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情”为基础树立互忠互信的婚恋观
婚恋观决定着个体对婚恋的主观态度和价值取向,也决定着人们在婚姻实践中行为模式的选择。
首先,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爱情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是婚姻与家庭的灵魂。因此,婚姻关系应该建立在男女双方相互倾慕并坚定选择的基础之上,是基于自由意志而非外力强迫的。其次,坚决反对物质主义。高价彩礼是物质主义的典型表现,它背离了爱情的初衷,违背了婚姻的本质,使婚姻演变成“物质交换”。遏制高价彩礼陋习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2021年以来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治
理高价彩礼问题。再次,积极培育科学、进步的婚俗文明。超出家庭负担能力的高价彩礼,不仅给彩礼给付方造成经济压力,影响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而且不利于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坚持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需要弘扬“风雨同舟、相
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以“权利”为核心树立积极进步的生育观
生育观反映个体对生育问题的基本看法和态度,是支配个体生育行为的内在动力。当代青年的生育观呈现出高度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生育年龄推迟、意愿子女数下降;从“男孩偏好”转向微弱的“女孩偏好”或者“两男回避偏好”。
倡导青年群体树立新时代生育观,应以守正创新的态度,传承中华传统生育文化的积极合理成分,构建起以权利为核心的积极进步生育观。首先,明确生育的“权利”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应倡导育龄青年适龄婚育,充分利用最佳生育年龄、组件幸福家庭,体验幸福生话。
再次,积极构建完善生育服务体系。政府职能部门应从“服务”着手,帮助广大群众解除职场、家庭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后顾之忧,鼓励和支持育龄夫妇将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
以“平等”为前提树立共建共享的家庭观
家庭观是对家庭地位、功能以及家庭建设目标、路径等基本问题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家既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础,也是现代社会的细胞。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家",家不仅承载着中国人生命创造与生存实践的美好愿景,而且体现着中华民族精神生活的终极价值。从马克思主义家庭观来看,其将实现平等婚姻家庭关系作为家庭革命的基本任务,设想美好家庭的特征是婚姻与爱情相统一、男女平等团结。
首先,夫妻平等是核心。夫妻双方作为家庭关系的主体以及婚姻关系的缔结者,在人格、权利、义务上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现代社会受法律的严格保护。在家庭生活中,应提倡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信互谅、互让互帮,建立平等和谐温馨的夫妻关系;要倡导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并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尊重生育社会价值的友好氛围。其次,代际平等是重点。现代社会,家庭在生养教孩子和赡养老人方面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与传统家庭不同的是,现代家庭在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两方面都应做到代际平等。就抚养子女而言,应该充分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尊严,努力做孩子的“知心朋友”;就赡养老人而言,应该充分重视和努力满足家中老人物质赡养与精神慰
藉两方面的需求,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再次,共建共享是关键。共建共享是平等的具体体现,目标就是构建平等的家庭关系。共建共享的家庭关系既能充分保障个人的权益和自由,又能彰显个人的责任与义务;既能使个人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和情感支持,又能使个人得到来自家庭的工具性支持。共建共享的家庭关系在化解个人的孤独和社群的涣散之痛的同时,也有助于生育水平的适度回升,毕竟家庭支持是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2024年7月3日《中国人口报》记者/王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