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劳动市场环境中,退休人员再就业越来越普遍。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发布,其部署的24条举措里针对老年人就业指出: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其基本权益。
许多“银发族”重返就业时,往往误认为与之前工作无异,直至面临工伤纠纷等问题时,才恍然大悟。那么,“银发族”再就业过程中,究竟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办案法官结合具体案例给出了详细解答。
厦门网讯(文/厦门晚报记者洪萱茹通讯员思法湖法海法)
案例1
超龄劳动者工地摔落受伤
工程公司却拒绝承担责任
2023年,老杨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工程公司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裁决工程公司应支付老杨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工程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认为老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应向雇主杨某主张权利,并非由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便向法院起诉。
湖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工程公司与老杨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公司将案涉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依法仍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最后,法院判决工程公司支付老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等共20万余元。
法官说法
退休再就业工伤待遇
需要依具体情形判定
退休再就业人员工伤待遇情况较为复杂。一般而言,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双方为劳务关系。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依《民法典》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案例2
购买培训课想学带货
发觉被骗遭遇退费难
退休后,老李(化名)喜欢刷手机看直播,在直播间花了不少钱。
2023年8月,老李刷手机时,正好点进一家名为“带货行”的直播间。该直播间自称拥有“平台官方培训课程”,并提供全程辅导及引流服务,“只需花费1888元,即使是老年人也能零基础无障碍入门,学习1个月后便可获得高额回报”。
法官建议
警惕“线上培训陷阱”
审慎选择再就业渠道
此案例揭示了针对中老年人的知识付费陷阱,消费者多为55岁以上中老年人。因网络信息辨别力弱,他们易被夸大宣传诱导付费。
对此,法官提出三点建议。首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网络信息甄别能力,遇事多同亲属沟通商量,警惕各类投资局、知识付费陷阱等电信网络诈骗。其次,审慎选择再就业渠道。根据自身身体机能、既有工作经验、兴趣审慎选择再就业方向。最后,强化法律维权意识。理性对待通过短视频带货获利途径,合理选择知识付费课程,当自身权益受侵害时,及时有效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3
未签劳务合同被欠薪
聊天记录成关键证据
包吃包住的门卫工作,吸引了部分老年男性就业。2020年,阿金(化名)应某建筑公司要求,到某公司当门岗,月工资4999元,且包吃包住。
2022年7月起,因工地不供三餐,建筑公司承诺每月多给900元伙食补贴。可到12月,阿金发现有两个多月工资和四个月补贴未发。2023年,阿金向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催讨报酬,他发信息确认道:“我还有两个半月工资、四个月伙食补贴未领是这样吗?”对方回复:“是的。”然而,阿金还是迟迟未收到报酬。他认为,是因某公司未拨款给建筑公司所致,遂将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支付工资和餐补。
对此,某公司称与阿金无合同关系,阿金无权要求其支付。而且,由于建筑公司的经营危机,致使工程停滞,某公司已超额垫付工程款,建筑公司还倒欠违约金。
近期,海沧区法院经审理,根据《工人工资支付表》及聊天记录等证据,认定建筑公司雇佣阿金及工资标准的事实,判决其向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一万余元及四个月伙食费3600元,驳回阿金对某公司的诉求。
法官提醒
证明劳务事实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中,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可能会给维权带来一定困难,但劳动者仍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劳动者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工资发放情况,并保留好沟通记录。在数字化时代,聊天记录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能够清晰地反映双方的沟通内容和约定,对于解决争议具有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