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社接到重庆双桥经济开发区群众举报称,2011年,经开区管委会在不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下,批准了建设“中国西部纸品博览综合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双桥纸品项目”),而开发商却在工业用地上进行商业开发。由于监管不力,前两任法定代表人涉嫌欺诈,导致此项目开发商重庆振雄实业公司严重经济困难,纸品交易中心项目未开张就倒闭。随后以优惠政策诱导债权人变股东继续出资建项目,不久,大足区法院以一份存在争议的30万经济纠纷裁定重庆振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导致109名债权人的2.5亿元利益将受损失,欲以“破产”方式处理“双桥纸品项目”问题。而今,第一任法定代表人陈坤寿涉嫌抽逃出资、挪用资金,但至今逍遥法外。第三任投资人没有实际经营一天,约7000万元的资金就被“蒸发”。
企业搭平台政府当红娘圈钱骗局触目惊心
就这样,陈坤寿收取了三十余家业主购买商铺的定金;据了解,陈坤寿还违规采用将同一工程发包给多家企业的方式骗取保证金。据大足法院指定的振雄公司破产资产管理人介绍,陈坤寿在出资1000万注册公司后,立即抽出资,使公司成为空壳。并且,陈坤寿至今还侵占着公司3500余万元财产。
2014年5月7日,记者来到双桥经开区管委会,欲找该项目的主管领导了解情况,其秘书以领导“学习期间不便打扰”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企业法人精心设局第一债权人变股东背债务
振雄公司第一任法定代表人陈坤寿在完成公司注册后,立即将全部资金抽逃。
2012年3月2日,陈坤寿利用虚假会计报告夸大项目盈利,将公司的所有债权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了李华,至此,李华成为振雄公司第二任独资股东。
2012年3月15日,李华以振雄公司和一家其他公司做担保向姬蔓借款6000万元,事后却无力偿还。经调查核实,所谓的财产担保根本就是无任何财产价值的空壳公司,至此第二任法人李华同样存在虚构事实的诈骗行为。
2012年8月,振雄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自行停工整顿。
2012年10月8日,姬蔓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进行了财产保全,查封了振雄公司的股权和其他全部财产,要求李华还款。
2013年春节前夕,面对纸品市场的杂乱现状,双桥经开区管委会提出给予姬蔓诸多政府优惠政策,使其将部分借款转化为对振雄公司的投资,并且按照政府的请求继续出资1000万元紧急支付春节前农民工工资。从此,第一债权人姬蔓成为持有20%股权的振雄公司股东。
2013年5月30日,双桥经开区管委会会议纪要显示,重庆华信会计事务所初步审计振雄公司债务就已高达2.3亿元,也就是说,姬蔓变为股东后未实际参与经营一天,该公司就已欠下1.3亿债务。
30万个人经济纠纷竟欲引发2.5亿资产将蒸发
2013年12月23日,大足区法院以未经查清的江宏琪个人30万元经济纠纷,裁定振雄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据了解,江宏琪原为双桥经开区建委领导干部,也曾是振雄公司第二任股东李华经营期间的高管。
2012年7月12日,江宏琪借给李华个人30万元,借款打入李华个人银行账户,款项由李华个人使用;李华与姬蔓签订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第3款明确约定,该30万元属于李华个人借款,本金及利息由李华本人偿还,且至今李华本人认可该30万元属个人债务。
大足区法院在未审理确认债务的情况下,于2014年3月19日在双桥法庭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会上,蒋意法官明确表态与振雄公司破产案有关的诉讼案件全部不交诉讼费,而姬蔓的债权确认诉讼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裁定驳回诉讼请求,并裁定收取473700元诉讼费。据某债权人反映,大部分债权人都不赞同公司破产。法庭工作人员以“不签字不准走”迫使债权人签字确定债权债务。
2015年12月11日,双桥法庭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58家企业约100名债权人参加,以98%的否决票不同意振雄公司破产。
现在振雄公司已经初步完成破产前的资产清核,也拿出了一些具体有效的振兴方案;但是如此庞大的债务以及如此多的历史遗留问题,企业究竟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