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中国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本次普查过程中,广东省凸现出一个问题——大龄未婚青年性比例失调,结婚难问题开始显现。“当时广东省30岁到49岁之间的未婚人口高达70万,其中男的有66万,女的只有4万。当时是男的娶不到老婆的居多,嫁不出去的大龄女少。”广东省社科院社会学人口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关秀芳如是说,她对这些再细分后,发现在广州、汕头等大中城市中,实际上嫁不出去的大龄女士数量高于单身男士。”
随后立刻有人反驳,如果女青年找一个年龄比自己小的,在生理上违反科学。因为连《婚姻法》都规定,男的应该比女的大一两岁。反之,女的找个比自己大好几岁甚至十几岁的,这在当时看来,无疑是找个叔伯公,面子上也过不去。但这也不绝对,80年代,广东因为邻近香港,自然出现涉外婚姻,双方年龄差距超过20岁的婚姻并不少见。
为解决这一难题,在广州市团委的牵头下,广州市十大工业局团委商定,每个局轮班组织,发起了大大小小的交谊舞、唱歌或郊游活动,给城里的未婚青年提供一个交友平台。当时的人们热衷参加集体活动,又是组织给安排的,安全有保障,对于大龄青年来讲,参加类似的集体活动是非常时髦的事情。
婚介所的诞生缘于那时候的青年刚从政治的风雨中走来,不知道该如何找对象,对于男欢女爱一时找不到北。另一个原因是中国的传统观点还未被打破,许多中国人的婚姻都仰仗“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在乡村,“媒婆”则是许多人寻找配偶的关键,而在城市里,一些人的婚姻甚至是单位撮合的产物。
广州在解决大龄青年问题上一直站在全国的前列,具体表现如下:1982年11月15日,广州市编委办财政局人事局联合下文,广州也是国内第一家婚介所———广青婚介成立,青年文化宫主任兼任所长,隶属广州市团委,由市委、市政府拨专款、配备工作人员。负责人黄子模表示当时婚介所非常吃香,红娘受人尊敬的程度相当于如今的CEO(昔日广青现已经变成广青婚介网),被羞答答的大龄青年称为老师。在婚介所登记注册只需要花5角钱。以上可见解决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已经成为了政府行为。
于是当时返城知青流行着一种说法:上海政府重视安置,北京政府重视生产,广州政府重视找对象。由于当时广州的婚介所是政府介入,所以早期广青婚介所解决了婚姻问题的大多数是“有事业心、好学上进的‘三好’、‘五好’青年”。该所自成立以来,已为十多万名未婚青年提供了婚姻介绍服务,其中近三万人已喜结良缘,建立了幸福的家庭,为建设“和谐广州”做出了贡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其广州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美联社在关于中国第一家婚介所的报道中出现错误,他们认为中国第一个婚介所成立于1986年,而且是在北京,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他们在改革开放初期总是带着有色眼睛来审视中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