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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英雄城”南昌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地处“英雄城”南昌市,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3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264.54亩,校舍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
迈入新征程,展现新作为。站在新的起点,南昌大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推动思想再解放、目标再明确、能力再提升、作风再转变、力量再凝聚,积极落实“人才强校、特色创新、产教融合”三大战略,朝着创建具有“江西底色、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宏伟目标奋勇前行!
二、岗位需求和招聘条件
单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条件
联系方式
化学化工学院
工程或实验技术岗
2
化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王琳,
18279129493,wangwangmumu@ncu.edu.cn
先进制造学院
工学(08),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邹冬华,
0791-83969625,ncujdgcxy@163.com
信息工程学院
3
理学(07)、工学(08),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师鹏飞,
0791-83969675,xgxy@ncu.edu.cn
食品学院
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姚豪颖叶,
0791-83969526,spxy@nc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1
生物学(0710),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黄娴,
0791-83968261,huangxian@ncu.edu.cn
资源与环境学院
曾艳,
0791-83969583,ncuzihuan@163.com
工程建设学院
韩婷婷,
0791-83969652,tmgcxz@ncu.edu.cn
建筑与设计学院
心理学(0402)、工学(08)、艺术学(13),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陈骞,
0791-83968609,714938346@qq.com
基础医学院
生物学(0710)、基础医学(1001),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芦海姗,
0791-86361693,luhaishan@ncu.edu.cn
药学院
熊雪雪,
0791-86353391,ncdxyxy2002@ncu.edu.cn
护理学院
社会学(0303)、心理学(0402)、医学(10)、公共管理(1204),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虞舜,
0791-86353391,ncdxhlx@163.com
食品科学与资源挖掘全国重点实验室
理学(07)、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游峰,
0791-88304545,sklf_nc@163.com
国际材料创新研究院
科研岗
5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余绚,
13755659900,iimi@ncu.edu.cn
国际食品创新研究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郑海霞,
0791-88305969,zhx069762@ncu.edu.cn
生物医学测试中心
医学(10),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张霞丽,
15070803946,
ncdxsydw@163.com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教师岗
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思想政治教育(0305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陶姗姗,
18507912523,
taoshanshan@ncu.edu.cn
图书馆
馆员岗
应用经济学(020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管理学(12),博士学历、学位。
龚瑾,
13970806216,
nculib@ncu.edu.cn
期刊社
编辑岗
经济学(02)、法学(03)、理学(07)、工学(08)、医学(10),博士学历、学位
王敏,
0791-83968020,
qkszhk@ncu.edu.cn
科学技术处
管理岗
理学类(07)、工学类(08)、农学类(09)、医学类(10),博士学历、学位。
周佳,
0791-83969143,
zhoujia@ncu.edu.cn
2.相应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购房补贴19万元(分拾年支付),无科研启动费用,且在校期间不得转岗。
三、其他工作生活条件:
除以上提到的相应待遇外,学校还提供公租房,妥善安排配偶工作;为子女提供幼儿园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学校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另符合申报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新人才政策: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
四、报名办法
4.学校人事处人事科联系方式:
E-mail:rscrsk@ncu.edu.cn
五、考核方法
六、健康检查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健康检查人员。
七、公示、聘用
2.通过公开招聘招收的新进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本公告所依据的文件政策发生变更时,以变更后的有效文件政策为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昌大学人事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