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资产处置进度和信息登记核实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清退。
2017年8月,投资人发现,所谓的钱宝APP已经无法提现。
2017年12月26日,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因涉嫌违法犯罪,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29日,张小雷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南京市公安机关侦查,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的主要事实是:依托钱旺、钱宝公司建立了网络平台——钱宝网,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钱宝网,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利用众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道,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大量非法集资。截止到2017年12月13日,钱宝系公司未兑付本金达300亿元。
2018年2月1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依法对张小雷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逮捕。
2018年9月11日,张小雷被提起公诉。
2019年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小雷集资诈骗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随后,6月21日,张小雷集资诈骗案宣告一审判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小雷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亿元。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3年4月3日开始。
二、清退对象
本次资金清退的对象为在首次信息登记核实阶段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包括由代理人代为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的继承人)。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清退比例。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在信息登记核实期间确认的损失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开立定活两便存单(电子版)或汇款方式进行,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具体如下:
五、特别提示
1、本案查封、扣押的资产已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置变现的,全部纳入清退资金范围,依照确定的统一清退比例进行清退。
6、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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