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线上吵几句倒还好,发展到线下冲突,就不可收拾了。昨晚玉溪警方通报:红塔区一小学生的父亲,嫌班主任安排的家长准备工作“过于繁琐”,在家长群里多次辱骂、侮辱老师,被踢出群后继续言语攻击、威胁老师,被警方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归根结底,还是“焦虑感”在作祟。家长焦虑,因为在他们看来,老师掌握着自己孩子的未来;老师焦虑,因为再好的教学没有家长的配合,也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家长群是沟通的平台,也是承载焦虑的平台。当焦虑与焦虑相碰撞时,难免言辞过激、诉求错位,矛盾也便产生了。
但是,双方在宣泄焦虑时,却往往容易忽略一个事实,即家长群也是一个“小社会”。它改变了传统的老师与家长“一对一”交流模式,群内的信息是公开的,群里人都能看到和参与。老师的批评或许会伤害到一些家长和孩子的自尊,而家长们所发的一些无关内容,也会打扰老师和其他家长。这就决定了,任何一个人包括老师,都不可能在群里“畅所欲言”,任何“无关群旨”的信息都不应该出现在群中。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老师和家长们换位思考、体谅他人。但完全依赖人性也是不行的,还需建立一套细致可行的规则,来明确双方的边界。
青海城西区发布的“五要五不要”,或许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它明确了教师可以在家长群发布哪些内容,而不能发布哪些。同时教育局还要求,将平台管理纳入教师考核范围之内,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可以说较为完善了。或可以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不过愚以为,这个规定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比如,针对近期较为集中出现的老师“踢人”事件,是否可以做出明确规定老师的权利与义务,比如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踢人”、哪些情况不可以。另外,针对老师的规则有了,那针对家长的规定呢?是否可以邀请家长代表参与制定群规,构建双方发言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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