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soNormal{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TEXT-ALIGN:justify;MARGIN:0pt;FONT-FAMILY:'TimesNewRoman';FONT-SIZE:10.5pt}SPAN.msoIns{COLOR:blu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SPAN.msoDel{COLOR:red;TEXT-DECORATION:line-through}TABLE.MsoNormalTable{FONT-FAMILY:'TimesNewRoman';FONT-SIZE:10pt}北京西-石家庄1000kV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冀环辐书[2018]105号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北京西-石家庄1000kV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北京西10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北京西变站位于保定市西北约40.0km的定兴县固城镇境内,本次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上扩建至石家庄1000kV变电站出线间隔2回,并装设1组840Mvar高压电抗器和1组240Mvar低压电抗器。
(2)石家庄10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石家庄变电站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仁让里乡西千家村东北侧,本次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扩建至北京西1000kV变电站出线间隔2回,并装设1组840Mvar高压电抗器和1组240Mvar低压电抗器。
(3)交流输电线路
北京西~石家庄1000kV交流特高压线路全长2×220.8km,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全线起于北京西1000kV变电站,止于石家庄1000kV变电站,途径保定市(定兴县、徐水区、清苑区、高阳县、蠡县、博野县、安国市)、辛集市、衡水市(安平县、深州市、桃城区、冀州区)、邢台市(新河县)。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北京西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石家庄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我厅委托保定市、辛集市、衡水市、邢台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你公司接到本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保定市、辛集市、衡水市和邢台市环保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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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石家庄1000kV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