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区工农村迎宾园临街的那几栋都是卖淫的,白天从窗户喊,晚上站满了一条街见人就拽,很是不害臊,希望领导能派人好好查查。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新闻加点料】卖淫团伙藏身高档小区每天工作超过16小时
“楼凤”们住的304室
昨天10:45,何先生来电:我是文二西路世纪新城的小区居民,昨天傍晚突然来了很多警察,大家都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结果拉出来一批女孩子。据我推断,小区里某幢304的房子可能是出租给她们,专门从事卖淫嫖娼。我们这里租金蛮贵的,像这样一套房子估计要五六千一个月,居然拿来干这种事!
外来人员进小区蛮方便
单元楼门敞开着
何先生跟邻居们怀疑304里住着“楼凤”(居住或租住在居民楼里,专门从事卖淫活动女子的俗称),不是没有道理。
事发的世纪新城小区,2005年交付,分东西两个区块,何先生住的东区共16幢,以高层居多。虽然是全封闭小区,围墙高度都有一米八左右,但据小区居民反映,保安对外来人员进出,把控的力度还不够到位。
昨天下午,我来到小区走访。大门的进出确实蛮自由,而且何先生家的这幢,一楼单元门虽然装有门禁,但门敞开着,走进去直接就能坐电梯,上到任何一层。周围的几幢,据我观察,状况也差不多。
这幢居民楼高18层,一梯四户。上到三楼看了下,这里楼道的公共空间格外大——电梯房在楼层的正中央,四户人家则分布楼层的四个角,相互间隔近20米。而且每户门前5米左右,还都装有一扇厚实的消防门,门一关,邻居大门前的“虚实”,别说看,听都听不到一点。
就这幢楼304的情况,我们到小区物业问了问。物业前台一位女士说,要请示一下领导,上楼好一阵后下来告诉我,领导不在。
一天工作16个小时
客厅茶几下面
找到一箱约200个避孕套
6个女子被抓后,民警对304室进行了彻底搜查。
这套房子简单装修过,家电齐全,冰箱里蔬菜、肉都有,看得出平常她们经常自己烧饭。
客厅、卧室因没人打扫,一片狼藉。除了16部手机和她们上网用的笔记本电脑,民警还在客厅茶几下面,找到了一箱约200个避孕套,全部是一个包装粗糙、没听说过的国产品牌。三间卧室里,都摆着几瓶阴道润滑液和几大包湿巾。
“虽然屋里女性的衣服丢得到处都是,但我们还在里面找到几件男性衣物,从她们的交代来推断,平时很可能还有一个男子帮她们打点各种事务,这人目前还没找到。”民警说。
这是近年来古荡派出所打掉的
第一起“楼凤”案
这次抓获的6个女子龙某、方某、程某、刘某和两个石某(老乡但不是亲戚)中,年纪最大的已经34岁,最年轻的25岁,分别来自湖南、安徽、浙江三省,全都没有任何前科。
因涉嫌卖淫,她们将面临治安拘留10到15天的处罚。根据她们电脑、手机中的记录,警方目前也已开始全面查找本案中的嫖娼人员,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个案子,是近年来古荡派出所打掉的第一起“楼凤”案。
民警说,一些卖淫团伙,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增强犯罪隐蔽性,尝试在居民小区里租房经营,警方一定会严厉打击。
记者郑亿、通讯员陈卓旻核实报道:何先生就是事发这幢楼的住户,前天傍晚民警在楼下聚集时,他正跟妻子一起准备晚饭。
“来了有四五辆警车,10多个民警,上来就在304门外拉了警戒线。”楼里邻居很好奇,何先生跟着看热闹的队伍,找到3楼。窄窄的一条楼道,挤了二三十号人。
“刚开始我们都在猜,是不是凶杀?结果没几分钟,民警押着一帮姑娘儿出来了,一个接一个,总共大概五六个,全是超短裙、高跟鞋,妆都化得很浓的。”
何先生拉住一个民警问,到底怎么回事?民警摇摇头,说现在还不方便回答。不过看了这个架势,大家心里都有点数的。
“我们这幢是电梯房,他们二楼三楼的人经常走楼梯,平时也没怎么碰到过,想不到弄成这副样子,卖淫卖到居民楼里来了!”
【新闻加点料】卖淫窝藏身小区德州警方1天抓获2名超50岁卖淫女
1月21日,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治安大队先后接到两起群众举报称,在居民区内藏有卖淫窝点,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成功将两个卖淫窝点打掉,并抓获违法嫌疑人6名。
据悉,1月21日上午,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接群众举报称,在德城区某单位宿舍有人卖淫嫖娼。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某单位宿舍楼内当场抓获正在卖淫嫖娼的张某(女,51岁,河北省邢台市人)、李某(男,35岁,德州市德城区人)和陈某(男,35岁,德州市德城区人),并查获避孕套23只。随后,民警将三人及涉嫌容留卖淫的付某(男,46岁,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人)带回进行询问。经询问,付某交代自2015年1月初起,在其租住的宿舍内容留他人进行卖淫,从中抽取渔利,已非法获利4800余元。张某自2015年1月16日起,在该地从事卖淫行为,已非法获利2000余元。李某系带其朋友陈某在该地一起从事嫖娼行为。
1月21日下午,德城分局治安大队再次接群众举报称,在德城区东地路某单身公寓有人卖淫嫖娼。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对该地点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卖淫嫖娼的董某(女,52岁,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人)和张某某(男,40岁,德州市齐河县人)。随后,民警将该二人带回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董某自2014年12月20日起,在其租住的单身公寓内从事卖淫行为,已非法获利2000余元。张某为第一次在该地从事嫖娼行为。
最终,付某等六人对其违法事实均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违法嫌疑人付某、张某、李某、陈某、董某、张某某六人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