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中国广场舞大赛
(四川·安州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民健身活动推广与指导委员会、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主办,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安州区委宣传部、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承办的2023年中国广场舞大赛(四川·安州站)将于2023年3月24日至3月26日在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举行。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比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3年3月8日
2023年中国广场舞大赛(四川·安州站)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全民健身活动推广与指导委员会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
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绵阳市安州区委宣传部
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北京乐响九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文化广场
五、竞赛项目
六、参赛办法
(一)限报20支参赛队。
(二)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不得超过19人,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上场比赛队员8至16人,替补队员1人。参赛队员可兼领队、教练。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代表队参赛,禁止跨代表队参赛。
(三)所有参赛人员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参赛队员年龄为18至65周岁(195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
(五)各队需进行体检和购买保险(包含比赛往返期间),报到时必须查验保险凭证和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2023年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签署《参赛责任书》、《个人健康承诺书》,否则不予参赛。比赛期间因参赛者身体健康等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组队单位和(或)参赛队员本人负责。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1月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采取裁判现场评分方式,各参赛队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根据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三)自选套路音乐时长为3分30秒至4分30秒,如因参赛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问题,现场裁判视情况予以扣分处理。
(四)服装与轻器械
1.参赛队员着装需适宜运动,可根据表演需要穿着具有特色款式的比赛服装,需符合动作与曲目风格;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服装不得过于暴露;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或他人的配饰;允许参赛队员画淡妆,可以做发型,但头发不能遮脸,不得造型怪异。
2.比赛时可使用手持轻器械,应具有健身性,安全性。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最后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以全体打分裁判员评分总分值高者列前。
(二)第一名至第八名队伍颁发奖牌、证书,第九名至第二十名颁发证书,另设最佳创编奖、最佳服饰奖、最佳表演奖、最佳人气奖、最佳推广奖、优秀组织奖。
(三)本站比赛设总奖金柒万玖仟元,奖金分配(税后)
第一名:12000元人民币;
第二名:10000元人民币;
第三名:8000元人民币;
第四名:7000元人民币;
第五名:6000元人民币;
第六名:5000元人民币;
第七名:4000元人民币;
第八名:3000元人民币;
第九名至第二十名:2000元人民币;
以上奖金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发放并完善税务手续。
八、技术官员
(一)技术官员由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统一选调,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在委员会指导下选派。
(二)技术官员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被选派的技术官员必须按时报到,否则不予接待安排工作。
九、经费
(一)各参赛队食宿、往返差旅费自理。
十、报到、离会
(一)请各参赛队于3月24日17:00前到组委会报到;3月26日14:00前离会。
(二)各队报到时须出示全体队员二代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全体队员签字的《参赛责任书》、《个人健康承诺书》,查验体检证明和保险凭证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