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昆明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
昆明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2019—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中发〔2017〕12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云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党管青年原则,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紧紧围绕昆明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等各方面协同施策,充分照顾青年的特点和利益,关心和爱护青年,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迫切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符合昆明实际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2025年,昆明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广大青年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引导全市青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自觉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激发青年建功新时代的内生动力和奋斗热情,更好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青年思想道德
目标:全市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措施:
1.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通过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共产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使中国梦成为青年共同追求的奋斗目标,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青年衷心拥护的发展道路,使共产主义成为青年矢志追求的远大理想,增进青年对党的信赖、信念、信心。注重引导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注重加强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和实践养成,引导广大青年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人生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实施中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落实新时代中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建设中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青年的坚定信念,外化为青年的自觉行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引导青年学习了解党史国史,继承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为主要内容的伟大五四精神,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自觉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青年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良好个人品德,积极倡导和培育诚信品格,争当“向上向善好青年”,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作用。依托全市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校内教育与校外活动有机衔接。(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牵头;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3.分类开展青年思想教育和引导。面向全市中学和中职学生,培养他们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感情,引导他们确立远大志向。面向企业青年,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引导他们正确看待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的关系。面向进城务工青年,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引导他们心向党和政府、矢志拼搏奋斗。面向全市农村青年,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他们树立“农村天地广阔、青年大有可为”的思想认识,强化农村青年的社会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科协等部门负责)
4.强化网上思想引领。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建好春城青年新媒体中心,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互联网+”工作模式,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旗帜鲜明地在网上发出正面声音。实施“昆明青年好声音”系列网络文化行动,增强网络正能量,消解网络负能量。提升网络舆情分析和引导能力,疏导青年情绪,澄清误解和谣言,引导青年形成正确认知。在青年群体中广泛开展网络素养教育,引导青年科学、依法、文明、理性用网。广泛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行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注册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参与监督并遏止网上各种违法和不良信息传播,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作贡献。(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团市委牵头;市委统战部、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二)青年教育
目标: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青年整体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以上。(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1.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学校教育全过程。改善课堂教学,调动青年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兴趣和科学素养。丰富学生创新实践平台,深入开展“挑战杯”竞赛等活动,营造校园科技创新氛围,为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探索提供必要条件。将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探索建设“学分银行”,努力实现学习成果认定、累积和转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教师准入制度,突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深化教师评价管理体系改革。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创造和谐优美校园环境。(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林草局、市社科院、团市委、市科协等部门负责)
3.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青年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有组织的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在青年中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广泛开展大中专学生“三下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构建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建立青年志愿服务档案,通过制定学分认定办法等方式,把志愿服务纳入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并逐步应用到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科协等部门负责)
4.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强化家庭教育基础作用,全面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实现家庭教育对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社会责任、生活技能、勤俭美德、自律能力的基础性培养。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开展师生互动式、同伴共享式技能学习培训。加大青年社会教育投入,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机制。创造社会教育良好环境,规划青年成长成才各个环节的教育需求,统筹协调文化、出版、影视、网络等资源,实现对青年教育空间的全覆盖,为有提升职业技能意愿的青年劳动者提供灵活多样、规范有效的培训服务。构建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5.培育青年人才队伍。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重点培养引进一批青年拔尖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青工技能竞赛等系列活动,促进创业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改革完善青年人才管理体制,创新青年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善于发现、重点支持、放手使用青年优秀人才,加强对青年企业家、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及优秀青年公务员、大学生和青年农民工的培育,营造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活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青年人才创新创造。鼓励和支持青年人才参与战略前沿领域研究,着力培养一批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坚持自主培养开发与海外引进并举,用好国内优秀人才,吸引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青年专门人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林草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三)青年健康
目标:持续提升青年营养健康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青年体质达标率不低于90%;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活动,持续加大适应青年特点的体育设施和场所建设力度,青年普遍掌握1项以上体育技能;按国家标准建设中小学心理辅导室,青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引领青年积极投身健康中国、健康春城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广电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4.加强青年健康促进工作。定期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开展灾害逃生、伤害自护、防恐自救、互助互救等体验教育。在青年中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教育,提升青年健康素养水平。广泛开展禁烟宣传,让青年成为支持禁烟、自觉禁烟的主体人群。完善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青年群体加强性健康和性道德教育,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切实减少艾滋病和性病的传播和蔓延。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年群体尤其是青年学生群体对毒品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四)青年婚恋
1.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强化青年对情感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广泛传播正面的婚恋观念,鲜明抵制负面的婚恋观念,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落实结婚登记颁证,倡导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培育家庭文明。加强青年敬老、养老、助老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2.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举办各行业各领域的婚恋交友活动,重点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姻服务工作。规范已有的社会化青年交友信息平台,打造一批诚信度较高的青年交友信息平台。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青年婚恋交友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和适合青年特点的便利条件。(市民政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负责)
3.开展青年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在青年中加强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大对性知识的普及力度,在有条件的学校推广性健康课程,加强专兼职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大幅度降低意外妊娠的发生率。大力弘扬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核心的婚育文化,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大对适龄青年的婚育辅导力度,加大适龄青年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4.保障青年在孕期、产假、哺乳期期间享有的法定权益。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积极探索在物质、假期等方面给予青年更多支持。(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负责)
(五)青年就业创业
目标:青年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权利保障更加完善,青年的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新创业活力明显提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1.推动完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重点变化,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缓解贫困地区和资源枯竭等重点困难地区的就业压力。发挥公共财政促进青年就业作用,完善落实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优先将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纳入各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吸纳青年就业。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促进青年自主就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按规定落实好学费补偿、学费资助、助学贷款代偿、优抚安置等政策。进一步完善青年创业就业配套政策及法规。加强青年就业统计工作,健全青年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2.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青年提供就业援助,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创新就业信息服务方式,运用互联网技术打造适合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加强青年职业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开展青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订单、定向和定岗式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青年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开展青年重点群体职业培训,加大贫困家庭子女、青年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青年军人和残疾青年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对农村贫困家庭学员给予生活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残联等部门负责)
4.加强青年就业权益保障。完善青年就业、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法院、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负责)
(六)青年文化
目标:更好引导青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青年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文化精品不断增多,传播能力大幅提升,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服务设施、机构和体制更加健全。青年对提升文化软实力贡献率显著提高。(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1.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发挥重点文艺精品项目评奖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文化机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文化人才,创作生产激励当代青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传承中华文明、体现昆明特色的文化精品。引领网络文化,保护网络文化知识产权,扶持高质量网络文化产品生产,加强微电影、动漫、游戏等内容创作创新,提升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加强对青年题材重点选题项目的扶持,鼓励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参与创作,支持青年题材优秀图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等生产、发行和推广。(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2.丰富青年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优秀文化作品全市性展演。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展示交流,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工艺振兴、民间文艺传承。以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网络文化为载体,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推动青年人均图书阅读量和艺术鉴赏、科普水平逐年提高。加强昆明青年与各国青年人文交流,学习、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讲好昆明故事、传播好昆明声音,不断提升文化自信。(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外办、市广电局、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3.造就青年文化人才。实施青年文化人才培养计划,资助具备文化创新能力、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熟悉国际人文交流、善于经营管理的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研究、领衔重点文化项目。加强后备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市青年文化工作者开展文化创意服务、文化生产实践、文化经营管理、媒体融合发展、国际合作规则等方面培训,凝聚青年人才。(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市广电局、团市委、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七)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目标:青年更加主动、自信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青年社会参与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丰富和畅通,实现积极有序、理性合法参与。共青团、青联、学联组织在促进青年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带动各类青年组织在促进青年有序社会参与中发挥积极作用。青年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青年志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不同青年群体相互理解尊重。青年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外办等部门负责)
4.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全市青年要积极投身于昆明市打造“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的实践中,奋发有为,建功新时代。围绕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各类建功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青年在各行各业积极创新,拓展工作领域和空间,形成发展新动力。鼓励青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带头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建生态文明,共建美丽昆明。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志愿者等群体作用,为贫困地区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支持。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教育和就业创业在青年脱贫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贫困青年早日脱贫。坚持围绕大局、服务社会需求、突出青年特色,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扶贫办等部门负责)
5.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改进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充分发挥共青团和青联组织作用,通过资金支持、提供阵地场所、培训骨干人员等方式扶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昆明市青年志愿者和社会组织服务指导中心的作用,重点支持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青年社会组织,重点发展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发挥重点青年社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改善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民政部门和共青团、青联等群团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团市委、市民政局牵头)
6.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整合各方资源,帮助解决重点、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增进新生代农民工、青年企业家、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青年新媒体从业人员、青年教师、归国留学青年等群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参与。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主动联系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吸纳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进入组织体系。创造条件推动不同阶层、不同领域青年群体进行经常性对话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包容,舒缓社会压力,融洽社会关系。(团市委、市委统战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7.增强港澳台青年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港澳台青年来昆明创新创业平台,支持港澳台青年在昆明经济社会发展中寻找机会,为港澳台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帮助港澳台青年形成对祖国文化的认同。(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外办、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8.支持青年参与国际交往。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以周边国家为重点,积极开展青年对外友好交流,拓展青年的国际视野。发挥“中国—上合组织青年交流中心”作用,积极开展交流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年对外交流合作。完善选拔方式、丰富选拔手段,让更多的青年群体代表参与国际交流。培养推荐青年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青年国际交流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市外办、团市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负责)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目标: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1.全面贯彻实施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青年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和研判青年发展状况,监督涉及青年发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代表青年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青年实现发展权益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团市委牵头;市司法局负责)
3.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拓展青年权益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建立青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支持昆明12355服务台全国区域中心的建设,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团市委、市司法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等部门负责)
4.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贯彻落实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及青少年的网络违法犯罪。(市公安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等部门负责)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目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成长环境进一步净化。形成比较完善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建立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的有效机制,青少年涉案涉罪逐步下降。(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落实市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规范。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昆明建设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统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残联等部门负责)
3.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区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推开并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明确各类群体工作重点,建立覆盖完整、切实有效、主责清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青少年脱离与家庭、学校的联系,确保出现不良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渠道,研究建立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程序。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困难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部门负责)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专门机制建设,明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测评、分押分管、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合适成年人参与、当事人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分类矫治等特殊保护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帮教基地的建设,切实发挥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作用。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养和其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十)青年社会保障
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覆盖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并在各类青年群体之间逐步实现均等化。(市民政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1.加强对残疾青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健全完善残疾青年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大力开展面向残疾青年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青年权益维护,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青年的社会风尚。(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2.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帮助其回归家庭,有针对性地解决流浪未成年人在心理、健康、技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家庭困难的失学、失业、失管青年提供就业、就学、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帮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解决包括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青年在内的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部分农村留守儿童中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问题。大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助。(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市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三、重点项目
(一)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坚持不懈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推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入脑入心,引导青年深入理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教育全过程,搭建双向互动、社会实践、文化熏陶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公民道德宣传,宣传先进青年典型,开展社会道德实践,引导青年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挖掘重要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丰富教育资源,引导青年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民族宗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二)青年身体素质提升工程。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以足球为突破口,集中打造青年群众性体育活动载体,大力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使坚持体育锻炼成为青年的生活方式和时尚。培养青年体育运动爱好,经常性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体育运动项目和健身操(舞)、健步走、传统武术、太极拳、骑车、登山、跳绳、踢毽等健身活动,力争使每个青年有1项以上体育运动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引导青年树立健康促进理念,在健康促进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青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实现定期抽样监测和公开发布监测结果,倡导青年形成良好的饮食、用眼和睡眠习惯,控制肥胖、近视、龋齿等常见病的发生率。(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等部门负责)
(四)青年创业创新计划。积极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浪潮,大力实施“青创先锋”系列活动,持续打造“创青春”昆明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持续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全面建设市、县帮扶体系,加强重点联系和跟踪服务。围绕破解制约青年创业创新的技术提升难、资金筹措难、人才培训难等问题,整合各类资源,不断深化创业创新、实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工作,采取结对帮扶、考察交流、搭建平台等方式,为青年创业创新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市发展改革委、团市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五)青年文化精品工程。支持青年文化精品创作推广,支持青年文化创意赛事及文化体验,支持青年文化创意人才培养,推行“青年文化名家”人才计划。每年创作生产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涵盖各文化类别的青年题材文艺精品。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青年网络新媒体产品展播平台。在国家级文化、出版类评奖推荐活动中,每年向青年推荐优秀影视、网络、动漫文化作品不少于100小时,图书、报刊文字量不少于200万字,应用类网络游戏不少于3部、网络音乐不少于10首。(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广电局、市文联等部门负责)
(六)青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三项行动。一是参与发展生态经济。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引导各级青企协会员单位大力培育和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协会作用,示范推广科技项目,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加快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标准化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培养一批发展绿色新兴产业的人才。二是共同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按照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城市美、乡村美的要求,广泛开展面向青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年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主动践行绿色低碳节约的消费模式。三是全面推进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参与各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林草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八)青年志愿者行动。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发挥共青团员示范作用,到2025年实现实名注册的青年志愿者总数突破30万人。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行志愿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着力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转型升级,提高组织化、社会化、专业化、机制化工作能力,培育青年志愿服务骨干队伍,发展少数民族青年志愿者队伍。坚持以社区为主阵地开展青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殊情况,构建科学合理、分层分类的志愿服务项目库,重点建立禁毒防艾青年志愿服务、民族团结进步青年志愿服务、生态文明青年志愿服务、帮困助弱青年志愿服务等体现昆明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库。积极做好重大赛事、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助残助医、抗震救灾、环境保护宣传、公益支教、关爱农民工子女等活动。(团市委、市文明办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市残联等部门负责)
(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到2020年建成12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面参与基层社区社会工作,重点在青少年成长发展、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领域发挥作用。建立至少1个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实务实训基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在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方面,力争在每个“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参照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有关政策,建立市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协会,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录入财政预算项目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格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团市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
四、保障措施
(二)发挥好共青团在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中的作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自身改革,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始终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走在青年前列,切实维护青年发展权益,引导青年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团市委牵头)
(三)加强服务青年发展阵地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依托各级各类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对接,使其成为服务青年发展的重要阵地。(团市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五)营造规划实施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关心青年就是关心未来的理念,宣传青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推动本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团市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六)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团市委负责细化青年发展规划的任务分解,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动态调整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推动规划落实。规范和完善与青年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有关数据和信息,建立和完善青年发展监测数据库。(团市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负责)
主办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0871-65390101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