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题目答案及解析如下,仅供参考!
选择性必修一
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中对婚姻的定义是“男女之间的结合,是终身的结合,是人法和神法的结合”,这就改变了罗马法中原有的“允许离婚,且不需要什么特别理由和手续”的现状。这一变化说明()
罗马法完全抛弃理性的原则
婚姻制度逐渐走向世俗化
罗马法注重保护妇女权益
宗教丰富了罗马法的内容
根据材料中婚姻是“人法和神法的结合”可知基督教赋予婚姻神圣的意义,认为婚姻具有不可拆散性,由此可见基督教丰富了罗马法内容,故D项正确。
而在此之前,罗马法是允许离婚的,且不需要什么特别理由和手续,说明法律的变化对稳定婚姻来说更理性一些,故A错误;
材料中婚姻制度借助宗教,应该逐渐走向神圣化,而非世俗化,故排除B项;
这一规定对于长期处于夫权统治下的古罗马妇女而言,离婚变得困难了,这并不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故C项错误。
点睛:关于“变化”类的题目,一定要注意变化之前和变化之后的不同。变化之前,“允许离婚,且不需要什么特别理由和手续”。变化之后,“男女之间的结合,是终身的结合,是人法和神法的结合”。变化为由允许离婚到不允许离婚,理由为“不需要什么特别理由和手续”到“人法和神法的结合”。通过变化的内容,可以看出宗教在变化中的作用,得出宗教丰富了罗马法的内容的结论。
高中|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题目答案及解析(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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