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开展的“世界投资者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等活动来看,基金公司等机构的投教工作已不再停留在泛泛而谈层面,而是深入到了“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案件中来,并从专业合规视角提取出了7大“荐股骗局”套路等作案手法。甚至有机构还通过展示“资深股民被骗300多万”“个别非法平台的作案金额高达7亿元”等案例细节,提升了警醒作用。
华夏基金(香港)被“李鬼”盯上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基金(香港)”)是华夏基金旗下的香港子公司。该公司近日对外发布消息称,近日发现市场上存在伪冒者使用华夏基金(香港)、其关联公司及/或其员工的名义误导或诱骗投资者加入伪冒即时通讯群组,用于进行潜在欺诈或其他非法活动。
从券商中国记者跟踪来看,这是基金子公司领域罕见的“李鬼”行为。此前不法分子冒充金融机构进行非法活动,大多是在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领域。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作案手法更新和地域扩大化,“李鬼”作案对象会更为多元化和隐蔽化。这意味着,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大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力度。除了常规的事件澄清、辟谣外,还要在提升投资者识别能力、风险防范意识等方面下功夫。
记者发现,在近期举办的“世界投资者周”和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中,华商基金、银华基金等基金公司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通过专门性案例,揭示了“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集资”等诈骗套路。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有三大步骤
根据银华基金消息,“世界投资者周”是由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举办的一项全球性的活动,旨在推动投资者保护及投资者教育。另外,华商基金在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信息中指出,不法分子假冒基金公司等行业机构开展的不法活动,会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具体看,不法分子主要有3种假冒形式:
一是发布假冒基金公司客服热线,待居民拨打后套取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及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二是假冒基金公司网站、APP,编造高回报的投资方式,诱骗居民充值、转账;三是假冒基金公司知名基金经理或其他员工,开立社交账号、发表市场观点,诱导居民加入非法投资群后实施诈骗。
以常见的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为例,具体实施步骤又有以下三步:
步骤二: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消费者好友,将其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投资暴富案例”“直播课”骗取消费者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消费者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会员渠道”“特殊资源”等诱骗消费者参与投资。
非法投资咨询存在7大“荐股骗局”套路
此外,根据华商基金官微发布的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信息,近年来不法分子依托网络平台,冒充交易所、正规证券经营机构,开展非法证券期货网络诈骗活动,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以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中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为例,这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属于特许经营,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该业务。
具体来看,非法投资咨询存在7大“荐股骗局”套路:
六是不法分子推荐股票造成投资者亏损后,也并不是都联系不上,有些公司给投资者造成亏损还能联系上,面对投资者的投诉,却是蛊惑投资者参加更高级别的会员组,缴纳更多的“会员费”。
七是不少不法分子为实施诈骗,用与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或者直接假冒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名义来实施诈骗。出于对专业机构的信任,投资者往往缴纳会员费,获得荐股,但却出现亏损,最终发现自己上当。
在揭露作案手法基础上,金融机构进一步展示了具体诈骗案例。
第一,识别主体资格。按照规定,开展证券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是非法机构,投资者不要与这样的机构打交道。
第二,识别营销方式。不法分子往往自称“老师”“股神”,以知道“内幕信息”、能够挑选“黑马股”,只要跟着做就能赚大钱等说法吸引投资者,而合法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不能这么做的。对于这样的人不要相信。证券期货交易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
第四,识别收款账号。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而非法机构往往以个人的名义开立收款账户。如果有人要求把钱打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应果断拒绝。