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离异多年的朱女士委托一家互联网相亲平台帮自己找个伴侣。在支付6888元服务费后,对方承诺将有18次介绍相亲对象机会,但实际上只给她推送了14位男士的基本信息,线下只见到了1位。此外,平台还涉嫌信息审核不严,多名相亲对象信息严重失实。
作为商业化婚恋介绍机构,互联网相亲平台确实为解决单身男女婚恋问题开辟了新途径。然而,部分平台利用单身男女的婚恋焦虑赚取暴利,却无法提供等值服务,信息审核形同虚设、诱导用户缴费等负面报道频出。
市民朱女士质疑平台给其推荐的相亲对象涉嫌学历、年龄等造假:有的男士平台显示其为本科学历,其实只是高中毕业;有的男士显示在政府机关工作、月收入5万元,但这类岗位收入不可能达到;有的男士平台显示60岁,但实际年龄则为65岁……由于未尽到核查义务,曾有媒体报道用户注册个人信息时“随便填”,即使上传明星照片也能通过。如此不健全的平台审核机制,其注册用户信息的失真程度可想而知。
这种缺乏把关的信息审核机制,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此前,程序员苏某某自杀,留下遗书称遭到前妻“勒索”,而苏某某正是通过相亲网站结识其前妻的。我们不必放大平台方的责任,但平台方在这其中也确实未尽到审核义务,譬如该案中苏某某前妻就隐瞒了婚史。
按照常规理解,“18次介绍相亲对象机会”不只是简单匹配、推荐一下信息,否则用户也就用不着花6888元的高价购买。但平台方基于利益考量,很可能用文字游戏故意混淆、模糊概念。如果没有更明确的书面协议,消费者很可能跳入中介的“坑”。针对婚介行业的积弊,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不妨通过制定制式合同等方式,消除影响婚恋消费体验的陷阱。
婚恋网站不同一般中介,很多单身青年即便遭遇诈骗,恐怕也羞于启齿。因此,监管部门要主动及时介入,强化平台责任。这应从两方面着手:一要督促网络相亲平台强化其核查义务,避免在约束用户和追溯责任等方面埋下隐患;二要督促网络相亲平台提供等值服务,通过受理和处置用户举报,严格实施处罚和追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