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燃气管理部门、燃气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我市燃气行业积极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先后出台了3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管道燃气企业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燃气服务工作,推动“获得用气”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并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区(市)燃气管理部门、管道燃气企业要对标先进,进一步扎实落实创优示范政策,不断提升我市燃气行业服务水平,取得优化营商环境真正实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提升“获得用气”营商环境实效。聚集用户关切,特别是小微餐饮用户存在的用气报装费用堵点问题,在配套费或者入网费减免、规范工程代建费、合理收取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等安全设施费用、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等方面,积极推进减费降费。对用气量小、室内外配管简单的用户,采取标准化设计施工,鼓励推出免费报装项目,进一步降低用气报装费用。鼓励燃气企业推出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设施租赁、分期付款等方式成片开发商业网点,进一步压缩用气报装成本。
三、坚持典型引领,持续提升“获得用气”营商环境质量。发挥创优示范政策引领作用,全面落实“三减一增一优”服务、用气报装“一对一”客户经理制度,规范实施委托代建制度、增值服务,做优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智能化服务,促进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做实、创优。发挥创优示范政策驱动作用,加大企业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清理规范行业收费自我约束的力度,推进行业深化改革,以改革促进提高行业发展质量。
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对照创优示范政策,推出本企业实施方案,力争所有管道燃气企业在2023年全部达到创优示范政策规定标准或者推出更便利、更优惠的个性化的政策措施。发挥创优示范政策激励作用,在做优创新示范政策的基础上,鼓励燃气企业发挥本土优势,推出更多体现地方特色的实际、实用、实效的政策措施。
附件:获得用气营商环境创优示范政策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获得用气营商环境创优示范政策
一、用气报装“三减一增一优”快捷服务
减环节。用户参与环节合并为受理申请、验收通气两个环节。无外线工程的受理申请环节包括现场踏勘、确定气源接入点,有外线工程的受理申请环节包括现场踏勘、编制建筑红线外气源接入方案,验收通气环节包括建筑红线内工程验收、置换并通气点火。
减时限。无外线工程的受理申请环节办理时限为0.5个工作日,验收通气环节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总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受理申请环节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验收通气环节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总的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压缩委托代建工程全流程办理时限,无外线工程全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9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全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
二、燃气企业服务信息全公开
涉及收费信息全覆盖公开。涉及收费的燃气销售价格及依据、配套费及依据、设施安装维修的材料及人工费用、产品销售等延伸服务价格和安装人工费、价格优惠信息及免费服务项目全部主动公开。
三、网格化客户经理“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
网格化客户经理负责制。燃气企业将供气范围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设置一名客户经理,对网格内用户发展实行责任制,对客户实行“一对一”包办服务。
全过程代办服务。客户经理“一口对外”,对接用户诉求,主动上门、主动问询、主动回访,及时了解用户需求和困难,办理行政审批,协调工程进度,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内线工程委托燃气企业代建的,由客户经理负责办理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与客户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组织协调全部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客户自行组织建设内线工程的,客户经理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及设备、材料选用的咨询服务,帮助用户当好“甩手掌柜”。
四、持续扩大减费降费惠企政策覆盖面
推行普惠性政策,主动降低报装费用。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行入网费优惠政策,惠及所有工商用户。实行标准化定制的小微工商用户免除入网费,其他小微工商用户按照标准的30%收取入网费。大中型工商用户按照用气均衡性实行区别优惠政策,使用单台运行负荷1吨及以下锅炉的商业用户按照标准的30%收取入网费,工业用户、直燃机用户、营业性锅炉采暖用户、使用单台运行负荷1吨以上锅炉的商业用户按照标准的50%收取入网费,餐饮用户(含单位食堂)按照标准的60%收取入网费,非营业性锅炉采暖用户按照标准的75%收取入网费。
小微型工商用户标准化定制,用气报装更加实惠。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9类小微型工商用户实行内外线工程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内线工程委托代建,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化设计图集、标准化物料清单、标准化结算依据,实行标准化收费,报装费用更低,用户省时、省心。其中,使用4方、6方、10方燃气表的用户,室内外燃气管道各不超过10米的,总体报装费用分别降至5000元、16000元、33000元。
五、委托代建项目规范化管理
委托代建工作规范化。客户经理应当向用户说明内外线工程的建设责任主体,即外线工程由燃气企业负责建设,内线工程由用户负责建设,也可以委托燃气企业组织建设,并说明委托代建工程的技术、经济、安全可行性,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选择燃气企业代建的,双方应当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燃气企业应当保障委托代建工程质量,并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建设过程透明化。燃气企业应当公示用户发展流程和委托代建工程验收标准并当面告知用户;与用户共同进行现场勘查并研究设计方案,及时将施工图纸交用户审核;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工程定额标准编制工程预算,由用户签字确认;验收通气环节需用户参加,并提出意见。
服务质效最优化。用户无需单独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工作,省心、省力。燃气企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建设费用更低,质量更可靠。向用户提供燃气设备与工程建设一体化设计,并提供集中采购服务,服务增值增效。
六、建设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系统
提升用气服务智能化水平。实施燃气设施维修、改造、安装、安检等服务项目的手机APP作业,加快应用具有网上缴费、远程控制功能的物联网燃气表,推行电子发票,实现用户充值、报修、用气情况查询“居家办”、“掌上办”,实现用气服务全程电子化流转。通过用气情况分析主动进行用气安全提醒、充值、停气等个性化服务。
提升管网运行智能化水平。完善地理信息系统,对燃气管线、阀门、调压站、门站等燃气设施进行定位、查询统计和分析。完善公共空间燃气检测与应急处置系统,实行巡检定位管理,对管网及设备进行信息化管理,对隐患和突发事故实施准确定位并自动排查处置。完善SCADA系统,利用计算机、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24小时监测调压站进出口压力和地下检查井内燃气浓度等数据,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分析、处理和系统自动报警等功能。
提升燃气供应信息化水平。管网系统集成门站、储配站、区域调压站的数据采集和监控功能,逐步实现设备自动控制、参数自动调节、燃气供应信息化调度。
七、推行用气服务便民措施
(二)推进用气报装与政务服务集成办理。用气报装纳入“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与城市绿地树木迁移、排水设施接入城市管网、信号灯迁移、路灯迁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及水电暖信等公共服务事项“十二事合一”集成办理,实行“一表申报、多审合一、一事全办”,重塑“全周期”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多头跑、折返跑”等问题。
(三)推进用气服务与政务服务协同办理。大力推进数据共享,再造业务办理流程,优化水电气暖有线与房屋协同办理过户所需资料、业务范围和办理流程,实现燃气过户与房产交易协同办理,有效提升用户办事便捷度。
(四)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充分发挥数据共享支撑作用,推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证办理燃气业务,在业务办理时直接调用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纸质材料,进一步增便利,有效提升用户满意度。
(五)实行建设标准“一次性告知”。制定《非居民用户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及通气管理规定》,明确用户自建工程验收基本要求、验收标准、竣工移交程序、资料移交标准等建设要求,通过企业官网进行公示。在用气报装时一次性告知工程建设和验收的标准、程序,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标准做好用户自建工程的验收、工程移交及接收工作。
(七)提供增值增质服务。燃气企业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专业的燃气设备及器具咨询、设计、采购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厨房解决方案,试点燃气设备、器具租赁和分期付款服务,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代建服务,当好“服务管家”,帮助用户当好“甩手掌柜”。
(八)加快燃气表更新换代步伐。新发展用户及到期需要更换的燃气表使用具有数据远传、安全控制、网上充值功能的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解决IC卡燃气表需要到营业厅充值问题,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广应用具有流量超限报警切断、恒流定时关阀功能的超声波燃气表,提升燃气使用便利度,增强燃气使用安全感。
八、建设水电气暖信共享营业厅
建设共享营业厅。市政公用服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市政公用企业在各自既有营业厅基础上联合组建线上线下共享营业厅,通过窗口人员、自助设备等线下渠道或网站、公众号、政务平台等线上渠道,提供信息查询、缴费、报装、报修、报停等水电气暖信市政公用基础服务。
线上强化智能办理。线上共享营业厅通过在企业网站、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等网络平台设置共享营业厅专区,可直接办理或跳转专营企业网办平台,并设置智能应答功能,针对常见易办的高频事项,实现自动对话、自动应答、自动办理,提供“无周休、无午休”365天不间断服务。
九、优化燃气企业内部工作流程
提供用气报装集成化服务。燃气企业成立专责部门,统一协调市场发展、工程建设、管网运行、客户服务、财务等部门,下放业务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推行容缺受理,确保用气报装各环节、要素有序衔接、稳步推进,建立“统一受理、一门通办、并联办理、统一反馈”的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