选家具找技工,整个人瘦了一大圈。陈珊妮看在眼里疼在心里,递给蒋睦民一只大号保温杯:“枸杞红参茶,趁热喝,再忙也得好好吃饭,房子装修好人累垮了我饶不了你!”本是贴心暖肺的一句软话,从刀子嘴豆腐心的陈珊妮口中说出就多了三分辛辣味道。
踏进家门,房内设施比陈珊妮两周前出差时有了不小的变化,蒋睦民边喝茶边热情介绍:“请老婆大人检阅,厨房按你旨意做成开放式,这样敞亮多了,深色地砖跟原木色家具很般配吧,还有卫生间你要的冲浪浴缸,安装好它还出了个小插曲呢……”
陈珊妮随着蒋睦民的引领边走边审视,满脸喜色。突然,她一声尖叫:“老蒋!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卧室的壁纸一定要用米色的!你怎么贴了绿色的?”蒋睦民赶紧回答:“老婆,你听我解释!”“不听!赶紧给我揭掉换成米色!”一枚枸杞哽在蒋睦民喉咙,吐不出,吞不下。
卧室里的壁纸破坏了整个家的好气氛,接下来,陈珊妮挑剔水龙头不是陶瓷芯的,木门颜色难看,这个牌子的整体橱柜比之前选定的那套要多花好几百块的冤枉钱,末了,陈珊妮冲蒋睦民甩出一句差评:“你天天吃住在这里,居然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怎么当监工的?”蒋睦民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我是没本事,有本事你自己装,我这就走人!”
“撂挑子”的蒋睦民说走就走,撇下气鼓鼓的陈珊妮,还有装修了大半的新家。
传说中的蝴蝶效应
一开始,陈珊妮没把蒋睦民的“撂挑子”真当回事。一直以来,每逢家里的大事小事,陈珊妮素有批评数落他的习惯,木讷老实的蒋睦民被差评得次数多了,冷场几天之后乖乖地该干啥干啥。不承想顺毛驴也有尥蹶子的时候,一个星期过去了,蒋睦民到点儿上班,回家吃饭看电视睡觉,丁点没有跟她和解、回新房继续开工的苗头!眼里不揉沙子的陈珊妮也来了脾气,不就是继续采买家装材料跟安装师傅打交道么?有什么难的,我自己来!
陈珊妮忙得一个头两个大,她明白蒋睦民这次为什么撂挑子了,装修工程千头万绪,一个人恨不得劈成八瓣用,她才经历了短短几天就疲于应付了,他已经天天如此操劳几个月,她没肯定他的功劳苦劳,而是出差回来一进门就劈头盖脸数落他的种种不是,的确过分!
一直以来夫妻俩发生争执,不论对错都是蒋睦民先认错求和,好胜心强的陈珊妮没有先低头服软的经验,她想给自己找把“梯子”就坡下来。思来想去,她惦记上了老爸珍藏的那瓶人头马,蒋睦民不抽烟不打牌不玩网游,独独喜欢喝点洋酒。
陈珊妮拎着一袋芒果一包福顺斋酱牛肉回了娘家,芒果是老妈最爱的水果,酱牛肉是老爸的下酒好菜。一进家门,赫然看到餐桌上也放着几个袋子,其中就有一包福顺斋酱牛肉。陈珊妮问阴着一张脸的老妈:“妈,蒋睦民刚才来过了?”老妈眼皮一耷拉:“除了他还有谁!我数落了他一顿让他走了!”陈珊妮急了:“妈,他脸皮薄,他有什么错你跟我说呗!”老妈提高嗓门:“就因为你说了他两句,他就把装修这么粗重的差事甩给你一个女人,我不该说说他啊?人家都是女婿挣房子挣家当,咱们家嫁了女儿还倒贴房钱,好吃好喝的都尽着你们,倒把他惯出大爷脾气了……”
陈珊妮眼前发黑嗓子发紧,自己对老公的差评造成夫妻冷战,她在父母面前的抱怨激发了他们对蒋睦民的不满,她大吐苦水招来了朋友的担心和帮倒忙。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蝴蝶效应”吧,她自食苦果!
差评师变身点赞高手
陈珊妮踏进家门,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餐桌前的蒋睦民已经自斟自饮喝了半瓶洋酒,厨房的灶台散落着菜叶蒜皮,地板上撒着菜汁,她刚刚酝酿出的和解苗头当即化为乌有。
陈珊妮拿过酒瓶:“差不多得了,喝酒伤肝、误事还口臭,说你多少回了,赶紧戒掉!”蒋睦民一改平日的“绵羊”作风,劈手夺回酒瓶:“每回我被你噎得快背过气时,就指望这酒顺顺心气呢!”陈珊妮心头升腾起一簇簇小火苗,夺过酒瓶,一下扔进脚下的垃圾桶:“我让你喝!”蒋睦民涨起一脖子粗筋,抄起酒杯摔下去:“在家里不管对错我让着你行,但让我难过的是无论我再怎么努力再怎么拼,你都看不到我的好,只看到我的错!有时候真怀疑自己娶的不是一个知冷知热的老婆,是一个挑剔苛刻的质量监督员!”
陈珊妮一怔。
陈珊妮心里打翻了五味瓶,蒋睦民酒后倒出了苦水说出了心底话,这些都是她平时听不到的,久已忽略的,一如她在漫长的婚姻旅途中只顾着往前奔跑,渐渐无视了他的优点,放大了他的不足,对他挑剔多多差评多多,是她把对方的忍让当成了服输,把对方的宽容当成了理亏,而越发地迷途不知返!
陈珊妮蹲下身去,捧起蒋睦民的头:“老公,我错了!”蒋睦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啥?你再说一遍!”陈珊妮温柔一笑:“我错了,以后再不会这样了,这酒以后我陪你一起喝!”
第二天,等蒋睦民酒醒之后,陈珊妮用一碗醒酒汤再次向老公认了错,蒋睦民半信半疑:“老婆,你掐我一把,我这不是在做梦吧!”
夫妻二人约定,以后家里不管大事小事都协商着来,口出恶言者罚洗碗一个月,还要给对方唱《小苹果》道歉。有了这个协议垫底,蒋睦民重新挑起装修新房的大梁,采买眼光独到、设计精准、讨价还价一个顶俩,他腰板直了,眼神亮了,整个人是神采奕奕的自信。
三个月后,一个宜乔迁的好日子,陈珊妮和蒋睦民喜气洋洋搬进新家。陈珊妮送走看新房的亲朋好友,一回屋,蒋睦民如霜打的茄子:“老婆,我一个朋友说我定的衣柜是伪劣品,门板夹层就是一层泡沫板,你骂我吧,都怪我没看明白!”见蒋睦民垂头丧气的样子,陈珊妮用手拉起他:“走,忙了一天了,下厨做点好吃的犒劳犒劳咱儿。”蒋睦民身子没敢动,陈珊妮笑了:“傻瓜,咱们已经损失了价值好几千块钱的衣柜,难道还要继续损失这一天的好心情好胃口吗?止损就是获益,差评师早就改行做点赞高手了!”蒋睦民一把抱起她:“老婆,你太好了,我给你唱《小苹果》!”
止损就是获益,欣赏和肯定当然是美好生活的开始。
陈珊妮早已咂摸出婚姻中的门道,你越盯紧他的短处,势必会放大烦恼和不幸,夫妻双方就会变成互相较劲、互相打击的对手,在婚姻的竞技场上,用尽全力、耗尽一生地做彼此的差评师。反过来,你越重视他的优点,为他的成长和进步点赞,你就会觉得他越来越好,日子越过越惬意。
在哥几个的小聚场合,说到自家的那一位,有位男士是这样评价老婆的:只要我出差三五天,家里头那个乱——书和碟片在地板上堆成了山;大大小小的杯子里,不是茶垢就是咖啡渍;衣服堆满了洗衣篮;被子没叠,当然更别指望挂出去晒;满池子油腻腻的菜碟;花瓶里的野花和芦花都抽穗飞芒,扬了一桌一地的芒花儿……您倒是说说看,有功夫看书看碟,插花冲咖啡,就是没空收拾一下屋子,这还是一当老婆的啊?
大概是好久没逮着机会控诉老婆了,该男士喝一大口酒继续说下去:文艺女青年娶不得啊。早年,我还指望她能历炼成我妈那样的人——我妈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大学生,从没让我们爷仨叠过衣服添过饭,更别说下厨煮饭了。
可在我们自己的小家,要是我不下厨,她做出来的饭简直没法吃。这么说吧,我会觉得回了家还在吃盒饭,而且大师傅手忙脚乱,菜都有糊味;她擦地板的速度比我妈快N倍,擦完了,地板仍然是花脸;生了孩子,我妈来照顾她时,一晚上起来三五次给小孩掖被子,我妈一走,孩子从小床滚下来嚎啕痛哭,冻病了好几次。
您猜,这懒人想出了啥招?她买了个睡袋,把孩子一股脑儿塞进去,然后在四周铺好垫子,对我说:这睡袋品牌是美国大兵野战露营用的,可以直接睡在冰地上!我就没见过这样对孩子不上心的妈,也不知她给孩子灌了啥迷魂汤,孩子现在到了青春期,视她为精神偶像,有心事会跟她夜话到三更,还说将来就要做老妈这样的文艺女中年。天,要是真如此,不知又要祸害哪家小伙子了。
东方男人好像是不屑于当众给老婆“好评”,一些人是觉着自家人表扬自家人,不好意思,很伤男子汉的脸面;另一部分人是真不觉得老婆有哪点拿得出手,“比起我妈的踏实能干、隐忍宽容、全心全意,她差远了——她统共只有半颗心在家里。”
其实,时代不同了,有一半心给家人已经非常不错了,还有一半心,那得给自己、给工作、给朋友啊。一次聚会上,我见到了这位女博士。我建议大家做一个小游戏:所有的女人,把自家老公的特点写在纸卡上,供大家集体传阅。不到5分钟,女博士就写好了:他很会收拾屋子,哪怕我刚刚交完稿,家里像刮过龙卷风;他很会做饭,煎的鱼从不破皮;他擦出来的车子,直接可以去参加博览会;身为建筑师,他的图纸都有备份,从未出过差错;他对女儿很有耐心,当年是个会编故事的超级奶爸;他对爸妈很有孝心,对岳父母也礼数周全……看了这些评价,我不由暗笑一声,问她:“知道你老公给你打多少分吗?”
她若无其事地说:“知道。”
“那你还毫不吝啬地给好评?”
“知道当年苏东坡和佛印见面的那段典故吗?东坡说,佛印在他眼里是俗人一名;佛印说,东坡在他眼里是活佛一名。谁更心安理得?”
老婆有如此心胸,那位男士给个“中评”都说不过去啊,妄论给“差评”了。
一个交往多年的女性朋友,在我们一干小女子都急切切嫁人生子之后,还一个人墨守香闺,修炼气质。据说,她要找的男人,绝不是我等老公这样的寻常之辈,一要帅气体贴,二要多金专一……
半年前,人家真找到一个,确定恋爱关系的第三天,就带来和大家见面。男人三十多岁,成熟稳重的样子,家世良好,收入也不菲,确实良人一枚。
再然后,大家聚会的时候互相通知:别叫那谁谁啊!再然后,她老公就听到了她的一些风言风语,不知道是谁干的,反正她的幸福打了折扣。
无论你老公多好婚姻多幸福,不要在朋友面前炫耀。大家都过得平平常常,唯独你跃上一个台阶,一切都溢彩流金,那你就关起门来自己偷着乐得了。
真正的幸福是一份藏在眼角眉梢的笃定和安然。不需要炫耀,但凡炫耀出来,便失去了笃定,要么,相差悬殊;要么,你变态,愿意看别人妒火燃烧。
那个著名的炫耀大王石崇,跟皇亲国戚炫耀财富,比烧钱不说,还跟人家炫耀自己的女人———你知道我有个老婆叫绿珠吧,那美的,天下无双;那才华,那温柔乖巧……结果,绿珠被人家盯上,向他讨要,因此引来杀身之祸,连带着倾城美人绿珠,也只好跳楼了事。
可见炫耀实在不是什么可以放到台面上的事,你炫耀得太狠了,被别人觊觎挖墙脚;你炫耀得浅了,又无端被人鄙夷,以为你喜欢吹牛皮。一个人天天唱独角戏,其实心里爱饥渴,沾点雨露就找不着北。就像一枚菜叶子里的虫,你在里面吃得欢畅,别人在外面只不过看到几个窟窿眼儿。
所以,炫耀这件事,该忍则忍,忍不住就掐,千万不要冒出来!
我和叶荣是经我们科室主任介绍认识的。结婚那晚,他深情地说,愿意一辈子为我烧菜做饭。他一手好厨艺,在朋友圈里有目共睹。
他的话正中我心,我就想平平淡淡,做个幸福的小女人。谁知道,大前年,叶荣被提拔到了重要岗位。他的承诺变成了空话,再没进过厨房,晚饭桌上也难见他的身影。我只能笨拙地学着做饭。
儿子5岁生日那天,叶荣原答应带我们下馆子,临时却跑去接待上级领导。儿子懂事,没吵闹,只提出要吃他最爱的红烧刀鱼。
我暗暗叫苦,只好照着百度出来的菜单一步步做。出锅撒葱花时,鱼肉全碎成了渣。我难为情地把菜端上桌,儿子迫不及待夹起一块。望着他难以吞咽的表情,我跟着尝了一块,好苦。儿子竟然没闹,鼓励我说,多做几次,一定会做出爸爸那种水平。
有了儿子的鼓励,没多久,我的厨艺大有长进。有一次,难得叶荣在家吃了顿饭。望着他惊艳的表情,我翻了个白眼,心里赌气说:没你烧菜,我们饿不死。
叶荣对家庭生活的疏离还在其次,更糟的是他的思想在快速变化。原先在外连根草的便宜都不占,如今他却时不时带回贵重礼品。
一次,当月工资如数交给我没几天,他就给我带回一个价格昂贵的iPhone5S。我猜是别人求他办事送的,就敲边鼓,警告他。他不耐烦,嫌我啰嗦,说现在都这样,他自有分寸。
第二天,叶荣见我没换新手机,就拉长脸责备我。我说,不清不楚的物品不用。他火了,回敬一句“不用拉倒”,便冲进卧室,反锁了门。
我们冷战了一周。最后叶荣来求和,承认东西确实是人家送的,因为他帮了人家大忙,他答应我,以后在这方面会注意。
我开心于叶荣的悬崖勒马,可三个月后,我发现了更可怕的事。我娘家婶婶家里出了点事,借钱救急。我去银行取钱,发现卡里多了好几万元。我的心咚咚咚狂跳,叶荣越来越大胆了。当晚,我心情很不平静,站在阳台上望着,一直等到他回家。看着他单位的车子停在楼下,司机点头哈腰地为他开车门,那一刻,我对他充满陌生感。
等他打着酒嗝走进家门,我立刻追问卡上钱的来由,他说是同学和朋友要把小孩送到某学校读书,而学校有政策,划片了,不随意接收学生。他看在同学朋友的面子上帮了忙,所以大家都塞了红包答谢。
我压住声音忙问,这样叫不叫受贿?叶荣呵呵笑,说我真是没见过世面。我不依不饶,劝他把钱全退了。他说,这不可能。
叶荣怪我不识好歹,不知道享受夫贵妻荣的感觉。我则恨他不体贴我,让我整天提心吊胆。
每当上班或出门,只要穿了新衣服,提了新挎包,拿了新手机,我总感觉很多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还有,遇到之前不太熟的人,她们的热情劲儿使我浑身不自在。一次,在乡下当老师的初中同学委婉探询,问我能不能找叶荣帮忙,把她调到好一点的学校。我说,帮不上忙,什么事都需要自己努力。之后我们每次相遇,她言语中总夹着一股酸味,让我很尴尬。
同时,由于叶荣不听我劝告,我们之间又开始了冷战。
2015年8月,我从朋友口中知道叶荣出事了。他因为收受了很多家长的红包,被人举报,可能要受处分。我赶紧回家陪伴他。
我借机安慰叶荣,无官一身轻,以后就好好过日子吧。谁料到,他心灰意冷,竟提出离婚,他说虽然已回归了生活,但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他坚持许久,我只好尊重了他的意思。
现在,我们已协议离婚。叶荣因为事发后态度较好,及时退款,市领导最终研究的处分结果只是撤了他的职,重新回到原来的岗位。
这段感情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失去了,我甚至都不知道它是怎么流逝的,因为什么。但我知道,对于未来的缘分,我一定会好好把握。
老公身高1。78米,体重70公斤,完全可以归入仪表堂堂英俊潇洒一类。反观我,就似活在老公阴影下的小可怜,只有在他照不到的地方我才会被赞有三分姿色。所以,我将打一场美容持久战,否则就会在不远的将来惨败为黄脸婆。可结婚才3个月,老公就有了心病,他发现自己长了小肚腩,所以在我高举减肥大旗的时候,他成功跻身为我的雄性盟友。
雄性多以肉食为主,可为了保持身材,老公忍痛决定向素食靠拢,他说:“早餐豆浆面包,午餐蔬菜米饭,晚餐蔬菜稀饭,隔3天吃一顿肉!”他说得咬牙切齿,我听得胆战心惊,想起以前老公两天不见荤腥就暴躁如老虎的样子,我真怕他在馋不择食的情况下把我这肥妞当成猪排猛啃。
我安慰他:“你已经把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雨和他乡遇故知这人生四大喜事全经历过了,偶尔心宽体胖一下也不为过!你该吃就吃,该喝就喝,我举双手双脚赞成!”他充耳不闻,三令五申命我严格按照他的要求准备三餐。嘿嘿,他要是能坚持3天,我就服输1
3天过去了,老公信守诺言,没有露出馋肉的迹象。我看他趴在地上做俯卧撑,心中纳闷不已,照婚前的经验,他3天不食肉味就会四肢虚软,连爬楼梯都无力,这次竟然有力气做运动,不寻常!莫不是他真铁了心要成为宽肩窄臀细腰的健美肌肉男?
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打量他一番,他竟然埋头不敢正视我,有鬼!我心中一动,拉开冰箱一看,那些香肠蒜肠果然全部失踪。我装作愤怒的样子瞪着他,他嘻皮笑脸地求饶:“算了,我不减肥了。老婆,不吃肉真的不行!”看他那样儿,大道理我还是省省吧。早知道食肉动物不会吃素,这几天我也不用虐待自己馋肉的胃。
在超市采购的时候,忽然听到阿牛唱:“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大肚腩,你对我是否意兴阑珊;如果有一天你成了黄脸婆,我是否会嫌你又老又哕嗦。”我撞撞正全神贯注挑鸡腿的老公,他竖耳听后问:“如果我有了大肚腩,你会咋办?”“我就努力成为黄脸婆,和你配对!”我心中盘算着:我离黄脸婆几步之遥,而老公的小肚腩想成壮观之态至少也要七八年,为了让俺俩天生一对地生一双,我连忙又抓了几根鸡腿往推车里扔,嘿嘿,这样应该能快点让老公和我变成绝配吧。
趁我在厨房磨刀霍霍向鸡腿之际,老公从网上下载了《大肚腩》,当锅里葱香四溢的时候,他用五音不全的嗓门跟着阿牛唱起来:“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大肚腩,你是否会爱我依然;如果有一天你身材走了样,我是否还会为你摘下星星月亮。如果不小心我们白头偕老,上天保佑我们恩爱依然。当我们老掉了牙花白了头发,让我当月亮来温暖你绉绉的脸庞……”听着老公演绎的跑调版《大肚腩》,闻着空气中飘浮的肉香,我发觉幸福竟然离我这么这么近。
入睡前,老公仍在哼“如果有一天我有了大肚腩……”,我终于受不了他的魔音,揪着他的耳朵吼:“不要紧啦!拿来当枕头睡啦!”
“死”这个字像道禁门
小妖怀孕了。陈平挣扎许久,不得不与灼灼摊牌。但无论他有怎样的说辞,灼灼都是一个“不”字。灼灼一会儿扑上去撕咬他,或死命撞墙撞地,泪水一股股涌出,无穷无尽似的。陈平觉得自己正经历着一场噩梦。
小妖怪陈平根本没用心,天底下哪有解决不了的事情。一天他们出去逛街,撞见一起车祸,血从人群下大片涌出。小妖冷笑一声:要是灼灼死了该多好,可不就一了百了了。
“死”这个字像道禁门,一旦推开就再也没有顾忌。当晚,小妖早早熟睡,陈平却翻来覆去。那一摊血在他眼前漫着,同时膨胀起来的还有小妖那句话。
做完手术后,小妖跟陈平郑重地说:我信你一次,但两年之后,男婚女嫁,永不相干。陈平转开头,悄声叹口气。
为何又要送她去医院
自从陈平回家后,他与灼灼过着人前恩爱人后冷战的日子。
陈平时常自问,为什么要与灼灼重归于好,为什么要配合她在人前恩爱……一个呼之欲出的答案摆在他面前,他不敢深想,只得不停找话题来打破沉寂。
灼灼不理睬他。他自己说个不停,手势与那些无意义的句子在空气中频繁相撞。渐渐他一分为二,同时旁观同时努力表演、同时躲闪同时察言观色、同时心虚同时滔滔不绝。
灼灼接连进了两次医院。一次食物中毒,一次煤气中毒。
清醒后,医生对她说,你真是多灾多难,上次吃坏东西,这次干脆忘记关煤气。幸好你先生及时送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灼灼煞白了一张脸,看着陈平说,谢谢。
当晚陈平在病房守夜。他伏在床沿上,先觉半边脸被压得火烫,后又渐渐麻木下来。他动弹不得,灼灼的呼吸在他头顶数寸处醒着,两人兽一般在暗夜里对峙,无限接近又无限遥远。陈平听见自己心底杂草“哧哧”生长起来的声音,只觉万分荒凉。
他的生活何以落到这个境地,他想。
一双冷眼锋利瘆人
人们眼中曾背弃的陈平,正重新变成一个无可指摘的好人。
大家对他的反应在意料之中,只有灼灼令他迷惑。这个女子绝口不提从前,若无其事地与他在人前温存,人后却不交一语。每晚他们躺到一张床上,她身体僵直,与他之间泾渭分明,而他看见巨大的荒凉和绝望笼罩下来后,心头上的草越发长得高了。
某天,灼灼久久凝视新婚时她写下的挂在墙头的“温柔乡”三字,忽然伸手撕下,扯个粉碎。
灼灼依旧令他费解,他从未见过如此冷静的女子。她生活规律得如一只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回家安静地在厨房忙碌,活鸡活鱼被熟练处理成一盘盘美味菜肴。
每晚他们各抱一本书看,一言不发。他翻过她的书橱,从书签的移动中知道她上周在看《谈艺录》,上上周是《绘图本山海经》。她去北京出差带回了几张皮影,珍宝似地守着,对了灯细细赏玩,又用双手操纵它们俯仰转侧,轻轻笑出声来。她将目光转至陈平身上,一双冷眼锋利瘆人。
他知道上百种谋杀方式
陈平的好人政策已初见成效,四面是众口一词的赞誉声,这也许会在将来的某日转化成对他有利的证词。
他开始在心中慢慢筹划一种谋杀方式,从准备做案工具、令被害人放松戒备到事后故布迷阵,安然脱身为止。他仔细推敲每一个细节,内心时而沮丧时而狂喜,外表却不动声色。
自一次的成功试探后,陈平现在每晚都将灼灼揽入怀中,极尽温柔能事地抚摸下去。她脆弱的颈窝恰合双手虎口尺寸;左侧第三与第四肋骨间可容一把薄刃;耳后动脉正诱惑地跳动着;血液汩汩的流动声在幻觉中分外清晰;而肌肤是种半透明的薄,蓝色脉络隐约可触。
灼灼在他手指下僵着,全无反抗之意。
这是件精致美好易碎的艺术品,只能够被使用一次,但他知道上百种谋杀方式,如何找出最完美的一种,这个问题令他极其兴奋又极其苦恼。
陈平叹口气,马上请假赶过去。
小妖还是从前一样的袅娜俊俏。他们温和相拥,然后一起购物、吃饭、喝茶、叙旧,后来就有些冷场。陈平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臂,刚才小妖的手曾停在上面,冰冷滑腻,这种强烈的异样感挥之不去。他想起《爱情重伤》的结尾:男人许多年后再见他曾为之生生死死的女人,却发觉她与其他女人并无分别。
他掉下泪来,小妖浑身颤抖。小妖问他:当年我若不离开,会否是另外一种结局?他无法回答。
这种情形令他软弱而伤感
小妖很快结了婚,听说对方与她年貌相当。陈平没惆怅太久,他忙着为灼灼打听治疗失眠的方子。灼灼不知何时开始失眠,她的呼吸在暗夜里醒着,身与心都离他极远。
在陈平辛苦地将牛奶、桑椹子、酸枣仁、花生叶、肉桂、黄连、棉花根等物烹炒蒸调一番之后,灼灼依然没太大起色。但她开始对他微笑,说,谢谢。这种情形令他软弱而伤感。
他重新爱上她的身体,着迷似地反复研究每一处起伏。原来她眼底是微蓝的清澈;睫毛扇子似地扫过他的手心;下颚是种令人心疼的尖;肌肤如上好的丝绸般一滑到底;腰身正扣在他手掌中,严丝合缝。
他一遍一遍近乎沉醉地摩挲着,灼灼渐由僵硬而柔软。她怯怯握住他指尖,然后是手指、手掌、手臂、脊背、身体,她叹口气,忽然整个人春水一般化了,她向他怀中深深偎过去,昔日他心爱的好姑娘又回来了。
这真是令心灵得到抚慰,身体极度愉悦的夜晚。
陈平无以表达自己内心的欢喜,他找出《永别了,武器》的段落念给灼灼听。灼灼说:我们比他们更幸运,我们的白天与夜晚都比常人好得多。
他们的白天早已重新发掘到乐趣。这几年的所学所得都赶不及地拿出来献宝。每天依然是各自捧了书,但她现在躺在他的膝上,看到有趣的章节就敲敲书背,他俯身下来,几回合的耳鬓厮磨很可能发展为一场缠绵。
陈平吞吐着说起他对谋杀策划的研究,灼灼听了,随口说出一种实施方式来。他心中一亮,这两全其美的结果使他又陷入新一轮的兴奋中。
真相她早已警醒
后来,陈平出版了一本有关谋杀的书,书名叫《过程》。
这天,有省报记者来访,灼灼微笑着奉出下午茶点。女记者拈起一片比纸还薄的牛肉,带了夸张姿态说,瞧这刀工,猜我想到什么,您文中提到那三千多刀的凌迟。陈平笑,别小看我太太,人家现在正主持电视台的烹调栏目呢。
女记者先问灼灼如何看待陈平这本书的另类选题。她回答:成长的逆境中,只怕每个人心中都或多或少动过杀人或自杀的念头。写书不就是发人人心中皆有、人人笔下皆无的情感么?我赞赏我先生敢于直面阴暗的态度。
其实,灼灼早就警醒陈平最初回家的动机了。但她却不动声色,把自己从一个不敢杀生的娇弱女子,渐渐训练成一个冷血的杀手。她想着无法治愈的失眠,手下却没停,将墙角的鸡抓来,在脖颈处微一用力,又从冰箱里拿出新鲜肉排,按每晚摸熟了的间隔流利砍下去……
她无声一笑,她的一生首尾呼应,谁还管中间那段血淋淋的过程呢。他把她变成了顶级厨师,而她把他变成了小有名气的侦探作家。
在冬季里,没有雪似乎总是不够完整的,而没有了梅,冬日也觉得会少些妩媚。
雪,是天与地共做的梦。醒了的人,走在天地的梦里。那一刻,我举着伞,走在去访梅的路上,心情似去见新交的女友。
雪在舞,花在开,一把小伞于无人处起来。仰面,抬一抬睫毛,拈几朵雪花,此刻,我好像是一朵盛开的梅。
从哪里忆起呢?前半夜,还是后半夜?
前半夜,我孤坐着。一盏灯下,百无聊赖,读欧阳修的《玉楼春》:“别后不知君远近,触目凄凉多少闷。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万皆是根。故倚单枕梦中寻。梦又不成灯又烬。”那时,玻璃窗外,是一片湿漉漉的夜,像幽深的古井,远近的灯火仿佛是天边的点点寒星。我新沏了杯茶暖手,将手中的宋词又翻过一页。楼外的夜雨,点点滴滴,像个省略号般意犹未尽地痴情。心里的渴盼着第一场雪的来临,想来还远吧?
后半夜,周围已静。簌簌的,翻身,不想睡,总有些什么事未完的感觉。还是簌簌的,在窗外,在千万片的香樟叶上,在肥硕的广玉兰叶和掌形的棕榈叶上,在枯草的断茎上,在水泥院墙的裂缝里……
终于落雪了!而后我也醒了。真的是落雪了!在灯熄人静的暗夜,雪自我的听觉里来到了我的身边。像舞台上的戏剧,黑而重的幕布还未启开,水袖也未见抛甩出,一截清而雅的唱腔自帘后迢迢地朴到你的面来。想见吧,一睹银装素裹的娇娆?头侧了侧,却又想留着些神秘,不开窗,不见。就由它在窗外抒情到天亮吧,我曾等了你那么久!急切的见反而唐突了你!
窗外的雪依然柔柔地落,那声音是轻柔的,一如宫娥的舞步在丝帛的毯子上碎碎的走着。一颗心终于安稳了,再翻个身,睡去。
早上起来,开窗,满眼皆白。可又不是,院墙那一角,好似老白菜的大白叶子还露了些青绿色的边儿边儿,菜畦沟不是国画里晕染的浅赭石色。如果天地真的在做个迷离的梦,这梦定是微醺的。是的,不是一塌糊涂的深度的醉,不是忘了前世今生的长梦大眠。
落雪的那刻是秀美的,天地仿佛是敷了层淡粉的小姑娘,优雅的辱红齿白,眉清目秀。
雪在微风里漫天舞着,伴着的轻音乐只萦回在大地的瞬间,慢拍子自己踩,自己踏,怕扰了人。雪落在葱绿的香樟叶上,风摇落了些,又添补了些,似谁在摆弄着一副祖传的磨盘,只磨得香樟的叶更翠了。雪醉卧在一树梅花淡黄的蕊里,温柔乡里不愿醒,醒了,就是蟒袍玉带的富贵春了。
1
我和柳盈一人选了一个男生作为暗恋的对象,游戏的规则就是把每天关于他们的事情和我们的心情记下来,然后交换阅读。我选的是我们班的第一帅哥,柳盈选的是隔壁班的沉默俊男。选定人选的当天我们兴奋地坐在操场上一直聊一直聊,回宿舍时路过教室,我顺了两根黄色的粉笔,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我和柳盈奔在校园里,在电线杆上、马路上写满了他们的名字,最大的两个是在去食堂的路上,“也许他俩明天早晨走在这条路上的时候会看到,却不知道是我们写的!”我一边蹲下去用力划出黄色的字母一边兴奋地说,柳盈回应我的是一声尖叫。
我们在一起干过很多有意思的事,可从没有那个晚上那般没有理由地疯狂过。
看到他走来,我便翻开日记本,很认真地写下:“他走进教室,坐在离我两排的地方。他今天穿了一件很难看的T恤,穿着品位有待提高。拿着两个馅饼,看来还没吃早餐。”
日记就这样每天继续,我和柳盈时不时交换来看。柳盈比较惨,她挑的那位比较喜欢逃课,因此她写的更多的是:“又没有来……还是没来……到哪里去了……干什么去了呢……终于来上课了!”我们在看对方日记的时候互相嘲笑,但是老实说,这两个本子真是搞得我们神魂颠倒。
2
国庆长假来临,我有了一个疯狂的计划,我耍了许多小手段,让我的暗恋对象在他的城市陪我玩两天。最后我还去了他从前念过的高中,在他教室的门前,我真想像《东京爱情故事》里的莉香一样,刻上自己的名字。当然,日记足足写了4页,他的表情和说过的每句话我都记了下来。
只是假期之后,他不曾对我有任何特殊的表示。日子又回到了以前的节拍,我每天写在本子上的又变成了没有任何意义的流水账。可是我的心里已经不能平衡了,虽然他只是为我这个“同学”尽了地主之谊,可是这件小事却禁不住我一个星期的辗转琢磨。我觉得自己的一番辛苦付诸东流,我委屈失望地找到柳盈,说:“我要放弃了,他一定不喜欢我。”柳盈也要放弃,原因是她听说那个男生已经有女朋友。天晓得我们这是在干什么,连别人的基本情况都不了解就敢喜欢。不对,我们之前说只是游戏啊,谁要真的喜欢了?柳盈哀哀地望着我的眼:“我觉得我好像假戏真做了。”
3
平安夜就要到了,我和柳盈觉得格外地伤感。晚饭的时候,柳盈和我点了啤酒,我们以前从来没有喝过,可是我们却有了一种不醉不归的心情。啤酒的味道和想象中的一样难喝,但我还是很勇敢地灌了下去。我们都开始有点头晕的时候,柳盈对我说:“我要发短信对他说,你敢不敢?”我知道其实我们还没醉,可是这个时候不说,今天不说,还要拖到什么时候呢?于是我说:“好!”我们拟了几乎内容一样的短信,好像要上断头台一样闭上双眼按下了发送。睁开眼睛,我和柳盈的眼泪都争先恐后地涌出来了。我们就那么看着对方,最终拥抱在一起,互相不着边际地安慰着。其实,我们实在不知道这个游戏该怎么继续下去,我们手足无措而且心慌意乱。
听到这句话我如释重负。尽管我了解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他并没有爱上我,但我突然觉得这是我想要的回答。好了,就算我在为自己的失恋找借口,来挽回一些面子,这件事总算有个结局了。
4
01
三月的某天,我搭鄰居小辰妈妈的顺风车一起外出办事。
那天天下大雨,开车视线模糊,小辰妈妈也格外小心谨慎。可还是“嘭”的一声,车身忽然一震,我们被后车追尾了。
本应是后车的主要责任,可后车的司机却先发制人,他气势汹汹地冲我们大吼:你们会不会开车?女司机就是水平差!本来就开得慢,还忽然减速!
小辰妈妈解释说:我减速是为避让行人,我有行车记录仪可以调看当时情况。再说这种大雨天,你本应注意与我保持安全距离。对方自知理亏,可还是不依不饶,大骂女司机开车都不用脑。
我忍不住想跟他理论,却被辰妈拉住,示意我回车上等。她说:“你跟他费什么口舌,等交警来吧。”说完,她打开车上的音乐,又从包里取出自己的KINDLE,开始静静地看书等待。
我忽然觉得车内瞬间被她调成了一个小的静谧空间,与车外的倾盆大雨形成鲜明对比。
再一看车外的那位司机,迥然的场面更是有趣:
一个气急败坏,不停地在马路上骂骂咧咧,被大雨淋得像落汤鸡;一个优雅自若,像没事人一样,在车上淡淡地翻着书。
后来交警来了,判对方的全责,事情很快得以解决。
我忍不住赞叹辰妈,说:你心态真好,遇事淡定冷静不争吵,还很会享受别人觉得最煎熬的雨天等待时光,这事处理得很漂亮。
辰妈笑说:“本来也不是我们的责任啊,干吗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呢?如果吵架有用,那我早就冲上去啦。你看我们刚刚难得忙里偷闲,聊聊天、看看书、听听雨,不也挺好?”
02
记忆中,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夸辰妈心态好了。
两个多月前,也是在车上。我们几个家庭一起去动物园玩,辰妈因为先生出差,就带着孩子坐我们车上。
从我们的家到动物园,大概二十多公里,平时五十分钟车程,可那天偏偏特别堵车,开了二十多分钟,才不过开出小区一千米。
车里的两个孩子早已按捺不住出门玩耍的心情,他们一会扯开零食的包装,吃得一地碎片;一会又趴在沾满零食的地垫上,假装捉迷藏;一会在车里大喊大叫,引来旁车纷纷观望;一会又前后攒动,动作夸张且很不安全……
我被惹得不厌其烦,忍不住训斥了两个孩子几句,又在自己孩子的屁股上拍了几下。本来好心情的儿子,忽然委屈得哇哇大哭起来。
旁边的辰妈见状过来圆场,她从包里翻出自己的本子,扯下几张纸,提议说:你们两个小伙子不都喜欢飞机吗?我们一起玩折纸飞机吧。
四五岁大的孩子,正是对折纸有一定兴趣,却又技艺生疏的年纪。小辰妈妈耐心地引导着他们,一步一步、手把手地,开始对齐、折叠、压线……
每个人折完一架飞机后,小辰妈妈又提议说要搭建一个停机坪。于是他们又开始折第二架……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他们竟也安静地折了一个多小时。达到目的地的时候,后座上摆满了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飞机。
看着两个孩子童真的笑容,我很为自己之前的暴躁感到愧疚。我注意到辰妈,在孩子的问题面前,倒总是浅笑盈盈,温柔化解,就对她说:真佩服你!好像天生心态特别好。什么事都不急不恼,哄孩子也很有一套。
小辰妈妈笑:“我哪是天生的心态好啊,还不是调整调整再调整。”
辰妈解释说:“你知道我们家的情况,从辰辰一岁起,基本就是我一个人带大的。开始也是经常气急败坏,稍有不顺就对着孩子大吼大叫。可是你知道,孩子就是你的一面镜子,你越焦躁、他越狂躁,你先平静、耐心、微笑起来,他也会慢慢学着不急不躁和对你微笑。”
原来,所谓好心态,不过是调整调整再调整。是懂得生活也好、孩子也罢,就像你的一面镜子。你给它拿出什么,就会对应得到什么。
03
如果只看辰妈的朋友圈,你会觉得这真是一个天生好命的幸福女人。
先生儒雅博学、小有成就,儿子聪明懂事、性格开朗,而她自己,仿佛一个“已婚少女”,结了婚还像没结婚那样,热衷旅行、户外、看电影,只是身边永远多了一个小影子;容貌也像结婚前那样,眼神明亮、笑容清澈,只是多了一分熟女的优雅与媚态。
可作为邻居,我太了解她生活的另一面。
先生工作很忙、经常出差,婆家还要在家乡照顾一个更小的孙子,很少来帮她。从孩子一岁起,她基本是一个人撑起一个家。
以前我总以为,好的心态跟性格有关,它是一种豁达、乐观的生活态度,但后来在辰妈等人身上,我渐渐发现,它是生活的经验和智慧,是让我们真正解决问题、走出低谷的关键所在。
谁的生活都会遇到低谷,只有好心态,才可能有好状态;而唯有好状态,才有可能快速冷静地解决问题,不至于一直在泥沼里待着。心情越坏、态度越恶劣、视觉越悲观,反倒容易在问题里越陷越深……
正如辰妈所说:哪有谁是天生的好心态,不过是懂得调整调整再调整。
那些在生活里始终优雅的人,不过是深深懂得:以相对好的心态,来面对生活中的难处;以更好的状态,帮助自己快速走出低谷;以一个始终美好的姿态,体面地迎接命运的翻盘。如是而已。
“楼下小公园的花开了,春天要来了。”“今天去电影院看了《流浪地球》,特技实在是震撼,太牛了。”“加班到凌晨,去楼下的全家吃碗面。外面的马路此时空无一人。”
……
“今天跟客户去吃泰国菜,我们有空可以一起去。”这是今天的。
“好啊,择日不如撞日,那就明晚吧。我可以早点下班。”贞贞想主动一些。
好可惜,半天过去了,安森那边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回复。
自从半年前他们在深圳重新遇到,小熊就频繁联系她,每周总要找借口约她出来见面,贞贞心情好就出去,心情不好就拒绝。只要小熊不表白,她就不拒绝,有人捧着,难免拿乔。
“你不想去的话,那我请你吃小龙虾,今天发奖金了。”小熊赶紧给贞贞第二个选择,不用面对面,贞贞都能想象出小熊胖脸上堆起来的笑。
好吧,不能拒绝笑脸人,贞贞勉强答应。
小熊不知道讲到什么事情,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贞贞终于放下手机,抬起头来看他,拿着筷子无心滑动碟子里的菜,扯动嘴角:“对啊,是挺好笑的。”她根本没听到小熊此前说过什么,只想安森怎么还不回她短信?难道是手机坏了,难道是忙得没空看手机?
小熊把她送回家,往常的他总要缠着贞贞多说几句话,但是那晚他罕见地没有废话,很快就放贞贞回去了,贞贞没有在意,她整颗心都系在安森那里。
从天亮等到天黑,从天黑等到天亮,安森的回复终于来了:“好,我这周六有空。”
周六那天,贞贞花了好一番功夫打扮自己,怀着满心欢喜,有点害羞的憧憬。
安森倒是按时来了,短裤T恤配拖鞋,幸好长得高大,走在商场中还不算猥琐。只是跟贞贞隆重的打扮相比,他就显得太过“简约”了一点。
贞贞有点泄气,默默地吃着碟子里的三文鱼,沾了太多芥末,一不小心辣出了鼻涕眼泪,泪眼朦胧中,突然想起前几天跟小熊吃饭的画面。看,对面那个心不在焉的安森和当时的自己重叠在一起,而现在可怜的自己,就是当时的小熊。爱情和风水一样轮流转,现世报来得让人猝不及防。
安森现在会不会跟另一个人说,吃了一家不错的寿司店,下回可以一起来吃呢?贞贞有些恶趣味地想。
这顿饭她买了单,是为自己买了某个教训。后来小熊再约她看电影,仍表现出热情的样子。贞贞想了想,拒绝了他:“不了,谢谢你。我更喜欢瘦一点的男生。”小熊也不生气,还乐呵呵地说以后有事可以找他帮忙。
至于那个帅气但漫不经心的安森,贞贞把他删掉了,不想用无心辜负别人,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心意被人忽略。
同学聚会,陈奕迅的《十年》带出了他仅存的那点傻气——想听D亲口说说当年对他的看法,但在D面前,他无法开口,只能借助网络慷慨表达,D瞬间打出一排灰黑小字:那么早的事情,我记不清了。
冬天,H喜欢坐在太阳地里吃甘蔗,不一会儿面前就铺满了白花花的渣子,这渣子好比他彼时的坦然,边吃边刻意将其堆高,堆到累了,干脆躺在草坪上,嘴边还存留着甜腻的汁水,迫不及待地涌向梦境。
严格说来,他算不得好学生,从来不考前三名,最后考上个二线的名牌大学,一切似乎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当周围所有人都在你追我赶奋力准备高考时,H知道并执行着“学习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的信条,他把生活的另一部分都放在了喜欢女孩儿D身上。D坐在前排,面容平淡,沉默寡言,每天只留一个瘦削的背影给他,他只能在上体育课或是食堂吃饭时,悄悄看D。
有一次,D穿了一件米白色的乔其纱衬衫,质地轻薄,能轻易看到衣服里面的白色背心,以及背心肩带上的五彩花边。H略微有些脸红,但又忍不住抬头再看,他觉得自己必须得和D说些什么。说什么呢?他在自己的草稿本上写满了D的名字,也没想出该说的话。一直到毕业典礼的时候,他作为学生代表上台,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说: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校长诧异地半天没合拢嘴巴,同学里却是一片骚乱,掌声经久不息。他借着人群和掌声,借着“有情人”这样庞大的字眼,终于表达出内心汹涌的情感。可惜,得到的回应全不是他想要的,看不到D娇小的身影,他立刻有些后悔——这种表白似乎充满了傻气。
大学里,H每周给D写一封信,开始他小心翼翼地谈着自己的近况和趣事,对感情只字不提。D从不回信,他以为是种默许。后来称呼也从小D慢慢过渡到Honey,D还是沉默。他终于不再享受沉默,试探地写了个自己对一女孩倾慕的故事,该女活泼开朗有朝气,运动超凡身材好,于是每天都想看到她。虽然他下一封信立刻揭开真相——那不过是游戏《心跳回忆》里的女主角清川望,D还是巧妙地抓住了两封信之间的间隙回了唯一一封信,她似乎一直在等这个机会,把当年那句情话原物归还: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大学毕业后H在某大型网站谋得一份好差事,娶妻生女,生活小康,令人羡慕,在我们班算是事业家庭双丰收的典范。同学聚会,陈奕迅的《十年》带出了他僅存的那点傻气——想听D亲口说说当年对他的看法,但在D面前,他无法开口,只能借助网络慷慨表达,D瞬间打出一排灰黑小字:那么早的事情,我记不清了。
爱的时候,彼此深情付出。不爱的时候,彼此深切懂得。
进一步是爱,退一步也是爱。
如此,才不枉深沉地痛过,不负深刻地爱过。
一个人,能沉溺地爱,也能痛快地不爱,才是具备了完整的爱的能力。
不是所有的爱都能坚持到最后。爱到不能爱,爱到不必爱,也是爱的一种结局。能在深爱中清醒地放手,才能在不爱中,理智地为彼此松绑。
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你与他(她)说话,可以说到不厌、不腻、不绝。这两种人,一是知音,一是恋人。
相爱的时候,一个笑话,一个故事,你可以无数次讲过,对方可以无数次听过。讲的讲到沉醉,听的听到痴迷。但,倘若不爱了,有时候,哪怕只是半句话,说的说到冰冷,听的听到冰凉。这也都是正常的。
能说多少,肯听多少,便是爱与不爱的区别。
去爱一个人,这是你的权利。
但,不是所有的爱,最后,都会拥有对方,得到对方。你有爱的权利,却没有必然得到的权利。懂得了爱是自由的,才是完整地理解了这种权利。
执于欲念地占有,也终会被这种占有的欲念所伤。
愛得对称,才爱得完美。
不对称的爱,一方越是狂热,越是炽烈,越会是对方沉重的负累。
一阵风,吹到需要的地方,就是春回两岸;吹到不需要的地方,就是霜冷长天。
男大当婚,当妈的再舍不得,儿子长大成人后还是要成家立业,拥有属于自己的爱巢。从此,穿什么,吃什么,他媳妇儿说了算。
“权利”大转移,人尚中年,却面临“空巢”,厨房已不再重要,没有了往昔孩子放学回家后,扯着胳膊“妈,妈,吃什么”的猴急,也少了他上班以后回到家中狼吞虎咽的香甜。
对男孩子来说,吃,几乎永远是第一位的。儿子上中学时,一顿早饭就能吃一碗牛肉面,外加一盘熟牛肉和两个水煮蛋。“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吾家有儿,体会更深!厨房一直是我家快乐的圣地。北方人喜爱面食,包子、饺子、面条不断,光饼子就有白面饼、葱油饼、馅饼、甜饼等数不尽的做法。儿子吃得踌躇满志,当妈的也就很有成就感。可今非昔比,饭桌上少了主力军,我和老公一切从简,也总有吃不完的剩饭。凑合,成了我家厨房的方向,饭桌变得单调而乏味,生活也似乎少了色彩!
年轻人忙事业,偶尔回来也总是很匆忙。房子显得空旷,我尝试做些改变,“民以食为天”,我的“颠覆”从厨房开始。
上网查资料,超市搞采购,我开始动手制作西餐面点——比萨。
家里没有烤箱,找一个厚底锅代替。一通忙活后,我的培根比萨就要出“锅”了。中西合璧,因陋就简,能成吗?老公一脸的不屑。揭开锅盖一看,红红的番茄沙司、白色的洋葱圈和金黄的菠萝丁,肉香独特,奶香浓郁,果香清醇!再撒些翠绿的碎生菜点缀其上,我的比萨居然有形、有色、有味。初战告捷,我兴奋地喊老公赶快拿手机拍照!
发一条彩信给儿子,儿子复信很快:“老妈拉风!”
拌一盘蔬菜沙拉,配一盅蘑菇忌廉汤,杯中斟满红酒,二人世界的西式晚餐已“OK”!
碎花的桌布,暖暖的灯光,左手捉刀,右手握叉,膝上铺一条餐巾,我和先生相对而坐,不由地一笑:“这是要干吗?苏格兰调情?”
就在这时,一把伞轻轻伸了过来,遮挡住飘向我身上的雨水。
那是个雨天,因忘了带伞,而等车的公车站台又是一个临时的、无盖棚的路边小站,所以,我只能站在绵绵细雨中,耐心等待公车的到来。
雨在下著,眼前的一切仿佛覆盖了一层薄薄的轻纱,我的头发与衣裳也已潮湿。而公车迟迟不见踪影,多少使得我愈加地烦躁起来。
就在这时,一把伞轻轻伸了过来,遮挡住飘向我身上的雨水。我侧首看去,那是位二十来岁的男孩,戴着眼镜,脸上挂着一份阳光的笑容,我感激地向男孩道了声谢。他微微一笑说,没关系,不要急,公车误点是经常的,何况今天还下雨呢。之后,我们俩没了交流,默默共处不足一平方米的伞下,我不知道怎样去表达内心的谢意,只是盼着公车早点到来。
约二十来分钟后,我终于看到要等的那趟公车闪着车灯缓缓开来,车刚停稳,我再次向男孩表示了谢意就迫不及待地沖上去了,正准备在车后排入座,我突然通过雨水淋湿的车窗,看见那男孩也上了趟车,而这趟车之前我们刚才在雨中一块等车时曾经出现过。
我的心蓦地被什么轻轻撞击了一下,一股暖流悄然涌动。
周末去临城看朋友,吃过午饭回来,乘了一辆出租车,我困得都睁不开眼了,一上车就想眯会儿。司机是位三十岁出头的小伙子,看我困,就说:“姐,聊聊天你就不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呢,跟我说说话呗。”我笑:“好吧,你说聊啥?”
小伙子是个“话痨”,和我一路从国外聊到国内,从物价聊到房价,又聊到婚姻,自然而然就聊到了他妻子。小伙子提到妻子时脸上全是幸福的笑容,夸他妻子温柔体贴、贤惠懂事,有理财眼光。我忍不住笑道:“你媳妇真的那么好?都被你夸成一朵花了。”他笑:“她优点是挺多,不过缺点也不少,比如懒、不会做家务。但我们在双方父母面前从来不揭对方的短,反而一直相互护短,抬举对方,这样日子就好过了。”还真是,这个世间哪有完美的人啊,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整天揭对方的短,往低处踩对方,再好的感情也会变凉。
婚后,婆婆果然很难缠,常常挑事,晶晶尽量忍着。一次,婆婆又找茬,晶晶和她争执了几句,她丈夫不问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骂晶晶,说她没教养,不懂得尊重老人。晶晶也生氣,本来和婆婆也不是多大的事,让他一掺和就闹大了。她一气之下口不择言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她丈夫更来气了,揭起了她的老底:“当初没人要才嫁给了我,别当自己是宝贝!”晶晶气得要和他离婚,男人却又几次三番哀求,才算翻篇。可这男人有个毛病,一吵架就揭老底,捡最难听的说,晶晶也不可能只听着,每次都反唇相讥,谁也不让谁,都在婚姻中精疲力竭,伤痕累累。几年工夫,爱人变成了仇人,最终以离婚收场。
是啊,夫妻之间不怕吵架,就怕说出伤害彼此的话。语言是这个世界上最锋利的武器,杀伤力甚至比刀剑都厉害,一句恶语一次失望,最终就成了婚姻最致命的伤。而如果彼此温柔以待,那甜美的言语则会成为美好婚姻的保护膜。
最近热播的综艺节目《我最爱的女人们》,演员蔡少芬和丈夫张晋也参加了。作为娱乐圈的模范夫妻,两人早年一直不被大家看好,这不仅是因为彼时两人名气相差悬殊,更是因为蔡少芬一言难尽的过去。但在节目里,蔡少芬说:“对于我的那些过去,他完全接纳,不会用什么眼光去看我,反而很保护我。”这才是最智慧的夫妻,两个人在一起是为了创造更美好的未来,而不是互相伤害。你口不择言一时痛快了,却不知已把刀子插在了对方身上,日积月累,就算不离婚,也早被你伤透了心。
这个世间,谁都不是完人,谁都有难堪的一面,如果你选择对方作为你的终身伴侣,当然要给他护短。你们是彼此最懂得的人,你懂我的欲言又止,我懂你的言外之意,知道对方最深的痛处在哪里,永远都只字不提。夫妻之间从不揭短,才是婚姻美好的秘诀。
可是,母亲病逝未满半年,父亲便要再婚?我非常生气,质问父亲:“就不能等到母亲周年忌日后再结婚吗?”
1个月后,父亲果然再婚了。我没有参加他的婚礼,但从老家传来的消息是,从前油瓶子倒了都不扶的父亲,再婚后买烧汰洗样样能干。
我无比伤心。母亲在世时,虽然有时会和父亲吵架,但总的来说对父亲关怀备至,大半生都在尽心尽力地服侍瘫痪的奶奶、生病的爷爷,并为他们养老送终,是左邻右舍眼里的好妻子、好媳妇。而父亲如此着急地再婚和再婚后的行为,难道不是把母亲一辈子的付出都否定了吗?
晓军却说:“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你出嫁了,你爸又不愿意和我们一起住,他一个人在老家,有一个伴儿也挺好。”
我明白晓军说得在理,也希望父亲能安享晚年,但在感情上,我真的无法原谅父亲。
晓军又说:“其实,你应该庆幸你爸已经有了欧美发达国家的人口素质,自己解决养老问题。”
说的什么话!我越发生气,问晓军:“如果我比你早走,你是不是也像我爸这样,尸骨未寒你就急着找别的女人?也为自己具备欧美发达国家的人口素质洋洋自得?”
晓军瞪我一眼,说:“你误会我了。咱俩大学时就在一起了,你就那么不相信我对你的感情?”
我说:“可我爸妈也是大学时就谈恋爱的,也是我爸主动追我妈的。而且我15岁时,还亲耳听到我爸在亲戚面前,夸我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但我妈一走,他还不是照样急着找另一个女人了!”
晓军便说:“我不想和你吵!但你要那样想,我也没办法!”说完,便转身做自己的事情去了,再也没搭理我。
才结婚两年多,他就这种态度。要不是我抱着女儿,真想狠狠踢他两脚。
周日,晓军的父母要来市里逛逛,自然要在家里吃饭。于是,我一早起来就去市场买菜,回到家便忙着搞清洁、准备食材,一不小心被菜刀切伤左手食指,鲜血喷涌而出。
我慌忙喊晓军。晓军却说:“创可贴在药箱里,自己搞定吧。”然后,翻身继续睡懒觉。
那一刻,我的心冰凉冰凉的。想起前两日晓军的话,我突然觉得,自己和晓军的婚姻关系与我父母的婚姻关系如出一辙:都是尽心尽力为家付出的女主人,都是油瓶子倒了都不扶的男主人。将来,如果我比晓军早走,晓军是否会复制我父亲的做法?
真是一念起,万水千山。我越想越难过,越想越觉得我的付出价值不大,越想越对婚姻和晓军没有信心。
晓军的父母来了,说起我和晓军都是独生子女,符合生二胎的条件,建议我们再生一个孩子。
婆婆说:“如果你俩经济上有压力,工作忙不过来,我们可以帮忙带孩子。”
晓军一听,积极响应。我却犹豫不定。
生女儿前,婆婆也是这样对我说的。可女儿出生后,婆婆便像患了失忆症,即使只是带半天孩子,也嚷嚷着累,牢骚满天;晓军则以工作忙为由,极少帮忙带女儿。于是,我一个人带女儿的苦和累无法与人言。不,我不想像母亲一样,大半辈子都在为婚姻付出和操劳,病逝后,枕边人却一转身便找了另一个女人。
但我没有告诉晓军这些想法。我只是对晓军和公婆说:“我真的不想再生了。”
公婆失望而生气地走了。晓军埋怨了我大半个晚上,我很生气。想起他对我父亲再婚的态度,我对晓军有了疏离感,一个念头也由然而生。
我不再把家务大包大揽,能推给晓军的就尽量推给他。我还三番五次地对晓军明示或者暗示,希望能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
很快,晓军便怨气冲天。
他说:“我愿意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但我就想说,你能不能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从小到大,我妈从来不让我做家务活。恋爱时,我也告诉你我不会做家务,你也答应过家务活是你的事。但现在是怎么回事?”他说。
我告诉晓军:“我想的都是正经事、大事;这个家是我和你的,买烧汰洗一定就是我的事吗?婚前,你不也说过要负责赚钱养家吗?可婚后如果我不工作,以你的薪水根本养不起家;之前我下班回来还要累死累活地做家务时,你不也跷起二郎腿悠闲地玩手机游戏吗?你就是为人夫、为人父的样子了?”
“再说了,我爸和我不也是至亲吗?可他再婚后就不怎么搭理我了。所以,至亲又怎么样呢?”我说。
晓军沉默,却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
我没理他。我必须让他明白我在婚姻中的苦和累,让他也为婚姻付出一点什么,或许他便会珍惜我和我们拥有过的一切,那么他可能就不会复制父亲的行为。
渐渐地,晓军学会了分担家务,经常一下班便往家里赶,不再是甩手掌柜,成了家里家外的支柱,俨然模范丈夫。我因此获得前所未有的轻松感。
原来,一个男人有如此大的改造余地。我既庆幸自己及早发现这点,也感慨母亲在婚姻上的错失。
但是,晓军开始变得沉默,与我的床笫之欢也日益稀少。
也许是既忙工作又忙家务的他累了?我有些内疚,也不强求他的温存。
那天晚上,雨下个不停。凌晨两点多,我突然惊醒。晓军不在枕边,隔壁书房隐约有些动静。
我起身,看见晓军捧着平板电脑,斜躺在沙发上,正专注地望着平板电脑呢喃着什么。我悄悄地靠近他,赫然看见平板电脑里,一个年轻女子正在搔首弄姿,媚笑盈盈……”
我热血上涌,一把抢过平板电脑,狠劲地砸在地上。那一个凌晨,鸡飞狗跳。
当黎明到来,被惊醒的女儿、疲累不堪的我和晓军渐渐平静,也终于能正常对话。
在我的追问下,这才知道:自从我父亲再婚后,晓军便不满我总是把他的未来和我父亲的现在牵扯在一起,他说自己感受不到我的信任、体贴,又不愿意和我吵,郁闷之下认识了一个性格开放的女网友,渐渐产生了感情,便冷落了我,而他努力成为一名模范丈夫的表现,实则是为了掩饰婚外情。
我承认因父亲再婚,让我对婚姻的未来和晓军失去了信心,我以为后来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婚姻的未来好。结果,事实证明,我太低估人性了,因为更多时候它是如此的脆弱,加上晓军又放弃帮助我“治疗”,所以,好的出发点不一定换来好的结果。
婚姻最珍贵的品质,除了信任,双方还必须有勇有谋地接纳和修补婚姻附加值所带来的伤害,比如亲情的伤害。这种品质,犹如二维码,一旦丢失或没有能力生成,便无法开启幸福婚姻。
可惜的是,我和晓军都丢失了婚姻的二维码。
阳光在窗上缓缓绽放,新的一天正在开始。我和晓军婚姻的未来,该何去何从?
最近打开电脑,所有的新闻都是“王菲和旧爱谢霆锋复合”的新闻,娱乐圈的爱情总是让人看不懂。今天是谁和谁恋爱了,明天是谁和谁离婚了,后天又是谁和谁出轨了,哎,娱乐圈到底有没有真爱?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是不是没有爱情就应该明智的选择分开?
最初认识王菲是在98年的春晚,因为那首《相约九八》,王菲给我的感觉就是冷艳。后来慢慢了解了天后的一切,当然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她的感情经历,因为我也是俗人一个。
天后是个勇于追求爱情的人,与窦唯的婚姻是因为爱情,当然那时候他们早已经离婚了。后来就是让我们震惊的“锋菲恋”一个离异还带着女儿的女人和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恋爱了。这是我们这些世俗人所无法接受的,但是王菲已经超越了世俗,她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我们都不应该感到奇怪,因为她是王菲。
可是这段“锋菲恋”并没有开花结果,不知道是因为世俗压力还是张柏芝的介入,相信不是世俗压力,因为天后是不惧世俗的。后来,霆锋与柏芝结婚生子了,在我们看来这是多么天造地设的一对啊!相信他们的婚姻也是因为爱情吧!
可是,一个陈冠希就毁掉了这段看上去很美的爱情,虽然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可爱的儿子,虽然他们曾经相爱过,但是哪个男人能接受自己的妻子“红杏出墙”,虽然他们努力挽救过这段破裂的婚姻,中间也是分分合合,但最终还是离婚收场。
曾经王菲与李亚鹏的结合也遭人非议,有人认为王菲一个天后级别的superstar居然嫁给了一个小演员,金钱和地位差距是何其大。也有人认为一个未婚的李亚鹏居然会娶孩他妈做老婆,这是多么不孝顺的孩子。所以,大家都不看好这段婚姻。
可我却不这么看,我认为这是爱情的力量:爱可以超越一切,包括金钱地位和名誉。王菲和李亚鹏婚后是何其幸福,天后甘愿退居幕后相夫教子,当一个小女人。他们在人前是何其恩爱,让很多不相信爱情的人重新相信爱情,这其中就有我。后来,他们有了爱情的结晶,虽然小李嫣是“兔唇”但她有王菲李亚鹏这样的父母又是幸运的,他们共同创立了“天使嫣然基金”夫妻同心协力共同面对困难。
一切看似美好的东西都不可能长久,王菲和李亚鹏的婚姻也不列外。随着王菲的那条微博:“我们夫妻缘分已尽,我很好,希望你也好。”还是宣布了这段婚姻结束。刚开始我还以为又是娱乐圈的炒作,没有太在意,直到当事人亲自出来宣布,我才相信这是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像传闻那样:李亚鹏热衷于追求名利,而王菲却早已看破红尘厌烦这些东西,所以夫妻间在价值观方面出现分歧,最终导致这段婚姻的破灭。
相爱容易相处太难,这也许就是婚姻不能长久的原因。尤其是像王菲这样的传奇女子,她可以因为爱情为你结婚生子,也可以因为爱情和你分道扬镳,同样也会因为爱情重回旧爱的怀抱,这一切我们大可坦然接受,因为她是王菲。
就像《因为爱情》唱的那样: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有时我还会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班长眼瘸,小金铃根本不会穿衣服,秋寒了,大家都穿毛衫了,她还穿了件白衬衣,里面套了件破线衣。但班长喜欢白色,他的花他说了算。
后来,小金铃参加了学校很多社团,接触的人多了,人也变得开朗起来,成了学校文学社的骨干,写一手漂亮的诗歌,诗歌在众多报刊上发表,还被选入了学校通讯社和校报编辑部,靠实力成了校园名人。
小金铃家庭很困难,大学期间她靠稿费完成了学业,我们都很佩服她。小金铃说,她很感激班长当年把那捧桂花送给了她,当时家贫,她衣服不多,线衣都烂了,只好将白衬衣套在外面遮丑。自己都感觉穿得不伦不类,但班长那天抱着桂花走向她,全因自己那件白衬衣,手捧那束桂花,自卑被花香一点一点挤走了。
这些话我从未对小金铃说过,因为在我心里,那年那捧桂花被小金铃的白衬衣衬托得分外美丽,多年过后,隔着时光的隧道,依然惊艳。
对于女人来说,结婚了,如何和婆家人相处,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去做的事。当然,这也是一个需要讲技巧的事。
不过,有一个原则,需要遵守。那就是:婆家的有些事,不要去“掺和”。简单来说,不要太过热心肠,面对有些事,你要学会“置身事外”。
朋友芸敏和婆家人闹不愉快了。她找我诉苦。她说:“我本来是好心好意,告诉婆婆不要给小叔子带回来的女友封红包。其实,这也没有错啊。毕竟这个女人小叔子认识不久就带回来了,谁知道以后能不能长久。可,最后小叔子怪我,说就是因为这样,他才失恋了。婆婆也说是我不对。我心里很是委屈。”
我说:“那你为什么要去多管闲事呢?”
她说:“我还不是一片好心。平日里婆婆对我是不错。我觉得她们挣点钱也不容易。对于这种情况,就不应该付出。当然,我只是建议。她也可以不听啊。谁叫她最后还是听了我的话,没有给啊。我感觉自己真的很委屈的。”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选择不去掺和呢?若你一开始就不去管这闲事,能有这后面的事吗?”
她说:“你说得也对。的确是这样,我自己也没有想太多。或许,是我太过热心肠了吧。”
有时候,很多人本着好心,去做了“坏事”。结果还会被人不理解。所以,很多时候,我们要告诫自己,有些事尽量不要去掺和。能把自己管好,就不错了。
我们继续说朋友芸敏的事。
芸敏见我这样给她说,她也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了。其实,芸敏并没有什么坏心思。她也是为婆婆好。只是,这件事最后闹了不好的结果。
对于这样的事,其实她是完全可以不用去管的。
有的女人就是这,她们认为在婆家要积极表现一下自己。有什么事,都应该去参与。但这样盲目去参与,其实很容易做错事。
对于女人来说,结婚了。最需要做好的,是管好自己的小家。和婆家的融合,不能太急。俗话说:“欲速则不达”。不要想着一下子就能融入这个家。
婆家的有些事,其实不管你的事。对于这样的情况,就要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只有自己的这个小家过得幸福了,才是真正的幸福。
而婆家的有些人,有些事。那是他们的事,若并没有涉及到自己的时候,尽量不要去掺和。
有的女人,或许就是一副热心肠吧。这样的人,虽然没有坏心思。但很多时候,就是容易做错事。朋友蕓敏就是这样的人。
只是希望她以后能有所“收敛”。
和婆家人相处,很多时候是需要掌握分寸的。这最重要的事就是要懂得选择。不该你管的事,不该你掺和的事,就不要去管,不要去掺和。
若抛开了这个原则。那么,你在婆家就容易闹出一些误会。到时候,或许会影响到自己的婚姻。这样做,事得不偿失的。因此,已婚女人要明白这个道理。
04
婚姻不易,要懂得去珍惜。如何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对于已婚女人来说,需要去学习一些技巧和方法。
对待婆家人,你是要付出真心。但不要事事都去参与。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我们要多为自己考虑。只有先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了,才有那个能力去帮助别人。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事。有的事,其实和我们并没有什么关系。对待这些事,管和不管,你要拿捏好分寸。
总之,和婆家人相处。要记住,不要事事都去“掺和”。要有所选择,有所顾虑。掌握好这个原则,你才不会犯太多的错。才能真正做到和婆家人相处融洽。
时光如同沙漏,洒下点点滴滴的斑斑记忆,回忆起那碗平淡无奇的白米粥,里面充盈着的都是满满的爱。
夜晚,当星光闪现时,我缓缓地走在回家的小路上。刚一进园区,那刺骨的寒风吹过我的脸颊,钻进我弱小的身体里,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好冷啊!”我一边上楼一边缩了缩脖子,挪移着瑟瑟发抖的身体,一小步一小步捱到了家门口。推门进去,温暖的灯光下,餐桌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粥出现在我的眼前,阵阵暖意瞬间把我包围,寒意,就这样被挡在了门外。
我凑近这碗白米粥,用脸贴近它,热乎乎的气息让冰凉的身体也跟着暖和起来。爸爸穿着围裙走过来,端起碗先吹了吹,又小抿了一口,“不烫了,快喝吧!”爸爸笑呵呵地说着。我拿起汤匙,舀起一勺粥,放进嘴里,那白米粥的温度永远都是恰到好處——多一分烫,少一分凉。米粥的软糯在唇齿间弥漫,颗颗白米仿佛把我的牙齿当键盘,把我的舌头当蹦床,玩够了,又统统滑进我的胃,去甜甜地睡觉了……
吃完了粥,我浑身热乎乎的,抬起头来看看爸爸,只见他微抿的嘴角向上扬起,柔和的眸子里满是慈爱。此时,小小的我觉得那白米粥里满满的都是爱。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洒在窗帘上时,我被爸爸的声音叫醒,“儿子,快起床,该上学了!”我睁开眼,跳下床洗漱一番后,跑到餐桌前,只见又有一碗白米粥放在上面,我连忙坐在凳子上,拿起汤匙大口吃起来。干燥了一夜的喉咙在白米粥的滋润下,异常舒服。爸爸见我吃得香甜,笑了。笑容是那么欣慰,那么快乐,就如同那一碗白米粥,滋养了我的喉咙,甜蜜了我的心窝。
白米粥虽然平淡无奇,但是在我的眼中,它却永远充满了爱!
我在杨柳青租房打工。一天回家,看到门上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上月电费,一共15.5元,隔壁。”我这才知道隔壁原来住着人,并且我们合用一个电表,塞条子是为了要我出另一半的电费。我赶紧拿了8元钱准备送过去,可一看铁将军把门,只好把钱用方便面袋装好塞进了门缝。
第二天,我下班回来,刚打开门,就发现门缝里塞着那个方便面袋,里面装着2.5元钱和一张字条:“你刚来不满一个月,所以不应该收你全月的电费。”
看了那几个字,我的心里一暖。这人还挺较真儿,给他小便宜,他都不要……
此后,我一直留心隔壁的一举一动,可奇怪的是,从来没听到过他屋里有什么响动,也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
半个月后,我的煤快烧完了,连续几天到街上去等卖煤的,都没等到。附近的居民都说,一个月才来一次卖煤的。没法子,只好给隔壁的他留了一张字条,问问哪儿有卖煤的。
第二天我下班后,看见门口放着一袋煤,上面还用细铁丝穿着一张明码标价的字条,写着:“83×0.19=15.77(注:实付15元)。”
这样心细的一个人,我想她一定是女的,可又一想,四十多公斤的一袋煤,一个女人根本没法弄回来。既然不是女的,那就一定是男的了!于是我就想:如此心细的男人可真少有……
老样子,我把买煤的钱塞进了他的门缝,当然少不了好处费,不算多也不算少——5元。
谁知道,我的做法惹恼了他。隔天,我在门缝里看到了我那5元钱和一张怒气冲冲的字条:“小姐,你会不会算账啊,有钱你救助失学儿童呀!!!”
看得出来他是生我的气了,不然他的话语不会如此严厉。想到我的做法伤害了他的好心,我很自责,愧疚地找了纸和笔,郑重地写上:“对不起!”顺便还画了一个流泪的小女孩。
我的字条换来的是10块阿尔卑斯奶糖和一张温情脉脉的字条:“乖,不哭,告诉你一个秘密,门口的编织袋里有劈柴。”
为了确定他的性别,更为了感谢他一直以来对我的关照,我给他回了张字条:“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星期天我休息,你有衣服要洗吗?”
他的回复是:“谢谢,恕在下不能成人之美。”也许是怕拒绝会伤害我,他在字条的下端画了一枝小小的玫瑰,虽然画得不是很好,看起来像朵喇叭花,可我猜想他想表达的一定是玫瑰。
那张字条让我胡思乱想了半天。他可真会说话,以为我是免费洗衣机啊,还成人之美。我也较起真儿来,在纸上画了一台洗衣机,旁注:“免费,不洗白不洗。”
第二天,我在门前看到一个袋子,里面装着两件格子衬衣。我发现衣服一点也不脏——他是怕拂了我的好意!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星期,一天早晨我起床后发现门上有两张字条,一张上面画着美丽的雪花,雪花的下面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另一张上面写了一句话:“小心路滑。”我一看就明白是下雪了,他要我走路小心。下楼一看,外面果然白茫茫的一片,一股暖流顿时涌上了我的心头。
我迫切地想一睹他的庐山真面目。第二天,我在他的门上画了一张画,上面画了一个腼腆的女孩,睁着好奇的眼睛说:“隔壁的,我想见你。”
你猜怎么着,他的回复是一只龇牙咧嘴的恐龙,没有只言片语。我知道他是在告诉我他是一只恐龙,怕吓着我。于是我礼尚往来地画了一只吐着舌头扮着鬼脸的青蛙,言下之意是说我才不怕他呢。接下来的几天,我在期待和失望中度过,因为再没有他的一点消息。每天上班送我的是他门上那把铁锁,下班后迎接我的依然是那把铁锁,仿佛那里压根就不曾住过人。我失落到了极点,难道他招呼也不打就搬走了?我想透过帘子看看他屋子里究竟还住没住人,可他那边厚厚的窗帘挡住了我的视线。
我赶紧去看门上,果然有新的字条:“小姐,千万别忘记架好炉子,万一冻了水管,你就得唱《上甘岭》了。”
春天来临的时候,我给他下了最后通牒,说我必须见到他,否则我明天就搬走。我的通牒终于引起了他的重视,他在纸上画了一座桥,而桥下是缓缓流淌的河水,桥头伫立着一个望眼欲穿的男生,手里举着一块牌子:“不见不散。”
杨柳青除了一座有名的清水桥之外,再没有其他的桥。去见他之前,我偷偷地想:这样一个幽默真诚的男孩子,只要他的身高有1.6米,只要他的五官没长错位,只要他没跟别的姑娘订婚,我愿意做他的女朋友。
你知道我在清水桥头看到了什么吗?一个放风筝的小伙子,他的风筝上写着:“不见不散。”他很高,应该有1.78米;他很帅,长得浓眉大眼,我几乎要晕过去了……
质卿笑了,毕竟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情缘,一段缘有一段缘的劫数他不是你的,永远也不可能是了,既然爱已成烟蒂,那么还是扔掉吧
红尘相遇
一个人到酒吧喝酒,嘴唇抹得像两条小带鱼,极短的裙子,大红的头发,酷得不得了
如果不是他走过来掐灭了质卿手上的烟,质卿想他们也不会认识当时的情景是质卿故作老到地让服务生给她点燃了一支烟,而他微笑着走过来,掐灭了她手上的烟,微笑着摇头说:“女孩子吸烟不好”而质卿总认为他们的相识从一开始就带着某种宿命,再长的烟,又能燃到几时
后来质卿曾故作轻松地问他,还记得我们什么时候相识的吗他说,怎么可能忘记呢那天是我结婚5周年的纪念日质卿含着泪笑,记得那个日子便好,虽然他记得是因为那天是他和他妻子的结婚纪念日,但他记得那天也是他们相识的日子便已经足够了
那天他到酒吧来是预先吩咐吧台过一会儿为6号台送上一大杯“爱情彩虹”,插两支吸管,相爱的人可以脸贴着脸喝的那种大杯的鸡尾酒
当他要走开的时候,质卿突然说:“可以请我喝一杯‘爱情彩虹’吗”
他回过头来,微笑,很迷人的那种,说:“可以,但你要给我个理由”
“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庆祝她的23岁生日,这个理由可以吗”
他虽有些惊讶,却马上要了一杯“爱情彩虹”,说:“祝你生日快乐!”他的语气是真诚的质卿喝完那杯酒,就离开了因为突然之间不想再待下去了,不想看到他和他妻子脸贴脸喝酒的样子
回到家,洗去一脸脂粉,质卿想起方才酒吧里的男人,高大挺拔的身板,脸上棱角分明,神情佻然只不过是一场偶遇,质卿对自己轻笑,却没有想到他从此那么深地印在她的心上,在此后的年年岁岁里挥之不去
再遇是缘
几天后,质卿又去了那间酒吧心里知道不该去,他是有妻子的人,可还是去了,唯一的借口便是不一定会碰上他但一进门就发现他一个人坐在6号台,心里的惊喜便漫上来
他也发现了她,略一愣怔,便记起她是谁了在他的目光的牵引下,质卿落落大方地坐到他面前,“谢谢你那天请我喝酒,今天算是我回请你吧”他那年35岁,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妻子
23岁的质卿已是一家大酒店的总裁助理,迎来送往,看惯多少人世繁华浮浪子弟,而她谨言慎行,只是因为知道自己玩不起,只一心等着有一个真心相爱的人,从此便可过上幸福的有爱情的日子只是没有想到那个让她心动的男人使君有妇
从酒吧里出来,她把他的名片抛向风中,一向自认为聪明的她不容许自己再沉迷下去,就让那一点思念随风去吧
她不再去那间酒吧,但一个月后,在一个商务Party上,他们却再次相遇了看着他笑意盈盈地向自己走来,质卿喜出望外地迎上去,笑涡荡漾的那一刻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一个多月里心有千千结,仍然是为了他!
那晚她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他看不过眼,伸手夺过她的杯子,她又硬撑着抢回去他压着火问道:“你难道不明白借酒消愁愁更愁啊!”她呆了半晌,什么时候自己也成了把悲愁忧苦写到脸上的人了,又有谁像他这样把自己心底的悲哀看得通通透透
半醉的质卿和他一起走进了苍茫的夜色中这个城市,夜晚比白天更迷人
寂寞的双人床
质卿和他一起去买了张双人床
他第一次在这里过夜时问她:你真的不在乎吗质卿摇摇头情场上谁先爱上谁便输了,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却仍然沉进去,是自己勇敢呢,还是一生只想这么挥霍一次
半夜两点了,质卿还在电脑前发呆
他不过来的晚上,质卿就经常这样坐到黎明她有点后悔买那张超大的双人床了床太大,一个人睡在上面,她怕极了那种清冷而很多时候,他是不来的
有一次,他拿了妻子的照片给质卿看质卿看呆了他得意地说:“漂亮吧”
漂亮是真漂亮,但让她惊讶的不是这个,而是,他妻子居然和自己日思夜想千次万次在梦里出现的女人一模一样,端庄典雅,一双娇嫩的手娴雅地垂在裙摆上,无声地述说着家教和背景
那一刻,她心里已如明镜般,他是永远不可能离开他妻子的
她懒懒地回答:“没有”
“你真的没有生气吗”
质卿有些不耐烦:“真的,没有”
和他在一起这么久,质卿知道他对自己很好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质卿发现自己越来越浮躁,有时甚至和他亲热的时候,也会特别不耐烦地推开他他总是什么也不说,只是紧紧地拥住她,任她哭过之后回复到最初的平静质卿心里想要什么,他一直都知道,可是他从来不说,质卿也没有说过她知道,有些话不能说,一说出来一切都会烟消云散
爱如烟蒂
有人从后面蒙住质卿的眼睛,那双冰凉修长的手除了他再没有第二个人会有
“不是说很忙吗怎么又来了”质卿说
“傻瓜,怕你一个人孤单呗”他说
质卿冰冷的心突然温暖起来:“那你说,和我相守一辈子好吗”
他照例保持沉默他知道质卿的盼望,但他从来不说,即使是一份虚无的许诺他说,知道自己给不起,所以不想说任何骗你的话而女人,有时明知是谎话,还是愿意听的,只为那刹那的温暖
质卿伸出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把头靠在他怀里,他顺手把起她放回到大床上闻着他身上那种淡淡的香味,质卿不但没有睡意反而更清醒,她轻松地吻他的唇,像只可爱的小猫,他的热情被点燃,热烈地吻着她
当他沉沉地睡去,质卿从床头柜里拿出了烟这一场爱改变了质卿,她开始抽烟了而他,再也不掐灭她的烟,对她说“抽烟对女孩子不好”的话
烟起烟灭中萦绕在质卿心中的却是那么一句话:女人抽烟,只与寂寞有关
清晨醒来时,和煦的阳光透过窗帘洒进一屋子的灿烂,质卿忍不住叹息
“怎么了”他问
“我觉得我已经老了”
他认真地看着她说:“你一点儿没老,我才真的老了,近40的人了,女儿也大起来了,比她妈还敏感”
质卿回头看他
他有些尴尬,很认真地说:“质卿,我很爱你,所以希望你能拥有更多的幸福”
“如果你娶我,那会是我最大的幸福”质卿突然说她知道她不应该这么说,从一开始就不可能,但她就是想他说一句“好”,即使明知是敷衍,也觉得那是对自己爱情的一个交代他避而不答,只很认真地说:“质卿我很爱你”质卿满心的温暖骤然冰冷,什么话都没有再说,没有再看他一眼就上班去了
他不是容易被吓退的人,只不过质卿突如其来的要求给了他离去的借口一直以来,他要的是一份没有压力没有奢望的爱,他知道质卿渴望什么,他一直以为聪明的质卿是永远不会说出那句话的
一周仿佛一个世纪,他像水蒸气一样从质卿的生活中蒸发掉了质卿曾经无数次设想他们的最终分手,只有这一种是让她没有想到的一个人抽着烟,赫然发现,她的爱情,最终成了他手中的烟蒂,要么扔掉,要么烧到手,而他又岂是会烧到手的人
星期一的早晨,质卿卖掉了那张双人床,买回一张单人床放到原来的位置质卿笑了,毕竟一个人有一个的情缘,一段缘有一段缘的劫数他不是你的,永远不可能是了,既然爱已成烟蒂,那么还是扔掉吧
第一次见你,我真的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在台上唱《好男人》的时候,我正在后台紧张地跳脚。那天我唱的歌是《分手快乐》,有4句歌词没记住,用啦啦啦替代的。还好声音没有发颤。
等我唱完了,你来找我,问:你会唱《好心分手》么?
我点点头。你说,那我们圣诞节晚会合唱《好心分手》吧。
我依然点点头。
你对我微笑了一下,就从我身边走开了,坐在一群男生中间,被他们推来推去调侃。
我问:你是谁?
你说你是那个要和我合唱《好心分手》的人。我哦了一声,你有些遗憾:你竟然不记得我了。
我不是不记得你,我只是不知道你的名字。
你说,主持人报幕时不是说了么?
我说,呀,当时我正紧张呢。
后来,我们一起排练了几次。效果总是不好,你很挑剔我的粤语发音(你说你会唱一个歌星的所有歌曲),最后让我唱国语。我们一人一只耳机塞着听MP3里的伴奏音乐,你一句我一句。
演出那天,你发挥得非常好,而我呢,竟比第一次还紧张,声音发颤。
都怪你拉了我的手,那样紧,带着汗。
现在想想我们刚认识的那些年,每一天好像都是潮湿的。我们遇见很频繁,在食堂,在开水房,在图书馆,在电影放映室。你看见我时总是有些小惊喜,亮亮的眼睛眨巴着走近我,坐在我旁边。
你吃饭的速度总是很快,吃完了你就看着我吃,我被你看得很不好意思,总是加速咀嚼着吞咽。之后我胃疼,只好吃吗丁啉。有时在图书馆,你也坐在我旁边,看着书,看着看着就扭头来看我,也是很专注的那种看。你看我不悦就用书盖住脸假装睡着了,继续偷看。
我拿你没办法,我问你是不是想追我?
你点点头说:我对你一见钟情了。
我说:我对你没感觉,我有男朋友。
我看不出你脸上有任何失望,你只是笑,你说那我就挖墙脚了。
有一次我去充饭卡,就站在你身后不远,我听见你和同宿舍的男生聊天。他问你的爱情大计如何了。你说,她有男朋友呢,不怎么理我。男生说,那就转移目标呗。你说,转移个屁,我就看她最顺眼。男生骂你丢人。你说脸就是用来丢的。
然后你转身就看见了我:呀,谢同学,你也在。
我脸红着笑了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们约会三个月的时候,你拉了我的手。四个月的时候,你才吻了我的唇角。
你说,很甜,你说以后结婚了,我每天早上就要这样把你吻醒。
你从来不问我男朋友的事儿,你不问我自然不说。但我猜你一定知道他的存在。现在想想,你不介意并不是真的不介意,你早就猜到了我们的结局。并不是我想象的有一天,你踩着宝马牌风火轮来娶我,而是各自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哦,也许你还期待着我和我男朋友一直这样异地保持着联系,作为备胎,这样分手的时候才不会太困难,太缠着你。
你成绩不错,总拿奖学金。你说你读大学就没从家里拿过一分钱。你问我嫌弃你穷么?我摇摇头,我说我们可以一起努力。
我们在一起的三年,你没有送过我一件像样的礼物。而我却花着我爹的钱,把你周身改造了一遍。把你穿的你父亲的那件线头打结的旧毛衣收起来,把你黑色的条绒裤子丢掉。给你买蓝色的格子衬衣,配灰色的开衫。让你穿浅蓝色的牛仔裤。逼着你的偏分头理成清爽的板寸。
你被我打造得焕然一新,超级帅范儿。挽着你的手臂走在校园里,我感觉很满足。
男朋友发现了我的事儿,从成都跑来闹了一次。他举起拳头要打你,我扑到了你身上。
男朋友恨死我了,之后他变身受害者,我变身玩弄感情的骗子,在我们高中同学圈子里声名破败,之后我再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同学聚会。
在你22岁生日的时候,你跟我期许了你的生日礼物。不是什么新衣服,也不是手机,而是学校后面小旅馆的一夜之欢。
我答应了。
之后,我们拥抱在一起说了许多话。我躺在你的臂弯,开始说我的期许。
我说等毕业了我们一起在哪里租房子住,买一个大的液晶屏显示器。每天晚上看电影。我还说,我们要去哪个地方旅行,哦,去长沙吧。我想在芒果台门口和你合影。
我说着说着,你睡着了。
我有些愤怒地把你摇醒,你说:男人在那事儿之后都挺累的。
也许就是那个瞬间吧,我觉得我不是你的第一个女人。
于是,两个小人儿开始在我的脑海里打架,一个说要我相信你,一个说要我不相信你,我被折磨疯了。
5
临毕业时,你对我开始若即若离。
我问你怎么了,你说怕我们没未来。你家庭条件太差,你说我父母不可能同意我俩的事儿。我说我爹开明着呢,他只希望我幸福。我还开玩笑说,要不然你倒插门吧。
你有些生气地推开我,你说你娘还希望早日抱孙子呢。
我哄你,说逗你的,别生气了。我说中午我们去吃火锅吧。
我们一起吃火锅,点了许多肉,你就爱吃肉,我看着你吃,自己却吃不下许多,你比三年前胖了一些,脸圆润了,但依然帅,你的声音也好听。你说谁谁谁签了哪里的工作了,你说哪天哪天有招聘会。
太清晰了,那天,那是你留给我的最后的片段。因为之后的太破碎了,我懒得把它们拼起来。
我找不到你了。我食不知味无法入眠,总觉得你出了什么事儿,有什么危险在向你靠近。后来,宿舍的女孩儿告诉我说看到你和一个看起来像村姑的女孩一起出入在学校后街的小旅馆。
我蓬头垢面地从上铺床上跳下来,趿拉着拖鞋就冲出去了。
我远远地看着,希望她只是你的妹妹。可是后来,她帮你擦嘴,你不耐烦地甩开。那不是哥哥对妹妹的动作。吃完了,你们起身回小旅馆,你走在前面,她走在后面。你的眼神里全是不耐烦。
6
你已经结婚的事儿开始在你们系传开,还是同宿舍的姐妹告诉我的。她说你和那姑娘在大学前就订了婚,大三时又举行了婚礼,只是没领证。那姑娘家里条件还算行,帮你交了四年的学费。农村嘛,都是在娃娃十几岁的时候就订婚,你一定要一毕业就和她领证,否则父母的脸都会被你丢光。你们系的所有人都在祝福你,都在监督你不要做陈世美,不要对不起人家姑娘对你的一片痴心和等待。
你来楼下找过我一次,说对不起。
我骂你人渣。
你说,我们刚开始时,你不是也有别人么?
毕业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
我爹让我考托福。我每天对着单词书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在培训学校,我认识了一个男生。他看我时和你一样有专注的眼神,我第一次发现时就拿起书丢了过去,砸得他鼻血长流,让他滚出我的视线。
2010年我的新年愿望是:托福考过100分,让你和她死掉。
2010年马上就要过去了,这两个愿望,一个我也没实现。可是我去了哈尔滨和敦煌旅行,买了大液晶显示屏和游戏机,我还瘦到了90斤,皮肤白得发亮,头发又美又长。有6个男孩子先后向我示爱,他们哪个都比你帅,比你有钱,比你靠谱。我终于体会到了分手的快乐。
没有你,你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
祝你和你的小芳有车有房又有田,生活乐无边。
那年,她才24岁,却早早地经历了一段失败的婚姻——结婚八个月便离了婚,前夫傍上了富婆,她被踢出局。人生突遭如此重创,她一下子跌入了绝望的深渊。像有人在她炽热燃烧的心上“哗”地泼了一盆冷水,又恰逢三九寒冬,她的心迅速凝成了冰。原来所谓的情深意许,都敌不过金钱的诱惑,这个世界上,还有真正的爱吗?后来又有热心的朋友为她介绍对象,问她想要什么样的,她报复似的答:有钱。
是的,既然他能傍个富婆,自己为什么就不能找个大款?
于是就认识了他,前妻病故,有房有车,资产百万。只是,他的年龄,几乎可以做她的父亲。
第一次见面,看到青葱一样美丽的她,男人吃了一惊。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遇上了什么难处吧?”然后从钱包里掏出一沓钞票放在桌上,说:“先拿去办正事,不够了再找我,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她看着眼前这个又黑又胖的老男人,他的目光睿智豁达,仿佛一下子就看到了她的心底深处;他的语调舒缓温暖,让她有如沐春风的感觉。她再看看桌子上那沓钱,事实上,她对钱并没有特别的欲望,但那沓钱,却实实在在地打动了她。
她很快就答应了他的求婚。
可是,两个人之间,到底有多少成分是爱呢?他喜欢带着她出席公司和行业里的宴会,骄傲地跟别人介绍他年轻美丽的太太;她偶尔也写一些字,他便拿钱为她出了书,给他的客户每人送一本。可她觉得自己不像他的妻子,倒像是一个行走的花瓶,她的美丽和才情,都只是他的陪衬。
有了这样的感觉,日子便过得漫不经心。以致在网上遇到那个叫明成的男人时,几乎没什么障碍,她便陷了进去。
明成是作家,也是她的偶像。她在他的博客上看过他的照片,那样儒雅俊朗,笑容里有孩子般的明净和纯真。他教她下棋,告诉她如何吃苦瓜减肥,他小时候干过的糗事……他机智幽默,让电脑这端的她,常常笑得花枝乱颤。她从没有给明成看过照片,她说自己又老又丑,可是明成说:“不管怎样,我都爱你。”是的,她确定,这个素未谋面的男人,爱她的心灵胜过她的容貌。
他们是那么疯狂,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挨不住相思的煎熬,趁着老公出差,她决定见见明成。在茶社,明成看到她,目光里全是惊艳。她心里有小小的得意。这一次,她的绽放不是做谁的陪衬,只是为了爱。中午,两人去吃饭,走过一家一家饭店,明成却没有要进的意思。他说,天天在外面吃,烦,不如你做给我吃吧。尽管此时她已饥肠辘辘,却欣然答应。去菜市场买菜,两个人一东一西分头行动。聚合时,她吃了一惊:她怀里抱得满满的,牛肉、排骨、各种时令蔬菜。而明成,两根手指捏着一个茄子,笑着说:猪肉太腻鱼太腥,看来看去,没什么可买的,烧茄子吃吧。
她看着那只在他手里晃来晃去的茄子,忽然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如此的猥琐。她记得告诉过他,她喜欢吃红烧鱼、糖醋排骨。她还记得,他曾兴奋地附和说,这也是他最爱吃的菜。可现在,他居然不肯请自己吃顿饭。她知道他的小说卖得不错,所以,他的吝啬只有一个解释:他根本不爱她。
她想起自己的老公,他从不舍得让自己下厨做饭,因为怕油烟伤了她的皮肤。他带她吃过街边的大排档,也吃过五星级的酒店,他还愿意待在厨房里为她熬浓浓的鱼汤,炖鲜香的排骨。他从来都是把一切安排得安适妥帖,不曾让她受过半点委屈。
那天之后,她再也没有和明成联系过。一周后,她28岁生日,老公把两份房契交给她,细看,竟然是市中心最繁华的商铺。老公说,有了这个,以后每月都有稳定的租金收入。就是哪天我提前走了,你也不至于饿肚子,可以衣食无忧……
拿着那两份房契,她的泪“哗”地就下来了。原来,她从来都不是什么花瓶和陪衬。他爱她,她是他的骄傲,也是他最容易受伤的软肋,所以他才会如此细致地呵护她。她从前想,爱情是很纯粹的东西,和金钱没有关系。现在她明白了,爱,和金钱有关。一个深爱你的男人,一定会把他的整个世界都送给你,无论生前,还是死后。
托尔斯泰有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我坚信,在工作和生活之间随时“换挡”,就能逐步实现家庭的和谐,促进生活的美满。
妹妹的诉苦使我想起了一个熟人,她是政府高级官员,性格很坚强,她怕把工作中的“高高在上”带到家庭中来,每天下班后,在从办公室回家的路上,她坐在车里听唱片或者随着唱片大声唱歌。在见到家人之前,她就是以这种方式使自己放松、心情愉悦的。
还有一位朋友,在一家工厂做工,工作量非常大,每天下班时都累得精疲力尽。家里还有丈夫和孩子在等着她回家,为了不影响他们,她提起精神,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以观赏沿途风景的方式来消除疲劳,等到到家时,就顺利地“换挡”。
许多大城市的妇女下班乘地铁时,会专心致志地读书;还有一些开车的妇女在车内放轻音乐。我想,目的都是为了回家后做好妻子和母亲。很多女人在结束一天工作后精疲力尽,几乎没有其他精力,但是只要踏进家门,你就必须忘记你是一个严厉的经理或是单位的领导,这时候,你是妻子和母亲。
不管你朝九晚五做什么,一个女人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需要做的就是家庭领导这个角色。在单位,你可能是秘书、档案员或者是装配生产线上的一位工人;回到家,你就是“一家大公司的经理”,管好自己的家庭,必须卸掉工作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