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婚育家庭观念调查研究报告——顶端新闻

摘要:2023年课题组在广州市开展婚育家庭观念调查,结果显示,第一,受访者恋爱交友较理性,超过3/4的人有一次及以上的恋爱经历;择偶最主要考虑对方的条件,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健康、人品、收入。第二,高度认同婚姻的积极意义,接近七成的人认为婚姻可以“互相促进、共同成长”,超过九成的人认同“既然结婚了,就要彼此尊重关爱,好好经营婚姻”。第三,生育2个孩子的意愿最高,超过六成的人认为生育2个孩子最理想,接近五成的人打算生育2个孩子;经济和工作压力是影响人们生育的最主要因素。综合分析调查对象的婚育观念和意愿、行为、生育支持政策需求等数据,课题组提出了广州市构建新型婚育家庭观的对策建议:构建婚育友好型社会,引导积极婚育、适龄婚育;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引导树立健康文明婚育观;重视家庭文化建设,建设高质量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强普惠型婚育服务政策落实,构建生育友好环境,提振生育意愿。

关键词:婚育观家庭观生育意愿广州市

为全面了解广州市婚育家庭观念及其影响因素,广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委托广东社会学学会课题组于2023年5~11月在广州市11个区开展生育意愿

本文为广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委托广东社会学学会完成的课题成果。

课题组组长:董玉整,博士,广东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广东社会学学会会长、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二级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人口发展、卫生政策规划与医药卫生事业管理。课题组成员:李飞成,广东省生殖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卫生事业管理。执笔人:李飞成。

课题组采用“问卷星”调查工具和现场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对调查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婚育意愿、行为和期待的婚育支持等进行了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5336份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的地区分布、个人流动和居住情况

将调查对象按所在地分布进行统计,11个区的调查对象均超过300人,荔湾、花都、海珠、白云、从化、天河、南沙、越秀、增城、黄埔、番禺的调查对象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12.14%、11.34%、10.46%、10.27%、8.56%、8.51%、8.30%、7.98%、7.83%、7.70%、6.90%。个人流动方面,广州本地户籍人口占比最高,达到90.42%;本省外市流入人口占比6.69%,外省流入人口占比2.81%。居住情况方面,52.16%的调查对象居住在市区,17.20%的调查对象居住在乡镇,30.64%的调查对象居住在农村。

(二)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和独生子女情况

从性别方面分析,男性1171人,占总人数的21.95%;女性4165人,占总人数的78.05%。从年龄方面分析,40~44岁的共1606人,占总人数的30.10%;30~34岁的共1360人,占总人数的25.49%;35~39岁的共1278人,占总人数的23.95%。独生子女1263人,占总人数的23.67%;非独生子女4073人,占总人数的76.33%。

(三)调查对象的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情况

调查对象的受教育程度情况分析,本科学历的占比59.88%,大专/高职学历的占比28.47%,高中/中专学历的占比6.39%,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比2.12%。调查对象的职业类型分析,排名前5位的分别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私营企业员工、农民、党政机关公务员,占比分

(四)调查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

(五)调查对象的婚姻和居住情况

在5336名调查对象中,未婚人员占比21.18%,已婚人员占比75.60%O夫妻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的婚姻类型最为普遍,占比58.96%,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占比8.06%O大部分家庭的长期同住人口代数为两代或三代,家庭长期同住人口代数为两代的占比47.64%,长期同住人口代数为三代的占比33.40%。

(六)调查对象的生育情况

在5336名调查对象中,已育2孩的受访者占比37.01%,已育1孩的占比33.36%,已育3孩及以上的占比2.89%。有45.99%的调查对象表示夫妻两人身体健康状况会影响生育孩子,有29.40%的调查对象表示夫妻两人身体健康状况不会影响生育孩子。

二调查对象婚育观念特征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以往社会以“早婚早育、多子多福”“不孝有357

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等观念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婚育文化相比,现代社会人们的恋爱观、婚姻观和生育观呈现一些新的特征。

(—)恋爱观

1.恋爱经历普遍化

在5336名调查对象中,还没谈过恋爱的仅占总人数的6.97%,恋爱1次的占比37.82%,恋爱2次的占比23.63%,记不清了的占比15.25%(单选题)(见图1)。

F、记不清了

A、还没谈过6.97%

B、1次37.82%

15.25%

E、4次及以上4.87%

D、3次11.45%

C、2次

23.63%

2.恋爱交友更理性

3.结识异性途径多样化

调查对象结识异性的主要途径排名前3的分别是同学同事朋友介绍、求学工作过程中认识、父母亲人等安排的相亲,分别占总人数的62.76%、56.11%、26.22%(多选题,最多选3项)。

(二)婚姻观

1.高度认同婚姻的积极意义

有55.79%的调查对象认为“婚姻是一种重要承诺,不能随便背叛”,有35.48%的调查对象认为“婚姻是爱情的港湾”;对婚姻积极意义的认识方面,有接近70%的调查对象认为婚姻可以“互相促进,共同成长”“相互陪伴,情感慰藉”“相互帮助,分担责任”。

2.对结婚持相对开放的态度

有66.79%的调查对象认为“可以结婚,但不勉强,随缘”,有33.38%的调查对象认为“实在没有合适的,也可以单身”,认为“适龄结婚,不要年纪太大”“等各方面条件都成熟了再结婚”的人数分别占比27.23%、26.29%(多选题,最多选3项)(见表1)。在对合适结婚年龄的认知方面,有25.56%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在28岁以前;有22.32%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随缘,不必在意年龄;认为应该在30岁以前、25岁以前的比例分别为18.87%、17.60%(单选题)。

表1调查对象对结婚的态度

单位:人,%

态度

人数

占比

一定要结婚

748

14.02

可以结婚,但不勉强,随缘

3564

66.79

适龄结婚,不要年纪太大

1453

27.23

等各方面条件都成熟了再结婚

1403

26.29

实在没有合适的,也可以单身

1781

33.38

享受单身,坚持不婚主义

283

5.3

还没想好

253

4.74

3.婚姻关系中更注重经济因素、沟通信任和平等尊重

调查对象认为维系婚姻最重要的因素排名前3的分别是经济因素、平等尊重、沟通信任,占比分别为57.31%、51.52%、50.75%(多选题,最多选3项)。调查对象认为婚姻家庭里最不能容忍的行为排名前3的分别是家庭暴力、婚内出轨和有不良嗜好,占比分别为81.39%、69.81%和32.37%(多选题,最多选3项)。

超过50%的调查对象不同意“婚姻是人生的必选项,没有婚姻,终将是人生的遗憾”,超过90%的调查对象同意“既然结婚了,就要彼此尊重关爱,好好经营婚姻”;超过65%的调查对象同意“谈恋爱不一定要结婚”“同居不一定要结婚”,接近75%的调查对象同意“没有合适的对象,可以一辈子不结婚”,接近60%的调查对象不同意“婚姻就那么回事,不要想太多,懒得离婚”,接近75%的调查对象同意“离婚再婚甚至多次结婚离婚,都是个人自由,不必议论”,接近40%的调查对象同意“关于结婚生子,没有想法,也不想去想了”。

5.对结婚彩礼有较正向的认识

调查对象对彩礼的看法,60.42%的调查对象认为“彩礼可以要,但不要超出自己和对方的实际承受能力”,21.14%的调查对象认为“象征性有一点就可以了,要一切从简”(单选题)。

(三)生育观

1.目前以已生育1孩、2孩为主

已生育1孩、2孩的调查对象分别占总人数的33.38%、37.07%,未生育的占26.52%(单选题)。在照料孩子方面,有63.47%的调查对象的孩子主要是由自己照料,有40.24%的调查对象的孩子由配偶照料,39.02%的调查对象的孩子由爷爷奶奶照料(多选题,最多选3项)。

2.生育2个孩子的意愿最高

62.46%的调查对象认为生育2个孩子最理想,10.55%的调查对象认为

F、没想过A、1个

10.70%10.55%

E、无所谓7.27%

D、越多越好2.40%

C、3个6.62%

B、2个62.46%

3.普遍认同孩子改善家庭氛围的功能

关于孩子能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快乐,68.85%的调查对象认为能“调节家庭气氛”,54.03%的调查对象认为能“享受天伦之乐”,41.96%的调查对象认为能“改善夫妻关系”,34.63%的调查对象认为能“更好地体验生命的意义”(多选题,最多选5项)。

4.经济和工作压力是影响人们生育的最主要因素

不过来”,56.24%的调查对象选择“工作压力大,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22.66%的调查对象选择“担心养育孩子会影响自己的事业发展”(多选题,最多选5项)。

5.性别偏好较低

调查对象对孩子性别的看法,55.32%的调查对象选择“顺其自然,不必强求,儿女都可以”,24.70%的调查对象选择“有男有女,儿女双全”(单选题)(见图3)。

B、一定要有男孩,A、定要生男孩,但一个就够了

C、一定要有女孩,多多益善

3.11%

多多益善1.87%

H、还未婚育10.44%

1.78%

D、一定要有女孩,但一个就够了

G、不要孩子1.42%

1.36%

E、有男有女,

儿女双全24.70%

F、顺其自然,不必强求,儿女都可以

55.32%

接近60%的调查对象认为“工作越稳定,越想要孩子”,接近57%的调查对象认为“待遇越好、收入越多,越想要孩子”,接近48%的调查对象认为“长辈越支持带孩子,越想要孩子”,超过62%的调查对象认同“夫妻感情越好,越想要孩子”,接近54%的调查对象认为“操持家务/照料孩子的

7.对不生育、未婚生育等现象较为包容

对坚持不生育者的态度,50.37%的调查对象表示“支持,这是个人选择”,32.42%的调查对象表示“理解,但不支持”(单选题);对未婚生育的看法,43.05%的调查对象表示“可以理解,但不支持”,27.27%的调查对象表示“不必强求,个人自己掌握”,13.91%的调查对象明确表示“支持”(单选题)。

有60.10%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延长产假,有56.65%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实施生育奖励和补贴政策,有45.07%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建立给生育孩子的家庭提供现金补贴的制度,有44.92%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增设3周岁以下子女育儿假,有43.93%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完善医疗和生育保障(多选题,最多选5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婚意愿不强

有超过50%的调查对象不同意“婚姻是人生的必选项,没有婚姻,终将是人生的遗憾”,接近75%的调查对象同意“没有合适的对象,可以一辈子不结婚”,超过66%的调查对象认同“谈恋爱,不一定要结婚”,超过52%的调查对象认同“同居,不一定要结婚”,接近30%的调查对象认同“不婚不育,免得结婚生育和养育的麻烦”(以上均为单选题)。根据民政部发布的《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全年共办理683.5万对结婚登记,较上年下降了10.6%,结婚率为4.8咖,较上年下降了0.6个千分点。受经济压力、受教育程度提升、自由与独立思潮等因素影响,一些人认为婚姻并不是必要的,他们更注重个人成长和追求自己的梦想。

这种趋势的蔓延对社会发展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年轻人不愿意结婚导致婚姻率下降、单身人口不断增加、家庭数量减少,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年轻人不愿意结婚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他们对婚育社会责任和承诺的回避,这将影响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年轻人不愿意结婚也意味着他们对传统家庭价值观的忽视和背离,导致家庭关系的疏离和家族传统的断裂;不结婚可能导致少子化和老龄化,对人口结构和人口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婚姻满意程度不够高

仅有16.45%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婚姻“很好”,28.71%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婚姻“较好”,两者合计不足50%。有31.67%的调查对象认为“婚姻是契约关系,关系好就维持,关系不好就解除”;有接近30%的调查对象认同“婚姻就那么回事,不要想太多,懒得离婚”;超过38%的调查对象认同“无性婚姻是很正常,也很普遍的”(以上均为单选题)。若夫妻婚姻满意程度不高,可能会导致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心态失衡,出现家庭矛盾甚至在某些时候会做出不利于婚姻、家庭稳定的举动。

(三)生育意愿不强

有67.43%的调查对象享受过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54.63%的调查对象享受过免费“两癌”筛查,有43.65%的调查对象享受过妇女产假,有33.13%的调查对象享受过生育保险;但仅分别有13.32%、9.69%的调查对象享受过父母双方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仅分别有10.10%、5.23%的调查对象享受过普惠性幼儿园、0~3岁托育服务优惠政策;享受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含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赡养父母)、购房贷款优惠的人数比例也很低(多选题)。普惠性的婚育服务政策措施享受程度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们生育意愿的提升。

四对策与建议

(—)构建婚育友好型社会

当代年轻人的婚恋观受到包括渲染独身主义、丁克主义等文化情绪的影响,各种恐婚现象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负面婚姻认知心理。全国适龄人口初婚年龄不断推迟,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从20世纪80年代的22岁持续上升至2020年的26.3岁。年轻人亟须重新认识婚姻关系,懂得爱护、善待、珍惜婚姻。

(二)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

(三)重视家庭文化建设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向来重视家风家教。家庭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载体,良好的家风家教是培育和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最直接的方式,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家庭对于文明养成的重要作用不可替代。

(四)构建生育友好环境

加强三孩生育政策及其系列配套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生育社会价值的宣传,向社会传递多子女家庭优势(如家人相互照应、分担赡养老人的压力等),强化人们生育责任意识,减轻或消除人们对生育的后顾之忧,营造“想生”的浓厚氛围,提高生育意愿。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综合一体考虑生育、养育、教育、住房等问题,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在制度上、政策上给予生育更多配套保障,降低生育成本,有效释放生育势能,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六)加强普惠型婚育服务政策的落实

参考文献

民政部:《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10月13日。

中国人民大学家庭与性别研究中心:《中国大学生婚育观报告》,2022年4月14日。梁嘉宁:《中国家庭生育影响因素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2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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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青年婚恋领域国内的法律政策及其不足1. 正确引导青年的婚恋观,提倡理性婚姻 目前各高校普遍未将婚恋教育纳入教育体系中,应提高其重要程度,培养青年对婚恋情感的忠实意识、责任意识,强化青年对个体的尊重、平等意识,引导青年对婚姻制度的崇敬意识,帮助青年树立理性健康的婚恋观,加强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年婚恋服务工作,成立专门负责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849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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