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引进高层次、专业化、紧缺性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
(一)金华市直单位(5个)
1.金华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高级主管1名;
2.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高级主管1名;
3.金华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规划建设高级主管1名;
4.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管理高级主管1名;
5.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高级主管1名。
(二)婺城区(1个)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金融高级主管1名。
(三)义乌市(2个)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区域发展规划高级主管1名;
义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技术高级主管1名。
(四)永康市(3个)
1.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高级主管1名;
2.永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高级主管1名;
3.永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融资高级主管1名。
(五)武义县(1个)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高级主管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专业技术能力特别突出、工作实绩特别明显的,年龄可放宽3岁,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
6.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聘用)合同的;
4.原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金华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四、报名
(一)招聘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12名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浙江省金华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3月9日。
(三)报名方式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于2023年3月9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上报至招聘单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浙江省金华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测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报考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试测评
采用专业素质评估和综合能力评价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素质评估: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以及从业经历、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量化评估,满分100分,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8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能力评价人选;不足1:8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综合能力评价人选。
(二)综合能力评价:专家评审小组以面谈方式,综合评估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以及融入环境、岗位匹配、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能力。综合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测评总成绩=专业素质评估得分×40%+综合能力评价得分×60%
七、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金华人才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相应岗位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也可空缺。
八、公示和聘任
九、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方式
聘任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合同期限由各聘任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一般合同期限为5年,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薪酬待遇
(三)考核管理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绩效考核,由聘任单位实施,采用目标责任考核与定期(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化形式对履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考核与薪酬待遇相挂钩。对出现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未完成承诺的工作任务、因工作重大失误造成巨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等法律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聘任合同情形的,解除聘任。
十、其他事项
附件:
中共浙江省金华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29日
附件2
浙江省金华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
序号
招聘单位
报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1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主楼541办公室
321017
楼康泰
0579-82467313
19550567285
1142060635@qq.com
2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9楼1909办公室
陈杰
0579-82468029
18958451861
25786100@qq.com
3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289号市公路科技大楼804办公室
王奕梅
0579-82495027
13989426928
351148620@qq.com
4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主楼712室
杨丽行
0579-82469202
15957915162
695016909@qq.com
5
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主楼1712室
刘家豪
0579-82467002
17857582915
44150001@qq.com
6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行政中心南楼347室
321025
姚一峰
0579-82355165
19883908693
619961744@qq.com
7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义乌市政府行政3号楼
322000
刘明
0579-85581699
13868973591
13868973591@139.com
8
义乌市公安局
义乌市江东南路455号
楼剑涛
0579-85275891
17858988355
260114926@qq.com
9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606办公室)
321300
项永胜
0579-89295202
13566918410
391437033@qq.com
10
永康市公安局
永康市花园大道999号(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223办公室)
姚军
0579-89290108
13588615522
310412363@qq.com
11
永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永康市五金北路277号(永康市五金城集团大楼7楼771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