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研究认为婚姻连带构成解释农村光棍尤其是光棍成窝现象的一个新视角。通过对鄂中和鄂东三个村的实地调查,本研究得出,农村中“光棍成窝”现象值得重视。本研究认为,在经济匮乏家庭中,多子家庭中的兄长如果无法婚配,对弟弟的婚姻将产生“连带效应”。具体地,哥哥的不婚将在经济、伦理和责任三方面对弟弟的婚姻造成连带影响。研究表明,在多子家庭中,婚姻的缔结不仅与家庭财力、家庭地位和家风有关,而且涉及到家庭结构和家的完整性等家庭构件。这提醒我们重视婚姻缔结关系中对家关系的再研究。
关键词:光棍;光棍成窝;婚姻连带;兄弟关系;家关系
有研究者提出,今天中国婚姻问题的一个焦点,就是光棍问题[1]。的确如此,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男性人口占据51.27%,女性占48.73%,中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田雪原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资料推算,目前0-19岁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2377万。未来20年内,平均每年新进入结婚年龄的男性比女性多120万人。如果照此发展,20年后全国因出生意愿造成的男女性别不平等人口则多达3000多万人[2],“光棍村”和“光棍大军”的出现成为研究者探究农村光棍和农村婚姻问题的重要动因。对于光棍现象的研究可以从两个层面去归纳,一宏观方面的分析,二微观方面的解释。
第一,有关农村光棍现象的宏观分析,主要涉及婚姻理论研究。从人口学出发,中国出生性别比和女性婴幼儿死亡水平持续偏高,导致的男性人口过剩和区域性别失衡,构成了农村光棍出现的结构性背景因素,由此衍生出婚姻挤压、婚姻市场理论和婚姻排斥理论。岳玲和王宗萍认为,中国人口性别比失调对男性婚姻造成了挤压,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下,婚姻的梯度效应使贫困地区的男性成为人口性别结构失衡的最大受害者[3-4]。相比于婚姻交换和婚姻补偿理论对传统婚姻的解释,桂华和余练提出,婚姻市场上女性资源的缺失,导致了女方要价节节攀高,不堪重负的男性承担了无法婚配的严重社会后果[5]。另外,婚姻排斥理论认为,身体排斥、身份排斥和经济排斥等社会排斥构成了农村青年婚配难的非结构性因素[6]。
以上研究,无论是有关农村光棍现象的宏观分析,还是对农村光棍现象的微观解释,对本文理解农村光棍现象都有颇大助益。性别结构失衡下,婚姻挤压、婚姻市场理论和婚姻排斥理论进一步推进了传统通婚理论,同时对新的婚姻问题——光棍现象的出现提出了富有解释力的框架,但是却难免陷入空对空的解释中。在具体现象的解释上,有关光棍现象的微观分析刚好弥补和丰富了这一点,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和不同类型的光棍做出了更为本土化和更为微观的解释。但是,这种微观的分析,由于时空条件的不同和有限就只能自身所观察和调研的现象做出分析,对于更为丰富的现象和机制并不能穷尽,这就为光棍现象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空间。立足于三个村庄的社会调查,本文也注意到了多子家庭中,农村光棍有“一出出一窝”光棍成窝现象,但是与陶自详“代内剥削”[11]和刘升提出的“婚姻株连”[12]框架不同,本文通过经验案例提出了不同于以上框架的另一视角。
笔者分别在2011年5月和2015年1月对鄂中田村和鄂东陈村和桂村做了共计50天的社会调查。本文拟采用田野调查法,运用无结构式访谈对该村现任的村组干部、老干部、党员及其一些非体制性精英、普通村民、光棍[①]本人进行了访谈。我们对光棍的基本信息、家庭成员结构、经济状况、光棍形成原因、社会地位和社会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通过对三个村的调查,我们得到:田村属于边远山区,经济水平较差,共有8个村民小组,319户,1196人。陈村为鄂中水库移民地区,属于近郊村,外出务工和近郊务工多,经济水平较好,共有13个村民小组[②],2692人[③]。桂村与陈村属于同一县,桂村经济水平相对较差,主要种植柑橘,外出务工机会多,近郊务工少,交通闭塞。全村共有11个村民小组,486户,1642人。通过笔者对三个村的光棍材料进行整理后我们发现:
田村共有光棍48人,占该村总人口的40.1‰;陈村共有光棍32人,占该村总人口的36.3‰。;桂共有光棍40人,占该村总人口的48.7‰。三个村共有光棍人数120人,占三个村总人口的41.4‰。从光棍集聚程度来看(即光棍发生率,具体含义为平均每一百户家庭中“光棍”所占比重,计算方法为:“每村的光棍数量/村总户数×100”),每一百户家庭中,田村光棍发生率为15.0、陈村为10.5、桂村为17.5,三个村加权后得出,三村光棍发生率为14.1。
根据三个村光棍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农村光棍占总人口的比重高,聚集程度也高,大量光棍群体在农村出现。三个村加权后的数据得出,光棍人数占人数的比例为41.4从微观数据来看,农村光棍“大军”的出现并非言过其实。另外,光棍发生率,即100户家庭中光棍发生率,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光棍的聚集程度,三个村的数据表明,100户中大约有14户就可能成为光棍。总之,调查数据表明,农村光棍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以三个村的调查数据为分析对象,刘燕舞对光棍类型作了比较详细的分类,包括历史塑造型、身心缺陷型、经济贫困型和缘分宿命型四种[7]。但是,由于时空条件的差异,不同地区光棍的成因稍有偏差,就田村、陈村和桂村,三个村光棍类型来看,我们把光棍的类型划分为身心缺陷型、婚姻连带型、经济困难型、社交障碍型、错失机会型和懒惰型[④]。身心缺陷型的光棍,又可以称为病理型光棍,它是指因为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个人在身体或心理上有缺陷而导致的大龄未婚青年。婚姻连带型光棍,是指在多子家庭中,兄长无法婚配会影响弟弟的婚姻缔结,对弟弟的婚配造成负面影响的光棍类型。很容易想象,经济困难型光棍是因为家庭贫困原因而影响婚姻问题;社交障碍型光棍,是因为未婚男子害羞、不善言谈等原因与女子造成交流障碍,不得女子欢喜。另外,错失机会型的光棍是指,一些适婚男子因为“挑滑了”、“选漏了”等原因而错失机会的现象。最后,懒惰型光棍表现为好逸恶劳、不务正业等原因而成为大龄未婚青年。本文对三个村调查到的120个光棍进行类分后得到以下表格:
表1田村、陈村和桂村三村光棍类型
光棍成因类型
身心缺陷型
婚姻连带
经济困难型
社交障碍型
错失机会型
懒惰型
光棍数量
19
41
26
13
11
10
不同类型光棍比例
15.9%
34.2%
21.7%
10.8%
9.2%
8.3%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六种类型的光棍都占有一定比例。其中因为婚姻连带的光棍最多,120例中有41例,占比34.2%。如果剔除身心缺陷型光棍19例(因为从光棍类型成因上来讲,身心缺陷型的男子成为光棍具有一定“先赋性”,其他类型的光棍的“社会性”更强),婚姻连带的光棍所占比例达到了40%。婚姻连带型光棍,是指在多子家庭中,兄长无法婚配会影响弟弟婚姻缔结造成影响的情况。用村民的话来讲,就是“光棍呀,一出出一窝”,即光棍兄弟或称为“光棍成窝”现象。
表2“光棍成窝”家庭中光棍年龄段分布[⑤]
年龄段(岁)
30-39
40-49
50-59
60-69
70以上
Toll
光棍成窝家庭中首个光棍年龄[⑥]
2
4
8
1
光棍成窝家庭中首个光棍年龄所占比例
10.5%
21.1%
42.1%
5.3%
100%
各年龄光棍段数量
40
27
23
20
120
光棍成窝家庭中各年龄段光棍数量
12
6
光棍成窝家庭中各年龄段光棍比例
27.5%
27.0%
52.2%
30%
10%
在田陈桂三个村120例光棍中,婚姻连带型光棍41例,共来自19个家庭。根据我们对19个家庭中每个家庭首个光棍(首个光棍不等同于长子,很多多子家庭中并非是长子光棍)年龄的统计,我们可以看出,50-59岁年龄段的首个光棍最多,其次是前后十岁的光棍。与三个村光棍的年龄分布中不同(30-39岁光棍占有最大比例,表明当今光棍的现象比以前严峻),光棍成窝家庭中婚姻连带型光棍在30-39、40-49和50-59岁中所占比例相当。从各个年龄段来看,光棍成窝家庭中的光棍占各年龄段比例均不少,其中50-59岁这个年龄段最高,占比52.2%。这表明光棍成窝家庭的未婚男子一般都是60后、70后和80后。下面我们来看看三个村光棍成窝现象中光棍家庭的具体情况。
表3田村、陈村和桂村的“光棍成窝”现象
编号
兄弟数量
兄弟是否全是光棍
排行
年龄
备注
两兄弟
是
33岁、30岁
选滑了
五兄弟
否
老三、老四
43岁、39岁
老五媳妇有精神疾病
3
老二、老三、老四
63岁、59岁、55岁
父亲过世早
三兄弟
老大、老二
61岁、52岁
5
七姊妹
老大、老三
54岁、47岁
老三是长相不好,无头发
四兄弟
两人
65岁、62岁
老三50多半路结婚,娶了一个二婚女
7
71岁、67岁
家里穷
45岁、40岁
9
67岁、63岁
父母过世早,穷
弟弟(哑巴)已经过世
58岁、56岁
弟弟单身,已经过世
45岁、42岁
大哥已经过世
三兄弟全部
51岁、38岁、36岁
老二演化为精神病
六兄弟
老三到老六
57岁、52岁、49岁、36岁
老五和老六文化程度低,分别为小学一年级和小学三年级
14
老大、老二、老三
58岁、48岁、38岁
老四到河北当了上门女婿
15
54岁、38岁
父母去世早,无人张罗
16
老四、老幺
48岁、38岁
老三上门入赘
17
35岁、30岁
母亲早逝;姑妈照顾
18
老二、老四
55岁、52岁
家庭条件差
老二、老三
53岁、47岁
眼睛有残疾
表3表明,三个村120例光棍中,婚姻连带型光棍共计41例,来自19个家庭。有14个家庭均有两个光棍,有3个家庭有3个光棍,另外还有一个家庭出了4个光棍,其中有6个家庭的儿子全部沦为光棍。从表2中我们已经对光棍兄弟家庭中的光棍的年龄进行了统计,30-39岁的有11例、40-49岁的有10例、50-59岁的有12例、60-69岁的有6例,70岁以上的有1例。但是,50-59岁年龄段在光棍总数中占比是最多的。从光棍的排行分布来看,在笔者所调查的三个村中,并没有展现出长子打光棍概率更大的调查结果,倒是家中的“老幺”更有可能打光棍,这一点与陶自祥在渝北地区长子打光棍的现象不是完全吻合[11]。
在调查的案例中,我们发现,婚姻连带效应明显,一方面,在多子家庭中,光棍很可能一出出一窝,另一方面,其他兄弟的婚姻也可能以“弱势婚姻”而告终。这种弱势婚姻表现为,光棍成窝家庭中的男子以倒插门和娶二婚或身心残缺的弱势女子的婚姻结束。比如,案例(2)中的老幺,就是娶一个有精神问题的女人;案例(14)和案例(16)中的光棍“弟弟”充当了上门女婿,还有案例(6)中的老三50多岁娶了一个二婚女人,所谓“半路结婚”。这说明,婚姻连带不仅仅表现为光棍一出出一窝,而且还表现为潜藏在光棍兄弟中的弱势婚姻,实际上他们也是潜在的光棍汉子。
婚姻是两个家庭家庭关系的缔结,同时兄长的婚姻状况会直接的影响弟弟婚配问题,这被笔者称之为婚姻的“连带效应”。我们发现在多子家庭中,如果一个家庭中哥哥是光棍,那么弟弟成为光棍的可能性就很大,或者弟弟娶痴呆聋傻、二婚女人的可能性也高。兄长的婚姻关系对弟弟婚配的影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从表格3中,我们了解到光棍成窝家庭的家庭经济并不宽裕,除了案例(5)中一人“长相不好”、案例(9)中一人是“哑巴”、案例(19)中两人“眼睛有残疾”等原因外,其他家庭的男子沦为光棍多少与经济缺乏有关,这几乎占到了90%。而导致家庭经济积累不够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很多家庭的“结构不完整”,比如父亲或母亲,甚至双亲过世较早,严重影响了家庭的财富积累。这对儿子的婚姻关系的缔结形成了重要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在家庭经济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兄长成为大龄未婚男子对光棍的兄弟,即弟弟的婚姻关系会有连带效应。
无论在哪个年代,婚姻关系的缔结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尤其是经济方面的代价,这对男性家庭尤为如此。不管婚姻补偿理论,还是婚姻交换理论均认为,男性支付能力的高低对未婚男子的婚配具有重要影响。因时代的不同,在房产、彩礼和置办酒席的质量和规模上有一定差异,但是在男性主导的婚姻关系中,一定的房产、彩礼和置办酒席的钱是一种必须。刘燕舞提出,在他调研的地方,无论是70年代、80年代、90年代的婚姻,还是2000年以后的婚姻,男方都要承担一定的婚姻消费[7]166。阎云翔也提出,八九十年代以来,在东北下岬村,系列分家模式的流行导致了未婚适龄男女会更加主动的争取高额彩礼和嫁妆为自己的小家庭的建立做财富铺垫[7]。
与经济物质因素比起来,2000年以前的婚姻中,父母的操心和张罗对于儿子的婚姻显得更加的迫切和重要。在我们19个光棍成窝家庭中,有7个家庭中有父(母)早逝的情况,占到了光棍成窝家庭的37%。案例(2)、(6)、(9)、(15)和(16)为父母去世早,案例(3)父亲去世早,案例(17)母亲去世早。这些父母早逝的家庭,几乎都是在没有完全完成儿子婚配问题的时候过世的。有的家庭是其中年长的一两个结婚,有的是所有儿子均未婚。比如案例(15)的光棍家庭中,父亲过世于70年代,母亲过世于1984年,两个儿子分别为55岁和38岁,也就是说两个儿子均为成年时,父亲就已经过世。“无人张罗”成为村民对这个光棍兄弟成因的直观认定。当然有不少家庭是,长子或次子结婚以后,父(母)亲或父母亲过世,因此,无家长操心的小儿子就容易打光棍。正值婚龄家庭突然失去双(单)亲,对于儿子的婚事具有重要影响。完整家庭光棍成窝家庭的情况,也有着类似的情形。
在婚姻缔结关系中,除了物质上的准备外,父母的操心和张罗对于农村男子婚配的实现也有重要作用。不同于西方,婚姻更多的是基于男女双方的主观意志,在中国婚姻从来都不是件私事,任何的婚姻都得经过社会规定的手续,“所谓自由者,也不过是在某个范围中的自由罢了”[14]120,“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纵然大多数出现在传统婚姻中,但是现代婚姻,传统的通婚圈在婚姻中的作用也是不容小觑的,这就依然需要父母在儿子的婚事上操心和张罗。
在一个完整家庭中,父母和孩子构成了家庭结构的三角,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大,这一角变得越来越强,结果就是要通过婚配子家庭从母家庭分裂出去。父母有为儿子“娶亲完配”的重要任务,因此到了适婚年龄,为儿子完婚成为父母的头等大事,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准备,同时在伦理责任上,父母也有强烈的紧张感和使命感。这表现为父母常常拜托亲戚、朋友和邻里等为儿子张罗婚事。如果因为家庭经济原因,无法使稍大的儿子完成婚姻,那么父母持续的焦虑将会继续,这将影响到稍小儿子的婚事。
费孝通先生提出,在中国的代际关系上中国不同于西方,相比于西方的接力模式,中国在赡养关系方面体现为“反馈模式”(F1F2F3Fn),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但是老人也有把子女养大成人的责任,这就包括了养育和婚姻两个方面[15]7。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家庭中,婚姻均不是私事,他是两个家庭社会关系的结合。但是在一个多子家庭中,谁先婚,谁后婚,有顺序之分,“长兄如父”、“长幼有序”一直是中国传统儒家社会的基本秩序,这就决定了在婚姻关系上,有着兄长先婚的基本习俗。
在农村,女子的婚事中父母最先考察的是男方的家。“家”的情况不仅包括家庭的经济表现,比如房屋、土地、存款和交通工具等不动产外,还有就是考察这个家庭的“人”——父母是否完好,有无恶劣品行等,其他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如果一个家庭中有一两个儿子都是光棍,那么介绍者就会不情愿给其他弟弟介绍婚事,除非这个弟弟有过强的本事。虽有人介绍,如果哥哥是光棍,女方亲属就会表示出,哥哥都是光棍,这么大的家庭负担如何得了的恶劣担忧。比如,案例(8)中的光棍弟弟就受到了哥哥方面的责任连带。案例(8)家庭有两兄弟,分别为45岁和40岁,也就是在2000年前后是兄弟两人的适婚年龄。两兄弟的家庭比较一般,哥哥因为人比较老实,与女子交往时不甚言谈而错失了婚姻。但是弟弟婚事时,却受到了来自哥哥未婚的负面影响。与弟弟相处的女方家庭表示,“他们家庭不好,哥哥都30多了,还没有结婚,过去不是遭罪么?以后老两口还要你们照顾,而且他老子身体不好;再说了,他那哥哥很可能是一辈子光棍,不仅要给父母养老还要给他养老呢!你说,这不是找罪受吗?”
兄长单身对于弟弟结婚的影响,我们也可以通过婚配者——女方亲属的看法来谈。兄长单身对弟弟婚事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第一,兄长不婚所转嫁的赡养责任;第二,兄长不婚自身给弟弟家庭所造成的养老责任。这两点在弟弟遇到适龄女子中,婚配者大多把这些纳入考虑,形成了哥哥不婚对弟弟造成不利影响因素。
在中国以父母-儿女双方相互反馈的代际关系中,“养儿防老”的传统被放在了重要位置,“百善孝为先”,不孝有三,“家贫亲老,不为禄仕”是其中之一。中国家庭中的这种孝悌伦常注入在文化基因里。如果兄长未娶亲,那么很显然,弟弟及其家庭就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这不仅是经济上的补给,更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帮助和照顾。另一方面,如果哥哥没有婚姻,那就没有独立的家庭,分家的可能性非常小。哥哥一辈子单身,不仅仅是一种名分上缺失,老来以后就是家庭的负担。当父母年岁已高,照顾光棍哥哥的重任就可能落在弟弟家庭,这也对弟弟家庭造成无形负担。可以看出案例(8)中女方亲属对男方家庭负担的忧虑有其现实依据。
一般认为在婚姻关系中,“家庭”被摆在了婚姻缔结关系中的重要位置,这主要包括家庭财力、家庭地位和家风等,但是对家庭结构和家庭的完整性对婚姻的作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在家庭财力方面,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提出“(达成婚姻)必须履行的义务中,最受人注意的是经济性质的相互服务或相互送礼……这种事实常被解释作婚姻的买卖性质”[14]131。婚姻中最能彰显财力的莫过于“彩礼”和房屋等不动产。阎云翔指出,东北下岬村的年轻人,通过向家长索要更多的彩礼来组建自己的小家庭。通过婚姻赠礼“家产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他妻子的嫁妆,因而也就成为了他和他妻子可以单独享有的财产”[16]。再比如,在家庭地位方面,布迪厄在《单身者舞会》中分析了贝亚恩地区因为长子易婚、幼子婚难的格局是源于长子具有爵位世袭和继承权优先的特权。这种不同于中国“诸子均分”的长子继承制,被布迪厄论证为“有助于进一步肯定社会等级和家族在这种等级中的地位”的证据[8]41。最后,家风也被认为婚姻市场上的“道德要价”,对婚姻双方的社区道德和口碑提出了要求。
纵然,家庭财力、家庭地位和家风等因素对男方婚姻的缔结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这几乎都是在一个完整家庭结构中来分析的,却忽视了有光棍家庭的特殊家庭结构对其他兄弟婚姻关系的影响。多子家庭中,如果哥哥不婚,那么分家将无法进行。扩大家庭的家庭结构在经济、伦理和责任方面会对弟弟造成连带效应。
无论是婚姻交换理论,还是婚姻补偿理论,实际上都暗含了婚姻市场要价,并且越是在性别结构失衡和通婚圈的扩大的背景下,底层男性就越可能受到挤压,男性的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成为婚姻缔结过程中的阻力。本文通过对三个村120例光棍的个案进行调查,了解到光棍兄弟众多,光棍成窝成为了光棍现象中的一种重要类型。这种基于哥哥未婚影响弟弟成婚的现象,被笔者称之为“婚姻连带”。婚姻连带通过哥哥未婚不利于家庭财富积累流向弟弟、长幼有序的婚姻伦理不利于弟弟和婚配者对光棍成窝家庭的责任担忧等三方面形成了不富裕家庭中,哥哥的不利婚姻对弟弟婚姻雪上加霜的弱势积累效应,从而形成了经济、伦理和责任方面的连带影响。光棍哥哥成为大龄未婚青年对弟弟婚事的影响,这种特殊的核心家庭结构算不得一种“正常”核心家庭。这提醒我们,除了家庭财力、家庭地位和家风等家庭因素以外,不合理的家庭结构和家的不完整性同样对男子的婚配问题造成不利影响。“家”构成了婚姻缔结关系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一大基础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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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根据农村大多数地区对光棍的认知,本文把30岁以上还未婚配的男子称之为“光棍”。
[②]2012年陈村和桂村所在县发起了基层治理创新,每个村被划分为若干“村落”,但本质上与小组功能相似。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这里表述为常规叫法“小组”。以下不再注明。
[③]需要说明的是,在光棍数量的统计上,我们只对4、5、11组进行了抽样统计,三个组共有305户,882人,因此我们将此数据作为该村统计数据。同样,后面的桂村也是如此情况。在光棍调研上,我们对桂村1、6、7、9、11这5个组进行了统计,5个组共有229户,822人。
[⑥]这里主要是指光棍成窝家庭中光棍排行靠前者,而不是光棍成窝家庭中长兄的年龄,因为有的光棍成窝家庭,长兄并非光棍。这一个指标非常重要,甚至比后者比例更为重要。这显示了靠前兄弟的婚姻状况,这可能直接影响弟弟。
[⑦]这并不能说明“80后”以后的30年光棍数量的减少,而是说一个家庭中出现“多子未婚”的情况减少。由于计划生育,80后家庭中的兄弟本来就少,当然存在的“多子未婚”和婚姻连带现象就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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