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以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金额:34,00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燕新路1号
联系人:郭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
联系人:夏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露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