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1785起,采取留置措施6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44人,组织处理75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35起……
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蝇贪蚁腐”,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紧盯惠民奶酪严查跑冒漏滴
启东市吕四港镇元鹏村党总支书记顾某某故意隐瞒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截留补助资金5000元存于自己名下,用于村级支付招待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安市残联原康复部主任吴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累计侵占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补助资金61万元,被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判刑5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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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重点紧盯精准扶贫、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等领域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的问题,对胆敢向惠民资金“动奶酪”啃食群众利益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坚持深挖彻查重拳打伞破网
“这几年老百姓对社会治安越来越满意,现在社会上打架斗殴、街上谩骂的小混混已几乎看不到了……”近日,崇川区文峰街道市民施某坦言。
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必须依法严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扛起政治责任,与政法机关密切协作,从舆论宣传、线索核查、专项督查、审查调查等多个方面发力,重拳出击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打掉“保护伞”,彻底破除“关系网”。
“政法部门移送的线索,纪检监察机关须在3个工作日内处置,承办部门须在15日内核查……”
南通市纪委监委加强沟通协调,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类案件提前介入暂行规定(试行)》《优先处置“保护伞”问题线索和涉黑涉恶案件同步侦办查办暂行办法》等两个办法,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了双向移交、提前介入、同步侦办等举措,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向发力。专项行动中,纪检监察机关共调阅卷宗500多册、提审犯罪嫌疑人100多人次、走访受害人160多人次、找谈办案人员50多人次。
回应群众关切精准点题派单
日前,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卫科科长缪某某在该院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追回管理费、滞纳金共13.8万元。该案是整治停车场收费问题一个具体成果。
群众反映哪些问题就指向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近年来,市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精细排查筛选,把准监督方向,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对具有普遍性、可查性的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市级公共停车场所开展专项审计、居家和社区养老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市纪委监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跟上,因地制宜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海安市纪委监委找准少数基层干部把黑手伸向基础养老金的问题,随即督促人社部门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责任,规范行业管理。组织开展欺诈骗取医保专项资金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25个,立案8人。
启东市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作用,利用综合电子监察大数据优势,对扶贫济困资金开展专项整治,共计立案查处9人、问责4人,追回扶贫济困资金37500元。
通州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优势作用,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使用及项目预算、结算评审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偏。
海门区纪委监委在对村巡察和审查调查中均发现村级基层组织中部分从事管理的人员存在非法占有、挪用公款和集体资金的问题,启动对公款(集体资金)私存及挪用问题专项督查,立案查处48人。
“枝叶关情,民声在心,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身边‘小事’查起,从小切口入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用责任和担当书写好有温度的民生答卷。”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