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民宗(委)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委(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0〕13号)精神,按照2017年委(局)工作要点安排,决定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对于全面贯彻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市民族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一)活动主题: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及我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弘扬民族团结的主旋律,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不断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浓郁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氛围。
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期30天。
三、活动主要内容
“宣传月”活动是集中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是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新论断的重要载体,是集中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的重要平台。要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新阶段民族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宣传教育,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
(一)印制一份宣传手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民委关于《天津市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方案》,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历史机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讲好一堂民族团结课。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引向深入。要进一步突出各类学校创建活动,筑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思想基石,弘扬“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主题,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要在高等院校、民族学校和我市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中开展讲好一堂民族团结课主题活动。
(三)组织一场事迹报告。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事迹。结合京津冀民族工作协作框架安排,协同北京市、河北省组织京津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巡回演讲报告团。通过市、区媒体大力宣传模范个人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的不懈努力,大力宣传模范集体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活动主要形式
主要采取召开报告会、座谈会、培训会、政策咨询、主题展览、文体活动、举办成就展、民族知识竞赛、民族文化展示、调研检查、矛盾调处、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创建活动,弘扬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民宗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在总结以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创新的举措,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确定具体内容和活动方案,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大集中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唱响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主旋律。
(二)制定方案,认真部署。各区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本区开展宣传月活动的具体方案。要加大对交通、餐饮等窗口单位强化服务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与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水平。同时,要把矛盾调处与送温暖、走访慰问群众结合起来,深入少数民族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意见建议,掌握社情民意。
(三)排忧解困,注重实效。组织社会各界力量,从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着力解决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广泛宣传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扶持成果,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进一步增强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
(四)提高认识,加强督查。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要在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认识,提高依法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开展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加强指导,提高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宣传月活动的健康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标语、口号
1、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2、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3、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4、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
5、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6、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
7、促进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8、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9、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10、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各民族的大团结
11、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2、巩固好、发展好、维护好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13、基层党组织要成为民族团结的坚强堡垒
14、民族好,国家好,大家才会好
15、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
16、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17、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18、凝聚民族大团结力量,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19、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
20、民族团结相爱相亲,共创和谐同心同德
抄送:市教育工委、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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