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给赌博网站“大开方便之门”的案件,涉及金额达374万元。
经查,陈某在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的半年间,以审核每个网站300元的价格,据此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35935.4元。
1,为“挣外快”,92年程序员被“拉下水”
陈某负责该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工作,无权审核媒体资质,也没有权限对媒体审核服务器计算机系统程序里的数据进行非研发、调试和维护性需要的修改。
没过多久,刘某从哈尔滨到了北京,在对外经贸大学附近一个饭馆约陈某吃饭,说还是想做审核网站的事情,需要使用百度在职员工的权限,帮助其快速通过审核网站。
这一次,陈某动摇了。他找刘某要了9000元钱,审核每个网站300元,共审核30个。
2,程序员改当“审核员”,篡改数据违规“开绿灯”
百度公司进行网站审核的正常方式是审核部门的员工,依据联盟业务审核标准,对百度联盟风险防控平台待审核联盟潜在客户进行审核。联盟的网站需要通过两道审核,方可上线。
陈某使用的其中一种方式是通过CURL命令调用流量端系统的媒体审核接口,另一种是通过编写脚本批量操作的方式调用了流量端系统的媒体审核接口,从而篡改数据。
据悉,经过陈某走“绿灯”通过的网站内容,甚至涉及到赌博、彩票等业务。
3,事情败露,陈某当场承认违规操作获利
经排查发现,这些媒体在UNION平台中是审核通过状态,但这些媒体在风控平台和UNION平台的审核状态不一致,可能存在人工调用审核接口使这些媒体绕过业审,有异常审核通过的情况存在;
公安机关于2018年3月11日接到百度公司报案称公司员工陈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信息系统犯罪,后于同年4月20日将前往百度公司接受约谈的被告人陈某传唤到案。
4,法院这样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进行修改,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予惩处。
鉴于被告人陈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系自首,且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赔偿了所在单位因本案而支出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亦取得了所在单位的谅解,有较好的悔罪表现,故本院对其依法减轻处罚。
最终,被告人陈某以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没收所有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