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籍男子方先生向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天眼问政”栏目反映,在今年6月份,他在贵阳一家婚恋服务公司花16.6万元的介绍费想帮儿子找个媳妇,没想到,娶回家的儿媳妇不到1个月就“跑”了。紧接着,这家婚恋公司也人去楼空,他怀疑自己是否遇到了婚骗。
方先生说,当时该婚恋公司承诺,如果找不到对象(女方)或者是找到的对象跑了,公司会全额退款,同时合同里也有相应的条款。
方先生感叹,本以为娶到儿媳妇后,一家人能开开心心过日子,没想到,娶回来的儿媳妇经常发脾气,找各种理由要回家。一个月后,儿媳妇还是“跑”了。
“我们只好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方先生说,从女方的表现来看,就是不想好好过日子。为了退回彩礼钱,他们最后起诉到当地法院,法院调解两人离婚。
方先生接着说,儿子离婚后,按照合同规定,婚恋公司应该全额退款。可让他意外的是,婚恋公司截至目前还有4.8万余元还未退还。
为此,方先生向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得到回复却是“这家婚介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先是娶回家的儿媳妇‘跑’了,接着婚恋公司人去楼空,我是不是遇到骗婚了?”方先生质疑道。
记者又致电盛某贵,盛某贵表示,他只是男方的“红娘”,女方是另外的“红娘”,他已向方先生退回了能退的钱款,至于方先生说的还欠4.8万服务费未退,这笔钱只能找公司退还,因为合同是跟公司签的,盖的公章也是该公司的。
随后,记者向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贵阳市南明区民政局进行了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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