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大多数人对爱情的向往,但有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恋爱关系,骗取恋爱对象及其亲属的财物。近日,同心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起以婚恋为名的诈骗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徐某某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时代,犯罪分子以婚恋交友为名,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案例愈发多了起来。犯罪分子表面上嘘寒问暖、谈情说爱,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后,便以各种理由向被害人借钱,引诱被害人一步步坠入“婚恋”陷阱,最终落得“人财两空”。广大群众要以案为鉴,谨慎交友,谨记“与金钱过度挂钩的不是爱情”,不要轻信对方的甜言蜜语,交往过程中遇到借款、转账要求时,要提高警觉性,增强防范意识,学会拒绝,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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