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部分婚姻介绍机构和个人为谋取暴利,非法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严重扰乱了我县婚姻管理秩序,酿成不少悲剧,带来极大社会隐患,甚至影响了国家邦交关系,损害了国家安全。为切实加强涉外婚姻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婚姻介绍机构和个人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属非法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104号)明确指出: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对已成立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机构,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进行清查,一经查出,坚决取缔,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为此,前期,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对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了清理整顿,严禁他们再从事涉外婚介活动,其他未从事涉外婚介的机构和个人也要引以为戒,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惩处。
二、要自觉抵制涉外婚介活动
全国各地都已开始严厉打击涉外婚介行为,对一些涉及金额较大的以非法经营罪予以判罚;对一些涉嫌诱骗、拐卖妇女行为的,进行了严厉惩处;有的国外妇女因语言不通、生活不习惯等原因逃婚;有的国外妇女因签证等问题被强行遣返,因此,广大群众要知晓涉外婚介是违法行为,充分认识涉外婚姻的弊端,自觉抵制涉外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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