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青年人到了一定的年龄,都将面临恋爱、婚姻与家庭的问题,恋爱婚姻和家庭是人类自身发展的重要形式。对每一个人来说,恋爱、婚姻、家庭都是一个重大而严肃的课题。它不仅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幸福,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稳定。我们的青年同志们,你们渴望爱情、渴望成家立业,你们在思想上准备好了吗?对爱情的内涵和本质理解了吗?作为军人,婚恋有什么特点和要求,应该确立一个什么样的婚恋观呢?为了使大家在思想上、在理论上有所准备,使你在谈婚论嫁之时,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和走好这段美丽的人生之旅,我今天就和大家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一、军人婚恋观的基本内涵
1.什么是婚恋观
所谓婚恋观就是指人对婚姻、爱情等所持的各种观点和态度。马克思主义的爱情观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心中形成的对对方的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最强烈的感情。具体说,包含以下几层意思:一是爱情以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为基础;二是爱情以共同的生活理想为内容;三是在爱情中男女双方平等;四是爱情是排他的、热烈的、持久的。
2.革命军人的婚恋观革命军人的婚恋观,是无产阶级婚恋观在人民军队中的具体表现。它要求军人在恋爱婚姻中,以纯洁的婚恋目的为基础,以志同道合为条件,以事业重于爱情为准则。忠贞专一是爱情生活的重要道德准则。所谓忠贞,就是始终如一;所谓专一,就是只能把爱情奉献给一个人,这是由爱情的排他性的特点所决定的。邓颖超同志说过:“男女的爱情,应该讲究忠实坚贞。爱情不是占有,而应是双方互信互守的专一。只有专一的爱情,才能巩固婚姻,获得幸福和愉快的生活。”
二、军人婚恋的几个特点
军人由于所从事职业的特殊性,其婚恋生活既有普通婚恋生活的共同特征,又有因服从军事职业要求而表现出来的突出特点。而这些特点,又决定和影响着军人的婚恋取向,即军人在婚恋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其特点是:
2.婚恋双方长期处于两地状态,具有分居性特点。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结婚后分居两地的现象非常普遍,聚少离多,故未能很好地承担起家庭责任,常引起配偶及其家人的不满。空间上的距离,不同程度地会产生感情上的“隔阂”。特别是在遇到一些具体困难时,因为身居两地而使他们无法及时共同面对,埋怨、猜疑日渐增多,共同语言变少,容易产生家庭矛盾,甚至引起家庭破裂。
3.婚恋生活受到军队严格纪律法规的约束,具有纪律性特点。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我军严格纪律的首要内容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这种要求也必然反映到军人婚恋生活之中。军队严格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对军队婚恋生活的约束,表现在许多方面,如:组织上要对军人的结婚对象进行调查了解,要求军人必须严肃对待婚恋问题,不能因婚恋问题影响工作和训练,不能以姻恋方面的困难为由推进工作安排和调遣,即便在探亲和配偶短暂的相聚期间都必须随时准备归队等。
5.军人的婚恋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特别保护,具有高尚性的特点。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要求,他们的婚恋比普通的婚恋更多地要求牺牲和奉献精神。军人和他们的配偶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作出的种种牺牲与奉献,受到了人们的普遍赞扬和尊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针对军人婚姻的特殊性,国家专门通过立法手段对军人婚姻加以特别保护。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我国刑法也明文规定:破坏军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利用职权或其他手段污辱军人妻子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运用刑事制裁方法保护军婚不受第三者破坏的法律保障。
三、导致错误婚恋观的主要原因
1.恋爱动机不纯
部分青年官兵婚恋择偶标准上存在着功利主义倾向,主要表现在过分地强调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过分强调物质条件和经济基础的婚恋是不牢固的。而现实中,一些人是可以从对方为自己带来某些方面的满足,或者出于虚荣的心理来确定婚恋行为的。有的刻意追求“门当户对”、强强联合;有的执著追求“门不当户不对”,即:男的希望攀附高干之女,女的希望嫁入豪门,把婚姻作为弥补自身条件不足的筹码,希望借助婚姻来改变自己人生的命运,婚恋则成了他们追名逐利的工具。
2.缺乏了解和担当
一曲《绿军装的梦》曾激起不少青春少女的军人情、军嫂梦。然而因条件所限,她们对部队和军人的了解并不多。加之当前女青年的学历、素质有了大幅度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不愿抛弃自己的工作和现有的事业。婚后两地分居、聚少离多的日子和一人独掌家庭的重担,令一些想当军嫂的女孩望而却步,也给一些军人夫妇的心理、生理和家庭生活等带来诸多困扰,有的甚至经不起灯红酒绿的诱惑和家庭的负重,使婚姻亮起了“红灯”。3.婚恋的质量不高
四、军人如何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1.坚持“事业高于爱情,爱情服从事业。”
如何确立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不仅是军人恋爱生活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整个婚姻生活中始终面临的问题。“游离于事业之外的爱情,无异于断了线的风筝。”这句格言讲出了事业与爱情的内在联系。坚持事业高于爱情,爱情服从事业,是军人恋爱的基本准则,反映了革命军人崇高的生活理想和个人情感服从革命利益的高尚道德。婚恋生活是人一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它不是人生的全部内容,更不是人生的唯一目的。正如列宁所说:爱情是生活的一方面,但不是全部。人的生存需要爱情,但并非为了爱情生存。军人活着,不仅需要爱情,更需要理想、信念和事业。在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上,必须始终坚持事业第一、爱情次之。马克思主义婚恋观认为,爱情与事业是辩证统一的,共同的理想和事业是爱情的社会内容。崇高的理想和事业追求才能产生伟大的爱情,爱情因为有了事业的充实才更加巩固和持久。当爱情与事业发生矛盾时,要努力使爱情服从事业,在不妨碍工作、学习的前提下发展爱情,将对一个人的爱服从于对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爱,真正实践“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崇高人生追求。
2.以志同道合为择偶的首要条件。
所谓志同道合,就是指恋爱双方有共同的理想、抱负和人生观、价值观。伟大的导师马克思的妻子燕妮说的好:“同志,不一定是妻子和丈夫,但丈夫和妻子应该是同志。我们这里所说的“志同道合”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同甘共苦,同舟共济,携手同行,终生相伴,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因此,对革命军人而言,志同道合不仅是对军人的严格要求,同时也是对其恋爱对象的较高要求,军人职业与奉献牺牲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志同道合的人,才能忍受两地分居的痛苦,独立承担生活的重负,毫无怨言地支持军人戍边卫国;只有家人给予真诚的信任,深深的理解和热忱的帮助;才有可能当祖国需要军人奔赴战场时,鼓励军人英勇作战、杀敌立功。对军人的伴侣来说,如果没有对军人职业及其崇高志向的理解,没有和军人同样高尚的奉献与牺牲精神,就很难在生活中与军人相伴始终。
3.严肃认真地对待恋爱。
首先,要谨慎确立恋爱关系。恋爱不仅要对个人负责,也要对社会、对他人负责。列宁深刻指出:恋爱牵涉到两个的生活,并且会产生第三个生命,一个新生命。这一情况使恋爱具有社会关系,并产生对社会的责任。青年军人在确立恋爱对象时,必须本着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全面考虑诸方面的因素,谨慎地作出决定,千万不能凭一时的感情冲动定夺终身大事。其次,恋爱行为要文明。表达爱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一个总的原则就是求爱要注意场合和分寸,不仅要合中华民族的习惯和道德传统,而且要符合军人身份,切勿粗鲁、莽撞行为,以给对方、给自己造成心灵的刺激和作害。再次,热烈而理智。如果让感情冲破理智的堤岸,发生越轨行为,甚至未婚受孕,就会带来难以挽回的苦恼和悔恨,因为恋爱本身存在两种可能性:或谈成,最后结成百年之好;或者谈不成,最后分手。
4.冷静理智的对待失恋
一是失恋不失志。英国十七世纪的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句话:“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情。”人不能只为爱情而活着,人生还有理想事业,有社会的责任,失恋是暂时的,理想和事业是永恒的,失恋不能失去理想和事业,失恋不能失去信心和志向。“好男儿志在四方”,军人志在报国,假如一时失去了个人的爱,但赢得了崇高事业是很值得的,一个有理想有志向的年轻人一定会重新获得爱情的。由此可以看出,失恋不失志,对崇高事业的追求能唤醒更多姑娘爱慕军人之心,她们会把自己的爱献给“最可爱的人”。
二是失恋不失德。失恋造成的内心痛苦和心理不平衡是十分强烈的,嫉妒、仇恨常常冲击失恋者的理智,但不能由此失去理智,做出愚蠢的举动。有的人悲观厌世,没有爱情就没有一切,走上绝命之路,有的怀着狭隘的郫俗的心理报复对方,或散布流言造谣中伤,或毁坏对方容貌,或残害对方性命。失恋不失德是我们每个同志应有的高尚的道德情操,多一分宽容,多一分理解,决不能做出败坏对方名声、伤害对方的傻事,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对方有自由选择伴侣的权力,既然没有这个缘分,就分手好了,爱情不在友情在吗?应该潇洒的说一声“同志,再见”。
三是失恋不失态。我们有一些同志失恋后整天愁眉苦脸,打不起精神,甚至痛哭流涕,什么工作都不做,像丢了魂一样,失恋的痛苦是能理解的,但是革命军人应该在失恋中培养自己的自制能力,不能因为失去了某一个人的爱就感到“失去了一切”。失恋只是说明不理想、不成熟爱情的终结,这样的爱情不如早吹,勉强的保持不如分手的好,就是发展到结婚也不会有幸福可言,我们要鼓起勇气来展示我们军人男子汉的风度,敢于面对失恋,重新冷静下来,审视自己走过的路,从中得到宝贵的教训,这样会使你更加成熟,以更加稳健的步伐向新的爱情迈进。
有的同志可能会说,恋爱纯属个人隐私,不应该拿到公共场所来讲,尤其是在课堂上,但是我认为还是有必要讲一讲的,因为我们是身穿军装的革命军人。正如革命诗人郭小川所描写的那样,“战士自有战士的爱情:忠贞不渝,新美如画”。婚恋关系如果处理不好,轻者影响了正常工作,重者还会影响官兵的思想稳定,影响了安定团结和军人的形象。讲五个问题:
一、选准恋爱的时机
俗话说,“成家立业”,它通俗的说明家庭与事业的的关系紧密相连,互为影响。什么时候恋爱比较理想呢?从生理上讲,一个人生体的发育成熟,女性在21岁、男性在23岁左右。在此之前,身体内的一些重要器官,如心脏、肾脏、大脑等尚未发育成熟,谷歌的钙化过程还没有全部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急于恋爱、结婚,势必会影响身心健康。因此,应该把最佳恋爱时期选在身体发育成熟之后。对我们士兵来说,一般在服役期满后比较好,这样才有益于身体发育成长。
恋爱季节,既是标志着一个人已经成熟,开始走向社会与家庭的季节,更是一个长身体、长知识和长本领的季节。两者比较起来,虽然互不矛盾,但显然后者更重于前者。青年时期是人体和智能发展的关键阶段,能否在身体健康、精力充满的青春岁月为未来打好生活和事业基础,这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你一辈子的生存质量的大问题。古往今来,凡在上出类拔萃的人,在他们年轻时,几乎无不把立业放在第一位。三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军事家诸葛亮,29岁才结婚。伟大的革命家、文学家、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鲁迅先生,为了探索真理,唤醒民众,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到30岁才结婚。其实,道理很简单: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人,如果没有事业作为支撑,连自己在社会上都难以立足,又从何谈起支撑一个家呢?
古语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作为年轻有为的军人,不管是义务兵还是士官,我们都应该抓紧在部队服役的宝贵时光,努力学习和工作,待干出一番成绩后,再考虑找对象也为时不晚。
二、严守部队的规定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军人婚姻与普通公民有所不同,军人的婚姻问题,不仅关系到军人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军队建设和军民关系。
军人的婚姻要遵守哪些规定呢?2001年总政批准并颁发施行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军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加强军人婚姻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因而是军人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规定》中指出,义务兵一律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对我们来说,这一点是我们必须牢记在心的。
有的同志认为,不准战士和士官在驻地找对象,不符合婚姻自由原则。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婚姻自由是指婚姻法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他人不得干涉。但是,这种婚姻自由必须以不违背国家法律为前提。我们国家允许承担特殊任务的有关部门,依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补充某些特殊的规定。如军事、外交、机要、情报部门的人员的婚姻,要比普通公民严格一些,这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部队之所以对战士和士官谈恋爱作出上
述限制,是以加强部队建设和不妨害军民关系作为出发点的,是对我们战士的真诚爱护。试想,如果战士在驻地找对象,势必会影响部队的统一管理,不利于正规化建设,一旦有了紧急情况,怎么能够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呢?再者,战士的服役期较短,且退伍后一般都要回原籍,在部队驻地找对象,到时会引起很多纠葛和麻烦。再有,如果允许战士在驻地找对象,退伍后把驻地女青年都带着走了,势必会给驻地男青年造成恋爱婚姻的困难,以至酿成严重的军地矛盾,损害军民关系和军人形象。因此,我们每一个面临婚姻问题的战士和士官,都要自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慎重选择,谨慎定夺,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自觉做到不在驻地找对象。
三、明确择偶的标准
鲁迅先生就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种缘故,说白了,其实就是指男女之间相爱应该以一定的条件作为前提,如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性格特征、年龄大小、职业性质、兴趣爱好、经济情况以及体态容貌等。在这些条件中,把什么放在首位,具有不同婚恋观的人的不同选择。作为革命军人、应该把志同道合作为择偶的首要条件。所谓志同道合,就是有共同的理想和抱负。这是产生崇高、纯洁爱情的思想基础。尤其是军人,肩负着神圣使命,爱情既属于自己的情侣,又属于祖国和人民。作为军人的配偶,在生活上、身体上乃至心理上所承受的压力,都比一般人要大的多,因此,特别需要她们对军人事业的理解。如果我们把择偶标准定在容貌、地位、金钱上,这样的爱情,就等于把一座高楼建筑在沙滩上,我想,任何一个高明的建筑师都不会做出这种不明智的选择。2003年,据调查在500多件离婚的民事案例中,发现这种“沙滩宫殿”式的婚姻竟占200余件。所以,选择恋爱对象,决不能只把目光盯在对方的容貌、地位、金钱等外在的条件上,做到“三不”,即不以貌取人、不以财取人、不以地位取人。
不以貌取人。托尔斯泰说过: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容貌上的漂亮只能悦目,带来的是一时的快乐;品德上的高尚则可以赏心,带来的是一辈子的幸福。如果双方德才学识与容貌不能两全时,宁可选择与自己志同道合但容貌平平者,也不要选择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轻浮之人。单纯建立在外貌基础上的“爱情之塔”,最终是要倒塌的,爱情的花朵只有建立在志同道合基础上才能永葆芬芳。
不以财取人。爱人爱人,爱的是人。择偶适当考虑对方的经济状况是可以的,但不能把这当做婚恋的唯一条件。爱情的天平上如果加上金钱的砝码,就会推到幸福失去平衡。况且,人的经济状况是会变化的,现在又的将来可能失去,现在没有的将来可以创造。如果把无知财富作为婚恋的唯一基础,一旦一方经济条件由好变差,爱情就会出现危机甚至分道扬镳。不以地位取人。革命导师恩格斯出身一个纺织主家庭,却找了一个普通女工做妻子。著名科学家高士其在国内外名望很高,但与一个女工结成伴侣,人们称他们的爱情像上好的白玉晶莹透亮,没有一点瑕疵。幸福美好的爱情并不取决于地位的高低和门当户对,关键在于双方能否志同道合。只有真正把爱情建立在双方人格想照、理想一致、兴趣相投的基础上,这样当你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她才会真诚地信任你,深深地理解你、热忱地帮助你;当你守卫在遥远的边疆海岛时,她才会坚决支持你站好岗、放好哨;当祖国需要你奔赴战场时,她才会鼓励你英勇作战,杀敌立功。
四、端正对爱情的态度
在爱情的海洋里,有蓝天白云,风和日丽,激情飞越;也有斜风细雨,甚至电闪雷鸣,遭遇挫折和坎坷。作为革命军人,必须正确处理这些问题。
恋爱要专一。忠贞专一是中华民族的爱情婚姻中的一种美德和高尚情操,要做到忠贞专一,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把握自己。一时当遇到比自己恋人更有优长的女性时,不能这山望着那山高。一旦确立恋爱关系后,就不应该见异思迁,“吃着碗里的还要看着锅里的”,更不能同时与几个异性进行有违道德的所谓“恋爱”。二是党自己的地位提高时,不朝三暮
四、见异
思迁。有的同志把地位看成时寻求爱情的资本,比如,有的考上了军校,当了军官或士官,就嫌弃原来的对象土气,就像一脚蹬掉,另攀高枝。三是当恋人病残或突遭变故时,也容易表现出不道德的行为。还有的人脚踩两只船,甚至不惜充当第三者的角色。在此,请大家记住这个形象的比喻:爱的列车,不仅要挂上感情的车厢,还要挂上道德的车厢,如果甩掉道德去空谈爱情,爱情的列车难免出轨。
热恋要自制。心理学知识告诉我们,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周围,都有一道看不见的亲密度线。平时,人们总是下意识地牢牢守护着这道线,如果哪一天,你允许某个人越过你的亲密度线,便标志着你与整个人亲密程度的一种认定。在恋爱期间,随着男女双方感情的发展、成熟,每个人都会产生如醉如痴的感觉,在这个阶段,用拥抱、接吻来传达爱,都是正常的、无可非议的。但是,切不可轻易跨过“性”这道标界线,因为按法律规定,性生活只有属于夫妻间的权力,恋爱阶段发生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失恋不失志。有人说,恋爱使人心醉,失恋使人心碎。这话一点不错,但是造成恋爱的波折,以至于失恋确实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作为新时期的军人,我们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不幸遭遇到失恋,应该怎样对待呢?首先就是当对方另有所爱时,要有理智不要盲动。一定要冷静分析是因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如果是有第三者插足,你的恋人一时犯糊涂、上当受骗,那就要采取原谅的态度;如果是因为恋人无情无义、见异思迁,追求物质享受,甚至是道德败坏而引起的,那么,这样的恋人离去时好事,大可不必为此烦恼。其次,要控制自己的情绪,纺织粗鲁行事,做一个大度的军人。如果对方是赌气嫌你细想落后,不求上进,你就应该诚恳地检讨自己的过错,振作精神好好工作,以求谅解;如果由于某种误会,就要及时做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如果是因为性格不合或其它条件不相配,那就不要强求;如果属于对方品德不好,是一位水性杨花的姑娘,这种人根本不值得留恋,不必惋惜,更不必感叹;如果对方对军人缺乏了解,怕与“大兵”结婚吃亏而“吹灯”,那么这盏爱情之灯肯定亮不了多久,晚吹不如早吹。天涯何处无芳草?当兵的对象不难找。
五、把握赢得爱情的途径
在追求爱情时,有的战友得到玫瑰花似的笑脸,赢得异性的青睐;有的却得不到异性的赏识,称了“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也有的无法赢得对方的芳心,饱尝失恋的苦酒。究其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自身素质不能不说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俗话说得好:花香自有彩蝶来。在爱情的万花园中,爱的彩蝶到处飞舞,它总是飞向那些争芳斗艳、出类拔萃的花中佼佼者。我们来看看姑娘心目中的爱情“金字塔”是什么呢?前几年俄罗斯风靡这样一首歌:“要爱就爱普京这样的人,要嫁就嫁普京这样的人”很能说明这个问题,这名苏联安全部队特工出身的俄罗斯总统,以其富有魅力的军人气质,过硬的政治手腕,高尚的情操志趣,对家庭坚贞不渝的深情,获得了俄罗斯人的拥戴,成了多女性心中的偶像。
了解了对方心目中的“金字塔”,那你就应该对自己的素质修养作个正确的自我估价,看看自己有哪些优势,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从而端正自己的努力方向,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有意识地去锻炼提高自己,丰富充实自己,使自我更加完善。只要你具备了良好的素质,幸福的爱情之花就会向你盛开。多少军人成功的恋爱、甜蜜的爱情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衡阳医学院女大学生李喜梅在众多的追求者众,却选中了自学成才的边防战士郭建华结为伉俪;某市一小有名气的青年女作家,与文武双全的蓝天骄子某部飞行员架延杰鸿雁传书,喜结良缘。
同志们,“爱”和炭相同,烧起来,得设法叫它冷却,让它任意燃,那就要把一颗心烧焦。这是著名戏剧家、诗人莎士比亚的一段名言,我把它赠予在座的各位战友,希望你们千万不要沉湎于谈情说爱之中,趁着大好年华,发奋学习,刻苦锻炼、努力工作,当你在事业上结出丰硕成果之时,在爱的银河中必定会得到志同道合的伴侣,赢得那份属于你自己的甜美爱情。
讨论题:
谈谈以下观点有哪些偏颇之处:
1.“青春不常在,抓紧谈恋爱。“
2.“对象有个好家庭和背景,少奋斗十几年。”
一、军人身份对军人婚恋的现实影响
军人身份特殊、使命神圣,其军婚恋和家庭必然受到身份影响而具有职业特色。
(一)军人婚恋生活受到军队纪律法规的约束,具有服从性
军队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总政治部2001年11月颁布的《军队贯彻实施<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的婚恋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军人结婚年龄。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恋爱报告审查制度。现役军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必须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3.结婚申请及审批程序。现役军人申请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4.义务兵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军人的婚恋质量直接影响部队稳定和战斗力,军队严格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对军人婚恋生活做出了必要的规范,为国家安定和部队稳定提供了保障。
(三)军人职业决定了配偶在家庭中承担较多的责任,具有奉献性
“自古军旅多艰险,从来为武少安闲”,军人往往要比其他职业付出更多,其职业价值体现更多是牺牲和奉献。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基层官兵夫妻分居现象比较普遍,长期分居使家庭的重担几乎全压在军人配偶肩上。军人配偶既要支持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又要克服生活上的种种困难;既要尽力干好本职工作,又要担负起养老抚幼、料理家务的重任,还要面对独守空房的孤寂与无奈;甚至有的军人配偶为支持丈夫或妻子,照顾家庭而放弃自己的工作,成为“全职太太”或“全职先生”。现代青年大都是独生子女,向往甜蜜浪漫的恋爱和长相厮守的婚姻,军人婚后对家庭照顾较少,容易引起配偶埋怨和家人不满,大多数军人配偶对军人为“大家”而舍“小家”的选择能够理解和配合,自愿奉献和牺牲,其价值难以用金钱和报酬来衡量,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国家也专门通过立法,对军婚加以保护。
二、军人身份对军人婚恋的心理影响
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说过:“恋爱能够给人心理上的积极效应,也可因现实的困扰带来孤独和疏离感。”军人身份的现实约束性对其婚恋心理必然产生相应影响。
(二)注重交流沟通,对无法长相厮守的婚恋方式心理准备不足
“异地恋或两地分居”已然成为影响官兵婚恋质量的重要因素,军人群体对此情况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内心渴望改变现状却难以找到解决问题的现实途径,对于个人发展前景和未来家庭生活一方面心怀畅想,一方面又因为军人职业的身不由己,而对未来感到茫然和沮丧。部队是执行特殊任务的武装集团,要求官兵纪律严明,执行命令坚决,勇于牺牲奉献,反映到官兵的婚恋问题上,表现为官兵的婚恋需求和现实满足之间存在矛盾,部队官兵不可能像地方青年那样享受自由自在的婚恋生活。从心理学的角度看,需要一经产生,如果受到阻挠或限制,就会变得更加强烈,容易导致心理的失衡。当婚恋需求暂时无法得到满足时,部分官兵或是不理解,或是不能正确对待,表现出较强的挫折感,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三)具备职业自信,对军人地位变化影响婚恋选择的现实喜忧参半
改革开放以来,军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都不断提升,但与地方青年相比,择偶中的经济优势并不明显,过去地方青年比较看重择偶对象的政治面貌、性格修养和感情基础,随着社会的快速进步特别是经济的迅猛发展,虽然大部分青年仍然以“情”为本,但择偶中重物质的“求富”倾向也越来越明显,一切向“钱”看成为部分地方青年婚恋的价值取向。面对这样的情况,部分青年军人认为自己在“婚姻市场”中的优势已经不明显,甚至处于“劣势”。虽然近年来军人的经济收入已有大幅提升,社会认可度也较高,但是面对军地经济状况反差较大、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配偶对家庭照顾少等现实情况,地方青年选择军人做伴侣的意愿不强,军人的择偶优势不复存在。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青年军人乐观地认为军人的社会、经济和职业状况不会对其婚恋选择造成直接影响,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军人具有其他岗位人员不具备的特点和优势,如忠贞坚韧的品格、吃苦耐劳的性格、健康强壮的体魄、稳定的职业保障等等,仍然是受到异性青睐的。
三、立足军人身份引导官兵婚恋观的策略
(一)引导青年军人把握心理规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佳婚恋期
人的婚恋心理发展具有阶段性,在经历了“两小无猜期”、“相互疏远期”、“朦胧爱慕期”之后,20岁左右的青年人生理上已接近成熟,但恋爱多以纯粹的感情为动机,对婚姻和家庭缺乏长远的考虑,很容易受挫而导致失败,军校学员、战士正处于这一年龄阶段;而在之后的“理性恋爱期”,男女青年通过知识积累和生活磨砺后,生理、心理、思想趋于成熟,能够妥善地处理婚恋困扰并有能力组建家庭,这个阶段才是婚恋的最佳时期。
部队的婚恋教育要根据青年官兵爱情心理的特点,综合运用心理教育和思想教育的方法措施,使青年军人充分了解自己爱情发展的心理阶段,理性选择“最佳婚恋期”。一是要选择在身心发育成熟时,总政规定军人适婚年龄为男军人年满25周岁、女军人年满23周岁,更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二要选择在事业有成时,鼓励先立业再成家。青年官兵尤其是军校学员和初到部队服役的战士,正值长知识、干事业、打基础的年龄,过早坠入爱河,不仅影响工作,还会错过事业发展的机遇;三要选择在经济基础夯实时,引导青年官兵认识到人需求发展的层次性和渐进性。缺乏必要的经济条件,不仅享受不到婚恋带来的幸福,反而可能给生活带来沉重的负担。
(二)帮助青年军人解决后顾之忧,创造有利婚恋成功的客观条件
许多青年军人常年驻守在祖国的边疆海岛,在气候环境异常恶劣的地区守防,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落后,婚恋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要善于牵线搭桥。针对青年官兵与地方青年接触机会少,找对象难度大的情况,采用军民共建、与驻地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联欢的形式,为官兵提供认识另一半的平台和时机。下一步还要继续扩大这方面的尝试,积极与驻地共青团组织、妇联、宣传等部门联系,采取军地联谊、鹊桥热线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帮助适龄官兵,特别是一些埋头工作而错过择偶良机的大龄青年及家庭问题多的“困难户”牵线搭桥,架通婚恋的“绿色通道”,以解除官兵的婚恋危机和后顾之忧,有利于他们集中精力,安心工作。
二要帮助提升素质。能力素质是一个人安身立世的本钱,也是赢得伴侣芳心最重要的因素。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道出了一个人成长进步的内在逻辑关系,自身综合素质和修养不断提高,才能明辨婚恋中的酸甜苦辣,进而升华家庭生活的内容和质量。因此,军队各级都要强化“育才树人”的意识和责任,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军营”活动,加强青年军人个人能力素质的培养,鼓励青年军人自觉投身学习,培育内在品格和气质品位,提升文化层次和军政素质,凭借自己真正的实力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收获异性的仰慕和青睐。
(三)培育青年军人的职业认同感,在忠诚奉献中追求爱情与事业的双赢
美满的爱情与婚姻,能为军人安心部队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而追求高尚的事业也能为赢得美好爱情与婚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方面,要用爱情促进事业。美好的婚姻生活是事业成功的催化剂。青年军人如果恋爱如意、婚姻美满、家庭幸福,就能集中精力干工作、身心投入搞建设,军旅之路就会越走越顺。相反,青年军人婚恋受挫不顺、家庭矛盾困扰,“后院”经常“失火”,心理压力和思想负担必然加重,势必影响个人成长进步。
另一方面,要用事业连接爱情。在“知情意行”的心理历程中逐步增强军人的职业认同:一是要深化军人个体对自身职业现状和发展方向的了解,重点是对职业特殊性的认知;二是要在理性认识的基础上,产生对自身职业积极的情感体验和心灵归属;三是要强化军人个人意志品质,突破职业发展的瓶颈和障碍;四是要规范军人职业行为、通过军事训练实践的磨砺,促进军人职业认同的形成。军人只有热爱自己的职业,把无尽的相思和爱恋化为干事业的动力,既顾“小家”又不忘“大家”,在事业中寻找成功之道,才能让伴侣真正感受到安全和自豪。
摘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军人的婚恋问题和家庭矛盾,是部队建设和发展的一个重大、严肃而又现实的课题。现代社会婚恋价值观的变迁、军队作为特殊群体的职业要求,对于青年军人婚恋的现实和心理皆有影响,军队各级要根据青年军人婚恋心理的新变化,引导其了解自身爱情的发展阶段,帮助其解决婚恋的后顾之忧,鼓励其追求爱情与事业的双赢。
关键词:军人,婚恋,心理,引导
参考文献
[1]苏红,任永进.大学生婚恋观特点研究[J].中国性科学,2008,(6):15.
[2]奕儒,文革,晓琼.当代军校男性青年学员婚恋观实录[J].政工导刊,1998,5(1):49.
摘要:本文说明了大学生婚恋观研究的意义,展示了大学生婚恋行为及观念现状,简要分析了大学生婚恋观的影响因子,对开展大学生婚恋观教育提出具体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婚恋;现状分析;对策建议
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我国大学生男女之间的交往更自由、更便捷。研究当代大学生婚恋观的现状与成因,引导和教育大学生从婚恋观的误区中走出来,理智地把握情感,摒弃一些错误的、不健康的婚恋观念和行为,树立全面发展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婚恋观,成为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
1大学生婚恋行为及观念现状调查
所谓婚恋观,是指男女双方对恋爱、婚姻和性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包括对爱情的本质、择友的标准、恋爱的道德伦理、恋爱与婚姻关系、婚姻道德与责任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和态度。从一个人的婚恋观可以洞悉其人生观、价值观。一个人的婚恋观直接影响其恋爱、婚姻行为的价值取向,关系到大学生的人生选择和健康成长。
笔者曾根据研究课题的需要,对西安某三所综合性高等院校的3020名本科生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大学生正在恋爱和曾经恋爱的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现在已经上升为76.2%,恋爱已经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就大学生恋爱动机而言,23.6%的在恋大学生认为“弥补内心空虚,寻求心理寄托”;22.6%的大学生属于寻求心理平衡、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跟随大众潮流;28.2%的大学生担心自己步入社会后已属于“大龄青年”、“剩男剩女”,于是把校园作为爱情最后的殿堂,抓住机会加入恋爱洪流;16.3%的大学生则是抱着好奇心,渴望了解异性;8.1%的大学生婚恋目的是为将来的事业做跳板,抱着功利的心态而付出感情;4.06%的大学生认为是为了满足心理或生理的需要,寻求刺激,满足欲望;32.5%的大学生认为婚恋是为了选择终身伴侣,以共同生活为目的,是婚姻的前奏;36.66%的大学生认为是一见钟情,完全跟着感觉走。
从恋爱注重项目上看,男生有56.0%将“长相”放在首位,其次是人品(18.4%)、性格(12.6%)、家庭背景(8.5%)、才能(4.5%);女生有52.2%将“才能”放在首位,其次是家庭背景(23.9%)、人品(10.0%)、长相(8.6%)、性格(5.3%)。调查显示:大多男大学生更注重容貌的选择;而女生在择偶条件中更注重了能力。70%以上的大学生认为不再认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恋观,认为应该进行自主婚约。
从“网恋是否是一种很好的恋爱方式”的调查项目看,10.1%的大学生认为网恋是一种很好的恋爱方式,对于网恋的虚拟性,甚至是虚假性不以为然;56.8%的同学反对;28.1%的同学不反对也不提倡;5.0%的同学未表态。
从大学生性行为调查项目上看,有45.8%的男生和42.8%的女生表示“看重恋爱对象的贞操”,22.5%的男生和20.6%的女生不确定,有31.7%的男生和36.6%的女生不同意把贞操看的那么重要;以“你对恋爱中发生性行为的态度”为题调查显示,有42.6%的大学生认为“是一种极不严肃、极不道德的行为”,16.0%的大学生认为“只要双方以后结婚,没什么关系”,23.3%的大学生认为“只要未造成严重后果,就没关系”,18.1%的大学生认为“这是个人私事,只要双方相爱就可以理解”。
从大学生婚恋挫折调查项目上看,以“恋爱不能100%成功,难免有失恋,若你失恋了,你会怎样与过去的恋人相处?”为题,调查发现:有32.8%的大学生回答“维持朋友关系”,21.1%学生回答“感觉有点尴尬,但可以争取好好相处”;18.9%的回答“只会成为陌路人”;12.2%回答“说不清楚”。
对是否接受过学校的恋爱婚姻观教育?调查显示:只有1.2%的大学生回答“接受过,但不多”,2.5%的回答“接受很少”,其余回答“一点也没有”。
2对影响大学生婚恋观现状的因素分析
对大学生关于婚恋教育的问题调查显示:大学生的婚恋知识大多来自于网络、书籍和影视作品,极少来自于大学课堂或有针对性的活动中。调查还显示:大学生对婚恋道德和因婚恋问题而引起的心理问题更应重视。高等学府对大学生的婚恋问题给予适当的引导、教育就显得很必要了。
对于大学生恋爱挫折的调查显示:79.1%的大学生能乐观地、积极地处理失恋问题。但仍有近20%的大学生面对失恋问题不知所措,仍有15%是以消极的、不理智的态度去面对,一些因婚恋挫折而引起的不当意识和行为的规避已成为高校管理者、教师、辅导员首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大学生也不是一个孤立的群体,他们生活在各种各样的关系和环境中。因此,他们的婚恋观也会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物质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但个人因素占据了很大的比重。
大学生年龄绝大多数在17-23岁之间,生理发育基本成熟,与异性交往的渴望日益强烈,自身的生理需要促成了大学生恋爱的普遍性。虽然大学生的性生理发育基本成熟,但是其心理发育相对滞后。他们的成长过程大多单一,就是由这个校门跨进那个校门,没有或很少与社会接触,导致他们思考问题的简单化、理想化;也使得他们呈现出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
大学生的心理发展与个人的成长经历、所受的教育以及社会环境等方面紧密相连,加之,我国是受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熏陶,在婚恋观教育过程中,不管是学校老师、家庭或是同学之间很少谈及异性交往的各种问题,在性教育方面更是缺乏。由于社会、家庭对异性之间交往诸多问题的视而不见,许多大学生性知识和交往艺术较贫乏,但由于自身生理成熟而又缺乏对性欲望和性冲动应有的心理准备和正确的心理指导,因而出现困惑、迷茫、恐惧等心理状态。大学生这种生理发育的成熟态与心理发育的不成熟性,决定了他们婚恋观的不端正和不稳定性,使得大学生在婚恋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对大学生婚恋观进行正确引导已成为高等教育中的迫切任务。
3对高校开展大学生婚恋观教育的建议
坚持“以人为本”,是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本质要求,更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现实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能够有效地提高教育的亲和性和开放性。婚恋观教育工作中“以人为本”主要表现在树立对话观念,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教育的主客体之间的对话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信任和平等的基础之上的,通过倾诉和倾听来进行双向沟通。
大学生婚恋教育的当前目标是针对大学生个体当前存在的婚恋问题,如婚恋动机不良、失恋、交际不良、婚恋行为失范等,开展及时的心理辅导与干预,以解除当事人当时的心理困扰、规范其行为,培养爱的能力。长远目标:婚恋问题既是个人问题,同时因为
涉及不同的个体,也是社会问题。婚恋问题解决的成败,关乎当事人的生活、事业、未来的家庭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因此,要使学生们能够认识自己、接纳自己,并最终向人的全面发展、人格完善迈进。
大学生婚恋观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人际交往教育、爱情婚姻教育和三生教育。
爱情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人际关系,是一种异性之爱。爱情婚姻教育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恋爱教育、婚姻教育和性教育。爱情是男女双方形成的一种互相爱慕的心理现象。
首先,男女双方要在人际交往真诚的基础上,树立爱情的崇高性和互爱性,充分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性;
其次,爱情具有排他性,双方要在性爱和情爱上忠诚专一;
教育大学生认识到人类的性与爱是密不可分的,那种将爱与性割裂开来的思想是可怕的,加强大学生性道德教育,要将性欲望转化为爱的能力,不断地培养和发展爱的能力。一个拥有良好性道德的人才能更好地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和义务感,理性地处理两性关系,从而尊重对方的人格和权利。更深刻地洞悉爱情的内涵并追求长久的甚至是终身的幸福。
“三生”教育指的是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不仅要教育大学生认识人类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存在及发展规律,而且要认识到个体的自我生命与他人生命及非生命的关系,领悟生命的本质、价值和意义,牢固树立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和生命尊严的价值理念,在生命层面上做到“知己”(珍视自己的生命)、“知人”(尊重他人的生命)和“知物”(爱护大自然的生命系统)。
参考文献:
[1]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1:141-147.
[2]黄希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5.
[3]KarenH,Uba,Lanrna.PremaritalsexualbehavioramongChinesecollegestudentsintheUnitedstates[J].AcheivesofSexualBehavior,1992,21(3):227-240.
[4]潘绥铭,曾静.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性观念与性行为:1991—1997[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2000:151,第1版.
[5]陈德文.把以人为本理念内化为大学办学理念[J].中国高等教育,2009(Z3).
[6]杨南丽.从大学生婚恋观现状,看高校婚恋观教育——以对云南大学生婚恋观调查与分析为例[J].昆明大学学报,2007(01).
作者简介:
树立婚恋新风、构建和谐警营
对甜蜜爱情、美满婚姻和幸福家庭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传统是社会生活以家庭为核心,“家和即万事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人们思想观念、利益需求、行为方式的多元化,折射出价值观变化和社会变迁给传统的恋爱婚姻、家庭社会带来了挑战,婚姻家庭领域和道德观念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婚恋观、一些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的滋生,并在一定程度上扩散和蔓延,成为家庭不稳定的隐患和社会不和谐的音符。
一、当代青年军人婚恋观现状分析
所谓婚恋观,是指男女双方对恋爱、婚姻和性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包括对爱情本质、择友标准、恋爱道德、恋爱与婚姻关系、婚姻道德与责任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和态度。婚恋观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恋爱、婚姻行为的价值取向,对青年的择偶行为、婚姻生活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甚至影响其一生的发展与幸福。当代青年军人的婚恋观和婚恋行为呈现以下特点:
(一)对婚姻的期望高,未婚青年军人对未来婚姻普遍呈现乐观心态。据有关调查反映,从心理认知、心理测试和心理咨询三个方面来看,93%青年军人对未来婚姻的态度是乐观的,认为通过双方的努力,有信心使自己的婚姻幸福,愿意为营造幸福的婚姻付出真诚的感情;99%的军人相信爱情是维系婚姻的重要条件。
(二)情感的需求和满足成为第一要素,爱情在现代婚恋观中的基础地位不断确立和提高。年青的军人对自己和对方的情感更尊重,更注重婚姻中内心的感觉与判断。“合则聚,不合则离”反映出了他们对现实婚姻关系的现状进行感性认识后的一种开放式的自我判断和自我选择,这是对自己及双方情感的尊重,但在洒脱宣言的背后,同时暗藏着男女军人对家庭稳定的不安心理,对家庭稳定性、持久性和趣味性的忧虑。
(三)金钱在当今婚恋观中的地位上升,经济基础成为婚恋双方考虑的重要因素。虽然情感越来越成为男女婚恋的基础,但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使婚恋的“含金量”急剧增加。其中两个原因是:一方面,市场经济提升了金钱在人们心目中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人们在现实婚恋中感受到了它的“魔力”;另一方面,市场竞争和消费诱惑给婚恋生活带来了压力。因此,青年军人在婚恋中追求情感的同时,金钱等物质的因素成为重要条件甚至是硬件,应以感情为首选条件的婚恋,被车子、房子、票子、位子等情感之外的东西左右着,影响着婚恋双方的正确判断和选择。
(四)性观念从封闭走向开放,对性越轨行为宽容度增加。当今社会,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渐深入,中外文化的激烈碰撞,人们的价值体系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性刺激因素增多,性观念也受到了冲击。现代未婚女性不再谈“性”色变,性开放的程度从表层趋向深层:从对性知识的开放,对性行为态度的开放到婚前婚外性行为发生率的居高不下,性观念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变化之一,性和生育相对分离,与男女的爱恋和情感结合在一起,追求性快乐和性欢愉,成为现代性观念的主要特征;变化之二,是女青年的贞操观念的日渐淡薄,对婚前与婚外性关系日趋宽容,性不仅与生育相分离,也开始和婚姻家庭,爱情相分离。
(六)网恋对传统婚恋观的挑战。
综上所述,当代军人婚恋观总体上呈现多元化价值取向的特征,由传统保守的婚恋观逐渐向开放的婚恋观发展趋势明显。在恋爱动机、择偶标准、婚前性行为、恋爱结果的态度上存在着矛盾和冲突,青年军人的婚恋观和婚恋行为迫切需要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二、透视当代婚恋观带来的社会问题
尽人皆知,理性择偶才可能产生美满的婚姻,美满的婚姻是和谐家庭的前提。第一步没踩正,其后的发展不言而喻。时下有一种说法:“爱情是盲目的,热恋中的女人都是低智商的”。对爱情和婚姻满怀憧憬的女性在不正确的婚恋观的引导下又被“一见钟情”的激情撞成“瞎子”加低智商,美满婚姻、幸福生活也就成为空中楼阁、海市蜃楼,不仅仅是可望不可及,而且还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
(一)婚姻变得越来越不确定、越来越娱乐化。近几年来部队军人的离婚率呈上升趋势。“无理由离婚”成了一些年轻人离婚的理由。而“好就在一起,不好就分开,没有谁是谁这辈子的唯一”思潮在当代官兵中的影响力折射出一种现象,没有多少年轻人还愿意为婚姻和恋爱承担更多的责任和压力,家庭容易因情感而建立,也容易因情感而解体,爱不爱随心而定,无论离合都有准备。现实生活离当初想像如此遥远,都不愿意屈就的双方离婚成了唯一的选择,而亲情的割舍远非双方感情的取舍那么容易,单亲家庭、再婚家庭引发的问题已不容人们等闲视之。
三、正确婚恋观的引导刻不容缓
婚姻家庭是人们生活的重要领域,关系着人们的幸福生活和人生质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文明的进程。文明健康的婚恋观不仅关系到年青军人个人的幸福,关系到军心的稳定,同时也关系到国防的安全和国家的安危,这也是当前市场条件下部队计划生育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之一,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决非一人之力,一日之功,要靠社会,要靠大家一起来努力。
(一)首先青年军人要树立理性的婚恋观。爱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语言,是高尚情感与理想追求的完美融合。在温馨与诚挚交融而成的真爱世界里,每一个人的心理深处都会迸发出最最原始的渴望,渴望在茫茫人海中寻觅到能与自己相知相伴、携手面对风雨、共享美好生活的真心爱人。但是,自身理想的实现更应该成为人生最重要的主题,因此青年军人在选择和发展婚恋关系时,要时刻树立起由健康物质观和独立精神意志观统一而成的理性婚恋观。
(三)将婚恋观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的内容。要想婚姻美满幸福,“正确的”婚恋观的教育引导必不可少,将婚恋观教育与人生观、价值观、责任心、理想教育相融合;普及型教育与个体化教育并行;思想教育与心理教育并重;加强恋爱与婚姻统一性教育,培养婚恋责任意识,树立恋爱婚恋道德教育与恋爱艺术教育并重的意识,增强面对不良婚恋行为的免疫的能力,提高婚恋教育的实效性。
(四)加强法制理念宣传。针对青年战士涉世不深,社会阅历肤浅的实际,部队应不失时机地搞好引导,不断加大教育力度,不仅让广大青年干部、战士掌握国家法律、部队的制度规定,自觉做遵纪守规的模范,而且要搞好传帮带,帮助大家认识社会,驾驭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恋观,全身心地投入到部队工作中去,进而增强事业心、责任感,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感情固然很美好,为爱疯狂不可要
沧州支队吴桥中队上士班长李亚军:恋爱是甜蜜的,“热恋”中的青年官兵有时会沉浸在爱河中无法自拔,有的甚至视部队纪律于不顾,这是坚决不可取的。真正的感情要像涓涓细流,像春雨一样润物无声。刚入伍的新兵要学会对“热恋”冷处理,学会处理与恋爱对象的关系,不要被“相思之情”一时冲昏了头脑,触碰部队的纪律底线,对自己和部队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沟通交流不可少,真诚相待是法宝
栽好自家梧桐树,美丽凤凰自栖来
唐山支队七中队下士副班长林跃群:恋爱是自由的,但是身为武警战士的我们要弄清主次,摆正好恋爱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不能因为谈恋爱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不能因为思念女友,而耽误我们完成执勤训练等各项任务。新兵刚刚迈入警营,正是在部队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不能因为儿女情长影响自己的成长进步,俗话说“家有梧桐树,凤凰自栖来”,在部队增长本领,干出一番事业来,爱情的花朵同样会为你绽开。
思念爱人是人之常情,更是无可厚非。但是青年官兵既然选择了从军报国,就不能像其他情侣那样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因为任务在身、使命在肩。青年官兵在恋爱时要格外注意把握好尺度、把握好分寸,这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控制热度
热恋当中的年轻人往往感情投入较多,从而导致行为过激、言论不当。结合我们青年官兵来说,很容易造成影响内部关系、造成心理阴影和违反纪律条例,从而影响我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广大官兵,尤其是新同志要学会处理好与女友的相思之情,克制和调节自身情绪,协调好感情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爱情事业两不误。
二、掌握时度
战友们大多20岁左右,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期,能否在身体强健、精力充沛的青春岁月为未来打好生活和事业基础,这是一个直接关系一辈子生存质量和长远发展的大问题。因此要慎重选择恋爱时机,当前还是要以工作为重,不能因为谈恋爱而耽误自身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