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报料称与婚介公司签订一对一服务合同首次来赴约相亲的却是公司员工
涉事公司回应称是个别员工违规操作被开除后心怀不满目前正进行劳动仲裁“交了8800元给婚介服务中心帮忙寻找另一半,而第一次来见面相亲的,却是该中心内部员工康某。”肖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日前遭遇的这起离谱的事件。而该婚介公司员工也向记者报料称,在该中心的缴费会员中,也有人经历了类似肖先生这样的遭遇。
文/广州日报记者刘满元
投诉:相亲对象是婚介公司员工
肖先生来自湖南,今年26岁,是一名模具设计师,在东莞一模具厂工作,月薪有7000多元。
肖先生说,登记求偶信息没多久,他就被该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约见,在该中心推广员强烈推荐下,他与该中心签订了一对一服务合同,并支付了服务费8800元。
“签订一对一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为:6个月的服务期内,该公司的专属红娘谭老师将介绍6个对象给我认识,并为我提供交友指导,比如如何‘与女孩沟通’、‘与女孩约会’等。”肖先生说。“第一次与相亲对象见面是在该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小聊天室,来见面的是一位年轻女孩小康。对方外貌、谈吐、气质均不错,自己感觉心仪。”肖先生坦言,因此,他也将愿意与女孩小康发展关系的情况告知谭老师。
然而不久,肖先生发现了问题:“小康坦言告知不想再继续欺骗我了。说她只是东莞服务中心的一名销售人员,是谭老师的好友。”肖先生说,“小康还对我说,我这个年龄段男性,很难找到匹配对象。谭老师之所以找她来,是因实在找不到适合的介绍对象给我,只好让她‘顶替’了。”
“我顿时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肖先生说,除了小康外,谭老师的确还安排了另一名女子与他见面。“但说实在的,我感觉这名女子只是应付。不仅如此,在交钱之前,承诺的为我提供交友指导等服务,至今一点也没有。”肖先生说,正因为如此,他打算前往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要求退款。
前员工自述
婚介服务中心前员工:缴费会员成功牵手的不多
小张、小康均曾是该婚介公司东莞服务中心员工,她们均在该中心工作半年多后相继离职。
“感觉这份工作就是骗人。我们还年轻,真的不想再做这样骗人的工作了!”小张和小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相当一部分缴费会员最后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小张和小康均如是说,“之所以敢说这样的话,那是因为中心的数据就是最好的说明。中心从注册成立至今,经中心介绍,最后成功牵手、领证的对象也只有10余对。”
小康也告知,她在该中心从事专属红娘期间,自己所服务的会员中,没有一个最后牵手成功。
会员收入越高收费越高?
专属红娘集体雇人与会员相亲?
小康称自己在该中心担任过专属红娘一职。专属红娘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付费会员寻找见面相亲对象,至于会员与相亲对象之间能不能最终走到一起,她并不是很在乎。
小康举例说,她自己在该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期间,就被公司专属红娘谭女士安排前往与会员肖先生见面。
小康说,还有一位30多岁的未婚女士李某,去年10月缴纳26050元与公司签订了一对一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在6个月的服务期内,为她服务的专属红娘要安排6位适宜的男性相亲对象与之见面。然而,由于找不到适合的见面相亲对象,为她服务的专属红娘就找来她的一位已婚男性朋友与李女士见面。
“除了让公司员工、员工朋友、员工家人与VIP会员见面外,有时候还会有专属红娘集体雇人与缴费会员见面相亲。”小康说,被雇用前去与会员见面相亲的人员被要求不能乱说话,否则不给付费。
小康还告诉记者,专属红娘支付给雇用人员的费用主要来自于公司的提成。因为公司规定,每安排一名对象与会员见面相亲一次,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提成。以李某的缴费为例,每安排一次见面,专属红娘可获得的提成是200多元。
公司回应
不允许员工与缴费会员见面相亲
“婚介服务的成功率,并不是以会员最后牵手、领证为标准,而是在服务期内为会员服务做得好不好,会员对服务满不满意。”何女士说,“在我看来,服务期内的成功率可达七八成。”
何女士还称,自该中心成立两年多来,员工没有真正找过托儿去与缴费会员相亲。有些员工是单身,也想找另一半,因此,当遇上条件适合的,她们也想去了解一下,这在她看来,不觉得是托。但是,作为公司,制度上也是绝对不允许员工与缴费会员见面相亲。
康某违反规定已被开除
马先生还告知,康某在红娘岗位期间,共服务会员6名,目前6名会员已全部联系到位。这6名会员目前并未对该公司的服务表示不满,其中因康某违反操作而造成服务影响的3位会员也已全部沟通到位,接受该公司增加服务名额的解决方案。
消委会
若婚介公司行为构成欺诈
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另外,若构成欺诈,工商部门还应对婚介公司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