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的女性不需要彩礼,月薪不高也能娶到老婆……”在短视频平台上,有博主将一些东南亚国家描述成单身汉寻找对象的“乌托邦”。在当地直播“寻妻”更是成了某些短视频博主的“流量密码”。
情况究竟是怎样的?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律师提醒,跨国联姻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若是经所谓的“跨国婚姻中介”介绍对象,不仅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最终还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后果。
有人“歪打正着”
邂逅尼泊尔女友并成婚
小胖和莎莉达2021年通过网络认识,随后确立恋爱关系,2022年底,他到尼泊尔与莎莉达见面,最终两人结为夫妻。
为什么会想到尼泊尔找媳妇呢?小胖解释,自己和太太是缘分牵线,歪打正着。原来,当时小胖在深圳从事外贸行业,需要接触不同国家的人拓展业务。通过一个学习软件,小胖要学习英语,莎莉达要学习普通话,两人在线上组成了“学习搭子”,经过不断地深入沟通,两个年轻人逐渐聊出了火花,由“萍水相逢”发展到谈情说爱。
2022年底,小胖从广州乘飞机直达加德满都,将这段发展了一年多的网恋“奔现”。“非常激动,非常开心。”他至今还记得当时的心情。而莎莉达看到男友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也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小胖表示,之前一年多都是通过网络视频见到女友,第一次见到真人时,那种感觉“比网络更加真实”。
小胖还记得,当时在机场,莎莉达全家都到机场迎接他。他告诉记者,莎莉达家人此前都知道他的存在,虽然她的父母与小胖语言不通,但通过莎莉达的翻译和转述,大家基本能够无碍交流。
小胖比莎莉达大5岁,经过此前一年多的线上了解,他感到女友简单、真诚、善良,是可以一起过日子的那个人,这让他愿意跨国去追寻。
“寻妻乌托邦”是臆想
但并非所有单身汉都能像小胖一样邂逅外国媳妇,更多的人则是“折戟而归”。受一些流量博主的“引导”,单身青年阿豹此前也到东南亚某国“寻妻”,不料却遭遇骗局。
记者了解到,此前也有人通过这类中介找到外国媳妇,在付出一定数额的中介费用后,一些人娶回了诸如越南、老挝等东南亚国家的新娘。因此如今有一些博主或机构也想在尼泊尔“如法炮制”这种跨国婚姻中介服务。
对于这种现象,“过来人”小胖表示,把东南亚国家当作是找对象的“乌托邦”过于理想主义了。“如果直接到当地找对象,以为三两天就能找到合适的,可能会碰一鼻子灰。毕竟你人生地不熟,要怎么找呢?”他认为,如果当真要找可以结婚的对象,需要一个建立信任感的过程,比如他和妻子在网上已经先认识了一年多,等到线下见面时彼此已经非常熟悉。
小胖表示,一些自媒体将到东南亚国家找老婆这件事描述得十分轻松,对于那些“涌入”当地找对象的单身男性,还是要保持警惕。
律师:
跨国婚介不合法跨国联姻需提前了解法律风险
有中介机构以介绍我国单身人士到国外寻找配偶,这种跨国婚姻中介服务是否合法?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表示,跨国婚姻中介服务是不合法的。
孙宇昊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都是非法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明确指出,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孙宇昊介绍,《通知》还规定:“对已成立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机构,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进行清查,一经查出,坚决取缔;对在婚姻介绍活动中采取欺骗手段或牟取暴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要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本通知下发后仍继续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单位和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这种婚姻介绍的个人,一经发现,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且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惩处。同时,当地人民政府要追究其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此外,由于跨国婚姻涉及到两个国家,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后续的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和财产分割问题也可能产生一些法律风险。因此孙宇昊建议,当事人应寻求专业人士做好前期的沟通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