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构“德国海归”身份骗取钱财“零口供”仍难逃法网恢恢
被告人王某虚构自己未婚“德国海归”的身份,在婚恋网站上征婚,进而结识了被害人杭某,两人以结婚为名开始交往。期间,王某通过将租赁的房、车谎称为自己所有、安排“假父母”见面等手段,骗取杭某的信任,并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名,陆续骗取杭某18万余元。后王某又谎称自己有途径可“购买”上海车牌,以帮杭某“购牌”为名骗取钱财。同时,信以为真的杭某又通过网络联系到另一想要“购牌”的被害人李某,并介绍给王某帮其“购牌”。王某以此骗取杭某、李某共23万余元。日前,杨浦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由杨浦区法院院长任湧飞担任审判长,而公诉人方面则由杨浦区检察院检察长谭滨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在“两长”同时出庭的强大阵容下,假“德国海归”虽然“零口供”仍难逃法网,被当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另需向被害人退还全部犯罪所得。
图说:庭审现场。杨浦区法院供图
案情回放
2017年6月,女子杭某在婚恋网站上结识了“德国海归”王某。在交往过程中,王某表现出自己家境富裕、有车有房,两人感情迅速升温,没多久便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在杭某的要求下,王某还带她见了“父母”。沉浸在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幸福中的杭某未曾想到,自己正一步一步陷入不法分子的诈骗陷阱。
王某的一系列手法骗取了杭某的信任,杭某逐渐对王某的身份深信不疑。王某遂以做生意需要资金等名义,陆续骗取了杭某18万余元。到了2017年8、9月间,王某又谎称自己有渠道能够“购买”上海车牌,不但以“购牌”为由骗取了被害人杭某钱财,还由杭某在网上介绍了另一有意“购牌”的被害人李某并实施诈骗。最终,杭某、李某因“购牌”骗局共计被王某骗走23万余元。
然而王某毕竟不可能的真的“购买”到上海车牌,“购牌”骗局最终败露。发现被骗的杭某一方面先行赔偿了李某的损失,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至此,一场仅持续了三个月的“结婚”幻梦终告破灭,王某的真实身份也遭揭露。
2018年6月7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诈骗罪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图说:杨浦区检察院检察长谭滨担任公诉人。杨浦区法院供图
揭开“德国海归”假身份
被告人王某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阶段,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对所有指控均矢口否认,企图以“零口供”干扰司法机关对其犯罪事实的认定。面对此情况,法院要如何在没有被告人口供的情况下中寻找突破口,依法认定犯罪事实呢?对此,法院立足证据,分步认定犯罪事实、揭示案件真相。
为揭露被告人王某虚构身份骗取被害人杭某信任的事实,法院当庭组织控辩双方就三组关键性证据展开质证:
第二组,婚姻状况造假的证据。被害人杭某陈述笔录、聊天记录均显示王某称自己单身并要征婚,但王某妻子、母亲的证言均证明,王某实为已婚身份。由此可见,其所谓“征婚”实为为实施诈骗做准备。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难以像先前那样矢口否认,不得不当庭供认其冒充“德国海归”、婚姻状况造假等事实,并认可了所有证据。
图说:杨浦区法院院长任湧飞担任审判长。杨浦区法院供图
抽丝剥茧认定诈骗金额
法官点评
本案审判长、杨浦区法院院长任湧飞向记者表示,本案为该院首例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同时出庭的案件。任湧飞院长说:“办案是员额法官的应尽的义务。法院院长,首先是一名法官,应该带头参与办案,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这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有利于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统一裁判尺度;有利于发挥院长对审判工作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带动法院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全面提升全院审判质量与效率。”
本案作为“零口供”宣判有罪的案件,在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前提下,通过证据认定最终揭露了犯罪事实,使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公正的判决。对此,任湧飞院长表示:“今天的庭审,作为‘零口供’定罪量刑的案件,既展示了司法改革以来,检法两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加强司法人权保障的成绩;也展示了检法两家发挥司法保障职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成果。本案在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前提下,法院结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综合判断证据效力,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认定犯罪事实,而非仅依据被告人口供认定其是否有罪。这对违法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在实施犯罪后要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切勿抱着侥幸心理,拒不认罪、对抗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