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教委的组织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对标对表“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重点任务,高质量承接25个建设任务,是高水平高职学校和智慧能源、城市智能管理两个高水平专业群市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位列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第一方阵。学院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天津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实效奖单位、天津市“文明校园”先进学校。2022年,为落实中塔两国元首重要共识,学院有幸承接塔吉克斯坦鲁班工坊建设任务;2022年11月29日,塔吉克斯坦鲁班工坊成功启动运营,为丰富和扩展两国人文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知相亲、深化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注入新动能、新活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致力打造“国家名片”。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见招聘计划;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生,报考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需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需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列入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23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在以下网站发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2.资格初审
(2)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若未达到该比例,将视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接到通知后于3月6日9: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
1.笔试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
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4.成绩查询
七、体检、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它问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考试,由本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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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
原标题: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